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谛枰??斗肿映錾?氖焙颍?憧梢猿錾??彼?不需要你时,你最好闭紧嘴巴,别讨没趣。历史上那些掉了脑袋的文人,很多都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以为皇帝多么爱他,而发出声音的结果。 张溥把复社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这位弟子身上,而吴梅村也被老师的热忱所推动,一是年轻,二是忧国忧民,三是士大夫要为天下先的精神,很快进入状况,站在了朝廷中派系斗争的第一线。说实在的,他远不是斗士,而且也做不来斗士,可是,成功太快,头脑膨胀,难免虚火上升;众人撺掇,高帽戴上,也就冲动行事。少年气盛的他,一瞬间竟以为自己果然是斗士了。上书陈词,面折廷争,甚至借着崇祯召对的机会,“进端本澄源之论”,将政敌狠狠告了一状。据说,他那一番声情俱茂的廷上陈述,大有文明戏中言论小生的慷慨激昂劲头,把小他一岁的崇祯帝,听得入神,为之动容。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3)
知识分子以求自由为己任,自由来了以后,往往得寸进尺,要求获得更大程度的自由。可皇帝不是慈善家,这只手给你自由的时候,另外一只手也就准备着收回自由。更何况朱由检是个三翻四覆、夕改朝更的人呢!接着,吴梅村从“复社”被猜疑,张溥被检控,黄道周被贬谪,杨廷麟被外放……风声鹤唳,山雨欲来之势,预感到九朝门内,天子脚下,不是他呆的地方。本不是斗士的他,干脆当逃兵,撤了。 于是,到南京鸡笼山,就国子监司业的那份闲差,虽是冷板凳,但离开了京城的险恶漩涡,至少晚上能睡个安生觉。 他事后一首《送何省斋》五言古诗写道:“……夜半话挂冠,明日扁舟系。问余当时年,三十甫过二。采药寻名山,筋力正强济。濯足沧浪游,白云养身世。长放万里心,拔脚风尘际。”这似乎还有炫耀其觉悟不晚之意,其实,“拔脚”,即北京话的“撒丫子”,撇开“风尘”中的并肩战友,单独开溜,好像并不值得光彩的。 我一直在猜想,放他走,应该是崇祯的决策。按朱由检一向对他的器识,会将他留在京城任用的。但在收拾了好几个“复社”同党后,居然没有对他采取措施,而且,另辟出路,使其摆脱困境。我总感觉到,这种独独赐予他的人情味的关照,很可能是1610年出生的朱由检,对1609年出生的吴梅村,存在着一种同龄人的惺惺相惜的情感。 类似这样的蒙受“天恩”,已经不止一次令他感恩戴德了。崇祯四年会试,所引发的科场纠纷,是这位年轻皇帝亲自排解的。御笔在试卷批了“正大博雅,足式诡靡”八个字,认为他的文章很“主旋律”的,这一句“天语褒扬”,定了调子,反对派再也不敢放一个屁。随后,又赐这个新科榜眼,“驰节还里门”,合卺完婚,那简直是倾动江南的一场婚礼。九年,被任命为湖广乡试主考,那时他仅二十八岁,可见其受信任的程度。十年,被命为东宫讲读,这是要在将来派大用场的儒学之士,才能坐上的位置。十一年,皇太子出阁,就读于文华殿,崇祯帝临现场视学,亲自垂问《尚书》大义,讲毕,获赐“龙团月片,甘瓜脆李”。 这所有的一切恩典,是他仕清以后,椎心泣血,悔恨万分,最不能原谅自己的原因。在中国人心目中,忘恩负义,最被人不齿,在封建社会里,帝王之恩,你也背叛,哪还有什么人味呢?据民国蒋芷侪《都门识小录》:“昔吴梅村宫詹,尝于席上观伶人演《烂柯山》(即《买臣休妻》),某伶于科白时,大声对梅村曰:‘姓朱的有甚亏负于你?’梅村为之面赤。”可见时人对他的背主仕清,是尤其憎恶的。朱由检行事峻急,纠刻猜忌,罚重恩薄,少见情义,对他却是优渥有加,关爱备至。这一问,真是问到了这个“两截人”的心痛处。 “两截人”,当时的流行话,系指明朝的官,〖fjf〗?〖fjj〗发蓄辫,又来为清朝的官的一班人。据清人刘献庭《广阳杂记》:“顺治间,吴梅村被召,三吴士大夫集虎丘会饯。忽有少年投一函,启之,得绝句云:‘千人石上坐千人,一半清朝一半明,寄语娄东吴学士,两朝天子一朝臣。’举座为之默然。”这则轶闻,便是对“两截人”的最好注释。 “明亡后,清廷召诱天下之士,同征周廷珑、姚思孝等皆坚执不赴,又有李灏以绝食自戕相抗,梅村一时肠软,忍志赴召。”清人入关后,武力征服的同时,也进行文化征服,在中国历史上,所有想成大事而文化低下的异族统治者,无不笼络和倚重汉族知识分子,以巩固和加强其政权。满清政权用征召的办法网罗文士,从多尔衮、多铎起,到福临亲政后,是一以贯之的政策。江左三才子的钱谦益、龚鼎孳早就成了“两截人”,吴梅村焉能例外? 有人认为刘献庭所记轶闻,为杜撰之词,其实谬矣。尽管虎丘会饯时,吴梅村尚未赴召,但他的被召,和他的必然要应召,已成定局之事。因为他既不坚示拒绝,又不尽力隐匿,而且还作秀,做大秀,不是明摆着在等着清廷来征召吗?因此,某个人打油一首,给这位在大会上出足风头的吴学士,开个玩笑,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寄语”二字,多少带有一点劝诫,阁下,已经是一半清朝一半明了,你还执意要去做两朝天子一朝臣吗? 应该看到,第一,清廷对这样一个大文人,汉族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早晚要控制在自己手中,不会放任不管,听其自由的。第二,那些已经为清廷效力的前朝官吏,也要拉他下水,岂能容他成为名节孤贞之士,万世流芳?虽然,他可以找到一百个理由,为自己的变节推卸责任,但是,迟至顺治九年、顺治十年,满清当局才将焦距对准他,我认为,很大程度是他个人拼命造势的结果。 明亡十年,吴梅村足迹遍江南,说明也并未闲着,说明他也是生怕世人将他忘却。文人之不甘寂寞,本是通病,过去如此,现在也还是如此。这也是越有名气的大师级的文人,所以要在主席台前排就坐,露出那张核桃脸,笑容可掬的缘故。 当年,在崇祯朝的党争中,吴梅村虽然有点虎头蛇尾,“拔脚风尘际”,但政坛之争,说到底,是权力之争,张溥让他上了这一课,积极的方面使他懂得了政治的险恶,消极的方面也让这个年轻人感受到权力的诱惑。在握有权杖的盛宴上,那一杯文学的美酒,又算得了什么?这也是他在大清王朝鼎革之后,终于不愿老死牖下的原因。何况身边有一个密友兼亲家陈之遴,这样“两截人”的样板在。“怎么活不是活?”这也是所有弱者在选择下下策时,给自己的合理解释。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4)
上次崇祯六年的虎丘大会,不到三十岁的吴梅村,是以“联捷会元、鼎甲”和“翰林院编修”身份出现的,不过是风流儒雅的青年才俊,充其量是众望所归的明日之星。而这次顺治十年的虎丘之会,他不同了,四十多岁的吴梅村,已是一位众星捧月的精神领袖,一位举足轻重的文坛重镇。这次“和合之局”,实际为钱谦益所发起,所策划,其目的,是为了凝聚汉族知识分子,精诚团结,不起内讧,使异族统治者从中渔利。可这种在统治者眼皮子底下聚众集会,应该说与体弱多病的他,那怯事畏难的习性相背的,但吴梅村挺身而出,担纲主演,勇于任事,我觉得其中不无他个人的利益考量在内,因为,他终于等到一次向当局显示其实力的机会,值得一试。 果然,他成为与会数千文士共推的宗主,清廷马上下征召令,克日进京。 结果,令他大失所望的是,他付出变节的代价,付出叛主背恩的代价,付出数十年声名的代价,付出在知识分子中树立的高风亮节的代价,得到的是冷遇,是漠视,是猜疑,是不信任,是区区不足道的一名编纂,小小学官而已。