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明星兼女间谍的爱恨情仇:上海之死》
第0章(1)
很抱歉,上海今后多少年也不见得能下完这场雨。不等也罢,那么,机会什么时候来呢?
阴霾的天空露出一剑鱼肚白,像晨曦。
我紧握话筒,脸色大变:电话那头的一片混乱中夹有熟悉的声音,你的声音,然后是突然爆发的惊叫:一大群男人的惊叫。我呆住了,电话那头似乎也不知所措。整整过了好几分钟,电话才重重地扣上。
我丢下电话,就往门外跑,跑得身子如飞,追着乌云,推斜一路上的房子。难道你就不能在电话那头给我一句话,就一句话?
那天晚上,在那么多人中间,你几乎靠着我的肩。你的脸精巧如玉,嘴唇湿热,使你一下子从扮演的人物变成肉身凡胎,生命从这细腻柔软的地方开始。
现在我是一匹识途老马,从新填没的坟坑里艰难地爬出,沿着曾经的脚迹往回跋涉。他们都以为我死定了,既然再也不可能见到你,我又何必不死?但是我看到自己依然在寻找,再次等待在路口。
夜降临太早,这场雨真的永远没完。上海的马路,像一个个织妇的手把细丝般的水掂捏成一束,从路四角汇集到铁阴沟盖,汩汩地流下去。下水道被如此泡过几个星期之后,潮气升出,带着磷火的蓝光,幽幽地游动在四周。法租界兰心大戏院门口人头攒动,伞和尖顶的雨衣密密麻麻占了蒲石路迈而西爱路口。这不奇怪,每晚都如此,今天令人不安的是似有若无的说法。事情已经发生,事情正在发生。
一辆汽车驶过霓虹灯光闪闪的夜总会,往兰心大戏院而来,车夫猛地停住汽车。从里面下来两个女人,一看就是母女俩,他们心急火燎地往戏院门口售票处跑去。门口亮着“客满”的霓虹灯。女儿回过身来,失望地对举着伞的母亲叫喊。
母亲看看门口的票贩子,从皮包里掏出钱来。票贩子瞧瞧女人手里的钱,摇摇头走开。女儿不服气地翻找母亲的皮包。的确,没有多带钱。
阴谋迭出的交易在等票者中进行,讨价还价加上诅咒发誓,不时有惊喜或失望的尖叫。
上海早就裂成几块,法租界、公共租界,以及日本人占据的苏州河以北,电车早已互不相通,看一场戏要换几趟车,不容易。
票房墙上挂着一个西式日历:1941年12月6日,日历已经只剩下最后一小叠。
今夜的观众,与以前不一样,连票贩子也夹在人群中发表自己的看法。“晚报说的!”一个惊人的消息正在传开,人群的喧哗突然升高,有的人在急切地打听。“这是谣言!”否认的吼喊,带着愤怒,更为激昂。
在戏应该开场的时候,门外的人却越聚越多,扎断了街,堵塞了交通,人数远远超出剧场能容纳的数量。这一整个夜晚,兰心大戏院人流不断。连不远处国泰影院的观众,也有人中断看电影,甚至那些夜总会里的男女,都往兰心赶来。
他们赶到这儿,不是想看戏,而是想知道戏能否开演,为了知道一个虚实。尽管这年月天天有重大消息,许多人就是在家里坐不住,就是要到这里来,到新闻发生的地方来。
剧场里,富丽的圆顶灯光如菊,光焰四射,也不见暗淡几分。但是观众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他们站起来,离开自己得意的座位,厅内过道上,铺着华丽地毯的走廊挤满了人。不时有人激动地往后台走,想进入后台看个究竟:女主角是否在认真化妆,布景工是否在检查绳索。但台口守着的人一律拦住。
“那么是真的?”他们挑战似的问。
看守者平淡地说:“没听说那消息。”
早过了开场时间,台上还是没有动静。观众心里都感到谣传的一切,正在被证实。陷入悬疑,又不知底细,让人觉得在受命运愚弄。观众的这份愤慨,像森林之火,风刮着往台上卷。
终于,幕布拉开,灯光仅打在一片江水之景的舞台上,一个人走出来,剧场渐渐静了下来。他戴着眼镜,穿着长衫,平时看着很高,这时孤零零的身影,却在空旷的舞台上显得个小。
