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超级时光会所

超级时光会所第3部分阅读

    ,重新转头向黑夜中望去:“沙鸡这样的动物,虽然非常弱小,但是却拥有顽强的生命力,能够在沙漠地区生存,原因就是它有应付风暴的手段。每当狂风驱动着黄沙铺天盖地而来时,沙鸡就会寻找骆驼刺,把自己掩埋在骆驼刺边上软沙里躲避,它的肺部有着强大的功能,甚至可以十几个小时仅仅依靠软沙缝里的空气存活。”

    “风暴?”威尔逊愣了一愣,然后笑了起来:“虽然我是研究物理学的,但我却知道阿拜多斯所处的位置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沙漠!撒哈拉沙漠的东部边缘距离这里还有上百公里!哪会有沙漠风暴呢?”

    “不!爵士!”杨飘逸迅速伸手从副驾工具箱里抽出了地图并打开,指着地图说道:“撒哈拉沙漠虽然距离这里有近百公里,但与阿拜多斯中间隔着阿布穆哈里克大沙丘,一旦撒哈拉沙漠东部边缘起了风暴,特别是当这股风暴由西向东发展,很快就会让阿布穆哈里克大沙丘上的沙砾向阿拜多斯涌来。”

    “你们不知道那会有多么可怕!”乔汉森说:“我在这地方待过很长时间,亲身体验过这种风暴的威力!阿布穆哈里克大沙丘的沙砾长期风化异常尖锐,一旦风暴来临,它们就会铺天盖地而来!它们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我的一名考古队员就曾经丧生在风暴之中!虽然现在外面的黑夜非常平静,但越是平静,这场风暴的来势或许越是凶猛!”

    “呃……”威尔逊目瞪口呆半晌,突然叫了起来:“那我们还等什么?杨!快开车!我们回遗址群躲避!警察会帮助我们。”

    “遗址群不行!”杨飘逸能感觉自己的鼻尖上涌出了汗水,这是由于高度紧张造成的:“我们离开已经太远了,从望不到遗址群的灯光到现在,我们在黑夜里行驶了将近两个小时。”

    “去找个避风港!”乔汉森低下头快速的思索,然后指着悍马车驾驶台中部的指南针:“我们先掉头,刚才我们来的路上有好几处岔口,从最近的一个岔口向东北方向行驶,如果我没记错,那里有座泥土山!我们可以在山背后躲过今夜!”

    乔汉森话音才落,一道闪电忽然把黑夜划成两段,在那转瞬即逝的亮光中,整个荒野似乎都露出了狰狞恐怖的面目!伴随着轰隆而来的雷声,杨飘逸再无犹豫,迅速掉转车头,一脚将油门踩到底,向来路方向急驶而去!

    沙漠风暴,可怕就可怕在来无影去无踪!可怕就可怕在它的狂猛汹涌!一旦有人在缺乏躲避设施的地方遭遇这样风暴,生还的机率几乎小得可怜!杨飘逸深明此理,只觉得满身的倦意都如潮涌般从身体里退却,只留下高涨的肾上腺素在催促着他快一点,再快一点!

    快?再快也快不过风!仅仅二十分钟之后,岔路口依然没到,闪电愈加密集,雷声似就在耳边宛如催命鼓般轰隆隆响个不停!风起了!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偶尔有那么一两颗细沙打在车窗上,没过多久,越来越多的沙砾开始敲打车窗,令人的心情也随着声响的密集越发紧张起来。

    “岔路口在哪?”杨飘逸死死抓住方向旁,目不转睛看着前方,前方车灯映照之处,道路已经开始模糊,只有漫天飞舞的黄沙!“快不行了!再这样下去看不到路了!”

    “快点啊!”威尔逊缩着脖子坐在后座,手抓着悍马车在后座上方的横架,大叫:“再快一点!”

    “别再鬼叫啦!就在前面!”乔汉森在副驾上运足目力张望:“见鬼!你开车的时候能不能注意点!哎哟我的头!千万别错过那个路口!”

    “我感觉我们其实已经错过了!”杨飘逸越开越觉得不对劲,依稀记得来的时候那个路口并没有那么远,现在自己的速度几乎已近极限,没有理由还没看到。

    “或许是……吧!”乔汉森犹豫了一阵,忽然发出了高亢的叫声:“那里!靠左一点,我看到路口了!”