早知如此,不若不降。 可你也不想想,一位归顺得太晚的文人,还能指望坐稳江山的顺治,为你开欢迎会么?于是,在京三年期间,风云谲变,如鸟惊弓,大案迭兴,惟恐牵连,旧病复发,沉疴难愈,亲友远离,处境凄凉,日子过得诚如其言,“无一刻不历艰难,无一境不尝辛苦”。他细细算了算账,什么也没有得到的同时,他这个人,这个人的一生,这个人的未来,都成了零。这场不是赌博的赌博,这场不是投机的投机,真是输得够惨。 文人,有什么办法?能够不存任何幻想,决绝地挺直了腰杆站立者,又能有几多? 前途维艰,后路凄凉,草间偷活,沉吟不断。从此,吴梅村一直生活在忏悔中,直到他的《临终诗》:“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应填补,总比鸿毛也不如”,还兀自悔恨不已。一直到死神来临的那一瞬间,他对他的背叛,他的失节,也始终不肯自谅,长叹“浮生所欠只一死”,“竟一钱不值何须说”,阖上了眼睛。 据《清史稿》:吴伟业“临殁顾言,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死后殓以僧装,葬我邓尉灵岩之侧,坟前立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起祠堂,勿乞铭,闻其言者皆悲之”。 忏悔,是一种崇高感情,是一个大写的人,对自己,对世界,对历史所体现出的负责感情。今天,重新温习吴伟业这段史实,我想,还是很具有现实意义的。  
“自古才子多娇纵”(1)
一 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乙巳前,汤显祖写了一组七绝,共十首,寄给他的好友,时在病中的屠隆。明代出才子,凡才子,皆风流,屠是最典型的一位。他的风流,相当出格,非一般文人所能企及。 屠隆(1543—1605),字纬真,一字长卿,浙江鄞县人。“生有异才”,万历五年进士,官至礼部主事。他比汤显祖出道早,才气大,据说他“落笔数千言立就”,“诗文率不经意,一挥数纸。尝戏命两人对案拈二题,各赋百韵,咄嗟之间二章并就,又与人对弈,口诵诗文,命人书之,书不逮诵也”。(《明史》) 在中国文学史上,汤显祖和屠隆是以剧作家面目出现的。 不过,到了今天,知道汤者,尚有人在,而知道屠者,相当寥寥。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文学必须经得住长时间的考验,方称得上真正的不朽。可在万历年间,屠长卿的声名,大概要比汤显祖响亮一些;屠长卿的戏剧,也要比汤显祖卖座一些。 因为,屠长卿不光写戏,还会演戏,家里蓄有戏班,花钱聘着名角,还时不时地粉墨登场,客串红毡,积累了丰富的舞台经验。他写戏主张“针线连络,血脉贯通”,“不用隐僻学问,艰深字眼”,甚至编过整出戏无一曲,尽用宾白演出,类似现代话剧的本子,大家一听就懂,很受欢迎。看来,他写戏,深谙编剧门窍,懂得观众口味,几部传奇,如《昙花记》、《修文记》、《彩毫记》,都曾“大行于世”,叫座京城,于是,“名大噪”起来。(见《明史》) 汤的戏,着意文笔的精粹,追求完美的境界,与屠的戏,风格迥异,志趣不一。尽管是文人戏,无论清雅或典丽,简洁或浓艳,虽曲高可并不和寡,深入浅出,雅俗咸宜,同样也具有不错的票房价值。他的《牡丹亭》、《邯郸记》,多用唐人诗句点缀,吻合得如同自家手笔,很让读者和观众情为之痴,意为之移,玩味不已,吟哦再三。不仅当时,“京华满城说《惊梦》”,数百年来,始终盛演不衰,真不知赚了世上痴男怨女的多少眼泪。 明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里说:“汤义仍《牡丹亭梦》一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绝非夸张的表述;不过,在肯定他的才华同时,也指出剧作本身的微疵:“奈不谙曲谱,用韵多任意处,乃才情自足不朽也。”