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第2部分阅读

    兴文字狱,不知多少文人掉了脑袋,但无数举子,仍旧本着“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地做那金榜题名的梦,冀图从皇帝手里接过那件黄马褂。官之大小,权之轻重,是十分在乎的,连死了以后的谥名,都全力以赴去争的。别看他们口口声声不为五斗米折腰,不稀罕那蜗角虚名、蝇头微利,但在有可能得到的权位面前,没有一个人会掉头不顾而去的。  所有的演潇洒、装潇洒式的炒作,都不会离这利益的原动力太远。因之,对于敏感的王子猷而言,虽然他和他的弟兄们都拥有与生俱来的风流,和根本推不开的富贵,但客观存在着的高低之别,上下之分,这种心理上的隐痛,也会使王徽之活得不那么百分之百的开心。在王羲之的几个儿子中间,王子猷,一直处于这种觉不出来的压抑气氛之中,所以,他才有“雪夜访戴”、“竹园闹主”的表演,他不但需要人知道他的存在,更需要人为他的存在喝彩鼓掌叫好欢呼。  然而,他总是失落,有一次,他们弟兄三人“共诣谢安”。在王导以后,这位曾经指挥淝水之战的谢安,便是朝野众望所归的人物了。不过,在很长时间里,他一直隐居,时人有“谢安不肯出,将如苍生何”的舆论,把希望寄托于他。所以,这位头上有光圈的名流的人物品评,一句话,便举足轻重。“二兄(徽之、操之)多言俗事,献之寒温而已。既出,客问安王氏兄弟优劣,安曰:‘小者佳。’客问其故,安曰:‘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而且,谢安对王献之“其钦爱之,请为长史,安进号卫将军,复为长史”,如此重用,如此信任,在一向自视甚高的王子猷心灵里,能不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吗?  他先在大司马桓温属下,任参军,后在其弟车骑将军桓冲手下,任骑兵参军,成了一个弼马温的角色。这种与他家门光荣不相称、与他兄弟们职务不相称的安排,也不能让他心理平衡。有一次桓冲问他:“卿署何曹?”对曰:“似是马曹。”又问:“管几马?”曰:“不知马,何由知数!”又问:“马比死多少?”曰:“未知生,焉知死!”最后一句,是孔子答复子路的话,他竟然拿来调侃上司,这潇洒也相当够意思的了(以上均《晋书》)。试想一下,琅琊王家,东晋政权中的第一豪门,皇帝都不得不让出龙椅的半边请姓王的坐,现在他却坐在冷板凳上,受命于行伍,那情绪会好起来吗?  更何况他的婚姻状态,显然属于太过平庸一类,在史书上找不见一笔记载,比之娶了金枝玉叶的弟弟王献之,比之讨了谢家才女的哥哥王凝之,王徽之也无法神采飞扬起来。尤其他弟弟在当驸马前,与爱妾桃叶浪漫的恋情,与前妻郝氏缱绻的挚爱,那首为心上人写的《桃叶复桃叶》的爱情歌曲,竟流行江南一带,所有这些风雅绮丽的韵事,都与王子猷无缘,作为一个男人来讲,岂止是感到扫兴、窝囊、别扭呢?更多的倒怕是泛上的酸不溜丢的苦恼吧?  所以,他时不时地要潇洒一番,要制造一些足够上娱乐版的头条新闻,在当时的南京城里,他肯定是娱记紧紧追踪的明星。“王子猷出都,尚在渚下,旧闻桓子野善吹笛,而不相识。遇桓于岸上过,王在船中,客有识之者,云是桓子野,王便令人与相闻,云:‘闻君善吹笛,试为我一奏。’桓时已贵显,素闻王名,即便回下车,踞胡床,为作三调。弄毕,便上车去。客主不交一言。”(《世说新语》)  直到他弟弟垂危之际,出于手足之情,使他道出了心底的隐衷,“吾才位不如弟”,正因为才力的不逮,权位的差别,才不得不一个劲地装潇洒,演潇洒,填补心灵中的空虚。然而,王献之一死,他也未能活多久,至此,于是,这位公子,那可怕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才中止进程。