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唇红齿白

唇红齿白第1部分阅读

    《唇红齿白》

    唇红齿白(一)(1)

    熊人一。  一个唇红齿白的男人。  辞职后的第三天,他到单位办理有关手续,顺便取走了一封挂号信。许久没人给他来信了。习惯了坐办公室的人都会发现,现代化的通信设备不知何时取代了“鸿雁传书”。许多本该靠书面语言进行交流的思想和感情,已经转化为了由口头交际、电路交际和人——机交际来进行。尽管上级三令五申,又实行了什么电话费包干,依旧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办完手续之后,他有意识地到各处溜达了一圈,故意做出一副即将飞黄腾达的模样,跟关系好、关系不好、有关系、没关系的各色人等分别打了招呼。大家似乎也都热情地对待他,好像辞了职有多么值得羡慕似的。  熊人一心里直犯嘀咕:既然辞职这好那好,你们干吗不辞去公职呢?还不是惦记着什么房子啊、医疗保险啊、养老保险啊之类的。他现在是什么都顾不得了,荣誉、自尊、前途……哎,一个连家都没有了的四十岁男人,原是可以生出许多胆魄的。早知如此,他早就辞职不干了,还谈什么沾了老丈人的光!  最后,他又溜达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前。然而,还不等他彻底办完手续,领导已经安排一位年轻小伙子占用了这张桌子。像每天的上午一样,金色的阳光洒落在桌面上,荡起一圈圈细小的微尘,密匝匝耀人的眼,令人加倍感到事业和生活的美好。哎,岁月催人老啊。  小伙子倒是很懂礼貌,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他的些微心理活动,赶紧起身让座。熊人一拍拍小伙子的肩,示意他坐下,又习惯性地拿起办公桌上的早报瞥了几眼。  熊人一是个“落魄英雄”。他辞职全因情人的一句话。熊人一的情人名叫王鲜果,是电视台的女制片人。她恶狠狠地对他说:“做了人家的‘倒插门’女婿,你还像个堂堂正正的男人吗?”这句话一出口,熊人一登时急了,回敬了一句:“瞧你那副德行,人不人鬼不鬼的,像个大烟鬼,哪是个女人!”尔后,两个人灰溜溜地分道扬镳……  他从收发室取报纸的时候,顺便取走了两位退休老同志的信。信搁在办公桌上足足有两个月了,一层细微的灰尘布在上面。  还有几封信的主人是已经去世了的老同志,其中一封还是上任公司经理。可他们死了,死了便被人忘记。倒是远道而来的一些资料呀、信笺呀什么的,撂在那里许久了也没人理睬,无精打采的,全然没有了当年的威风。翻来翻去,让人猛然想起死者的音容笑貌,便一阵阵地悲凉起来。  也许是因为辞了职的缘故吧,熊人一特别想再做点什么事,以表示他与这个单位曾经的熟悉和亲近程度。可溜达来溜达去除了打哼哼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当官儿那会儿,不是这个找就是那个求的,总嫌忙不过来;可一旦你辞职不干了,马上就把你圈在圈外,连拿起一把笤帚都会有人阻止。熊人一喉咙里烧着一句话:老子曾经是你们的科长呀!你们中的许多人,哪天不是看着我的眼色说话行事!现在,他从那些关注的眼光中捕捉到的,竟是怜悯、鄙视和幸灾乐祸。  他取了信,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张电信局的欠费单。熊人一苦恼地一笑,看也不看,便将信撕了个粉碎。又溜达了几圈,终于从单位里走出来,郁郁寡欢,连捏着公文包的手都断然松软得没有了力气。阳光落在他宽阔的肩头,开玩笑似的捕风捉影。  熊人一站在路边,很潇洒地招手叫了辆的士。  坐上车后,一时间却说不清该往哪里去,便告诉司机只管往前开,开到哪儿算哪儿。猛然发觉右脸颊有一小块儿肌肉在跳动——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不,这回跳的不是眼睛,也不是嘴唇,是嘴唇上边的一小块儿肌肉,准确地说是鼻子和嘴之间的那道沟壑,趁他不注意正剧烈地抽动着。哦,原来这个地方也可以跳哇,只不知它“主”的是哪门子邪?  红色的的士行驶在都市的街面上,不快不慢,不疾不缓。熊人一的心也奔波在人生的又一个起跑线上,不卑不亢,不喜不忧。从现在起,他没有了正式工作,也失去了稳定的经济来源,一切都将从零开始。老实说,对于前途,对于未来,他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打算,但一想到自己加入了都市“漂漂一族”的行列,这感觉真让人想痛痛快快地打几个喷嚏。他奶奶的!  好在熊人一还算个乐观的男人,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尽量做到满不在乎,让人琢磨不透他究竟在想什么。有些不明真相的人会骂他是个草包、笨蛋,不过没关系,他不是有个绰号叫“肉皮冻儿”吗,就算拿把刀子去生捅几下子,也轻易捅不到他的心——谁说这不是一种长期修炼来的功夫呢?这会儿他舒舒服服地坐在的士里,依然像个吊儿郎当的小伙子一样,一边用手指漫不经心地敲着玻璃窗,一边跟着收音机里流行乐曲的节拍响亮地吹着口哨。  熊人一快活的情绪很快感染了司机。这位半天才拉过两个客人的大胡子司机,不由自主地歪过头冲着他微笑。熊人一也回报一笑。两个人便聊了起来。司机夸他嗓音不错。熊人一心里很美,顺口胡擂道:俺曾师从某著名歌唱家田xx——田xx你听说过吗?  没有。司机摇摇头。