老戏迷马上明白这不再是戏,这人是著名导演、爱艺剧团的团长。
导演镇静地朝进口招招手,让收票的人把戏院门打开,让场外的观众都进来。人们有秩序地鱼贯而入,不久过道都站满人,沾着雨珠的雨具收拾得妥帖。场内已经没有窃窃私语,一切都太像一个仪式。已经化了装的全班演员有次序地走入舞台,连乐队也拿着乐器,站到台上两侧。
导演回头看了一下台上的人,转过身来。他拍拍话筒,觉得声音清晰了,才抬起脸来面对观众,宣布了大家已经知道的消息。
但是全场不知道如何反应,愣了一下才满堂炸锅似的大声哄然。
没有一个人退票,没有买到票的人,也把钱放到义捐箱里。
导演静穆地站在那儿,陌生人的脸在他面前出现,又消失。他的助手搬来一把椅子,让他坐下。他固执地摇了摇头,酸涩的口水艰难地涌上舌尖,吞回喉咙。
记者们赶来。导演不得不对他们说话。一江寒水涌入这个冬季,这一夜恐怕才刚刚开始。他尚不到三十五岁的脸上,爬上好几条皱纹。他不想演说,那蹦出嘴的话,吓了他自己一跳:什么时候,我是这样不注意措词,倾倒出心里想说的一切?
第0章(2)
第二天早晨,上海中西文报纸大版面报道这件惨事,在名字上加了黑框。《申报》记者引用了导演的原话,头版头条是一个大惊叹号:“一个时代的结束!”
各种剧照,都被找了出来。报纸都说这是“现代孟姜女哭夫”、“多情女以身殉情”:她赶到孤岛上海租界来,应邀参加话剧《狐步上海》的演出,目的是在救她的不幸被汪伪特务机构76号逮捕的丈夫。76号假意释放,却秘密枪杀其夫,她痛苦万状,只能自杀殉情。
爱艺剧团的同事们,租了一辆灵车,提前一个小时从兰心大戏院出来,赶到集合地,然后与自动集合送葬的戏迷们一起往国际饭店方向来。没有口号,没有横幅标语,只有灵车上架着的巨幅画像,那是美术师连夜按照片画出来的,装在一个木架上。美人玉殒,笑颜不再,这本身就够让人悲哀的了。况且许多东西将随着她消失:那些千奇百怪的传闻,那些纠缠不清的艳事,那让上海永远生机勃勃的女性气息。
人流经过国际饭店门口时,纷纷驻足抬头,看耸入云端的上海第一高楼那堡垒式的塔顶,想象那个绝色美女气咽命绝时的惨景。国际饭店里好多中外住客也拥了出来,加入到送葬队伍中。
在国际饭店楼上,窗帘后面站着饭店的犹太人经理,紧张地注视着整个场面,不时举起望远镜看队伍走了多远。他让饭店警卫做好准备,以免游行队伍控制不住情绪。
这个国际饭店充当不了风暴中的避难所。孤岛即将沉没,国际饭店再高,也不可能避祸。一切残存的美,都在昨天陨落。
送葬队伍往西走去,离万国公墓还有好长一段路。
经理转过身来,戴上帽子,穿上大衣,向手下人交代了几句,就关上房门。不一会儿,他出了国际饭店大门,朝送葬队伍方向急急走去,但并没有加入,忽然拐向南,加快了脚步朝相反方向走。只要这步子不停下,就会到达一个目的地。另一个人的埋葬,需要他去处理,送葬的只可能是他一个人。
我必须告诉上帝,意料之外的一切,都准备好了。
第一章(1)
于堇坐船到达上海,是1941年11月25日,她从码头直接搭车去国际饭店。
轮船拉响汽笛,鸣叫着从黄浦江进港,她扶靠船舷,看着熟悉的外滩,扳着手指数离开上海的年月,数不清,心里就是不肯数清。这季节,弄不好,心上都会生冻疮。
日本人在码头上没有打旗设警,可能知道这是上海的门面,占领军的形迹,表面上并不很放肆。十六铺码头楼顶上的国旗,竟然是中华民国青天白日旗,让人顿生幻觉,以为战争已经结束。
仔细查看,旗上面有一条黄带子,上面有几个点子看不清楚,她知道那是“和平反共建国”六个字,日本人的傀儡南京伪政府萎萎缩缩的标记。
