书名: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第1部分阅读

    《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1)

    这是秦相李斯在腰斩前,对他一起俯首就刑,一起奔赴黄泉的儿子,既是临终,也是临别的一句有名的话。死在当头,能有心思说出这番言语者,非常人也。  我总觉得古人在有些方面,要比今人强些。至少,这种赴死的慷慨,这种生死不计的从容,这种坦对死神的勇气,后来的中国人,除了那些有着坚定信仰的革命党人外,恐怕再难找到类似李斯这样死无足惧的汉子了。  至于芸芸众生,大都按蝼蚁尚且惜命的哲学,贪生畏死地苟活着,只有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在去法场的路上,对着围观的人群,无师自通地喊出一声:“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但很快,这位流氓无产者的懵懂之声,也成绝响。至于嗣后的文人,也就是所谓的知识分子,碰上这种场面,天哪!那表现实在相当泄气;可以写无数遍磕头告饶的检讨,但像秋瑾女士那“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命诗,再无人敢有勇气诌出一句半句来。  于是,李斯能在死前对儿子说出“牵犬东门岂可得乎”,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举动。  李斯相秦,厥功甚巨。应该这样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头上;同样,嬴政的万世骂名,也有一半是这位相爷出的坏主意所招来的。所以,李斯这个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譬如死前扯这两句闲淡,也正是他不同凡响的地方。  马上就要行刑了,刽子手已经将那把磨得雪亮的大片儿刀,擎在手中,只等监刑官一声令下,就要将他拦腰截断,一分为二。他却有功夫,有闲心,与马上也将人头落地的儿子,侃侃然谈起陈年往事:“小二子,你还记得嘛,那时候,我领着你们哥儿几个,牵着一串黄犬,出上蔡东门去猎兔的情景么?看来,这样的闲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  这种对于死亡的不动声色,说是视死如归,可以;说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也可以;说是大彻大悟、黑色幽默、生命最后的调侃,都未尝不可。然而,他以这种狂狷的外在方式,说出这番话语,我认为是这位走出上蔡的河南汉子,对其追逐权力的终身选择,所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全面否定。  古代知识分子,十有九,或十有九点五,对于权力场有着异常的亲和力。近代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如此这般,不敢妄说,但我认识的一些作家、诗人、理论家,和什么也不是的混迹于文坛的人物,那强烈的权癖,那沉重的官瘾,也不让古人。这倒不是孔夫子“学而优则仕”的金科玉律所影响,所诱使,而是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从一开始读书识字,便要出人头地的基因在作祟。正是这种基因,才产生谋取权力和崇拜权力的冲动,以及随之而来的阿谀奉承,磕头巴结,膝行匐伏,诚惶诚恐的奴才相;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削尖脑袋,抢班夺权的恶棍相;失去顶子,如丧考妣,致仕回家,痛苦万分的无赖相。一个文人,倘若耽迷于权力场中,自以为得意,就少不了这三相。  李斯直到腰斩这一刻,才悟道,才明白,为时已晚。