这便是诗人写戏的美中不足了,恐怕也是汤对屠这位编剧的行家里手,持礼敬态度的缘故。会演戏的写戏,和不会演戏的写戏,到底是有些差别的。莎士比亚,就曾作过剧团的三流演员,跑过龙套,休看不起这一点,正是这种对于舞台的实际体会,使他写的戏,总能紧紧攫住观众的心。 屠在当时能够略强于汤,就基于这种近乎科班出身的职业优势。但是,沈德符所说汤的“才情自足不朽”,却是汤在几百年后,能够远胜于屠的魅力所在。文学这东西,一时的输赢,定不了终身,只有经过长时间的淘汰以后,才知道其是否具有久远的生命力。短期炒火的作家,瞬间泡沫的作品,像二踢脚,像钻天猴,刹那间的效果,很快就狗屁不是,烟消云散。余生也晚,仅这数十年间,所谓新时期的文学,多少响屁臭屁,让我们开了眼呀?可如今,那些狗屁制造者,仿佛都从人间蒸发,打着灯笼也找不着了。 但是,镜头返回四百年前,时值万历,屠长卿却是一位真正的热点人物。 第一,他交游广,第二,他绯闻多,第三,常有是非尾随着他的屁股。因此,他是一个在官场,在文坛,在娱乐圈,在se情场合,不断制造头条新闻的风流才子。而最各色,最轰动的一次大玩闹,莫过于万历三十年中秋,他一手策划的“无遮大会”了。 闹后三年,他就死了。因此,这次会,也是他人生闭幕前的最后表演。 屠隆之心血来潮,之大张旗鼓,之惊世骇俗,之滑稽突梯,确实是破天荒的。折柬邀集菊坛名角,盛情敦请文林士子,专程相约新旧情好,软轿抬来香艳女流,相聚于乌石山邻霄台,连开三天三夜的“无遮大会”。呵,天哪,人家都认为屠先生疯了。可堪称闹中高手的他,有板有眼,有条不紊地将会议进行到底。这一年,他五十九岁,马上就是一甲子。中国人习惯做九不做十,自然是他的生日庆典了。于是,舟船车马,络绎不绝,驰者塞途,观者如堵。那场面之大,节目之多,招待之周到,宴席之丰盛,不能不佩服屠长卿的大手笔。 “无遮会”一词,原出佛经,有自由论坛之义。但这次会,说到底,是屠先生花钱赚吆喝,给自己找乐的超级堂会。因此,主题只有一个,看屠的戏,论屠的文,捧屠的场,喝屠的彩。除持请柬的七十多位有头有脸的人士,其余不请自来的,慕名而来的,凑热闹赶来的,图博一粲有所希冀迳来的,以及为表示自己存在不得不来的,无一不是大椽巨匠,名流高门,马蚤人墨客,俊才雅士,加在一起,总有数百人众。中国人最懂得逢场作戏的规矩,大家一律阿弥陀佛,口吐莲花,把屠捧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手舞足蹈,魂飞魄散,真所谓大开心,大畅快,大欢悦,大通泰,达到了死也无憾的境界。 政治家怕糊涂,更怕老糊涂。文学家则怕不清醒,尤其怕越老越不清醒。一些老前辈,老同志,老作家,老朋友,忽然间闹出很不清醒的名堂,进退失据,徒劳无功,出丑丢人,洋相十足,也是颇叫人啼笑皆非的。  
“自古才子多娇纵”(2)
消息传到“鸡埘豕圈,接迹庭户,萧闲咏歌,俯仰自得”的汤显祖那儿,这位“穷老蹭蹬”的义仍先生,也目瞪口呆,摇头不迭。尽管自惭弗如,但也不能不长叹一声,阁下,您可真能闹啊!虽然屠、汤二位,同为进士出身,同放外省知县,同升礼部主事,同被逐出国家机器;但无论为人,无论行事,敛约自重,清高自守的汤显祖,和恣情放纵,狂诞任性的屠长卿相比较,同命不同途,有着很不相同的处世态度和人生哲学。 那几天里,乌石山下,邻霄台上,唱和的文人学士,相好的名媛秀妇,助兴的僧道侠隐,帮衬的美娼俊童,如众星捧月似的围着这位大哥大,高谈阔论,吟诗作画,听曲饮酒,看戏论文,引吭高啸,踏青放歌,骑射蹴扑,浅酌低唱,足足那么一折腾,竟成为文坛另类的一次嘉年华盛会。