旅客有次序地下船,码头上站着各种各样接客的人。于堇费力地穿过拥挤的人群。在码头一端,熟悉的上海黑色出租车整齐地排列着,黄包车、三轮车各有其所。战前十六铺码头乱糟糟地吆喝抢顾客,乞丐小偷混在其中,挑夫更是拼命朝前挤,嚷着抢生意。这原是上海第一景,此刻在日本刺刀下,倒是秩序井然。
行李简便,就一个皮箱,船上侍应生,交给码头上的红帽子,紧跟在于堇后面。皮箱在那人手中变得很轻,他走得轻快,瞧见人多,便机灵地走到她的前面,不时用手推开挤到她身边的一些人。于堇戴着黑色贝雷帽,蓝缎花旗袍,外面披了一件淡红色开丝米短大衣。
乌云故意冲着这外滩狠命地压下来,气闷得慌。幸好不时有阵阵海风袭过,爽快了许多。下船的女人,不像到达一个战争中的东方城市,个个似乎都一步不拉地紧跟着欧洲的最新款式,高跟皮鞋上的毛呢长短大衣和皮衣,每人各有色各有样。
就在这几天,巴黎已经陷落,伦敦正天天挨德军的轰炸,伦敦牛津街issselfrid橱窗里的最新时装,要七张配给券,连伊丽莎白公主也买不起,只有这个上海,只有这个外滩码头,才能在全世界炸弹摇晃中领袖时尚。
她跨入出租车,脸上感到雨点,真是赶巧了,车子驶出百米,就听见雷声像锣鼓喧天,闪电蛇状地起舞,雨水往车子顶上打出切切嘈嘈的声音。非但不难听,节奏复杂得令人兴奋。
很好,于堇交叠的腿换了一下:上海知道怎么迎接我回来。
不一会儿,景色就模糊了,雨水毛茸茸地覆盖了玻璃,像戏里唱俗了的词:行人欲断魂。
车子过了九江路,于堇顺手抹抹玻璃上的雾气,出现了熟悉的场景:路人撑着中式伞西式伞,穿着各色雨衣,小贩挑着担子,戴着斗笠披着雨蓑。为了看得更清楚一些,她摇下车玻璃,雨比刚出生的小猫爪子还细巧,潮湿的空气中竟有幽幽的香气,像玉兰,也像栀子花。她心一动:这是种久违的气味,而且一个少女撑着一把描红花的油纸伞迎着车子侧身而过?
突然好多早已忘怀的旧事纷纷涌来。她赶快掉转脸,去瞧街的另一边。
出租车停在国际饭店黑大理石贴面的大门前,于堇再也无法怀疑自己回到的地方是上海。包着红头布的锡克人门卫,恭敬地举着布伞出来迎接,上了台阶,又替她打开饭店的大门。走进几步,她发现自己站在金碧辉煌的大厅中,在这一刹那她的举止像一个茫然失措的孩子。
经理迎面而来,拿起于堇的手礼节性地吻了一下,她眼前一阵眩晕,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舞台。
“很高兴见到你,密斯于。”
“是索尔·夏皮罗先生吧?真高兴见到你!”于堇眨着眼睛缓过劲来,用英文对经理说。夏皮罗四十岁不到,中等个子,肩宽,脸有点圆,模样很敦厚。
这儿仍是原样,大楼外墙是花岗岩及釉面砖,里面却是||乳|白色大理石,浅色砌石,甚至连豪华的吊灯,那柜台的茶房也是同一张脸庞。
她想想自己这几年来,搁浅在香港,那深蓝的海水,并没有冲淡留在心底的黑暗。
“请叫我索尔好了。”索尔·夏皮罗发现她的脸色苍白,“密斯于,你美貌如昔,而且比电影里还美貌,时光对你真是青睐有加。”他虽然是犹太人,在奥地利长大,口音却比英国人还英国,温文尔雅,不折不扣的王家英语,咬音吐字柔软而有戏剧腔,完全没有他的母语德语的那种高亢。
“时光”这词让于堇从恍惚中惊醒过来。其实她和这个夏皮罗以前未曾见过,夏皮罗对她那番恭维也不过是看到过她的剧照而已。她注意到他的头发刚开始花白,却已经高度谢顶了。
但是他穿着洁白的西服,黑领结质地很好,戴得不偏不斜。双肩上一点灰尘也没有。这个人的整洁,给她一个不错的印象,而且是个有心人,知道于堇最讨厌别人叫她“太太”或“夫人”。看来首次见面之前,他就把应当知道的事弄得一清二楚。
她微笑了,客气地说:“听人说起过你,索尔。不过这个人怎么会忘了提醒我:你特别会说奉承话。”