    唇红齿白(一)(2)

    就是八十年代出名的那个田xx呀!  司机又摇摇头。  熊人一解释道:他只出过一盘专辑,以后就逐渐销声匿迹了。  司机表示遗憾。  当年我给他拎过化妆箱。熊人一进一步发挥他的想像力:要不然的话,我也早成歌坛“星宿”啦!  司机听了,果然羡慕不已。  为了显示自己不凡的演唱实力,熊人一唱了几句电视连续剧《西游记》的主题曲:“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熊人一一贯认为,大凡现代歌手能走红起来,大多属于不好好唱歌的类型,所以他也喜欢拿腔捏调的,单以卖弄一下本事为乐。  不知为什么,唱着唱着,连他自己都被感动了,眼泪盈盈的,注视着路边几个小孩儿在玩耍。  司机在一边问:哥们儿,都快兜三四个圈儿了,您到底去哪儿?  熊人一不知道该去哪儿,真的。过了一会儿,才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从嘴里蹦出一个地址:东大街蓓蕾幼儿园。  熊人一下了的士,朝儿子所在的幼儿园方向慢慢地溜达着,一路心事重重。他辞职了,没错儿。直到今天,仿佛才开始正儿八经地面对一些事情。哎,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有工作,有家庭,本来是多么好的人生光景呀。可他偏偏是那种永远处于追求过程中的男人,不能什么都有了;一旦有了,就快出事了。所以,他辞去公职,也辞去丈夫的位置,他必须孤独,必须以一个可怜虫的眼光看待世界,必须从无到有,必须东山再起,必须经历很多个女人……否则就不像他了。  辞职后最大的感触就是时间多,以前他多么盼望有很多自由的时间啊。可辞职后才发现,时间也可以让人犯倦。下午的光阴洒在他一米八0的身躯上,又在他憔悴的一抹胡髭上做调戏文章。像往日一样,它们喜欢躲在他的胡子后面,听他红润的唇际发出的歌声和笑话。可是,今天却什么也没听到。  熊人一基本上是个孤儿。他因为孤独而爱好小虫子。从小他就喜欢在阳光下捕捉小虫子玩儿,那是他最大的乐趣。熊人一隔着幼儿园的竹篱笆观察着儿子,儿子在秋千架下远离小伙伴们,正聚精会神地观察一只小毛毛虫。不知为什么,熊人一的喉咙里像突然飞进了一只蛾子,扑棱棱的难受。  儿子叫鹏鹏。  这个三岁的幼童,出生后因身躯瘦小、体质柔弱而被送进了保温箱。他在医院的保温箱里生活了两天,后来又发现有严重的黄疸,又照“蓝光”。他妈妈坐月子期间,因为奶水太多,经常用多余的奶汁给他擦脸。这孩子由于从小接受了奶汁的洗礼,生得皮肤白皙,唇红齿白,跟熊人一有异曲同工之妙。  爸爸!捉虫子玩的孩子终于看见了他,却别扭着小身体,不知道该不该朝他扑过去。他孤独的小身影在傍晚斜阳的余晖中发生着位移。  熊人一明白,自打和老婆分居后,倒霉的女人就常常给孩子灌输“爸爸不好”之类的话。现在好了,在鹏鹏幼小的心灵中,一定对他存有莫名的仇恨了。  熊人一心里酸楚楚的,很不是个滋味:自己从小就没有父亲,自己的孩子也失去了正常的父爱。难道这都是命运的安排吗?  熊人一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有没有用奶汁给他擦过脸。不过他也生得仪表堂堂,唇红齿白。唇红齿白是他这一支的显著特色,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有好多次,他缠着母亲让她讲一讲父亲,她老人家宁死不屈,看那样子,是非要等到临终前回光返照的时候,才要留下遗言的。为此,熊人一费了多少脑筋,妄图逼他母亲就范。