弄得四邻不安,上下惊动,官府警惧,州县戒备,连远在江西临川的汤显祖,也终于琢磨不透,他的朋友所为何来了。 但是要能钻进屠隆的内心世界,也许就不忍苛责了。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自己,再有一千天,三年以后就呜呼哀哉,但他不可能不明白,自己所患的在明朝绝对是百分百的不治之症,正一天比一天地促使他更接近死神。因此,爱抢镜头,爱出风头,爱搞声势,爱闹名堂的屠长卿,需要这种精神上的鸦片,给他以强刺激。一般来说,凡热烈的掌声,捧场的词语,谄媚的笑脸,悦耳的马屁,对需要者而言,会起到伟哥或者摇头丸的兴奋作用。 所以,他举办这次“无遮大会”,肯定是预感到苦日无多,利用自己尚有力气,犹有资本的有限日子里,作一次告别仪式;肯定是趁活着还有口气,先给自己开追悼会,省得死后听不到谀墓之词而遗憾的一次彩排。 这份良苦的用心,是作为纯文人的汤显祖,对于既是文人,更是文学活动家的屠长卿,不够充分理解的地方了。汤应该明白,一个穷其一生都在不停折腾地“闹”,一旦自己偃旗息鼓,周围鸦雀无声,岂不比死还难过? “戏寄十绝”的这个“戏”字,说明汤对屠的病情,没有太当回事。“秀才人情半张纸”,很大程度上是文人酬应的雅举了。然而,屠病得实在不轻,其凶险程度是汤所料想不到的。 就在这年稍后一些日子,噩耗传来,沉疴不治的他的好友,终于在苦楚与肮脏的恶疾中死去。 二 我将屠隆也算为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因为,他是自己找死。 汤显祖的诗,题为《长卿苦情寄之疡,筋骨段坏,号痛不可忍。教令阖舍念观世音稍定,戏寄十绝》。所谓“情寄之疡”,即为当时“梅毒”的雅称。你把感情寄托到表子身上,婊子也就将梅毒螺旋体转移到你身上。这位死于性病的才子,其出格的风流水平,你说,能不令人刮目相看吗? 古往今来,中国有无数文人,但患梅毒而身亡者,他是独一份。 在现代医学中,梅毒学名为“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系统疾病”,即“syphilis”。屠的梅毒已经到了发作的第三期,在今天的医疗条件下,也许还有救,但在明代,只好束手无策,由他剧烈疼痛,共剂失调,从面部器官坏死糜烂起,一直到耗尽这盏灯油为止。 风流罪之可怕,莫过于此。 据西方医学史,梅毒系哥伦布由新大陆归回后,文献才有病例记载。但也有人认为,公元1500年以前,许多欧洲的“麻风”病例,从其接触传染,性传播,遗传,汞制剂有效的性质看,实际上也就是梅毒。中国人旧称这种性病为“杨梅大疮”,“杨”,恐系“洋”字的讹传,估计也是外来的传染病。 明代中后期,是个滛风甚炽的年代。据明谢肇膌《五杂俎》:“今之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滛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伎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禼里。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j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 只要有卖滛为生的娼妓,只要有进行性茭易的行业和场合,性病传染,必定要成为社会公害。在俄国作家库普林小说《亚玛街》中,我们看到沙俄当局对妓女和妓院,有定期的卫生检查。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做做样子的。