“我的话实实在在。”夏皮罗摇着头,好像在跟人斗气似的。
“那么19楼1号也没有变吧?”于堇的声音里有一丝不确信。
“巧了,正好1号空着,真是上帝的安排。”
“爱艺剧团要上新戏,让我来演一阵。戏演完就走。住高一点好,省得人打扰休息。”
“我当然明白,”夏皮罗陪着于堇走向电梯,“我会关照注意。”
第一章(2)
饭店的仆欧早已从出租车里提来于堇的行李,等在一旁。于堇跨入电梯,向夏皮罗挥手:“回见了,谢谢。”她说完侧过身。
“h先生说,会尽早见你。”夏皮罗温和地说。
于堇吃了一惊,转过脸来。
“他说在他见到你之前,请你千万当心自己。”
“怎么当心?”于堇犹疑地看着夏皮罗,但是她没有对他说,而是在心里这么想。电梯门已关上。电梯一直把她送到十八层,这楼层只有三个房间,都是高级公寓客房,非常安静。她跟着侍者,走上扶手走廊,从旁边上楼梯,到楼上,这儿没有电梯。
她记得一清二楚:这个号称远东第一大厦的二十四层楼饭店,有二百多个客房,十九层是客房的最后一层,只有两套房间,另两个房门是露台和通道门。再上面就是机房、水房和冷藏室,塔顶还设有瞭望台。实际上地下还有两层,装有锅炉房等设施,另一半地下室特别加固,防火防水防爆炸,租给各银行安置钢质保险柜,另门进出。
侍者打开门,请于堇先进去后,才进到房里,殷勤地准备拉开窗帘。但是于堇抬起手来,止住了他,并拿出小费,侍者知趣地告辞了。
仆欧把行李送到,他从另一个电梯上来。
他们的脚步声都很轻捷,关门也是如一阵微风无声无息。几分钟不到,这房间里就静得仿佛属于另一个世界。于堇走过宽敞的过道,经过沙发椅桌的客厅,向右直接走进卧室。
她静静地站在窗前,拉开窗帘,忽然间,整个眼界被熟悉的景色占满,大上海无边的建筑苍苍莽莽,似乎在缓缓沉沉地转动。于堇感觉自己的身体突然生了根,不像刚从船上下来那么悬空了。
转身坐在椅子上,她蹬掉皮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才觉得舒服多了。地板上的高跟皮鞋,雨中走来,干干净净,一点污渍也没有。
茶几上有一青瓷盘凤尾花,红得热烈,羽毛状花穗浸出香味,好像在回答她心中的问题:今生今世,不会第二次开花。
晚于堇一步,夏皮罗进了旁边一台电梯,但他只到十八层,进了1801房间。雨水的细丝线贴着窗玻璃,朝一个角落流淌。他干脆打开窗来,用手去摸那个角落,窗台的水泥好像有一丝微小的裂缝,浸透雨水后,才看得出来,好像专显示给他看的。
七年前盖的饭店,依然崭新。这个世界上的人,专事枪林弹雨破坏,房子却比人长久。多少代之后人尸骨无存,可能这国际饭店照旧傲视上海。
他关上窗子,走到桌子边,拿起电话找到人,一清二楚地说起来。
第二章
下午两点,在爱艺剧团小小的办公室里,团长兼导演谭呐焦急地搓着手来回转圈———助手告诉他:于堇来过电话,人已经到了上海。
谭呐刚才只是肚子饿了,出去找个地方打发午饭,吃碗阳春面,恰恰就错过这个等了一个多礼拜的电话。
其实他有预感,久等不至的于堇,很可能今天会到上海。只是怕双方错过,他才未去码头接她,而是在这里坐等。
老板娘添煤下面时,谭呐第一次发现这个瘦瘦的女人手脚慢得恼人,围裙都系得歪歪扭扭。因为细雨,气温比往日冷。他穿着暗条纹的裤子,上衣是中式棕色夹绒套衫。似乎有意看得清楚一些周围情况,坐在对着门的地方,凉风贴着皮肤窜。看着湿湿的马路上的人影,他心里惴惴不安。
雨伞搁在凳子边上,只有几滴水珠。桌上的酱油瓶和醋瓶换成细高颈的小壶,旁边一桌仍是原来的瓶子。
老板娘端面上来时,他正好猛一回头,差点撞翻热腾腾的面碗。他气得想骂人,但忍住了。老板娘倒是好性子,笑着给他放好碗。上面漂了层绿绿的葱花,冒着一股香味,平时在解饥之前,他觉得这味道特别好闻,总是借此给自己的嗅觉一点儿挑逗,本来就是要把油吹开才能让汤面凉一些。