    “是这个路口么?”说实话杨飘逸真有点怀疑,现在小命堪忧,乔汉森千万别记错了才好。

    路口终于到了,而风暴却就在此时有如千军万马般冲杀而来!或大或小的沙砾在雷电交加中从四面八方敲打着车窗,杨飘逸已经管不了这路口对或不对了。“不管了!走啦!”他大吼一声,吼声中瞄了一眼指南针,只要是东北方向就好,风暴是从西而来,或许越往东北就越好逃命,他用力将油门踩到极限,悍马发动机的轰鸣却在震天动地的风暴声中难以分辨。

    再飞驰了十几分钟,车辆开始摇晃起来!这场令人令人惊骇的黑夜风暴竟然比想象中的更为狂猛,风沙打在车身上,让人不由怀疑起悍马的结实程度,有许多破裂的微弱声音从各个角落里传来!有那么几个瞬间,杨飘逸甚至觉得车子都被风刮了起来,后座上的威尔逊早没有了英国绅士的优雅,一会儿头撞上了车顶,一会儿自己咬到了自己的嘴唇,还不停的鬼哭狼嚎。

    路面根本就看不到了!特别是当一块不知哪飞来的大石头砸破了右侧车前灯之后,杨飘逸忽然有个怪异的想法,难道竟真要丧生在这见鬼的阿拜多斯么?

    都说埃及是个容易见鬼的地方,而“预感”这玩意在容易见鬼的地方就往往特别灵验。杨飘逸的想法才冒出来,便觉得车身一震,整个车子竟然腾空飞起侧翻,也许是撞到了一块石头,也许是爆了胎,也许是被风刮起,反正在一片天旋地转中,在乔汉森和威尔逊发出了惊天惨叫中,那一瞬间杨飘逸的脑海里只冒出了一个新想法:这回完了!

    真的完了么?此时的杨飘逸做梦也没有想到,关于阿拜多斯下半夜的故事,其实才刚刚开始,至于他们将遭遇多么离奇的故事,或许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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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玛斯塔巴

    疼痛,似乎从每一个地方传来,空白一片的大脑,分辨不出耳边响起的是风声还是黑夜的呼唤,又或者根本不用去想,那些疼痛究竟来自何方……

    杨飘逸呻吟了一声,用力摇晃起脑袋,许多尘土从脑袋上落下,再用力咳嗽一声,吐出塞满嘴巴的沙土,用尽全力呼吸,于是记忆忽然如潮涌般伴随着冷冽的空气从肺部涌进了脑海里。毫无疑问,刚才翻车了,但自己好像还活着。

    风暴还在继续,显示出翻车的时间距离现在并不算久,沙砾还在不停的敲打着车身,巨大的狂风正在身下肆虐!不!等一等!狂风在身下?

    杨飘逸这时终于完全清醒过来,汽车的灯光并没有熄灭,借助微弱黯淡的光线打量一下四周,这才骇然发觉整辆车已经整个翻转过来,完全是底朝天的模样,并且悍马车的安全性能似乎并不像宣传中那样完美,用来保护头部的安全气囊根本没有打开,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翻车前他系好了安全带,而他的身体在汽车翻转之后直到现在,依旧牢牢的被束缚在座椅上,虽然头部朝下且缺乏安全气囊的保护,却奇迹般的没有受到重击!

    “先生们!”杨飘逸嘶哑着嗓子大叫:“你们还活着吗?”

    “我活着,但是爵士可能死了!”乔汉森似乎比杨飘逸清醒得更早一些,因为他在回答杨飘逸的提问时,已经用一支手撑着车顶,另一支手动手解开安全带,然后顺着座椅的角度,头部靠着车顶慢慢滑下身体。

    “我还没死。”威尔逊呻吟道:“不过也快了!该死的阿拜多斯!该死的沙漠风暴。快帮我下来,我的上帝,头朝下太久会导致脑充血,你们知道我的脑子很宝贵,这可是一颗堪比爱因斯坦的大脑……”

    “我受够你了爵士!”乔汉森把脚伸出车窗外,终于使身体放平:“要不是你教出的那个见鬼的学生格伦,咱们可不会落到这种地步,如果你再啰哩啰嗦,我一定会把你丢在这里不管,这样你就可以放心了,那些喜欢吃腐肉的埃及秃鹫会叼着你的尸体带你上天堂的!”