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懂得当今文坛,那些热衷于炒作的作家,干嘛要死去活来地折腾了。估计这些先生们,女士们,与王子猷一样,大概都有他(她)们见不得人的精神上的隐痛,和不可告人的内心里的苦衷。  文人嘛,大部分具有表现欲,甚者,还具有强烈的表演欲。这两者,从本质上看,是一回事,只是低度酒和高度酒的区别而已。从语义上推敲,表演应该要比表现更外在,更夸张一些。表现,主要是突出自己,让别人知道他的什么,而这个什么,基本上还是属于真我。表演,当然也是突出自己,但突出的什么,很有可能并非真实的自我,而是假我,或者压根儿的非我。然而,无论他怎么兴高采烈地表现或者表演,总是会有他内心里不快乐的一面。  偶读明代唐寅的诗作,题为《梦》:“二十余年别帝乡,夜来忽梦下科场,鸡虫得失心尤悸,笔砚飘零业已荒。自分已无三品科,若为空惹一番忙,钟声调破邯郸景,依旧残灯照半床。”  小时候,随大人在书场听弹词《三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比不上这位风流倜傥的吴中才子唐解元,更快活无比,更开心自在,更得心应手,更放浪不羁的了。他的潇洒,他的炒作,他的表现,他的表演,无不臻于登峰造极的地步。然而,从这首诗,从这其实也是他伴其一生的梦里,我们不也体会出他内心深处的阵阵隐痛,聊作佯狂的背后苦衷,和那掩饰不住的怅惘嘛!&nbsp&nbsp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4)

    所以说,潇洒难得,难得潇洒,想到这里,对于时下喧嚣的市场化炒作,对于时下文化人的忙忙碌碌,烈烈轰轰,奇奇怪怪,热热闹闹,也仿佛多了一分理解,也就随之豁然了。于是,还有什么好说的呢!&nbsp&nbsp

    孔雀虽毒不掩文章(1)

    明朝大j臣严嵩,其实是个正经诗人。他的诗,应该说写得不错,甚至可以说写得不俗。  当个j臣也颇不易,为臣本难,而为臣还要j,真得有点功夫。严嵩与周作人的命运不同,是属于因人废文的一种,谈到他的名字时,不会想到他除了j臣的名分外,还具有诗人的身份。  明?沈德符撰《万历野获编》载:“严分宜自为史官,即引疾归卧数年,读书赋诗,其集名《钤山堂稿》。诗皆清利,作钱刘调,五言尤为长城,盖李长沙流亚,特古乐府不逮之耳。”然后,他的结论是:“故风流宰相,非伏猎弄獐之比,独晚途狂谬取败耳。”从这同时代人的评论看,严嵩的诗,说不上非同凡响,但不同于一般,是可以肯定的。对作家来讲,能够写出有别于他人的作品来,就很足以自豪的了。  此人活到八十多岁,与周作人差不多,是一位长寿文人。我觉得,时下某些上了年纪的作家或诗人,终其一生,还未必能达到严嵩在《四库总目提要》被论及的水平。隔代以后,后人们谈到他名下的《钤山堂集》时,还认为他的文学成就,“在流辈中乃独为迥出”,能够在清朝的皇家典籍中,获得如此评价,可见其作品确实有独特不俗之处。《明史》称他:“为诗古文辞,颇著清誉。”这也是个相当褒扬的说法。  严嵩在江西老家分宜县一个叫钤山的地方,面壁十年,苦读诗书,声誉卓著以后,也就“文而优则仕”,被召回来京城做官了。“进侍讲,署南京翰林院事,召为国子祭酒”。一个读书人,囊萤凿壁,悬梁刺股,熬到国子监首脑这样尊崇的位置上,也就是学术界、文化界的顶尖人物了。在封建社会里,当别的什么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有钱,有势,有关系,有门路,有裙带的援引,能巴结攀附,摇尾示好者,没有不达到愿望的。但要在翰林院混事,肚子里只有《三字经》、《百家姓》,或英文bc之类,恐怕还是不行的。即或扛着圣旨去了,坐在杏坛上,我想,那被众文人干着的滋味,那假充内行的心虚状态,那说不了三句就露馅的尴尬,也会是挺受罪的。从这点看,j臣归j臣,坏蛋归坏蛋,严嵩在文学成就上,是货真价实的。  