如果一直纵狗猎兔至此,在老家上蔡啃干馍,喝糊糊,听梆子腔,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眼看着法场上像砍玉米秸秆似的,倒下一排排子女亲属的尸首。  他杀了一辈子人,如今,轮到他被人杀,这滋味不好受。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的结尾处,写到了这次残酷屠杀:“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所谓“三族”,按《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忤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的李贤注释,应该是“父族,母族,妻族”。这时,李斯明白为他权力狂人的一生,要付出多少代价。至少,好几百条性命,受其株连,与其父子同时同地遭到屠灭。  这位法家(按文革时的封号),当他为秦始皇的铁杆屠夫时,在骊山脚下坑掉数百名儒生,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此刻,身边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场面,大概唤醒了他早已泯灭的人性,这位秦国丞相,《大秦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不由得为这个残酷暴虐的政府痛心疾首。就以指鹿为马的赵高对他的处置而言,人,只有一死,施以五刑(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于市),已经足够死上好几次,而且最后还要剁成肉酱,又如何再来进行腰斩?可这种匪夷所思的刑罚,没准还是他任廷尉那阵,颁行天下的呢!想到这里,他也只能没屁好放。  鲁迅先生曾经在《病后杂谈》中,骇异中国古代刽子手,对于人体解剖学的精通,不知杀了多少人,才有这一份“庖丁解牛”般的娴熟手艺。李斯应该明白,正是他给了刽子手以杀人无算的机会,才使他们练出这一份又割又剐,又杀又砍,又凌迟又腰斩而并行不悖的职业本领。于是,李斯只好领教他自己厘定的酷刑,在自己培养出来的刽子手的刀下,俯首就刑。这刑罚,是一个无限延长的死亡,让你复杂地死,而不让你简单地死,让你看着自己一点一滴地死,而不让你痛痛快快地死。此时此刻的李斯,该多么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牵着咻咻嘶叫的猎狗,出上蔡东门,在秋日衰草丛中,追逐成群狡兔的无忧岁月啊!  后来的文人墨客,就把李斯这句死前名句,缩成“东门犬”三字,既表示恨不如初,也表示对自己追逐一生的权力基因的彻底决绝,在人鬼交替,阴阳分界的这一刻,作出来俺错了的悔愆。孔夫子曰:“朝闻道夕死可也”,对李斯来讲,也就够了。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2)

    但很多搅进权力场中的知识分子,至死也不会有这种醒悟的。哪怕进入回光返照的生命倒计时,还在意讣闻怎么写,谥法怎么订,官衔怎么挂,花篮怎么放,哀乐怎么奏,丧葬费怎么报销等等情事而不肯瞑目。余生也晚,没赶上前清或民国文人,如何安排后事,但倒多次碰上离死不远,危在旦夕,还念念不忘级别、名次、职位、头衔的当代文人,其中不少还是相识者。最后到八宝山瞻仰其遗体时,那脸容上的权力欲念,好像很难通过化妆术遮掩住。呜呼,活为权累,死还为权累,真是惨不忍睹。  于是,我越发佩服顿悟的秦相李斯,赞赏这位河南汉子临终时的自我否定。当然,还有另一位觉悟者,同样值得大书特书,那就是晋代的陆机。同时代人总把他与美男子潘岳相提并论,“潘文浅而净,陆文深而芜”(《世说新语》),估计他也是一位很帅气的青年作家。无独有偶,他也给历史留下一个死之将至,憾悔不迭的典故,恰恰是与“东门犬”对仗工稳的“华亭鹤”。  他在砍头前说“华亭鹤唳,岂可复闻乎”这句话时,已是距李斯死后的511年。  陆机,及其弟陆云,为吴郡人。