这次他着急起来,吹重了,油汤水溅出来把手烫着了。他惊叫一声跳起来,掏出手绢,把手擦干了。老板娘赶快端来一碗清水,嘴里连连道不是,其实这与老板娘无关。他镇静了下来,心里直为自己的失态冒火。
助手看着谭呐脑子走神好一会了,觉察到导演今天神情太紧张,便体贴地走到办公桌边。助手比高个子的谭呐矮一截,一张圆脸,他耐心地说:“于堇小姐说等一阵子再来电话。”便小心翼翼地等着谭呐发话。
“她留了电话号码没有?”谭呐看了助手一眼,不快地问。
“没有。”
“你也不问一下?”谭呐止不住发火。
放在门边的雨伞突然倒地,声音响得不合雨伞的身份,从伞边沿细细徐徐有一注水往地板上流。谭呐走过去,拾起伞来,干脆撑开,仔细地搁到有屋檐的阳台上去。
“她还说了什么吗?”谭呐皱着眉头问。
“她说过一阵再打电话来。”助手给谭呐倒了一杯茶水,放在他的桌上,“她这么说了,我就不便问她的号码。”
“不便?!”谭呐坐下来,他重复一句,心里很是不快,“大明星的牌子能砸死人,连剧团里的人见了大明星也两腿发颤。”
但是他没有说出这些话,只是在心里嘀咕。或许整个上海就他一个人不必佩服明星———好几个特等大明星都是他调教出来的。
第一章(3)
谭呐拧亮台灯,拨弄着桌上的铅笔,在纸上乱画,那一叠画纸,全是他设计的《狐步上海》的舞台背景。几天前舞台布景美工师全部做完,从昨天开始,他又在纸上重新设计,好像是为再度演出之用。
追求完美,这本来是他的毛病,世上哪件事能够完美?艺术一完美就有匠气。这点他明白,但是至少比枯坐等电话感觉好受一些。这天气糟透,做什么事都打不起精神来。窗帘脏得可以做抹布,插曲已经排演完毕,他在考虑是否再加一首可以唱得入心的歌曲,让于堇自己唱。
“她说过一阵就打回的。”助手像是自辩像是安慰地咕哝了一句。
“她的‘过一阵’,就是半夜———半夜前她不会有空。”一个低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谭呐一点不惊奇地慢慢回过头来,是莫之因靠在爱艺剧团办公室的门框上。此人不管天是否下雨,照样穿得整齐,唯恐不符自己小说的风流情调,头发抹着凡士林,脚上蹬着黑黄双色意大利皮鞋,戴了一根丝绸领带。
这个《狐步上海》剧本的作者,是这里的常客。谭呐取下眼镜来看玻璃镜片,洁净得很,他还是用绒布揩揩戴上,心里倒是惊奇莫之因断语如此肯定。助手和他面面相觑。刚才两人都没听到任何上楼的脚步声,看来他们的脑子都被于堇的电话搁死了。
“之因兄,你好作惊人语。”谭呐挥手让他坐,自己也不抬起身来:他们很熟了。以前在一些文人的聚会上碰来碰去,却一直没有深交,这次合作才算正式携手合作。戏开排之后,莫之因几乎天天现身一次,有时在排练场,有时径直到谭呐的办公室。对此谭呐不由得在心里打个问号:这人是否时间太多?后来明白了作家也喜欢在演剧界进出,既然人生如戏,且看职业戏子如何过人生。
这上海滩也怪,专门生长文人,就像蘑菇,一大篓去了内地,一片空白的地上又冒出一大筐,而且更加色彩斑斓。
墙上挂钟两点过五分。天突然变明朗,阳光照进房间里来。莫之因脸无表情,走了两步,站在椅子前。一束阳光穿过阳台,正好打在他的膝盖上。“这个女人好做惊人事!”他说完,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一直反对请于堇主演。”谭呐理解地说,“不过你相信我们吃这碗饭的,明白什么角色,非得什么人演不可。”他的手抬起来,点向莫之因,朗声笑起来,“说到底,你创造了这个角色,罪责在你!”