要不然,“居南京五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就不会把他留下来了。当时,“会廷议更修《宋史》,辅臣请留嵩以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董其事”,要他领衔修史。这是个油水不大,但享有崇高威望的荣誉差使。看来,他当时的文望与人望,比之后他两朝的周作人,任伪华北政府教育总署一把手时要高得多多。因为无论王揖唐、殷汝耕,还是汪精卫、东条英机,都不曾有过想请周先生去修《清史》的意思。在中国,凡被统治集团认为有资格修正史的文人,都应属于文坛公认的泰斗之辈。例如宋代的司马光、欧阳修,元代的脱脱,当然更不用说汉代的司马迁了。  严嵩到底有没有在嘉靖年间新设的《重修宋史》编审委员会里,担任过什么重要角色?是不是有什么高级职称?拿不拿额外的津贴补助?配不配供他专用的小轿车?史无记载,也就无从说起。但由此可知严嵩的文学地位,在当时,确实是众望所归。不过由于他的j臣名、贪官名,压倒了他的文学名,而使他这方面的“清誉”被湮没了。如今,周作人被某些先生们不遗余力地抬得这么高,严嵩地下有知,一定会埋怨这些鼓吹者,对他的才华,也好像应该得到一些张扬才是。  当时,嘉靖皇帝很赏识他,而且,一直恩宠不减。朱厚趈迷信道教,还自号“灵霄上清统雷元阳妙一飞玄真君”,这种一本正经的滑稽,也只有像梁武帝出家做和尚的昏君做得出来,可堪与之比拟。于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文武大臣及词臣入值西苑,供奉青词”,跟着皇帝一齐向太上老君膜拜了。所谓“青词”,就是写在青藤纸上打醮祷祝的疏文。在中国,只要是皇帝提倡的东西,不管好坏,马屁精们立刻会趋之若鹜,加油添醋,蔚为风气的。严嵩自然不甘人后,加之他善揣摩,巧逢迎,有眼力,肯无耻,所以,出自他手的“青词”,仙风道骨,典雅华彩,朱厚趈特别欣赏,褒誉有加。这块敲门砖,就成了他晋身之阶,一天天发达起来。  先前,“帝以奉道尝御香叶冠”,为此用沉水香木做了五顶道冠,赏赐臣僚。严嵩竟成为获得这种殊荣的五个人之一,要比今天某些作家忽然被外国人看重而骨头顿轻,更加荣耀,也可见其受嘉靖赏识的程度。因为中国的士,信孔夫子,“子不语怪力乱神”,不大肯拜神礼佛,别人虽受赏赐,有的还不愿意戴。严嵩青词写得好,溜舔尤具功夫,他在朝见皇帝时,特地在道冠外蒙了一层薄纱,以示珍惜,“帝见,益内亲嵩”,这马屁算拍到了点子上。从此,“醮祀青词,非嵩无当帝意者”,应该承认,早年的严嵩,确是文章高手,倘若一个草包,腹中空空,敢坐在那里跟嘉靖谈诗论文吗!  古往今来,能够得以与帝王、领袖、最高统治者咏觞唱和的马蚤人墨客,肯定是文化界领一时风流的扛鼎人物,就以曾经和毛主席对过诗的柳亚子、郭沫若两位先生的身份,便可证实。因此,严嵩的诗作,到了清朝编《四库全书》时,任总编纂的纪昀,也不忍一笔勾销,还引用了王世贞的一句诗,“孔雀虽有毒,不能掩文章”,表示不能因人废文,来肯定他“独为迥出”的文学功力。作为诗人的j臣严嵩,当不弱于作为散文大家的汉j周作人,这是可以肯定的。&nbsp&nbsp

    孔雀虽毒不掩文章(2)

    我们试来读他的一首七绝:“山泉野饭聊今夕,金谷铜驼非故时。随缘自有数椽竹,题俭真成一字师。”假如,不是标明严嵩之作,准以为是哪位尚未脱贫、甘于清苦的诗人,在什么远离尘嚣,还具有一丝黍离之感的故国荒园,孤独行吟呢!可是,当了解这不过是那个穷奢极欲,贪婪搜括,无恶不作,祸国殃民的大j臣,大贪官,在那里装孙子的时候,就觉得是莫大的讽刺,天大的笑话了。  为文和为人的抵牾,严嵩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j臣名压倒了他的文学名,在《明史》中,将他和他的儿子严世蕃,都列入j臣传了。然而,到了更后来,在人们心目中,他的贪官名,又压倒了他的j臣名。如果有人搞一份中国贪官排行榜,我想严氏父子,很可能在前几名之列。