但母亲那种就算像刘胡兰那样慷慨就义,也绝不肯透露半句秘密的样子,颇令他感到意外。  有一次,熊人一偶然听到一个故事:有个老财主,在一场政治运动中挨了整。多亏他事先把几罐子金银财宝偷偷埋到了地底下,有的在花枝下,有的在田垄中,有的在界石处,有的……但是究竟在哪个花枝下,哪亩田垄里,哪块界石处,他没有告诉儿子和孙子。后来,土地重新划分,这些东西就更不得而知了。老财主至死没有透露半个字,致使他的后代们挣扎在贫困线上。谈及此事,也都对他恨之入骨……  熊人一给母亲讲这个故事是希望她迷途知返,另一层意思是万一他爹当了省长或市长,也可以赶紧提拔一下他啊。现在各单位都在机构改革,老同志们说刷下来就刷下来了。像他这样当时已三十好几的男人,正好面临事业的上升期呢。熊人一的母亲却是一问三不知,满是白发的老脑袋瓜儿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再问急了,便说了句:你爹呀,跟我孙子一样,唇红齿白的。  爷爷跟孙子一样唇红齿白的?!  熊人一虽觉得母亲说话不合伦理,但不管怎么样,毕竟获悉了一个重大线索,一个关于自己身世的小秘密:以后他要寻找父亲,就专门寻找唇红齿白型的!由他自身还可以推断,他的父亲一定长得高大英俊,面目俊朗。一个唇红齿白的男人,怎么可能骨瘦如柴或者黑不溜秋?他老人家至少应该跟他或他的儿子一样惹人喜爱,并且在男人中属于备受异性青睐的对象……  熊人一不愿再想下去,再想下去就涉及到父母亲的关系了。父亲和母亲究竟是什么原因分开的?还是根本没结婚就有了他这个“私生子”?&nbsp&nbsp

    唇红齿白(一)(3)

    一想到自己有可能是个私生子,熊人一血管里就起来。  私生子怎么了?!好多私生子都品貌出众,才华横溢,特立独行呢。假如自己真的是个私生子,熊人一就更找到了生存下去的理由,他所有的灾难和不幸也都有了充足的参照系,比如辞去公职,比如两次婚变。而假如自己真的是个私生子,“父亲”这个意象便有两种可能:高级官员或者风流才子。高级官员或者风流才子才最有可能培植孽种。  当他还是个儿童的时候,关于自己身世的解读就在悄悄地进行着:他曾无数次在斜阳中等父亲来找他,等了一年又一年。他跟邻居和小伙伴们打赌,说如果父亲来找他的话,他们要输给他一篮子蝈蝈;要是等不来,他就蹲下来任他们撒野。当然啦,几乎每次都是熊人一败下阵来,心甘情愿地给他们当坐骑。他已经习惯了,只要他们不喊他私生子,他就乐意当牛做马。他还无数次地把心中的小秘密告诉青草和蚂蚁,把对于父亲的思念下载到大自然的沟沟坎坎中……  天底下的私生子都希望弄清自己的来龙去脉,熊人一对于父亲的企盼除出于好奇之外,还有一份等待中的自足感。他因为等待而充满希望,又因为有了希望而变得乐观起来。他对生活表现得那么无所谓,就是因为心中始终有一个远大的目标——父亲迟早会来看他!  熊人一孤独却乐观。有的人孤独,但是不乐观。熊人一的性格是外向还是内向,不太好定义。也许两方面兼而有之,外向是做给人看的,内向是留给自己的。不管怎么样,他孤独而乐观地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和少年;在部队参了几年军;而后娶妻,而后离婚;而后再娶,再分……一转眼他就晃到了人生的中年阶段,最终还是个没有家的男人。  熊人一不可能有家。由于从小没有关于“家”的完整概念,以至于婚后作为丈夫的责任心也极其淡漠。第一任妻子习小君婚后不久就出走了,第二任就是那个与之分居已久的女人毛丽萍。两次婚姻换回来的,就只有竹篱笆里那个孤僻的三岁幼童了……  ——我熊人一怎么了?&nbsp&nbsp