但至少在18世纪以后的西方,即或是走过场,还是想要控制性病蔓延的。但在中国,甚至到了清代,到了民国,从鸳鸯蝴蝶,狭邪滛秽的小说作品中,看不到类似的杜绝性病传播的措施。 因此,汤显祖这首“戏寄十绝”,从诗中略存调侃之意看,性病是当时社会的常见病。屠隆害了梅毒,不过和伤风感冒一样,汤既未感惊讶,也不认为奇怪,是很平常,很普通的病。估计15世纪的明代,性病的普遍发生率,是那个滛乱社会的必然现象。讵知屠长卿风流出格,性生活过于糜烂,以致最后不治,首开中国文人性病死亡记录。 作《拍案惊奇》的凌初曾经对15、16世纪的中国人的心理状态,作过这样的表述:“近世承平日久,民佚志滛”。其实,民风的滛佚,是在帝王、臣宰、整个国家机器中的大小官僚带动下,再加之商人性消费的勃兴,与文人自命风流的推波助澜,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才形成这种全民参与的世纪末滛风。  
“自古才子多娇纵”(3)
要是能通过时光隧道,回到万历年间,那时的北京也好,南京也好,乃至大小城市,妓院娼馆,充斥市廛,神女娈童,诱色卖身,媚药秘方,大行其道,滛具亵器,公开买卖。而在街市集镇,茶楼酒肆,那些御女之道,房中之术,滛秽文字,春宫图画,更是堂而皇之地大明大摆。因此,实际上全社会对于滛荡,已到了毫不以为羞耻的田地。 像屠隆这样的才子,引娼挟妓,眠花宿柳,平康冶游,招蜂惹蝶,弄出一身病来,是不必大惊小怪的。然而,得了性病,多少有点中奖的荣耀感,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今天说来,某位作家从三陪小姐那里染上淋病白浊,顶多从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找江湖郎中私下治闻,绝不愿意大事张扬。无论如何,这是不大名誉的事情。可在明朝,却视作风流,不但不感到难为情,不觉得是件多么难以启口的话题,还要堂而皇之写进诗文里的。 汤显祖,这位与莎士比亚同年死去的剧作家,就认为这是风流,不是丑恶。 风气,这东西,一旦形成,便会左右社会,左右人的意识,作家也不能例外。我记不得是公安三袁中的哪一位了,竟认为妓女能给予离乡背井者灵肉满足,实在有其存在的必要,并为之论证,振振有词,颇理直气壮的。这也就是一代人说一代的话,一代作家写一代的作品。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们亲历过来的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尝试,三十年代的拓展,四十年代的跌宕,五十年代的惶恐,六十年代的矫情,七十年代的伪善,从作家的话语中,大致可以揣摸出那个时代的大致脉搏和基本面貌。 所以,明季中后期,文人的不护细行,令人不敢恭维。戏曲家何元朗,能够当场脱下妓女王赛玉的绣花鞋,作饮酒的杯托,传行席间,先嗅脚味,后品酒香,划拳行令,这种变态的恋物癖,近乎下作。大文人王世贞还作长诗,以记其盛。视滛乱为风流,视荒唐为正经,视无耻为潇洒,视低级趣味为高尚行动,便是那个时代的风采了。 所以,万历十二年(1584)甲申十一、二月间,汤显祖的长诗,《怀戴四明先生并问屠长卿》,径直写到他朋友的私生活,坦白道出他的男女性伴侣,全无顾忌:赤水之珠屠长卿,风波宕跌还乡里。岂有妖姬解写姿?岂有狡童解咏诗?机边折齿宁妨秽,画里挑心是绝痴。古来才子多娇纵,直取歌篇足弹诵。对屠这种与同性、与异性的滛荡苟且,虽说不上是赞美褒扬,但没有任何责让和不以为然的口吻,恐怕是时代风气使之然耳。 次年,乙酉三月,在《送臧晋叔谪归湖上,时唐仁卿以谈道贬,同日出关,并寄屠长卿江外》一诗中,汤显祖更写道:君门如水亦如市,直为风烟能满纸。