若是把宦官中的大贪污犯如刘瑾、魏忠贤,还有清代的和贾?嗖患圃谀凇t谡??僭钡奶拔鄯钢校?厢愿缸雍苡邢?峁冢??镜前袷住! ≡凇抖??氖贰返母魇分校?酝倨??玻?鏙臣、佞幸、酷吏、乱贼、宦官、阉党等,中国正史的体例,无不有分门别类的章节。很奇怪的一点,独独没有专门的贪官列传,使我纳闷不已。是因为历代没有贪官呢?抑或由于贪官不多而无此必要呢?这当然不是理由。中国的贪污文化或传统,可谓绵绵不绝,源远流长。有一则笑话,说旧时,一位地方官员离任,将他在职期间搜括的钱财,全部装车运走。这位官员巡视长长的车队,走到末尾的那辆车上,发现还坐着一个小老头,便问,你是谁?小老头回答,我是本地的土地。这位官员颇为惊讶,便说,土地爷,我已不在你的地面上做官了,你还跟着我干什么?这位土地苦着脸子说,老爷!您把本地的地皮,都搜括走了,我不跟着您,跟谁?  这虽是笑话,但反映了封建社会中,从上到下,无官不贪,四海之内,不贪不官的现象,有时连皇帝本人,也可能就是首席贪污犯。民谚曰:“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是这种现象的写照。一个相当于地市级的干部,在一个油水不大的府州,能在三年之内,吞噬如此大量的民脂民膏,老百姓还有活路吗?正因为贪污之官,比比皆是,腐败之风,泛滥成灾,对史家来说,记不胜记,倒莫如搁笔不记了。  如果全是清官,只有一个贪官,记史者可能有兴趣做做文章;相反,遍地贪官,清官成了稀有品种,也就只能让那些一尘不染、两袖清风者,在史书上占一席之地了。正如陈寿在《三国志》里记下东吴顾雍不喝酒一笔,初读时,甚不解,不喝酒有什么稀奇,但读到孙权这个大酒鬼,谁不陪他喝到醺醺然的程度,他还要发脾气。便知道当时喝酒,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不但不喝,还敢抵制,这种罕见的例子,才使陈寿觉得有付诸于史的必要。因之,在史书里,有良吏、循吏的传,肯定恪尽职守,公平正直,爱民恤民,清廉方正的官员,实在稀少的缘故。而至今尚无一部《贪污史》或《贪官列传》出现,恐怕与历来贪官多如牛毛有关,若我是一位记史者,一天到晚写不完的贪官,也会倒胃口的。  大贪官严嵩、严世蕃到籍没时,《明史》称,抄出来“黄金可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他珍宝服玩所直又数百万”。在一本《天水冰山录》的书中,更刊有查获出来的赃物详细清单,其中:“纯金器皿共三千一百八十五件,重一万一千余两,玉器共八百五十七件,耳坠耳环共二百六十七双,布缎绫罗纱共一万四千三百余段,扇柄二万七千三百余把,南昌和分宜的第宅房店两共三千三百间。”据沈德符《野获编》,说抄严家时,光碧玉白玉的围棋就有几百副,金银象棋也是数百副。这位老学究感叹:对弈本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拿着一颗颗足赤纯金浇出来的棋子,沉甸甸的,岂不累煞人也。  明代的衡制,一两相当于公制的36点9克,乘以11000的话,应该是405900克,按近日黄金市场价,每克为120元计,光这些金器就值人民币五千万。若以《明史》的三万余两计算,仅黄金一项,值两亿人民币,遑论其它。据《明通鉴》:“所籍嵩等家财银两,诏悉送太仓,以一半济边饷,一半充内库取用。”这后一半,也就是进了朱厚〖fjf〗趈〖fjj〗的腰包。  抄家,是皇帝发财的一道,据赵翼的《二十二史札记》,王振籍没时,“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李广殁后,孝宗得其赂籍,文武大臣馈黄白米各千百石。帝曰:‘广食几何,乃受米如许?’左右曰:‘隐语耳,黄者金,白者银也。’”