看看墙上的钟,谭呐跟助手说他可以下班了,由他守在这里等电话。助手默默地走了,顺手拉上门。门重重地合上,把这幢洋房震得直颤。谭呐皱了皱眉头。这个房间并不小:两张桌子,三把木椅,一个大书橱,中外书都有,房间正中间有一个尚未生火的壁炉。同层的另一个房间是他的卧室。楼下是厕所和洗澡间,另两间房空着。这个当作办公的房间朝东,有两面窗子,如果是大晴天,光线很好。
不过,谭呐写东西时并不太喜欢阳光直射,靠着桌子的这面窗总是拉上一半窗帘,情愿开着台灯。
看见莫之因在对面坐下,叭的一下,谭呐关了台灯。
“这么节省?”莫之因抬了一下头。
“剧团不是银行。”谭呐把桌上散开的纸片叠好。
窗外又飘起雨丝,天压在上海屋顶上的一部分亮着。这雨会继续下,天黑前没准会更大。
莫之因从西式裤袋里掏出银光闪闪的烟盒来,手指灵巧地一按,盒打开,里面是排列整齐的十根古巴雪茄。他淡淡地说:
“你是要她主演《狐步上海》,她却是来上海救倪则仁,等人反被人等恼!来,先抽支cigr吧!”
谭呐站了起来,接过莫之因递过来的雪茄,弯身凑近莫之因的打火机。他惊奇地发现,抽烟厉害的莫之因的手指,居然没有被熏过的痕迹。这人爱漂亮,身上喷了古龙香水,他的牙齿也不黄,天天猛喝咖啡,牙齿缝一点黑斑也没有。
此人明显自恋,过分爱惜自己,大概常去牙医那儿。能把自己周身上下装饰得这么整齐的男人,谭呐生平没见过第二个。整个上海滩喷香水的男子,恐怕全是洋人,外加这半个洋先生。
谭呐背靠扶椅,含着雪茄,抽了一口。透过烟雾看着莫之因。这个人似乎提了一盏危险的灯笼来,灯笼漏出的不是亮亮的光线,而是一摊水,湿了这屋子,甚至他的鞋,都重得抬不起来。这感觉很强烈,他坐下来,又狠狠地吸了一口。
不管如何,既然于堇人到了上海,事情已有眉目,今晚可以轻松地睡一觉。其他事不必过早操心,莫之因的潇洒加雪茄提醒了他。
莫之因绕过桌椅,走到谭呐身边,把手放在他的肩上,拍了拍,像说什么重要秘密似的,低声道:“倪则仁被76号逮捕的消息传来后,我就知道这次于堇会接受你的请帖。这个女人端足架子,几年都不愿意回上海演戏。你是乘人之危,劫掠美女。”他把雪茄搁在桌边,脱下西装来,仔细地挂在椅背上。他的马夹罩着白衬衣,人显得更高了一些。
看着他拿起雪茄,谭呐笑了起来,把话扔过去:“你不是一直夸口,说于堇绝对佩服你的作品。现在你可以当场领受钦佩的眼光!我看你算是前世修了福,我们剧团也借了你的光!”
第一章(4)
今日这著名的花花大才子,打进门后,脸就一直绷着,未露出一丝笑容。他恐怕是知道于堇到上海,才专门来送信的。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一份好心。
莫之因一向财大气粗得很。谭呐心里给他算算,光靠稿费够不够。这次的剧本费,是票房分成,和大家一样都一文钱尚未到手。不过,雪茄的味道妙不可言,当属上品,没有怀疑的余地。莫之因哪来这本事:孤岛万物腾贵,他照样抽货真价实的古巴雪茄?