    “或许…我们就在天堂的门口!”杨飘逸没有动手解开自己,而是惊疑不定的看着靠近主驾驶位置的车窗,车窗已经碎裂,然而就在车窗外面几十米处,竟然隐隐有火红色的跃动着的光芒传来。虽然黑夜里黄沙依旧漫天飞舞,但那处的光芒却刺透了黑暗和风沙,越来越亮,并且!光芒的周周竟呈现出一张黑黝黝的大口,仿佛暗夜里蹲着一只无比巨大的有着血盆大口的怪兽。

    “那是什么?”威尔逊已经在乔汉森的帮助下放平了身体,他原本就坐在后排,不似乔汉森那般被主驾位上的杨飘逸所阻隔,所以此时也如杨飘逸一样,看到了黑夜里那怪异的情形。

    没人知道那是什么!甚至在埃及见多识广的乔汉森,在听到杨飘逸等人的惊呼声后也挤过头来瞧了一会,却依旧得不出答案。

    “我才不信天堂的门口在埃及!”乔汉森砸吧着嘴将嘴里的沙子吐出来,然后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这里是阿拜多斯,冥府之神的墓地,如果那是个门口,多半是地狱的入口吧!”

    对于那里究竟是地狱还是天堂,杨飘逸并不打算继续争执下去,因为他在乔汉森的帮助下解开安全带并且放平身体后,很快就发现整件事情正在往最坏的方向发展,一块冰雹从车窗外弹了进来,并且正好打在他的脸颊上。

    虽然杨飘逸在这以前从没有遭遇过沙漠风暴,但长期在时光会所里听那些探险家们讲故事的经历,却足以让他明白,在干旱的沙漠中发现冰雹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这往往意味着原本干燥的沙漠上方的高空里,有一大片运动着的湿润的云团,遇到了其他气流的阻截以至于停滞不前,水分在高空中大量冻结形成冰雹。

    如果仅仅是冰雹则情况或许还不算太坏,可问题在于,如果制造出冰雹的湿润云团是一个更大规模的降雨天气系统,一旦受到其他气流阻滞,那么除了会降下冰雹,更会降下倾盆大雨。

    “也许我们遭遇的不只是一场沙漠风暴,更是一场沙漠暴风雨。”杨飘逸用手指夹起一粒冰雹,递到身侧的乔汉森面前。乔汉森一眼看去当即色变,只因为他清楚得很,沙漠暴风雨比沙漠风暴更要命!

    沙漠里的暴雨,不来则以,来就来得凶猛和彻底,往往会在极短的时间有如倾盆般从天而降,配合沙漠地区特有的泥沙土质,快速形成汹涌的洪流,所到之处生命几无存在的可能。或许举个著名例子更能说明问题:1989年的夏天,在中国新疆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就曾经下过一场被当地石油工人亲眼看到的暴雨,短短的半个小时内,那场暴雨使附近的几座沙丘变成了滚滚的泥水洪流,硬是将油田边上一条10多米宽的小河沟冲扩成1000米宽。从10米到1000米的变化,仅仅发生在短时间内,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的声势会有多么震撼。

    “别说了,杨!”威尔逊听完杨飘逸举的例子后几乎崩溃了,就在刚才他还曾经自我安慰,认为翻车也未必就是件坏事,大家趴在车里说不定就能躲过这场来势汹汹的风暴。结果杨飘逸和乔汉森把有可能发生暴风雨的事情这么一分析,威尔逊这位大物理学家这才发现自己想错了!现在他们所处的这个位置地势并不太高,如果一旦降下暴雨并形成洪流,那么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最好的办法,或许是马上离开这里,寻找一处高地躲避随时可能到来的洪流。可话又说回来,目下到处飞沙走石,人是不可能在高地上待太久的,风不把人刮走的话那些尖锐的飞石也会把人弄死。

    三个人紧张的一番探讨后,认为现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前往刚才看到的那冒着红色光芒的奇异之处!请注意一下,是“刚才看到”的,随着风暴的愈加剧烈,即便是靠近地面上的地方,黄沙形成的雾也是无处不在,只要将头部伸出车窗外,几乎都不可能睁开眼睛,刚才看到的那处红色光芒,此时在黄沙的屏蔽下变得隐隐约约时有时无,基本看不太清楚了。