其祖陆逊,为吴丞相,其父陆抗,为吴大司马,是江东数一数二的大贵族。华亭,地名,即今之上海郊区,百年前,上海开埠时,还不过是小小渔村,那么,公元三世纪,吴淞江口,肯定为大片滩涂,必然有许多迁徙的候鸟,在长江三角洲一带停留。陆机“身长七尺,其声如钟,少有异才,文章冠世。”(《晋书》)  这位风流才子型的、知名度又非常高的公子哥儿,我想他一定很自负,因为他具有名气、才分、金钱、权势四大绝对优势。我遍数当代作家,兼备者简直找不到,不是有才无名,就是有名无才,不是有钱有势而无才无名,就是有名有才而无钱无势,当然,勉勉强强,降低条件,也不是不能挑出几个,可不是地瓜,就是土豆,不是獐头鼠目,就是歪鼻斜眼,真有黄鼠狼下豆鼠子,一代不如一代之憾,让人扫兴得很。所以,闭目一想,海天一色,碧空万里,秋日遨游,滨海望远,我们这位才子,优哉游哉,听那声声鹤唳,该是多么潇洒,多么自在啊!  相比之下,河南人李斯,就显得寒伧和土帽了。司马迁说他,“为郡小吏”,钱宁的小说《秦相李斯》,说他是一个仓库管理员,姑从此论,顶大也只是个科级干部而已。估计李斯先生西装是会穿的,领带未必打得好,普通话会说的,豫东口音改不了,因为经常要下乡收粮,过河淌水,说不定打赤脚,接受过多的阳光,又舍不得买护肤用品,也无法跟那个小白脸的贵公子相匹敌。所以,在风肃霜白的深秋季节,就没有陆机那分风雅了,只能在上蔡东门外的旷野里,气喘吁吁地跟着狗屁股后面,跌跌撞撞,满头热汗地逮兔子,和儿子们一同玩耍。  尽管家庭出身,文化背景,经济状况,门阀谱系,两人差异很大,但“东门犬”、“华亭鹤”带来的快乐,却是同样的。而且,相隔五百年的这两位,那融化在血液中的权力基因,到时候开始发酵,开始膨胀,开始不安分,开始不那么规矩道理起来,也是不约而同的。  有一天,据《史记》,李斯“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挈,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上蔡这巴掌大的县城,对他来讲,就是“厕”而不是“仓”了。凡知识分子,无论其出身雅贵,或来自鄙俗,总是看到自己的毛重,而不看自己的净重,总听到别人对自己的恭维,而很少能实事求是地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都自视甚高。于是,他让他的老婆烙了几张河南人称之为馍的大饼,上路了。  后来,西去秦国,他发现那里的锅盔,才是最适宜携带的干粮,这种不霉耐存的食品,是秦国军人具有持久战斗力的重要因素。由此,我估计,欣赏锅盔的李斯,必定是羊肉泡馍的热烈爱好者,否则,不会西去咸阳数十载,不回他河南老家一趟。前几年,经韩小蕙女士的鼓吹,文学界有陕军东征之说,兵马俑的后代们,很风光了一阵。因而我浮想联翩,没准羊肉泡馍比河南的烙饼,更助文思。隶属豫军的李斯,在上蔡蛰伏时,连文学青年也不是,后来,到了陕军地界,成了大作家,也就不必奇怪了。  《古文观止》里收有李斯的一篇《谏逐客书》,很棒。小时候被家长的戒方镇压着,也曾背得滚瓜烂熟过的,当时并不懂得文章的好处何在,但秦始皇从善如流,收回成命,使我对他刮目相看。暴君未必全暴,英明之主未必全部英明,这大概是我最早学到的一分为二法。李斯一开始,并未想投奔秦始皇,他虽有不当“厕”中之鼠的志向,但找一个什么样的“仓”中吃食,是相当低的。所以,告别父母妻子,往东而不是往西,磨洞了好几双千层底鞋,朝山东苍山走去。这就是农民的李斯,那种庄稼人播种时的小心眼,小算盘,小天地,小格局,小农经济的小家子气了。  后来,我也发现,包括农民中走出来的作家、导演、社长、总编、厂长、主任、老板、经理,都得等到小苗从泥土中冒出尖来,看到了希望,尝到了甜头,才敢放开手脚,才敢不顾一切,才敢胡作非为,才敢无法无天,一步步“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起来。&nbsp&nbsp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3)