刘瑾败后,抄家得“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七百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万,又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以上金共一千二百五十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钱宁籍没时,“黄金十余万两,白金三千箱,玉带二千五百束”。另一说为“金七十扛,共十五万五千两,银二千四百九十扛,共四百九十八万两”。江彬籍没时,“入公帑者,黄金七十柜,柜一千五百两,银二千二百柜,柜二千两。”……看来,明代是中国历史上的贪污大朝,当不会错。  赵翼认为,以上这些贪污犯,都比不上严嵩在任时间长,所以,他搜括得也应比他们多。“籍没时,金银珠宝,书画器物田产,共估银二百三十五万九千二百四十七两余。又直隶巡按御史孙丕扬所抄嵩京中家产,亦不止此数。而所估价,又不过十之一。即如裘衣,共一万七千四十一件,仅估银六千二百五两零,帐幔被褥,二万二千四百二十七件,仅估银二千二百四十八两零,则其他可知也。计其值,不下数十倍。”因此,严嵩的贪污记录,是可以上吉尼斯的,“则史传所载,尚非实数”,这就是赵翼的结论。&nbsp&nbsp

    孔雀虽毒不掩文章(3)

    一般来讲,小贪如鼠,昼伏夜行,鸡鸣狗盗,提心吊胆,贪也贪不出多大油水。而大贪如虎,无所顾忌,光天化日,明火执仗,才能贪出金山银山。“稗史所载,严世蕃与其妻窖金于地,每百万为一窖,凡十数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见之。’及嵩至,亦大骇,以多藏厚亡为虑。”严氏父子之所以敢如此放开手脚的疯狂贪污,聚敛如许钱财,还不是当皇帝的包庇和纵容的结果!这两父子斑斑劣迹,早就民怨,“南北给事、御史交章论贪污大臣,皆首嵩”。但是,“嵩每被论,亟归诚于帝,事辄已”。而且,“帝或以事谘嵩,所条对平无奇,帝必故称赏,欲以讽止言者”。正因为有倚仗,严嵩才能有恃无恐,正因为他支持,严世蕃才敢胡作非为。  赵翼说:“是可知贿随权变,权在宦官,则贿亦在宦官,权在大臣,则贿亦在大臣,此权门贿赂之往鉴也。”从近年来所揭发、所暴露、所法办的贪污案件,主犯要犯,哪一个不是带“长”字的手中握权之辈呢?作家手中,不过有杆笔,谁会在乎你呢?是做一个才华出众的文人,死守清高呢?还是做权力更大的官僚,因而也能捞到更多的油水呢?严嵩自然会选择后者了。  尤其,嘉靖十八年葬章圣太后以后,这位皇帝就不上班了,也就是不视朝了,连皇帝这项最起码的本职工作,也不干了,这就给了严氏父子更大的贪污空间。“自二十年宫婢之变,即移居西苑万寿宫,不入大内,大臣希得谒见,惟嵩独承顾问,御札一日或数下,虽同列不获闻,以故嵩得逞志。”这样,等于纵虎归山,更是不可一世,严嵩在里面将嘉靖哄得团团转,严世蕃在外边大肆搜括,敛财聚钱。  这一对贪污父子,同声共气,合作默契。“短项肥体,眇一目”的严世蕃,比其“长身戍削,眉目,大音声”的老子,更能作恶。由于严嵩“旦夕值西内,诸司白事,辄曰以质东楼,东楼,世蕃别号也。朝事一委世蕃,九卿以下浃日不得见,或停至暮而遣之。士大夫侧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门,筐箧相望于道。世蕃熟谙中外官饶瘠险易,责贿多寡,毫发不能匿”。凡贪污,必腐败,凡大贪污,必大腐败,于是,卖官鬻爵,贪赃枉法,敲诈勒索,横行都门。严嵩“窃政二十年,溺信恶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为j臣”。  严嵩最初以文邀宠于上,平步青云,飞黄腾达。最后的失败,也是老暮以后,文思日退,诗情大减,做不出令皇帝高兴的文字来,才失去圣眷的。说实在的,一个诗人,总有江郎才尽的一天,也许七老八十,还能写出分行的文字,但银行账目,商店流水,同样也是一行一行,难道那能叫做诗吗?