    “那里应该是道门,以前隐藏在黄沙里,现在被风暴吹开了上面覆盖的沙土,显露出本来面目。我觉得我们应该过去。”杨飘逸并不相信鬼神之说,关于那里是地狱还是天堂对他而言根本无关紧要,只要那儿是座门就好,是门就意味着门后或许有可以躲避暴风雨的空间,埃及这见鬼的地方最大优点就是随时都可能冒出奇迹,至于那些红光,当然得过去看看才知道是什么。

    乔汉森与爵士对杨飘逸的提议都无异议,留在这里显然是等死,既然是等死为什么不去搏一下呢?

    从翻车处到那座诡异的大门处大约有数十米的距离,人是不可能走着过去的,只能趴在地上匍匐前进。为了避免人员掉队或者爬错方向,他们约好了并肩爬行,每爬几步就相互拉拉手,以免失散。

    爬着爬着,雨就如预期般那样骤然而至了,又大又急的雨点从天而降,和猛烈的旋风一起,将地面的沙粒打得四处飞溅,别说此时不能睁开眼睛,就算是呼吸也相当困难。

    只不过,再困难也得快速的向前爬,以强烈的求生应付几十米的距离,终究还是可以做到的。期间杨飘逸和乔汉森轮流眯缝着眼睛确定方位,在暴雨降下后不到三分钟,他们终于带着满身泥水爬到了那个怪异之处的边缘。

    这就是一座门!准确的说是一个大洞口的门框!毫无疑问,高大的廊柱体现着清晰的古埃及早王朝时期风格,门框的上半部是三角形石材,下半部是矩形的石材,构成了一副下方上尖门框样式。整个洞口处的门框宽度大约有将近十五米,高度也约十五米,难怪从远处的暗夜中看过来,会像一只怪兽般张开血盆大口。至于先前令人迷惑不解的红色光芒,此时从近处看来,其原因却简单得很,距离门框十几米远的洞内,有一个熊熊燃烧着的巨大火盆。

    看起来,这里或许是古代埃及的一处遗迹,虽然它的出现可以用大风吹开了掩埋的黄沙来解释,但是那盆火又是如何烧起来的呢?这座遗迹的里面,还会隐藏着什么秘密呢?杨飘逸等人站在门内,怔怔的看了半晌,这里真是一个抵御风暴的理想场所,就在那盆火焰的后面,徒然向上有一段高达七八米的石阶,此时外面即便降下大暴雨,形成的短期洪流无论如何是淹不到石阶上面的。

    乔汉森瞧了一会,忽然拍拍身上的尘土,狠狠的吸了一口气,说出了一句令人难以听懂的话:“玛斯塔巴!”

    玛斯塔巴?杨飘逸知道,这可是句挺出名的古埃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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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远古轶闻

    注一:埃及文字是逐步发展的过程,早王朝时期的埃及文字符号没有表音,以至于后世为了便于拼读常在需要元音的地方加上一个近似英语[e]的短元音,随着时间的发展埃及人才在后来给象形文字加上了表音符号。

    在古埃及语中,“玛斯塔巴”的意思是“长凳”或者“凳子”,然而流传至今日,却专门指代埃及建筑学中的一种古老的墓葬形式。比如在开罗附近的萨卡拉,有两座阿哈王墓,阿哈王是早王国时期的埃及君主,他的墓构与普通平民或者普通贵族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他的墓不仅有地下部分,还有地上部分!并且,地面上的部分才是整座墓的主体,由许多小房间组成,正中的房间是最大的一间,用来放置尸体,其他房间则用来存放随葬用品。地面上的各部分,从底部开始逐渐向上发展并收拢,并用镶嵌板建成壁凹,如果从空中俯视这个墓葬,则仿佛一只古埃及人常用的长凳,假如这张“凳子”的顶部不是弧形而是尖顶的话,那么看上去则像极了“金字塔”,以至于后世的许多考古和历史学家都取得共识,认为“玛斯塔巴”墓葬形式乃是日后埃及人修建金字塔的雏形。

    “但是你从何判断出这个墓葬是玛斯塔巴呢?”杨飘逸望向乔汉森,奇怪道:“仅仅因为咱们在门口看到里面有一段向上的石制阶梯?”