    那几张老婆烙的干馍,早已霉得可以做大酱了,他也舍不得扔掉,在兰陵郡的名儒荀卿学塾里,含辛茹苦,只是想混一张文凭,将来到郢都寿春,在楚国政府里,弄个处级干部当当,也就谢天谢地了。谁知新来的同学韩非,在学塾中大讲国际形势,大谈超级大国、合纵连横、战争和平之类的话题。当然也不乏黄段子,短信息,桃色新闻,小道消息,让李斯顿开茅塞,大开眼界。农民通常保守,但一旦接受了新事物,开化的速度更邪性。所以,近年来许多极新锐的作品,出自极农民的作家笔下,是可以理解的。于是,李斯觉得时机到了,对荀卿说再见了:“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  楚国这个“仓”,再大,也大不过秦国,那里才是他这样有抱负的耗子,得以施展才干的所在。权力基因驱使着他“西说秦王”,他相信,凭他三寸不烂之舌,弄个一官半职,当不难。因为自古以来的城乡差别,受教育程度,疏离于政治文化中心,缺乏社会基础和人际关系,像上蔡县出来的这位知识分子,获得权力的几率,较之城市出来的知识分子势必要低。所以,在权力场的争夺中,对于渴嗜权力而机遇不多的乡下人,往往比城市人更多冒险意识,更多投机心理,也更多赌徒思想,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悖背做法,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非常行径,李斯也比他人更无顾忌一些,按劣币驱除良币的定律,他在秦国权力场的斗争中,倒容易处于优势地位。  就在这种权力场中的不停洗牌中,李斯脱颖而出,所向披靡,攀登到权力顶峰。  他走出上蔡时,没想到会成为世界上这个顶尖强国的首相。所以,当可能的敌手韩非,出现在秦国地面上,他就以他撵兔子的那肌肉发达的腿脚,坚定地要迈过这位公子哥的障碍,并踏死他。尽管李斯承认自己,无论在学养上,在谋略上,在文章的思想深度上,在决策的运筹力度上,远不如这位同窗,但在卑鄙和无耻上,下流和捣乱上,李斯做得出的事,韩非却干不出来。这位高傲的王子,永远超凡脱俗,永远高瞻远瞩,永远扬着那思虑的头颅,注视着动乱不已的六国纷争,却从不提防脚下埋伏的地雷,和一心要算计他的、那心怀叵测的红眼耗子李斯。  他对秦始皇说:“陛下要委韩非以重任?”  “朕早说过,寡人若得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他阴险地一笑:“陛下欲并诸侯,韩国不在其中乎?”  “哪有这一说!”  他匐伏在台阶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陛下别忘了,韩非为韩公子,是有家国之人,最终,他的心是向着他的故土,而不是陛下,这点道理,圣明的大王呀,你要作出睿断啊!”秦始皇一皱眉头。  李斯心里想,明年的这一天,该是他老同学的祭日了。雅贵出身的韩非,想不到李斯端给他的,不是羊肉泡馍,而是一碗鸩药。五百年后,同样也是雅贵出身的陆机,想不到拿到手里的,却是一纸军前处决的斩首令。以他家族三代领兵为将的军人风度,陆机对部下说:“成都命吾以重任,辞不获已,今日受诛,岂非命也!”慷慨从容,仍是文人意气,讨来笔墨,洋洋洒洒,给下令处死他的成都王司马颖,写了一封“词甚凄恻”的长信,然后,站直了受刑,面不改色。  毙命本非必然,纯系自己找死。他完全可以在华亭听他的鹤唳,写他的诗赋,大可不必到多事之秋的洛阳,来求什么发展,江东半壁江山,还不够阁下施展?如果说李斯以上蔡那区区小县为“厕”,还情有可原,而陆机竟把人文荟萃的江东为“厕”,那他这只耗子也太狂傲了。  他以为洛阳不知是多么丰沛的“仓”,他以为他来到这个政治文化中心,必是万人空巷,夹道欢迎的场面,只要他一张嘴,必是最理想的安排,为文臣,非卿即相,为武官,非帅即将。即使退一万步,以他的文学声望,按大司空张华的评论:“人之为文,常恨才少,而子更患其多。”按大著作孙绰的评论:“陆文如排沙简金,往往见宝。”由他来领衔文坛,铨衡士林,雌黄人物,月旦潮流,更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在他心目中,盛名,高位,要职,权威,几乎是不用吹灰之力,就唾手可得的。  