除非打算将缪斯气死。再说,在帝国宫廷最高层面上的厮杀,并不亚于西班牙斗牛场的角力,你不将刀插在牛身上,牛就会将你顶死,因此,作为诗人的严嵩,究竟还能有多少诗情画意,涌上心头,是大可怀疑的。更何况,他必须干净利落地排除政敌,必须不露声色地告密陷害,必须殚精竭虑地获得好处,必须恬不知耻地曲意媚上,当一天到晚尽琢磨这些外务的时候,他还会爆发创作的灵感吗?  结果,朱厚趈所下手诏,老迈的严嵩,竟“语多不可晓”,好像有些老诗人看不懂年轻诗人写的东西一样,只有一个劲地摇头。幸好,独眼龙严世蕃能“一览了然,答案无不中”。但“严妻欧阳氏死,世蕃当护丧归”,于是,“嵩受诏多不能答,遣使持问世蕃,值其方耽女乐,不以时答。中使相继促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往往失言。所进青词,又多假手他人不能工,以此积失帝欢”。这样,就走到了末路尽头。  嘉靖四十四年,严世蕃终因外投日本,内怀怨望罪被劾,“斩于市,籍其家”。但世宗还是给严嵩留了条命,削籍为民。“又二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这个大j臣,大贪官,就这样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真遗憾,他没有周作人那样幸运,至今还在翻来覆去地出知堂先生的书,而同是“堂”的《钤山堂集》几乎不为人知。早在前清编《四库全书》时,就因“迹其所为,究非他文士有才无行可以节取者比,故吟咏虽工,仅存其目”给否定了。  以两“堂”的遭遇而言,看来,古人较呆,不灵活,认死理,还是今人聪明,脑袋瓜子转得快。要是周作人生在明朝或清朝,会被视作贰臣的,怕就得不到今日的风光了。  从这个角度比,真有点为严嵩的诗文叫屈。&nbsp&nbsp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1)

    每年秋后,总有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在我家后院的角落里,茕然存活。那虽没有什么气力,但相当专注的啁鸣,常常坚持到真正冬天的来临。每当我在呼啸的寒风里,贴着玻璃窗,倾听这只蛐蛐的声音时,对于生命力的不绝于缕,总使我有所触动,总使我想到明末清初诗人吴梅村的名句:“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  诗人的这句诗,很酸楚,很凄凉,每吟,心必为之动,尤其对有过“草间偷活”体验的我来说,更甚。可以想知,在江左三大才子之中,吴梅村应该是活得最“苦”的一位。  我说的这个“苦”,并不是他自称的“无一刻不历艰难,无一境不尝辛苦……”的“苦”;而是他在一种无时无刻的忏悔中,一种至死也不能自谅的忏悔中,对于灵魂那永无休止的自审自谴的“苦”。  中国人,通常不怎么忏悔,中国文人,则尤其缺乏忏悔精神。在西方文化史上,远一点的,有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近一点的,有卢梭的《忏悔录》,而在数千年的中国文学历程中,几乎找不到一本类似的著作。中国文人甚至不如中国皇帝,他们在混不下去的时候,还不得已而为之,下罪己诏。吴梅村的恩主崇祯,就涕泗滂沱地干过这桩事。但是,有些中国文人,错了也不认错,不但不认错,还赖账,还推诿,还狡辩,还倒打一耙。所以,吴梅村在中国文学史上,如果不是惟一,也是极其少见的,具有忏悔意识的文人,值得我们后人尊敬。  早先,文坛的好事之徒,不如今天这般蛆虫也似的多,少有捧臭脚的排行榜。但在士子们的口碑上,是按钱谦益一、吴伟业二、龚鼎孳三这样的次序排列,逐渐形成公论。不过,若就纯文学的意义而言,吴和钱,至少是不相上下的。清人赵翼在《瓯北诗话》中说:“梅村当国亡时已退闲林下,其仕于我朝也因荐而起,既不同于降表佥名,而自恨濡忍不死,〖fjf〗?