    唇红齿白(二)(1)

    熊人一高中毕业后,曾经在部队当了几年兵,是连里的通信员。有一次,他在收发信件时,把一封“xx医学院”寄来的信交给了一个叫“习小鸥”的新兵。可是,没想到第二天习小鸥又把这封信退了回来。  这不明明写着你的名字吗?怎么不是你的?熊人一奇怪地问。  名字倒是一样,可我没有这么个姐姐呀!习小鸥坦白地说。  熊人一仔细地翻看了一下信的内容,果然是来信人“习小君”写给她弟弟“习小鸥”的。而且,这信里的内容跟他一丁点儿关系都没有,什么“听妈妈说,咱家的丝瓜架又结了好多瓜,一伸手就能够得着”、“上次回去时你挑的毛线我帮你织好了,已经随信寄出了‘包裹’,请注意查收”、“这个周末我独自到湖边去了”……真是莫名其妙!  可地址明明写的是咱们部队的番号“87135”呀?熊人一说。  莫非还有一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习小欧也很疑惑。  熊人一一想,这事儿肯定有问题,不是寄信人写错了地址,就是另有一个“习小鸥”。  于是,熊人一说,这事儿交给我吧,你不用管了。  别介!我这个姓本来就少,居然还有跟我同名同姓的!老兄,你要是弄明白怎么回事儿了,可千万告诉我一声,啊?  习小鸥说着,抱着个篮球走了。  熊人一翻来覆去地看着这封信。从那娟秀的字体和亲切的话语中,可以推测,这是个对弟弟非常关心的女大学生:一个人出门在外;非常怀念家乡;经常到湖边散步;郁郁寡欢……  熊人一接着又想,假如这个女孩儿接不到弟弟的回信,她该多么失望呀!假如那个包裹也同样写错了地址,而她的弟弟并不知道去邮局查收,那么,她几个月来的辛苦不就白费了吗?  想着想着,熊人一不禁对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儿“怜香惜玉”起来。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片碧蓝的湖泊,一个叫“习小君”的女孩儿在那里独自垂泪……  熊人一决定按照信封右下角的地址给她回封信,告诉她这里有一个“习小鸥”,可不是她的弟弟。  他这样想也这样做了,并且在写信时格外讲究了一下措辞。他这样开了头儿:“习小君:您好!很冒昧地给您写信,是因为您写给弟弟习小鸥的信寄到我们部队,我是这里的通信员。非常抱歉,您的信我给了‘习小鸥’,可是他说不认识您,所以,怕您着急,也怕您的包裹……”  他写到这里,觉得自己有些罗嗦,又撕了重新写。就这样撕了好几页,重新写了好几遍,终于凑成了一篇比较文通字顺的信:?  尊敬的习小姐:  您好!非常冒昧地给您写这封信,请不要误会。我是‘87135’部队的通信员,前两天把您的来信转给了我们这里一个也叫‘习小鸥’的。可是他看过之后,却说不认识您,也不明白您信里的意思。所以,我们猜测,您可能是把地址写错了;或者您的弟弟原来在这里,现在却不在了;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总之,我们私拆您的信件,纯粹是无意的行为,望见谅。现在把您的来信退回,如果方便的话,您收到后请给我回封信,让我放心。您千万别误解,我没有别的意思,“为人民服务”,这是我应该做的。敬礼!  熊人一  一个星期后,熊人一果然收到了习小君的来信。信中对他这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表示感谢,还说自己的确把部队的番号写错了,应该是“87153”。  熊人一一看,这个“87153”部队跟他们“87135”不就隔着两条马路吗?原来,那边也有一个叫做“习小鸥”的啊。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这边的习小鸥。习小鸥表现得异常兴奋,非要熊人一陪着去见识一下这个同名同姓的人物不可。  “87153”部队的习小鸥也接到了姐姐习小君的来信,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他非常高兴,请二位朋友下了顿馆子,三个人聊得很开心。熊人一他们又邀“87153”部队的习小鸥去“87135”部队玩了几次。一来二去,便熟识了,两个“习小鸥”互相拜了把子。  后来,在熊人一的请求下,“87153”部队的习小鸥还把姐姐习小君的照片拿给他看了,果然是“清水出芙蓉”,跟他朝思暮想中的“习小君”差不多哩。  再后来,习小君到部队看望弟弟的时候,“87153”的习小鸥还把他们请了去。熊人一对这个模样清秀的习小君一见钟情了。习小君呢,也对这个唇红齿白的男人芳心暗许。  “87135”部队的习小鸥看出了他们的心思,就跟“87153”部队的习小鸥讲了。“87153”的习小鸥去问姐姐,果然一拍即合。  之后,熊人一便经常跟习小君鸿雁传书。  习小君在熊人一一封封热情似火的情书的陪伴下,愉快地度过了大学最后一年的生活,同时也经历了一个青春女孩儿的恋爱过程。她发现,熊人一算得上一个温存、浪漫、善解人意的男人,与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相差不远。毕业后,她主动请求分配到了熊人一的部队所在地,在部队医院里当了一名白衣天使。  那时候,熊人一已由一名小小的通信员晋升为连长。再过一年,就可以转业回家乡了。他们俩商量好,熊人一到哪儿,习小君就“随军”到哪里。事情进展得很顺利,等习小君安定下来,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后,就一门心思准备做“军嫂”了。&nbsp&nbsp