其实,能当一个好作家者,未必当得了一个好官;同样,一个当得好官的人,也决成不了好作家。当官的,若附庸风雅,可以,若绝对风雅,则可能坏事。陆机的文章写得不错,他的那篇《文赋》,是用赋的形式,写出来的文学论文,具首创精神。他的那篇《辨亡论》,论东吴的兴衰存亡,也是相当重要的史学论著,他要一直写下去,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肯定是举足轻重,不可一世。但文章写得好,不一定就得做官,我们这位作家,有了这点本钱,便以为可以伸手要官,便坐卧不安,就令人不敢恭维了。他应该明白,写作是他的强项,当官是他的弱项,舍其长,就其短,最后,失败,杀头,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陆机到得洛阳,初时,顺风顺水,但“好游权门,与贾谧亲善,以进趣获讥”,被大家看不起;后来,他反水,诛贾谧,立了功,赐爵关中侯;接着,世事难料,千不该,万不该,卷入走马灯的“八王之乱”;试想一下,今天的一个中学生,从历史课本的叙述中,都难理清这场狗咬狗的血腥内讧,谁杀了谁,谁又被谁杀了。我想,在杀得昏天黑地的当时,陆机更分不清那些姓司马的一个个王爷,谁比谁更王八蛋了。&nbsp&nbsp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4)

    在这期间,他先为吴王司马晏的郎中令;后为赵王司马伦的相国参军;赵王篡位,他算投机成功,得以授中书郎一职;谁知很快,齐王司马率兵将赵王干掉,这样,他被怀疑策划并参与了推翻那个白痴司马衷的阴谋活动,抓了起来,等着杀头;幸好成都王司马颖,和吴王出面保了他,减死徙边,脑袋没有丢掉。  后遇赦幸免,这就该洗手了吧,《晋书》称:“时中国多难,顾荣、戴若恩等咸劝机还吴,机负其才望,而志匡世难,故不从。”其实,这位青年作家恋恋不舍,呆在都城,还是有所图谋,还是贪慕官位,还是想再赌一把。权力如醇酒,不饮自醉,何况他已经饮出点味道来呢!这也是大多数人,如蛾趋火,非要往危险的足以烧得焦煳的热焰扑去的劣根性。  这一回,他把命运系于成都王司马颖,因为授了他一个平原吏,因此,他有些犯晕,“谓颖必能康荣晋室,遂委身焉”,陆机把宝押在一个“形美而神昏,不知书”的笨蛋身上,焉有不败之理?最后,他因兵败遭谗,j人谮害,遂被他以为的中兴之主,处死于军前。他作为一军之长,本可以将丑类整肃,不至于恶人先告状的。倘不然,交出军权,一走了之,也无不可。但知识分子的优柔寡断,当决不决,该办不办,首鼠两端,加上他文人的感情用事,只好交出脑袋,作“华亭鹤”之叹了。  现在,回到五百年前,那个“牵犬东门”的李斯,下场之匆促,完蛋之迅速,就更是不可思议了。  重新阅读这段尽人皆知的秦亡史,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如此精明老道,如此能言善辩,如此才睿智捷,如此计高谋深的李斯,在秦始皇沙丘驾崩后,在赵高、胡亥策划的宫廷政变中,忽然成为一个处处挨打,事事被动,步步失着,节节败退的完全无法招架的庸人?为什么一个曾经是纵横捭阖,兼吞六国,明申韩之术,修商君之法,入秦三十年来,无不得心应手的超级政治家,怎么能事先无远见卓识,猝不及防;事中无应变能力,仓皇失措;事后无退身之计,捉襟见肘,竟被智商不高的赵高,基本白痴的胡亥,玩弄于股掌之上?  我想,也许一位伟人在谈论知识分子问题时,曾经引用过的一句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可以得到解释。  李斯在他最得意时,曾经“喟然而叹”过的,“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而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何谓“税驾”,据唐?司马贞《史记索隐》:“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李斯言己今日富贵已极,然未知向后吉凶止泊在何处也。”