〖fjj〗天?地之意,没身不忘,则心与足迹尚皆可谅。”要是从道德角度衡量,那么,鼎革之际的表现,吴胜于钱,更胜于龚,是毫无疑义的。  文学史所以将他们统而论之,因为生逢末世,命运蹭蹬,遭遇不济,坎坷半生的命运,大致相同。但具体到每个人,状况又不尽类似。钱是一个政治化的文人,深陷政治漩涡,龚是一个市侩气的文人,热衷投机转蓬,吴则是一个更纯粹些的文人,生性怯懦,胆小怕事,体弱多病,努力躲开政治,可是政治偏偏不放过他。这倒也不光吴梅村个人的悲剧,而是中国文人几乎躲不掉的共同厄运。皇帝老子要是跟你过不去的话,肯定是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你在这条船上,想不成落汤鸡也难。时代要跟你别扭的话,如托尔斯泰所言,在盐水里煮三次,在碱水里煮三次,弄得你人不人,鬼不鬼,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过,钱谦益自寻是非,龚鼎孳自讨没趣,吴梅村在劫难逃,明白这点差别,也就理解他这什么“草间偷活,沉吟不断”了。  他忏悔是真诚的,但他“沉吟不断”,更多是在诉苦,诉他那个“一生遭际,万事忧危”的苦,这里面就有很多文人的夸饰了。  从古至今,中国文人无不喜欢夸饰,往自己脸上贴金,光荣要贴,成功要贴,到了当代,被运动,要贴,受迫害,要贴,甚至连耻辱也要拿出来往脸上贴。吴梅村也属于卖苦一族,在遗书里,告诉儿子,他是“天下大苦人”一个,说得可怜兮兮。他这一辈子,忧患连连,危机重重,提心吊胆,担惊受怕,过得很不自在,也是事实,但决不是彻头彻尾的倒霉蛋。  他应该没有这么大的忘性,他刚走出他的家乡太仓,那几年间,可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为世人瞩目。他的连捷高中,他的奉旨完婚,他的翰林高就,他的讲学东宫,也使得满朝文武惊诧,艺苑杏林艳羡。无庸讳言,吴伟业曾经很陶醉于那相当风光,相当体面,相当得意,相当快活的满足中的。  我始终认为,上帝虽然吝啬,但对每个人的安排,基本上(当然不是百分之百)还是要保持账面上,借方与贷方的大体平衡。一个太快活的幸运儿,不见得永远一帆风顺;同样,一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家伙,未必就会被上帝抛弃。君不见福利彩票开奖,立马成为百万富翁者,常常是北京人绝看不上的外地打工仔。所以,吴梅村虽然一生不幸,但他二十三岁起,开始发迹,上帝真开眼,让他着实地火了一把,比进城民工中头彩还来劲呢!  旧时中国的“士”,十年寒窗,囊萤刺股,大都怀有高第入仕,衣绯着紫,文章翘楚,领袖群伦,连做梦也忘不了的双重心结。时至21世纪,我所熟悉的作家同行,想谋一身黄马褂,同时又想执文坛牛耳者,也是大有人在的。可鱼和熊掌,两者兼而得之,岂是那么容易的事吗?  在中国,考中状元,未必做得文豪,做得文豪,很难考得状元。吴敬梓,金圣叹,曹雪芹,蒲松龄,恰恰都是科场上的名落孙山者。这其中,二律背反,势难两全,八股文做多了,性情文字难免生涩凝滞,脑袋里装满了论、表、诏、诰、判、策之类应试制艺,诗词歌赋的绝妙灵感,也就找不到立足生根之地。这也是今天那些削尖脑袋热衷做官的作家,再也别指望他写出好作品的原因。以今譬古,能凭真本事,赢得科举,而且又凭真才华,成为大师者,肯定少而又少,只有吴伟业,是这样一个佼佼者。&nbsp&nbsp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2)