据说此人只是每天中午前写作两个钟头,下午泡咖啡馆,晚间出入名餐馆和高级舞厅。前一阵子胳膊上老是挎着的依人小鸟,是百乐门的一个红舞女。后来那舞女跟上别人,倒也见不着他伤心。他是那种衣食不愁的单身贵族,三十岁刚出头的好年华,又正负盛名,整年到头唤朋呼友地玩。
有时谭呐被他强拖着,只好跟着去,每次都发现艳如桃花的女人们围着他。莫之因能让这么多女人抢他转,互相之间居然不争不闹,肯定有他过人的本事。天生艳福,让时时觉得忙不过来的谭呐佩服之极。他自己的脑子只配搞戏剧,即使有点羡慕,却明白这不是他玩得起来的游戏。
莫之因冷笑道:“借我的光?”
谭呐不想继续这个题目,便说:“能来就好!”
莫之因又叹了一口气:“她瞧得起我?”
谭呐看着手里的雪茄,莫之因这个上海第一登徒子,竟然不怕丢脸拈酸吃醋,倒也有趣。他试探地问:“假定于堇回上海真是千里救夫,难道你不觉得应该同情?”
“她是什么货,我清楚。”
对此话,谭呐觉得恶心,人一旦酸劲不控制,就只能出自己的洋相。他半开玩笑半带讥讽地回应:
“这圈子里,谁是什么货,谁都清楚。”
莫之因灭了烟蒂。桌上有个精致的小瓷盘做烟灰缸,谭呐虽然不常抽烟,却非常在意小细节、小情调。他早就觉察出谭呐今天的话太不客气,不像平日从来都注意言词,照顾各人的情绪。今天话一出谭呐的口,在他听来就尖利得很。莫之因面子上下不来,又不想再与这个戏剧界名人斗嘴,只好拿起西装外套要往外走。
“这是你的戏!”他嘀咕一句。
谭呐装着没听见,站起来,并不留他。手中的雪茄,只抽了两口,就有意不再抽,任其慢慢燃出一股香味。时候不对,地点不对,又凑上一个倒霉的下雨天。今天他来,又是从谈于堇开始,以谈于堇结束。看来人还是得有名,名人加漂亮女人,就更了不得。
“恕不远送。”谭呐说。
莫之因想笑,却未笑出来。这个剧基本上已经筹备就绪,场子也租定了,十八层楼附近的兰心大戏院,就等着饰主角的于堇来最后合戏彩排。这下面的戏,已经不关他这个剧作者的事。
谭呐看着莫之因边走边穿上西装外套。他虽然比莫之因年长几岁,在上海演艺界,却是老资格,说话很有分量,什么大人物都接触过,什么怪人也能团结。对付这个莫之因还是游刃有余。花花公子诗人作家,他在戏剧生涯中也颇领略过几个,大部分是空心萝卜。
不管如何,他坚持自己的主意:请于堇来。上海人一向怀旧,三十年代的女明星自天外飞来,这个孤岛就会大抽一阵筋。就冲于堇影戏两栖红星这名字,大部分的票都会预先售光。
不过租界工部局的洋大人,对日本人的压力越来越顶不住,早就开始禁演有抗日内容的戏,原已准备上演的明末美人剧《陈圆圆》也通不过审查,说有“危险倾向”。换上莫之因的这个软性剧本,递上去果然一路顺风。谭呐选上这么一个洋场风月戏,让演艺界都有点惊奇。他自己明白,这可能是他在上海的最后一剧,他只是非得上演一个剧不可。
而于堇,可能是这盘残局中,他要走的唯一精彩的一步。
莫之因走到门口,下面是并不宽敞的楼梯,通向一楼。他的脚步很重,似乎有意重得让谭呐听见,楼梯吱吱呀呀地响,扶手的木质很好,光滑滑的。墙上贴了几张三十年代的画报封面,都是些电影明星,有一张是报纸,于堇演戏的广告。不过,年代久了,人像和字都模糊。他抬着头,完全不看脚下,似乎他的傲气不是摆出来给人的,而是气质中含有这种东西。这样走了十来步,莫之因忽然停住,回过身来,很大声地说:“谭兄,我知道你的女王的住处。”
这倒不是文人咸淡白扯的事,那声音很正经。谭呐赶紧走到门口,冲着莫之因喊:
“她住在哪里?”