这就是说,这位上蔡县走出来的知识分子,早就清楚,他曾经依附的那张皮,一旦化为乌有,他这根毛就没着没落,不知伊于胡底了。而“华亭鹤”主角,就更为凄惨,他想依附的那张皮,根本就靠不住,那岂不是找死么?所以,当秦始皇的尸体腐烂发臭,又将更恶臭的鲍鱼混装在车里,顶风臭三十里的时候,李斯所作的一切挣扎,都无济于事了,他只有走向刑场,这时,他悟道了,为这种飘泊不定的羽毛般的命运,值得付出一生吗?  司马迁这样写道他的结局:“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  历史是不相信眼泪的,所以,我特别膺服捷克作家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里,那最后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人们,我是爱你的,可你要警惕啊!”因此,无论什么样的诱惑,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粉红色的,甚至五彩缤纷美轮美奂的,我们都应该尽量离得远些,更远些;看得淡些,更淡些;想得少些,再少些。这就是“东门犬”和“华亭鹤”这样的典故,所寓涵的时代意义。&nbsp&nbsp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1)

    《世说新语》里,有很多魏晋文人的潇洒故事,最脍炙人口的,莫过于“雪夜访戴”这段佳话。要论潇洒,能玩到如此令人叫绝的程度,从古至今,还无人与之颉颃。  如今,不是没有潇洒的文人,也不是没有文人的潇洒故事,只是称得上为文人的今人,很遗憾,无论学养、教养、素养、修养,这四养,实事求是地讲,较之古之文人要差一点(有的,恐怕还不止一点)。因而,即使潇洒,也难免捉襟见肘,进退失据;纵有风雅,弄不好也会水裆尿裤,令人气短。  潇洒二字,谈何容易?也不是说潇就潇,说洒就洒的。冷眼旁观文坛半个世纪,有的,潇洒得起来;有的,潇洒不起来;更多数人,其实是在装潇洒。装,也就是演戏了,红脸、黑脸、白脸、三花脸,老绷着那架势,我看他们也挺累的。演好了尚好,演不好,拿不住那个劲,不知哪招哪式,露了马脚,不知哪腔哪调,错了板眼,一片倒彩,贻笑大方,也蛮不是味的。所以,从古至今,作家的内涵如何,才是能不能够潇洒起来的基础。  且看四世纪的王徽之先生,是怎么“秀”的?而且从中我们又可以观察到一些什么?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这个王子猷,其父,是晋代大书法家、江州刺史、右军将军、会稽内史王羲之。其弟,是与父同样有名气的书法家、简文帝婿、建威将军、吴兴太守王献之。其叔祖父更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由于王导在晋室南渡后的筹谋擘划,才得以使司马睿偏安江南一隅,使晋祚又延续了百年之久。  因此,从这样总揽过晋元帝、明帝、成帝三朝国政的宰辅家门里走出来的年轻人,今天那些高干子弟是无法望其项背的。应该说,真正的贵族,和暴发户贵族,和装扮出来的贵族,和尚未洗净腿上泥巴的贵族,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因此,像王徽之以古老的门阀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基础的潇洒,不是随便一块什么料,就能行得出,做得到的。  而时下那些认为有钱就能够买到一切,认为有权就等于拥有了一切的新贵们,我也真佩服他们那种以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的勇敢,觉得恶补一顿,便也八九不离十地像模像样了。于是,活像巴尔扎克笔下那些来到巴黎的外省绅士,勋章,宝石,假发,燕尾服,长柄眼镜,跳小步舞的紧身裤,都一律装备齐全。可贵族岂是好当的营生嘛?一要有渊源,二要有传统,三要有气质,四,更在于谈吐,举止,风度,仪态,所反映出来的器识,历练,修养,人品等等文化素质。