    唇红齿白(二)(2)

    谁知平地起风波,谁都怪不着,就怪熊人一做事太马虎了。本来,领了结婚证,依照女方所在地的风俗,男方要到女方家里去送聘礼。这个聘礼将来是要作为新娘的嫁妆返还到男方家的。而且,女方大多陪送的绝不仅仅是这个“6600”或“8800”的数目,不过藉此来考验一下男方究竟有多大诚意罢了。  熊人一基本上是个孤儿,从小便由母亲带着住在一个远方姥姥家。姥姥去世后,便由姥爷——母亲的继父把他带大。善良的老头儿体谅到孩子是无辜的,加之自己无儿无女,老伴去世后更加无依无靠,便把他收养了。为了表示亲切,也为了掩人耳目(因为熊人一没有父亲),熊人一称呼这个老头儿为“爷爷”。所以,常常有人感到纳闷儿,既然这孩子没有父亲,哪儿来的爷爷?熊人一不管别人怎么看,从小到大“爷爷”、“爷爷”地叫得欢呢。爷爷现年已经八十多岁,又有些半身不遂,所以提亲的任务责无旁贷落到了母亲身上。可是,母亲有着另外的家庭,熊人一的继父也有一个半大不小的儿子。熊人一本人还在部队里,也没有多余的积蓄。结婚的钱该由谁出呢?这事儿便有些难办。  习小君等来等去,等了半个多月,也不见男方来提亲,心里便有些着急。  ——这里需要交代一下,熊人一本来就觉得自己比女方学历低,事先并没有告诉习小君他的家庭情况,怕她或她家里的人嫌弃自己。他的优点和缺点是太喜欢耍小聪明了——跟耍杂技似的,有时候赶寸了,一只碗当不当、正不正地,恰好踢在头顶上;可再有技艺的人,也难免会出现某些漏洞,一不小心把碗踢到了台底下。这可就演砸了!这只碗千不该万不该,偏偏在两人准备结婚的时候踢歪了。  情急之下,熊人一决心向习小君吐露实情。本来,实话实说嘛,只要二人真心相爱,以习小君的学识和教养,当初能选择熊人一这样一个没有学历的男人,照理儿对于金钱和爱情之间的辩证关系还是可以摆正的。  偏偏熊人一采取的是半遮半掩的方式,担心习小君一下子承受不了自己是个孤儿的打击。他一方面坦白了自己的身世,一方面又吞吞吐吐的,让人十足地怀疑他说话的真诚度。他说了半截儿,又留了半截儿。他说自己虽然没多少钱,不过结婚嘛,一辈子不就这一次吗?何况他是真心为她,钱多钱少的不成问题,还是要表达一下自己对于她的真情,不如买个订婚的钻石戒指吧。他多么希望习小君主动推辞一下,然后他就“借驴下坡”了。  