    “嗨!你可不能随便怀疑一个古埃及学权威的判断!”乔汉森不满道:“你没看到这门口上的那些雕饰么?这是第一或者第二王朝时期的典型特征,它的门口虽然使用了石质材料,但门口以内的墙壁却是用砖切筑而成,并使用石膏将那些不平整的地方填平以使墙壁显得细腻光滑,这简直就是公元前3000年左右古埃及墓葬的范本啊!”

    “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在这里高谈阔论。”威尔逊用手在身上到处摸索:“杨!你带有雪茄吗?我们应该进入这个墓里,看看门外吧,雨越来越大,很快这个地方就会被泡在水里。也许我们应该上到石阶上面,一边联络救援人员,再抽支雪茄慢慢欣赏我们的新发现。乔汉森,这是新发现吧?”

    “雪茄我就没有,并且我们连联络救援人员的通讯器材也没有。”杨飘逸无奈的摇头,从香港过来的时候实在太匆忙,他们的手机根本没有办理能在埃及实施通讯的必要手续,甚至就算有手续,在埃及这个半现代化的国家里,至少在阿拜多斯这个地区也是很难使用手机通讯的,所以从舍菲尔德宾馆出来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携带手机:“我们只能在这里等待暴风雨的过去。当然,如果你迫切需要一个好消息,那么我兜里有火机和香烟,哦!它们并没有在爬行过程中被压扁,来一支么?”

    “上石阶吧!”乔汉森瞧了瞧门外,门外已经没有漫天黄沙,却有着倾盆大雨,泥水累积之下,已经渐渐淹没了大门的门槛。他笑道:“起码我们还活着,暴风雨不会持续太久的。”说罢乔汉森走到了火盆处,仔细观看了片刻,得出了这火盆为何会燃烧的结论。按照他的说法,火盆的周围铺满了磷粉,内部则装了油脂,这个墓在封死的状态下缺氧,一旦打开,涌进来的空气就会使得磷粉自燃,并且引燃那些油脂。

    三个人沿着石阶向上走去,威尔逊尽管作为提议走上石阶的人,却总是小心翼翼的跟在后面,因为他说他害怕埃及古墓里会有机关和陷阱。

    对于威尔逊的担心,乔汉森与杨飘逸大为鄙视,什么机关陷阱?科幻电影看多了吧?要说古埃及中后期王朝的古墓或许会为了防止盗墓而设置一些陷阱,但这个墓是玛斯塔巴,早王朝时期的埃及人特别单纯并且异常信仰神灵,那时候根本没有盗墓这一说法,所以但凡玛斯塔巴形式的墓葬,总是特别安全。

    上到石阶上,果然有十几个房间的门口环绕着中央墓室,借助着下方传来的火光,可以看到中央处停着一具没有盖子的石棺。没盖子并不代表此墓在后世被盗过,只能说明当时的人们在宗教信仰上也许更趋向于光明。

    杨飘逸给每人点了一支香烟后,自己也狠狠的吸了一口,站在石棺前看着棺内的状况。棺内盛着许多黄沙,尸体还保持着完整的形状,是干尸,面上盖有一块像是面具的木板,尸体有一半掩埋在沙子里,分不出男性还是女性。显然,埃及的气候炎热干燥,尸体放在沙子里会很快被吸干水分,变成干尸,这样就会千年不腐。

    “埃及人不是都制作木乃伊么?”威尔逊在杨飘逸背后探头探脑:“为什么这具干尸外面没有涂抹树脂的包带呢?好像只捆了几圈麻布,这是麻布吧?”

    “我不用看都能猜到。”乔汉森并没有在石棺处张望,而是连续窜进了好几个房间,出来后用香烟的微弱光芒,凑近墓室的墙壁观看那些文字符号,听到威尔逊发出的疑问,头也没回就答道:“这墙壁上雕刻的象形文字甚至连表音符号(注一)都没有加上,我已经可以肯定这是第一王朝时期的墓葬了。而在第一王朝,人们还没有全面掌握尸体防腐的技术,他们只会把尸体包上麻布掩埋在沙子里。至于木乃伊,则是第二王朝后期才出现的防腐技术。”

    “如果这确实是第一王朝的墓。”杨飘逸忽然觉得有点兴奋:“恐怕咱们真是有大发现了。第一王朝距今5000至5500年,这样规模的墓葬,跟后世那些大墓固然无非相比,但在第一王朝时期绝对属于顶级贵族才会拥有。哦上帝!让我们猜猜看,莫非这是美尼斯的墓?又或者是纳尔迈的?难道我们误打误撞,竟成就了埃及考古史上最伟大的发现吗?”