一不留神,那呆鹅般的眼神,怔在那里,那傻张着的嘴,愣在那里,那习惯于跟在牛屁股后面的蹒跚步态,戳在那里,便把乡巴佬的本色,和盘托出了。  其实,有钱也好,有权也好,可以附庸风雅,无妨逢场作戏,但一定要善于藏拙,勿露马脚。即使你的吹鼓手,你的啦啦队,轰然叫绝,说你酷毙了,雅透了,您也千万别当真,别以为自己就是真雅、就是大雅而忘乎所以。记住毛泽东那首《沁园春》,也许是一贴清醒剂,连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认为“稍逊风马蚤”、“略输文采”呢,问一问自己,究竟算个老几?  雅是一种文化、精神、学问、道德的长期积累的结果,雅是一种境界、意趣、品位、见识的综合素质的表现,琅琊王家,到了王徽之这一代,那记载着雅传统的厚厚家谱,不知翻过去多少页了,您哪?先生!所以,雅这个东西,表面上有,不算有,肚子里有,也不算有,只有骨子里有,基因里有,才算真有。  大家心知肚明,如今报纸上、电视上呶呶不休的那些文人雅事,只能说是要名、要利、要权、要色的赤裸裸自我表演,离真正的潇洒甚远。于是,谁也没有开会研究,谁也没有统一口径,约定俗成,一言以蔽之,统称之曰“炒作”。这个新名词,颇是那些急功近利的文化人状态的精彩表述。当然,王子猷也在表演,也有他的欲望,和想得到的东西。不过,他够水准,不那么下三烂,不那么迫不及待。所以,装出来的贵族,不是真贵族,做出来的潇洒,也算不得真潇洒。王子猷坐在船舱里,那一张脸上,炉火纯青得让你几乎猜不出他心底里,究竟在想什么。  剡溪,大约是今天的嵊县。旧时读郁达夫先生文章,知道他喜欢听“的笃班”,而且还同鲁迅先生一块去听过。“的笃班”,就是越剧的前身。从绍兴开车去这个越剧的发祥地,现在,估计用不了一个钟头。可在古代,得在曹娥江上坐一夜船才能到达。这位王羲之先生的五公子,腪乃桨声之中,雪花纷飞之夜,终于到了要去的这个地方。但故事来了,走到要去访问的隐士戴逵的家门口,正想举手叩关,忽而迟疑停住,然后转身返舟,依旧原路折回。  乘兴而去,去到了。兴尽而返,回来了。说白了,去,等于没去,说等于没去,可实际又还是去了。这位名士要的就是这份意思,见不见到戴逵,那是无所谓的。在意的是这个过程本身,过程既然有了,其它就不在话下了。&nbsp&nbsp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2)

    于是,经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记下来,大家读到这里,无不钦服,赞不绝口。  我也曾经心仪得不行过的,而且,还读到别人的文章,把王子猷这一次“雪夜寒江舟,把盏独酌人”的行径,足足那么誉扬了一通。但有时,细细考量过去,如果,王子猷去了剡溪,回到山阴,不那么张扬的话,除了他自己,和几位划了一夜船,已经精疲力尽的船工,没有人会知道这次忽发奇想的旅行。所以,我一直以小人之心忖度,王徽之也是在演潇洒,在营造他在时人心目中的风雅形象。  好像,这位公子哥,也难逃炒作之嫌呢!  尽管如此,我还是十分膺服他的高明,高明在于他这样做了以后,不仅名噪一时,而且成为千古风雅。更高明的是,他这样做了以后,别人再也无法重新来过。他把事情做绝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地悠悠,只此一次,他独领风马蚤。你能不为这样顿成绝唱的“秀”五体投地吗?  现在,即使你雇一架直升机,飞过去,又回转,别人只会视你神经有问题,而不会赞扬;知道这典故者,顶多笑笑,说一句东施效颦,就够客气的了。而且,我也不相信今日之现用现交的文人才子,会那么冒傻气,投资于一位马上见不到回报效益的隐士?除非那是一位刊发文章时附月份牌“美女”照一帧的同行,才肯去切磋切磋的。这也是女作家的裙后,总尾随一大批护花使者的原因。除此而外,就要看红包里有几张百元大钞了。  老实讲,从有皇帝那阵,迄至今日,写作,和写作的人,基本上都很“物质化”了,功利的目的,压倒了其它一切。也许,在性腺、金钱、权欲的驱动下,有可能不辞劳苦,奔波于途,去做一件什么事,去看一位什么人,前提必须是对自己有利。