长卿曾误宋东邻,晋叔讵怜周小史。自古飞簪说俊游,一官难道减风流。深灯夜雨宜残局,浅草春风恣蹴球。这首诗,干脆美化起这两位因龙阳断袖之癖而丢官的才子了。臧晋叔,戏曲家,他编纂的《元曲选》,至今仍是研究元人杂剧的典籍。据徐朔方先生《汤显祖全集》笺注:“臧懋循字晋叔,长兴人,官南京国子监博士。每出必以棋局,蹴系于车后,又与所欢小史衣红衣,并马出凤台门,中白简罢官。”这个“小史”,就是他的性“同志”。 而“长卿曾误宋东邻”,则是屠隆大出其名的一桩风流官司。这位才子在礼部任主事时,因与西宁侯宋世恩,大概都属性“同志”,气味相投,情好甚昵,共嬲俊童,形影不离。同时,屠隆又与宋的姬妾有染,放肆不检,秽闻狼藉,闹得满城风雨,遂遭弹劾,以滛纵罪,削籍。这是去年之事,今年,臧晋叔又因情se被贬,谪归故里。于是,汤显祖在送行的诗中,旧事重提,一并谈起。从“一官难道减风流”诗句看,汤对这两位朋友的丑闻,绝对看作是一种高尚的风流,认为,即使丢官,也要风流,那是值得肯定的。 所以,屠隆死前,汤显祖写去慰问诗十首,诗题里提到了他患了“情寄之疡”,没有任何隐讳和回避。在那个对滛乱不以为耻的年代里,丑恶与美好,整个都颠倒了,即使道出其所患之梅毒,也不存有中伤朋友的意思。那时的一个才子,得了杨梅大疮,烂了鼻子,对他的人格品德,不但无碍无损,相反,还被视作体面的、光彩的风流韵事,当作美谈呢! 在这种世纪末的极端颓废风气下,这世界还有救吗?《明史》称:“明之亡,实亡之于万历”,看来,这还真是说准了。 至此,我不禁想到《金瓶梅》,这部应该是嘉靖年间出现、万历年间盛行的小说,也是这种风气所及的产品,充分表现出那个时代的滛乱特色。那位隐姓埋名的文学大师,到底也弄不清楚是谁,至少有四十多种推断的兰陵笑笑生,在作品中大描大写三十六处,小描小写三十六处,一笔带过三十三处。我猜想,这位大师那亢奋的,冲动的,流着哈拉子的,某些部位大量充血的状态,是相当“后明朝化”的。同样,他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也不觉得有什么诲滛的罪愆感,津津乐道,其味无穷的精神层面,也绝对是“后明朝化”的。没有后明朝,没有《金瓶梅》;没有《金瓶梅》,也没有嗣后不绝如缕的滛秽作品。兰陵笑笑生自有他狂热写性的可指责处,但那个时代的风气,那个时代的错乱和颠倒的思潮,也不能辞其咎的。  
“自古才子多娇纵”(4)
《金瓶梅》至少有其不朽价值,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然《金瓶梅》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它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着意所写,专在性茭,又越常情,如有狂疾。”因此,这股以《金瓶梅》为滥觞的,直至明末清初,应运而生的文学浊流,与明代末季充斥着社会各个角落的滛风分不开的。 什么时代产生什么文学,这是一点也不错的。 现在,除中国文学史家、中国戏曲史家外,绝大多数读者,已经不大关注明代那位剧作家屠隆了。他是谁?他写过些什么?他的传奇戏剧有些什么影响和价值?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了。但他是一个死于梅毒的中国文人,以及他与那个时代的炽烈滛风,与随之催生的文学浊流,这种互依共存的关系,倒是值得后人玩味的。 作家,作品,时代,风气,说到底,其实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 因此,君不见近十数年来的裤裆文学,甚嚣尘上的现状,难道不值得对这种文学现象,去思考一些什么吗?  