谁知习小君只顾沉浸在即将做新娘子的喜悦中,加上刚刚参加工作,性格又比较单纯,对人际方面的事儿理解得不是那么复杂,听熊人一说这话,觉得他很珍惜自己,果然十分高兴,当天就非拉起他的手到商场挑选戒指。  熊人一口袋里带了两千多元。习小君在前边走,他在后边挪着,不一会儿就落后三尺,害得习小君时不时地回头找他,嘴里还埋怨着。  许多女孩子都希望在结婚时能得到一枚象征爱情的钻戒,以象征爱情永恒、历久常新。习小君挑呀挑,简直挑花了眼。陈列在柜台里的珠光宝气的戒指太多了。出生于贫苦之家的她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金的、银的、翡翠、玛瑙、琥珀、珍珠、钻石……千挑万选,好不容易看中了一个。  熊人一刚瞅了一眼那商标,就吓破了胆:“¥5500”!我的妈呀,就算现在立刻拿起刀把他阉了,一下子也凑不齐那么多呀。小君,你再挑挑吧,这个不好。  谁说的?我就觉得它好。习小君举着个钻戒,亮闪闪地在眼前晃,晃得她脸上五彩缤纷。  熊人一为难地说:真的不好!  那你说说,为什么不好?习小君淘气地问。  熊人一说不出来,他哪儿知道女孩子的心思呢?他没头没脑没肝没肺地撂了句:没想到你这么财迷!  习小君不干了。什么叫“财迷”?你不是说钱多钱少不成问题吗?现在我挑好了,你又说不好,看来是没有诚意了。我已经跟家里费了半天口舌,不要聘礼了,单要一个订婚戒指,可你又这么畏手畏脚的,叫我如何收场?  熊人一也不知该如何收场。  习小君一甩手,扭头跑了。  自从“五一”流行放长假,似乎结婚的人也格外多了。于是,大大小小的宾馆饭店成了人们预定婚宴的好场所。婚礼定在熊人一的老家、北方某小城镇举行。幸亏熊人一提前跟某公关部经理打了招呼,要不然,新娘子还不知道到哪里下“花轿”呢。  上午十一点多的时候,来客早已络绎不绝,一个个春风满面,笑声朗朗,好像跟他们自己结婚似的。有他和习小君各自的战友、同学、同事、哥们儿,还有母亲和爷爷的一些老关系。当然来的更多的是娘家人,专门挑男方毛病的贵客。  熊人一西装革履,胸前一条鲜红的领带格外耀眼。  “87135”部队的习小鸥走上前,指着他的领带开玩笑:你小子今天打扮成这个样子,莫不是想向新娘子炫耀一下?  炫耀什么?熊人一明知故问。这是个众人皆知的比喻,平时在部队里开“卧谈会”时经常提及的。但今天是大喜的日子嘛,他还希望有人故意闹一闹,不闹就出不来气氛,来不了情调。&nbsp&nbsp

    唇红齿白(二)(3)