但是,穷酸秀才,囊中羞涩,广文先生,捉襟见肘,想潇洒,爱潇洒,以潇洒自命,但要真的潇洒起来,也并非容易的事。而且,几乎很难做到王子猷如此大牌的潇洒。银两充足者,未必具有这等雅兴,而涌上来这份突发奇想的情致者,也不会绝对没有;可物质、精神两手均不硬,就大牌不了。所以,这就是“雪夜访戴”成为后代文人艳羡话题的原因。  王子猷,豪门出身,高官子弟,本人也是黄门侍郎,骑兵参军,至少也是正师级的干部,官、钱、位,应该是说得过去的了,不是所有文人都能达到的境界。比起那些十年寒窗,熬尽灯油,蹭蹬科场,拼命八股,不知快活多少倍?按常理而言,王子猷似乎没有什么必要去张罗,去铺垫,去造势,去促销自己了,还有什么不够心满意足的地方呢?我也常常替这位古人纳闷,干吗呀,子猷先生,你累心不累心啊?  正如那些报纸上天天见名字,荧屏上晚晚见形象,书店里处处见作品,网络上时时被点击的红人,令我不解一样,怎么总是没完没了地,永无厌足地折腾呢?闹不闹?烦不烦?后来,我明白了。这是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第一张牌倒下,第二张牌也就跟着倒,欲罢不能。  因为你想罢,别人也不让你罢,靠你卖钱,靠你嘬饭的人,恐怕轻易也不会让你罢。再说,你已经拿大顶,头朝下倒立在那里了,成了时人注目的中心,你也不能就此拉倒。至少,有人向你讨钱的帽子里扔钢?,至少,还有人为你的面不改色心不跳喝彩,因此,你自己也不想罢。一罢,全完,不就白费劲了吗?于是,只好抱着生命不息,炒作不止的恒心,继续卵子朝上头朝下地竖立在那里。  “雪夜访戴”的主角,虽然高明,说穿了,也是很在意这种热闹效应的,这也是所有热衷于炒作者的共同心态。要是听不到别人嘴里念叨自己的名字,看不到别人眼里关注自己的神色,觉不出无论走到哪里,身边总有环绕自己的一圈人,那一份寥落、寂寞、冷清、凄凄惨惨切切,真像是有无数的蠕虫,在咬啮着自己那颗已经受不了冷落的心。  于是,不制造一些新闻,不弄出一些响动,他是受不了的。于是,又看到了这位公子哥的表演:“王子猷尝行过吴中,见一士大夫家极有好竹,主已知子猷当往,乃洒扫施设,在听事坐相待。王肩舆径造竹下,讽啸良久。主已失望,犹冀还当通。遂直欲出门。主人大不堪,便命左右闭门,不听出。王更以此赏主人,乃留坐,尽欢而去。”  如果放在今天,娱乐版肯定会有“王子猷大闹竹林”的报道。  可惜的是,在《世说新语》这部书里,还有一则情节类似的记载,未能让王徽之独美于前。偏偏与他抢风头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弟弟王子敬,即王献之。“自会稽经吴,闻顾辟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旁若无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之伧耳。’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坐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着门外,怡然不屑。”  同样的剧情,不同样的结局,两相比较,倒能看得出来,一收一放之间,两兄弟的实力差距。他弟弟所以比他更有恃无恐些,更浑不在乎些,因为王献之的谱,能摆得更大些。而他,一个骑兵参军,是无法与驸马爷相比;现在还查不出王献之逛顾辟疆花园赏竹的时候,是否已任吴兴太守,若如此,这狂,就更没说的了。这样一比,顶多是个肩扛四个豆的王子猷,能不黯然失色吗?&nbsp&nbsp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3)

    其实,王谢子弟,谁不标榜清高,这种权位上的差别,会对王子猷产生影响而情绪低落吗?似乎应该不,然而却不能不。中国的文人,除极个别者,在乎权位,甚于在乎金钱,为之朝思暮想,为之夙夜匪懈,要甚于一般的追名逐利。在封建社会里,皇帝兴文?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