    “用你们中国话来说,那叫扯淡!”乔汉森不屑道:“这里跟上下埃及之王绝无关联,墙上的文字说这里埋着一位女性祭司,她的名字叫蒙丽斯。”

    “蒙丽斯?没听说古埃及有这么个祭司。”杨飘逸大失所望,但看乔汉森言之凿凿,想必以权威之身份说出来的话,自是不容质疑。

    “当然,虽然这个墓跟我过去的成就相比,算不得太了不起,不过话说回来,以后真要报道出去,还是具有相当可观的价值。”乔汉森长叹了口气,此时的他心情依旧郁闷,在他眼里,无论多么伟大的发现,比起格伦即将寻找到的关于美尼斯的秘密,都显得不值一提:“墙上的文字叙说了一段远古的神话传说,虽然这个传说对我而言早已经非常熟悉,与我了解的故事只有一些微小差别,不过你们却未必知晓,你们有兴趣听听么?”

    为什么不听?此时外面依旧雷声隆隆,洪水已经掩埋了火盆后的第一级台阶,这个时候出去显然是不可能的,而在这个并不算太大的墓里,十几个房间已经被三人探查完毕,应该说这个墓确实从未被人盗掘,保存得相当完好。左右的小房间里放有古老的食物、饮料、狩猎用具,在干燥的气候中历经几千年,依旧可以辨识。至于正中墓室的后面,则有一个祭祀用的神殿,规模不太大,树立了十几尊古埃及人崇拜的石质神像,神殿地面上则刻画有许多符号和线条。由于神殿的位置,使得石阶下的火焰光芒无法照进去,所以显得非常黑暗,让人无法辨识清楚那些符号和线条,所以三人也没有细查,想来待天亮之后等来救援,再慢慢研究不迟。至于现在,当然是吸烟听故事的好时机。

    于是,在暴风骤雨声和忽明忽暗的火光中,三人席地而坐,由乔汉森在一片缭绕的香烟烟雾里讲述了一段复杂而又离奇的往事。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大地之神盖布与苍天女神努特,忽然有了爱情,既然是爱情当然要上床生孩子,结果一生就生了俩,大儿子叫做俄赛里斯,小儿子叫做塞特。俄赛里斯相当仁慈,又常常积善行德,深得人民拥戴。而塞特却因此油然而生嫉妒之心,于是精心策划了一场谋杀行动。当然,在后人看来这场谋杀行动多少显得有些幼稚且不合常理,但是在几千年前却依旧可称之为经典。在一场宫廷宴会上,塞特命人抬来了一个箱子,那箱子由黄金制成,通体光芒,遍布珍珠钻石,令人一望之下立即心生爱意。塞特说了,谁有本事躺进箱子里,并且与箱子合体,那么他就把箱子送给谁。俄赛里斯当时正在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也许是吃撑了也许是喝多了,想也没想就钻了箱子。塞特立即与合谋者将箱子盖上箍紧,再连人带箱扔海里去了,从此塞特自然天下无敌高高在上……

    “这个故事一点也不稀罕!”杨飘逸大声抗议:“这段俄赛里斯神的传说,全世界都知道。后来俄赛里斯的妻子伊西斯找到了那个箱子,弄出了尸体,在太阳神娆和豺头神阿努毕斯的帮助下,使俄赛里斯复活了。”

    “就是就是!”威尔逊对杨飘逸的话大为赞同:“而且这个传说还有续集,不!是另外一个版本,说阿努毕斯给俄赛里斯的尸体涂抹了防腐剂,这要复活还没复活呢,就被塞特发现了。结果塞特抢到了尸体大卸八块,直到伊西斯重新将尸体拼接完成后才使其重生,后来俄赛里斯成了冥间主神。再往后来,埃及人把对奥西里斯的崇拜与对俄赛里斯的崇拜合二为一,都称之为冥府主神,这才有了现如今埃及人对阿拜多斯遗址的向往,因为奥西里斯就传说埋在阿拜多斯嘛!”