    “87135”的习小鸥凑到他耳边,悄声说道:你今儿跟“范进中举”一样,还没有变成真的就欢喜疯了?这个领带的形状嘛,象征着男子的阳物。得,晚上你可得好好露一露身手啊!说着,又用手帮他重新整了整。看去,那领带的“头儿”果然更加饱满和挺立了。  “87153”的习小欧在一旁直笑。  熊人一得意洋洋地站立在宾馆门口,顿时觉得自己阳刚十足。他向来宾一一拱手,跟个真正的军区大领导似的。  “87135”的习小鸥又凑到他跟前,不怀好意地说:待会儿,我要好好观察一下新娘子的嘴形。  这个嘛,熊人一当然明白。男人们在一起拿女人插科打诨,常常用她的嘴形来形容其生殖器的形状。他冲着“87135”的习小鸥威胁道:你小子吃了豹子胆儿了!看我不找人把你这双狗眼蒙起来,然后再装到麻袋里,扔进臭水沟里!  你扔呀,你扔呀!你越这样说,我越要半夜里爬到你家窗前偷看,哇,一定美极了……“87135”的习小欧故意大声嚷嚷着。说笑间,婚车驾到,唢呐齐奏,礼炮齐鸣。  先出来的是伴娘,一个小巧、文静的女孩子,习小君大学同宿舍最要好的女伴。众人一看,连伴娘都长得如此气质不俗,那新娘子一定更加漂亮了吧?  马上就听见有人高声议论:知道吗?新娘子考上研究生了,这叫“双喜临门”哪!  “87153”的习小鸥问熊人一:这是真的吗,我姐被录取了?  你姐这么要强,肯定能考上。熊人一沾沾自喜地说:下个月就知道成绩啦!  呵,你小子白捡了个女大学生不算,这会儿又成硕士生啦!赶明儿跟嫂子说说,把她旁边那丫头给我介绍介绍?“87135”的习小欧在一边凑热闹。  去,人家有男朋友!  那我把他们拆散了!  你不怕咱们连长给你处分?  大胡子连长嘿嘿直乐,战友们也哄堂大笑。  正在这时,新娘露面了。熊人一赶紧到车门口搀扶。习小君低眉顺眼地出来了,模样倒是十分娇媚,衣着却没有人们普遍期待的那么光鲜逼人——既非雍容华贵、端庄秀丽,也不是小家碧玉、温婉可人——只见她一身军绿色短打扮,足蹬一双黑色短跑鞋,倒也显得英姿飒爽,可惜跟眼前的场面不大相称;这还不算,手里连束花儿都不拿,一颦一笑,无不让人觉得惊讶!  熊人一登时愣了神儿,不是事先租了一套洁白的婚纱吗?还有“伊泰莲娜”的头饰、项链、手链之类的?虽说是仿真的,工艺倒是颇讲究呢!而且,他还给她请了个化妆师,一大早就上门服务的,看来她也没有劳驾别人,而是自己胡乱弄了弄。瞧那眉毛化的,一条粗、一条细,真让人替她担心;唇彩呢,盈在嘴唇上像滚动的露珠,可惜一张口,就显得上下不大一致,唇线还略微有点儿向右上角挑。  还是“87135”的习小鸥反应得快,他率先拍起了巴掌:好,好,新娘子不同凡响哪!  对,绝对不千篇一律!外国电影里的女主人公,故意穿黑色晚礼服出席重大宴会呢!娘舅习小鸥在旁边补充道。  熊人一勉强把颗不满的心摁进肚子里,拉着新娘的手往里走。舞台上,张灯结彩。在喜庆的“结婚进行曲”中,拜完天地拜爹娘,熊人一有娘没爹,老太太身旁便空着一个位子。可熊人一还是有意无意地拽着新娘,冲着那个空位置三鞠躬。  随后夫妻对拜。主持人刚刚喊完“开始”,熊人一便朝新娘低下头去,可是新娘却如一尊冰冷的雕像,不仅一动不动,而且脸若冰霜。  底下就有人愤愤不平地喊了:难道军队里竟有这样的规矩,不许新娘子穿礼服吗?  习小君浑身不自在,口里嗫嚅着,很下不了台。  熊人一在这个场合只好替她解释,说习小君从小到大都不喜欢浓妆艳抹,单单喜欢军绿色,所以才做了军嫂嘛,所以……  主持人在旁边也插科打诨:请大家鼓起腮帮子,掀开后槽牙,使劲儿地“造”吧!下面我宣布,婚宴正式开始!  ……  一番热热闹闹的迎来送往之后,熊人一和习小君回到住?所——?一间租来的、收拾得干净朴素的新房。  俗话说: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不管婚礼上的情形如何,好歹只是一个中午饭的时间,一凑合也就过去了,重要的是以后的生活。  熊人一知道习小君满肚子委屈。可无论如何,婚是结了,姻是联了,两个人面对面的时候,就是天经地义的夫妻了。可习小君一言不发却是为何?熊人一宁可让她大发一通脾气,哪怕将新家折腾得七零八落,把瓜子、喜糖、气球、被子、枕头等扔得到处都是,也不愿她就这么怀着一腔怨气开始新的生活……  熊人一一直没找到恰当的开口机会。  习小君自然也明白接下去该“发生”些什么了。  他简直是把她当成一个“女菩萨”供奉的,想尽可能地达到新娘子的满意。他,一个部队出身、中专学历的男人,有什么可炫耀的呢?而她,则是正儿八经的本科毕业生,不久还要读研,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熊人一虚荣几下子了——既然她属于“下嫁”,那他又怎能不格外怜香惜玉呢?&nbsp&nbsp