莫之因嘴角露出冷笑,用手抚顺头发,看着楼梯的扶手,不屑地说:“肯定住在prkhotel!”
“国际饭店!那么贵的地方,搞什么名堂?”谭呐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
“很多人说她在香港演电影挣了大钱,你到底付了她多少?”
“跟大家一样,一文未付,预支了一笔路费。”谭呐不愿意多说,他语气很坦诚,“我手头不能松,这情况你知道。”
莫之因整个身体转向谭呐,脸抬了起来。他觉得谭呐根本不理解女人。
“这个女人要面子,倒贴住高级饭店也甘心,她就是要上海人佩服剧界女王凯旋的排场。”他索性敞开说出他的不屑,“prkhotel,西方人设计,西方人当经理,四大银行的产业。现在我告诉你了,你又奈她如何?你知道了,也没法去找她!甚至连电话都打不进去。他们给住客保密,守卫又全是门神一样的人物。”他掉转脸,脚往下迈,话却更刻毒,“说难听了,她在那里当表子你都不知道。”
第一章(5)
他突然冒出的粗话让谭呐一愣,但他当即反应过来,开怀大笑:“莫兄呀,怎么你的悲情剧已经开场了?她在上海有谁作伴,干卿底事?”
莫之因没有再作声。走到一层,走出门,也不顾外面正下着纷纷小雨,冲进院子,满腔悲愤的样子。
这幢二层的西式小洋房是哈同夫人罗迦陵的产业。外观很普通,甚至围墙都显得灰暗。房子和略显空旷的院子虽说不寒碜,只要修理一下,哪怕墙上清除一点青苔,都会有明显的改观。前院里长了两棵梧桐树,夹竹桃和竹子都长年没有修剪,疯长得厉害。
近年欧洲局面混乱,上海的英美人人心惶惶,都在抛售房子,罗迦陵正好低价收进。可是现在租得起这种洋房的人太少,她就顺水人情,先借给谭呐做办公室兼住处,无非是喜欢攀演艺界名人。莫之因愤愤不平地出了大门,觉得什么好处都让谭呐这种文艺界“元老”占尽!
谭呐的眼光好奇地跟莫之因下楼,看着他走出院子。没料到助手举着伞从院子里进来,手里捧着一堆报纸。谭呐从他跳过积水的奇特姿势里,发现助手最近胖了,肚子多一圈肉,脸上也长了膘,年纪不到三十,头发掉得厉害。这人做事认真,在爱艺剧团做事务员才不到一年,事事替他着想,脑袋瓜子反应快,一般他想到什么,助手都想到了。比如,他脑子里闪过今天的晚报可能有用,这家伙下班居然没直接回家,而是先到外面买了一叠报纸回来。
谭呐回到办公室,听见助手推开房子的大门进来,大概是尿急了,他往厕所里去了,关厕所门的声音很响。谭呐想了想,迅速拨了一个电话号码。
“到了。”他简短地说。
“可以上演了?”那头在问。
“应当可以开始了。”他很有信心地说。
放下电话,助手还没有从厕所里出来,谭呐下了楼梯,把梯子上放着的几张报纸拿在手里。他回到房间,喝了一口茶水,这才拧亮台灯,坐在桌前读报纸———报纸竟然已经有于堇近日将到上海演出的消息!他不敢相信。取下眼镜,眯着眼凑到灯光下再看。
真有这条消息!
他四下看,小瓷盘里整齐地堆着烟灰。那是莫之因抽的雪茄,还有他自己抽掉一点的雪茄,依然在灰烬上升起袅袅烟雾。
第三章(1)
没想到于堇真的会回到上海,莫之因心里很不是滋味,甚至觉得自己整个生活给搅乱了。他走到街上,才发现细雨涟涟,淋在他前额脸颊,昂贵的西服两肩上全是雨点。他打了个激灵:今天比昨天天冷,他穿少了。
高大的法国梧桐树,像无数的手臂在挥舞。为了躲雨,他只好走到树下,稍稍把胸中的怒气晾一些。梧桐树叶发黄,有些落在地上,被水浸泡,大多数树叶已经现出焦黄的病态。有几张叶子沾在树干上,他拾了一片,看了一下,便扔了。他看着自己的手指,没有一点灰尘,但他掏出喷过香水的手绢,擦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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