    “不!我的故事和你们的不一样。”乔汉森的眼神变得非常奇怪,他转头看了看石棺,带着有点犹豫的语气道:“我以前听到的传说跟你们差不多,但是刚才我看了墙壁,这个墓的主人蒙丽斯,却讲了一个与我们所知有些出入的故事。当然,前面部分就是我刚才说的,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从塞特箍死那个关着俄塞里斯的箱子开始,蒙丽斯却有另外一番说法。”

    第十二章天狼星的第一缕光

    蒙丽斯早已经死了几千年,她墓室上的字,却是她本人在死之前刻上去的。按照她的说法,俄赛里斯被关进箱子后,并没有被扔下大海,而是被塞特直接给活埋了。本来这件事乃是一件相当隐秘的事情,为了保密,塞特还毒杀了当时参加宴会的所有人。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塞特深知自己做的这事有点不太道德,最起码有点对不起生育他们兄弟俩的大地之神和苍天女神,多少有点跟神仙们对着干的意思,为了平息神仙们的怒火,或者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反正塞特活埋俄赛里斯的时候,找了一个在当时上下埃及地位最高的女祭司,来为这个葬礼跳了大神做了法事。当然,塞特当时并没有胆量名目张胆的杀害代表神灵的女祭司来灭口。

    毫无疑问,这个女祭司就是现在正躺在石棺里的蒙丽斯。

    蒙丽斯知悉此事的一切前因后果,在她看来这段尘封的历史必须留传给后人知晓,塞特的罪恶终将会被惩治,而更重要的是,蒙丽斯与俄赛里斯的妻子伊西斯乃是要好的闺中密友!

    只不过当时从中央到地方,上下埃及的统治权都在塞特手里,所有的社会舆论都被塞特压制,蒙丽斯根本没有公开宣传此事的可能。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蒙丽斯虽然在当时没听过这段中国话,却也深明此理。为了避开塞特的压制和封锁,蒙丽斯利用自己是祭司身份,经常在为死者跳大神的时候,将事实雕刻在那些逝去者的神庙或者墓地里。当然,蒙丽斯绝不能在任何一座墓地或者神庙里雕刻全部事实,那样做的话有可能被塞特发觉并给她自己带来杀身之祸。她的办法是,在许多神庙和墓里留下线索,并将这些线索一步一步指向她给自己营建的墓室,最后在她的墓室里雕刻了所有事实,并且这个墓室里记载有俄赛里斯最后的葬身之地!这或许是一种最安全的做法,因为在那个时期,诚心崇拜神灵的人们,包括塞特在内,不会敢动祭司的坟墓。

    “不对劲!非常不对劲!”杨飘逸听完这个故事,忽觉一股寒气从背后冒起,他隐约觉得,这个故事有可能是真的,并且,好像这个故事里隐藏着一个更大的秘密。

    “我也觉得不对劲。”乔汉森的神色非常古怪,他又看了一眼那具石棺,说道:“刚才讲故事之前,我并不觉得这个故事有什么出奇。我当时认为,神话嘛!都是不可信的传说,原本我们所熟知关于俄赛里斯的神话,与现在雕刻在墙上的神话,虽说有所差别,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神话这种事就是你说我说,怎么说都行,所以世界上的各种神话往往都有许多版本。更何况这个蒙丽斯乃是一个女祭司,职业装神弄鬼,编个把神话简直就是手到擒来,穿凿附会为自己添加神秘的光环,想来更不可信。”

    乔汉森顿了一顿,接着说道:“可是在跟你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越说越觉得这里边有问题……唔……蒙丽斯……美尼斯……蒙丽斯!嗨!或许的我英语发音不太准确,我总觉得蒙丽斯和美尼斯……这个…我在讲故事的时候不断重复蒙丽斯这个词,我觉得好像跟美尼斯的发音实在接近极了!”

    “蒙丽斯就是美尼斯?不!上下埃及之王怎么可能是个女人?”杨飘逸觉得脑子里轰然作响,他忽然意识到问题出在哪了!他的呼吸瞬间变得急促起来,指着乔汉森叫道:“我记得你在时光会所里跟我们说过,你和斯特拉诺在阿拜多斯地区找到过一个记载有一切线索的石碑?(见第四章末)”

    “是的!”乔汉森的语气也高亢起来:“那个石碑记载有埋葬美尼斯的线索!就是通过那个石碑,结合我与斯特拉诺过去的发现,我们才推断出美尼斯被纳尔迈干掉,并且纳尔迈改写了全部历史!”