    唇红齿白(二)(4)

    熊人一对习小君百般呵护与温存,生怕哪个动作过于鲁莽或粗暴弄疼了她。谁知新娘习小君却像条大鱼似的游来游去,神色十分紧张,拼命地躲闪着他的进攻……熊人一毕竟还是个处男,在xg爱的问题上虽采取主动,却不免有些毛躁和猴急。他第一次领略了女人的胴体,可是却不得近身……  最后,他放弃了努力,叹了口气,问道:既然这样,你又何必嫁给我呢?  难道跟你结婚也是错误吗?习小君一副正经女人的样子,身子骨儿僵挺在床上,反问道。  你什么意思啊?熊人一不解地问。  什么意思?你心里比谁都清楚!习小君恨恨地咒骂道,早知你是个没心没肺的东西,我就不嫁给你!  好好好,就算我没心没肺,那你也不能当着众人不给我面子吧?熊人一实在忍无可忍了。  既然我没给你面子,那你干吗还非得要我呢?  不要就不要,谁怕谁呀?熊人一搬了床被子就往客厅里走。  事后,熊人一才弄清楚,习小君朝他要钻戒是事出有因的——?  习小君在上中学的时候,曾经遭遇过一次强犦。  那是一次晚自习后,她一个人走着回家。  恰好遇到停电,街上黑漆漆的。  做伴的同学们也都四散了,剩下的一段路只能独自走。  “咚、咚、咚”,满大街只能听见一阵儿紧似一阵儿的皮鞋声,还有她自己的心跳。  习小君鼓起勇气,心想:再往前走一段路,就是姑妈家了,等会儿,就让表哥送我回去吧。  走着走着,突然来了电。路灯将她颀长的身影拖在后面。不知为什么,习小君总觉得背后有个人踩着她的影子在走。  习小君害怕了,既不敢回头儿张望,也不能停下脚步。双腿已经在打颤,牙齿也咬得“咯嘣”作响。就这么继续走呀走,好像跟在后面的不是人,是鬼!  好不容易到了姑妈家的大门口,习小君使劲儿敲门,可是怎么也敲不开。姑妈家在马路牙子的一个拐角处,周围没有别的住户,只有一家小饭店还亮着灯。习小君就想去问一问。  她刚从拐角处的土墙边上探出头来,猛不丁就有一个男人用低沉的声音问道:我送你回家吧!  习小君“啊”的一声,刚要逃跑,就被那男人从后面抱住了腰,一把拖到黑漆漆的拐角处。  连喊都没来得及喊,一只大手就死死地捂住了她的嘴……  等到小饭店的人发现,那个男人已经逃之夭夭了。姑妈一家看戏回来后,也都慌作一团,纷纷抱怨道:怎么偏偏那天就去看戏了呢?  可是一切都晚了。习小君受了很大的刺激,还住了一段时间心理医院,休了半年学,从此以后早、晚自习都不上了。尽管她后来发奋学习,考上了大学,但那件事情所造成的阴影,却一直笼罩在她心头,挥也挥不去……  直到新婚之夜,恐怕连她自己都不明白,这其实是一种严重的性心理障碍。她根本无法放松自己。当熊人一脱光了衣服,裸露出那雄赳赳的玩意儿时,她马上联想到了那个漆黑的夜晚……而朝熊人一要钻戒,也只是一种考验罢了,希望这个男?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