街上流行人来疯(1)
一 颠倒,是常会发生的事情,不足为奇。 昨天的真理,今天的谬误,往日的毒草,如今的香花,这种经过一段时间沉淀以后,所作出的重新判断,我们称之为还历史本来的面目。 但这也不容易,事后说起来总是轻巧的,可过程本身,却决不轻松。有时候,明明白白知道那是错的,可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你得认为那是“对”的,这当然很糟糕,但我们大家差不多都领教过。当其时也,也许你的良知,使你不甘随大流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但你决不会,也不敢逆错误潮流而动,铮铮而言,掷地有声,说那是鹿,而不是马。拍案而起的勇敢者不是没有,但为数一定很少。于是,沉默的大多数惟有等待一途,人们会抱着这样一个信念,哪怕要等好多好多年,哪怕已经盖棺论定,板上钉钉,总会有这么一天,该颠倒的,终究要颠倒过来的。 这大概就是人类的长处了,也是与动物的区别所在。否则,人类失去了这份自我完善的能力,这世界也许早就沉沦,也无进化可言了。 但也不是所有的颠倒,都应该颠倒过来,那些不该颠倒的颠倒,譬如,就人而言,人鬼颠倒,人妖颠倒,就事而言,是非颠倒,黑白颠倒,如果也颠倒过来的话,就要弄得老百姓莫知所从了。近年来,鲁迅先生忽然被狗血喷头,周作人忽然被香火供奉,就是文坛上的一份最大的颠倒。最初,实行者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迩来,则明火执仗,为周作人鸣冤叫屈,至于粪土鲁迅,则成一股甚嚣尘上的风气。 任何一个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对周氏兄弟,一个大大缩水,一文不名,一个金身重塑,供奉庙堂的现象,都会感到匪夷所思的。一个贬值掉价,一个行情飙升,斗士被辱骂,汉j最光荣,这世界究竟怎么啦?也真是令人嗟叹世情之诡薄,人心之险恶。对于最起码的公正或公道的认知,度量衡竟能失准到这样差劲的程度,也不知道这个社会吃错了什么药? 最近,我读了一篇《且看骂鲁迅的狂人》的文章,给我一点启发。此文刊于1999年1月29日的《羊城晚报》的《书趣》版,作者署名为闵良臣。他在文章中这样写道:“1998年11月20日南京某报登出头条新闻,其中就有几位所谓‘天才’的狂人,对鲁迅口出狂言,大放厥词。这个说:‘鲁迅是块老石头……他的反动性也不证自明。对于今天的写作而言鲁迅也确无教育意义。’那个说:‘我们根本不看老一辈的作品,他们到我们这里已经死亡。’”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用郁达夫《怀鲁迅》的一句话,来回敬那些发表高见的勇士,实在是意味深长的:“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如果将郁达夫的这番话,反其意而用之,那就是:一个出汉j,出许多汉j的民族,说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大约是不会错的。而出了汉j,还要加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假如是这样的话),以此类推,说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也不算为过。 闵先生的文章中还写道:“有人说:‘鲁迅小说绝对比不上郁达夫,他的杂文谁都可以写……’更有人说:‘鲁迅在文学上的成就与他的地位不相称。他的大多数作品一般作家都能达到。以鲁迅来衡量文学,标准太低,影响了中国文学的发展。在我们这个圈子里,鲁迅早已是个过去的话题。’”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十年“文革”期间,郭沫若先生一时兴起,写的一部享“誉”华夏、风行神州的《李白与杜甫》了。当时,他之所以要把诗仙与诗圣拉到一块来比,不遗余力地推崇李白,百般誉扬,想尽办法地埋汰杜甫,奚落备至,说白了,那是专为一位特定读者而写,具有强烈的政治目的。但如今把郁达夫的小说评为a+,而将鲁迅的小说评为b-的勇士,该不至于抱有郭老的宏图大志,有投桃报李之盼吧? 所以,我想,这样的比法,恐怕更接近于上海弄堂里的顽童,并排站着,比赛谁尿得更高更远的游戏心理作怪,和小孩子人来疯的表演欲吧?那么,这些“骂鲁迅的狂人”,愤世嫉俗的同时,某种程度上还保存一份童真未泯的率直和可爱呢! 把郁达夫和鲁迅拉在一起比小说的长短,就如同要将福克纳和普鲁斯特,定出上下,把茨威格和川端康成,分出高低一样,是徒劳无功的事。大师与大师之间,是没有可比度的,因为每一位大师,都是历史上的惟一,也就是黑格尔说的“这一个”。如果硬是要比,那就是明初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里所说的:“庸人孺子,见画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