    “什么石碑?”威尔逊爵士一脸茫然,显然他记不得这事的细节了:“你们究竟在叫些什么?”

    “你说说。”杨飘逸懒得理睬爵士,直盯着乔汉森:“那块石碑上写了些什么?你们究竟是怎么挖出来的?”

    “那块石碑是我和斯特拉诺在阿拜多斯遗址群里发现的!”乔汉森带着丝苦笑,语出惊人道:“是的!你们用不着这样看我,遗址群里是禁止挖掘……先前我与斯特拉诺说是在阿拜多斯地区挖出了石碑,其实那不完全是真话……”

    根据乔汉森此时的叙述,原来当日挖掘石碑一事另隐情。大约在四个多月前,俩维京人等到了埃及政府的授权,在阿拜多斯地区开挖了一处阿蒙神的祭祀遗址,不过随着挖掘工作的进展,维京人逐步发现那个遗址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以至于在某天的下午,失去兴趣的两人闲极无聊,便跑到旅游区里的遗址群参观。

    只不过这里他们实在来得太多也太熟悉了,转悠老半天之后更是意兴萧索,最后两人为了打发个无聊下午的无聊时光,竟然跑到了一座第一王朝时期的荷鲁斯神庙里为游人作义务导游和讲解。结果,到了天色渐晚,游人们开始离去的时候,俩人竟意外的发现,荷鲁斯神庙里那簇即将消失的来自夕阳的光芒,有些不对劲。

    夕阳的光芒从神庙一侧的开口处射入,正好照射在高大的荷鲁斯神像的手指上,那手指虽然是石头雕成,并且平放在神像膝盖的上方,却套着一段金属指环。金属指环经过数千年岁月的洗礼,原本锈蚀斑斑,但近年来在遗址群管理处不余遗力的清理保护下,重新变得光滑明亮起来。夕阳的光芒照射后,被指环所反射,反射的光线越过黑暗的大殿,指向了神殿入口处的一面墙壁。

    墙壁上刻有无数的象形文字,而光芒在发散后刚好照到了其中的一段上!

    “我以尼罗河诸神的名义向你们宣誓,每当洪水泛滥时,那颗星会有第一抹蓝白色的光芒,就在那里,去到星的那里,你可以知道曾经隐秘的历史!”乔汉森如梦如幻般翻译出了那句象形文字的意思。

    毫无疑问,作为古埃及学权威的俩维京人,立即明白所谓的“那颗星”,当然是指天狼星。在埃及广泛流传的传说中,每年7月,当全天空中最明亮的星辰天狼星亮起第一缕蓝白色的光芒,尼罗河的洪水也就随后会到来。虽然这个传说没什么科学根据,但从古到今,埃及人都认为这就是事实。

    看完了那段象形文字后,俩维京人立马全趴到了地面上,至于原因则很简单,因为荷露斯神庙里的地面上雕刻有一副古老的星图。只可惜,他俩可不像威尔逊那样有着丰富的天文学知识,看起星图来颇为费劲,从傍晚一直寻找到遗址群就要关闭时,才终于找到了天狼星的位置。

    雕刻在地面的天狼星并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反倒是天狼星的周围,刻着十几道细小的线条,并且还有一小段非常细小的文字。

    所谓“古埃及权威”,自然有其独到之处。斯特拉诺一眼就认出了那些线条代表的含义,因为这些线条实在太容易辨认,横竖交加之下,鲜明的刻画了埃及古城“希拉康玻利斯”的街道布局。所谓古城“希拉康玻利斯”,在今天不过是一片废墟,然而在古埃及学里却占据重要地位,它虽然不大,其街道布局却异常整齐,每为后世史学家所赞叹,为了研究其城市遗址,史学界也多次开展过航空拍摄,所以熟记此古城印象的维京人能很快就辨认出来。

    至于那段文字是这样说的:“黑夜,来临在那座交界之处的大城建起之后,真正的王早已经死了,所有的神器都跟着消失,然而王的名,依旧流传在大地上。循着天狼星的光影,你可以找到真王的足迹。”

    就凭着这句话,敏感到极限的维京人忽然在那一刻意识到,也许第一王朝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