    吴伟业(1609—1671),字骏公,晚号梅村,又号鹿樵生,江苏太仓人。  他出身于书香门第,长大于儒雅环境,聪颖早慧,好学不倦,尤其拜在名师张溥门下,文章大进,学业完善,笔墨娴熟,得心应手。所以,1631年(崇祯三年),他到南京应乡试,中举,名列第十二。次年进京,参加会试,得第一。接着殿试,皇帝亲点,为一甲二名进士,即“榜眼”,这一个成功过程,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叫好鼓掌都来不及,所以他老是卖苦,是没有道理的。  接下来,授翰林院编修。随后,崇祯出面,赐假回里,洞房花烛,真是如其宗师所褒誉的,“大登科后小登科”,“天下好事皆归子”了。吴也很得意,得意难免忘形,他评价自己为:“陆机词赋,早年独步江东,苏轼文章,一日喧传天下”,如同时下有些作家同行,将自己列入诺贝尔文学奖种子选手一样,都有不自量之嫌。  所以,我相信而且尊重他后来的忏悔之“苦”,但不大相信甚至鄙薄他所夸饰的遭际之“苦”。满清入关,改朝换代,攻城略地的屠杀,铁骑践踏的血腥,文化箝制的强犦,予取予夺的恐惧,是每个老百姓都难逃脱的痛苦,非独吴梅村一人。他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我认为,在他的潜意识中,有一种努力为自己辩白的欲望,表现出来,便是喋喋不休的诉苦。  后来人常常不理解,人称吴太史的这样一位文学大师,睿智学者,聪明透顶的人,为什么不能像顾炎武、黄宗羲那样埋名隐居,坚拒不就?为什么不能像陈子龙、夏完淳那样宁死不降,舍身成仁?最不济,也可以学王夫之那样,作《惜发赋》,存明代衣冠,逃到湘西大山里潜心读书。  说说是容易的,要做到,可就相当相当的难了。  直到我当了“右派”,我才懂得,中国知识分子中间,强者太少,而弱者太多。你可以这样高标准地要求吴梅村,但他愿意跪下来求生,而不想站着取死,那你也只好抱憾。  一位研究吴梅村的日本学者安积信,就十分为这位大师惋惜:“第梅村受知于庄烈帝,南宫首策,莲烛赐婚,不十年累迁至宫詹学士,负海内重名久矣。当都城失守,帝殉社稷时,不能与陈卧子、黄蕴生诸贤致命遂志,又不能与顾亭林、纪伯紫诸子自放山林之间,委蛇伏游,遂事二朝,则不若尚书(王阮亭)之峻整,随园之清高远矣。向使梅村能取义成仁,或隐身岩|岤间,其节概文章,皆足以为后学标准,而天下所推为一代冠冕者,亦将不在阮亭而在梅村,岂不尤可惜哉?”(见清人方浚师所著《蕉轩随录》)  安积信先生不了解中国文人向来崇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哲学,与他们日本国动不动切腹自杀的武士道精神,是毫无共同点的。且不论切腹这举动本身的正确与否,但对死亡毫无畏惧的坚强,与但求苟且偷生的软弱,是存在着天壤之别的。  吴梅村性格软弱,可入世之心甚重,吴梅村身体脆弱,可虚荣之念更强。但文学大师的声名,复社宗主的威权,领袖群伦的欲念,一代良知的众望,都是他对自己的目标期许,是舍不得放弃的,正是这些浮华,他既不能“取义成仁”,更不能“隐身岩|岤”,怎么办,只有成为“忍死偷生廿载余”的“两截人”的一条路可走。  吴梅村的故事讲到这里,对他一生起到了重要影响的两个人,就该出场了。  一位是他的老师张溥,一位是他的亲家陈之遴,前者使他卷入了明崇祯朝的党争,后者使他接受了清顺治朝的征召。这虽是两起相隔多年,毫不搭界的事件,但就吴梅村个人而言,四十多岁时的仕清三年,正是他二十多岁时介入党争的必然结果。  如果说,中国的政治家,有附庸风雅的嗜好,那么,中国的风雅文人,也多具有附庸政治的兴致。张溥为文学家,我记得旧时中学国文课本中,就选有他的《五人墓碑记》,那是一篇相当激昂慷慨的散文。但他更愿意附庸政治,要当一个政治活动家。崇祯初年,清除阉党,昭雪东林,言路放宽,政策松动,给了知识分子一点自由,张溥利用这个机会,成立“复社”,议论朝政,针砭时弊,雌黄人物,评断是非,俨然有点反对党的味道。  一般来说,文人玩不得政治,即使像张溥这样还玩出一点气候者,最后也以栽跟头而告终,甚至死了也没放过他。他不明白,皇帝只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