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男人婚后能够看重自己。 习小君万万没想到,这样一来,反而让熊人一在她面前失掉了“童贞”。无论他怎样努力,都不能够打开她的性器,这让一个初试风情的男人感到无地自容。蜜月里,他曾陪她去看心理医生和性学专家,但一时半会儿效果却不大明显,他觉得自己真是“霉运”当头! 熊人一白白地娶了个媳妇儿,竟连碰都没碰过她一次,也不曾进入她的体内。他们之间“有其名”却“无其实”,压根儿算不上真正的夫妻哩。更要命的是,自从习小君讲述了那段羞辱的“历史”,就变得沉默寡言起来。熊人一很难再打开她的心扉,对这桩婚事也有些后悔 。加之她接到了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很快要到外地念书去啦。 初婚失败,熊人一再也不能够一门心思地做新好男人了。他没有想到,这次短暂的、不足挂齿的婚姻,竟然影响到了他一生的幸福……  
唇红齿白(三)(1)
毛丽萍认识熊人一是很偶然的。有一天,她和一个女朋友到婚介所登记征婚。熊人一恰好也在婚介所附近溜达,他的自行车无意中撞着了毛丽萍的小腿。肉皮儿擦破了,鲜血流出来。 哎哟。毛丽萍叫唤了一声,蹲下身子。 哎哟。熊人一也叫唤道,就想开溜。 那位女朋友一把揪住熊人一的胳膊,不叫他走。 你干吗抓我?熊人一怒目而视。 你干吗撞人?女朋友杏眼圆睁。 毛丽萍在一边呻吟着,很温柔地说,让他走吧。 熊人一不走了。 让你走你怎么又不走了?女朋友问。 你们有什么事儿? 废话!来婚介所能干什么?征婚呗! 我也是到婚介所来征婚的。 就你这么莽莽撞撞的,一点儿都不知道斯文,还来征婚? 我为什么不能来征婚?要不,咱们一块儿上去? 女朋友白了他一眼:用不着! 毛丽萍却对熊人一笑了笑,说:没关系,我不要紧的。 这一笑搞得他心神不安。熊人一平生最受不了别人对他好了。只要有人对他好,他的目光中就会流露出“羊羔羔吃奶眼望着妈”的神色,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反而把对方盯得不好意思了。 他想:自己把人家姑娘撞了,可人家还对自己微笑呢。不行,得把人家送上楼去,要不然就太不仁义了! 毛丽萍脚崴得厉害,走不了路。女朋友便搀着。结果还是不行。熊人一也想搭把手,被女朋友狠狠地拒绝了。熊人一的手就在毛丽萍背后搁着。他想,如果她不小心再有个什么闪失,他就会上手的。 一步,一步,又一步…… 看见了“重阳婚介”的广告牌。它坐落在一幢大楼的最顶层,楼梯狭窄,蚊蝇缠绕。门口贴着许多报纸或者告示,无非是举办一些“联谊活动”、“茶话会”、“沙龙”呀。黑底白字,棱角分明,像被判了刑一样。熊人一心里猛然动了一下,他想:自己跟习小君的婚姻迟早是要破裂的,不如…… 熊人一索性进了屋。 毛丽萍和女朋友都在“女册”上登记了,又各自交纳了一百元。 毛丽萍写的是:“毛丽萍,女,34岁。未婚。品貌端庄,温柔可爱。欲结识一高大英俊的男人。” 女朋友写的是:“xxx,女……” 熊人一刚想看看她们都写了什么,就被女朋友“啪嗒”一下捂住了。毛丽萍呢,倒是憨厚地笑着,任他看。 熊人一很窘。 服务人员问他登不登记。 登!当然登了!熊人一在两位女士面前下不了台,稀里糊涂就登了记。他在一本被卷起了无数毛边的“男册”上写道:“熊人一,男,31岁。未婚。高大英俊,唇红齿白。设计师。有住房。欲觅一温柔贤淑的女性为伴。” 一个星期后,熊人一接到了“重阳婚介”的电话,让他跟一位叫毛丽萍的女士见面。 毛丽萍?熊人一突然想起,那个被他撞了小腿的女人也叫毛丽萍,莫非,婚介所的人员把她“指”给了他吗?不成,不成。熊人一倒是对那个厉害的女朋友感兴趣。一问,才知,人家对他并不“感冒”,早挑了个条件好的见面去啦。 熊人一发了一通感慨之后,还是决定去见一见这位毛丽萍。那天,他把人家撞伤了,可她并不像别的女人那样胡搅蛮缠,让他赔点儿医药费之类的,就凭这一点儿,他也应该去给人家道道歉,顺便查看一下伤口愈合得怎么样了。 他于是去了“重阳婚介”。 熊人一又一次见到了毛丽萍。这次她是一个人来的。她已经是个三十四岁的“老姑娘”,再不把自己嫁出去,就会沦入令人侧目的“老chu女”的行列。 工作人员安排二人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谈话。在将近一个多小时的谈话过程中,毛丽萍让熊人一查看了自己的伤口。她的小腿肚儿上留下了一条咖啡色的细线,歪歪扭扭的,像条小蚯蚓般夸张。 熊人一从小就对各种各样的虫子感兴趣。他一边小心地掀开她裙子的一角,一边认真地观察着她的腿,表现得十分老实,没有丝毫越轨之心。 毛丽萍心里掠过一丝甜蜜。老实说,她长着一张山药蛋似的脸庞,五官端正,浓眉大眼,一望而知比较善良和本分;但这样的长相,在男人眼里充其量是一般般的,根本上不了秤砣,也不会有男人对她投以如此深情的目光,何况触摸。 然而,熊人一触摸了她。 她便朝他笑了笑。她这一笑,眼眸里居然闪出了似水柔情。 熊人一在她的笑容鼓励下,又触摸了她大腿上的一颗痣。那颗痣生得那么小巧,那么会顺从男人,只可惜很多臭男人看不到它——他们只关注漂亮女人身上的味道,殊不知一个三十四岁还嫁不出去的女人羞涩起来竟也有如此的风情! 熊人一暗自感慨。他虽然结过婚,但对女体的记忆几乎是一片空白,这一简短的触摸行为足以令他热血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她怎么会对他这么好、这么好呢?! 他再往上触摸的时候,毛丽萍拦住了他。  
唇红齿白(三)(2)
她已经羞红了脸。她今天第一次跟他见面,就已经让他如此垂爱。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呢? ………… 毛丽萍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找到熊人一这样唇红齿白的男人,她简直是把他奉若童话中的“白马王子”般看待的。在爱情上,她全部的浪漫想法超不过“白马王子”的界限,但她的表达方式却是极其实用主义的。老实说,她对他种种的“好”确实值得他为之感动:她给他做饭、洗衣服、买日常用品、补破袜子,花钱支持他到外地旅游,甚至不惜为他献身……说句心里话,她生怕错过了这次恋爱的好机会! 事情就这么阴差阳错的,毛丽萍充当了熊人一和习小君婚姻中的“第三者”。而当事人是浑然不觉的,只顾陶醉在一个出色的“男朋友”的怀抱中。 在那段时间里,熊人一感激上苍,是因为他老人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最终让他尝到了一个完整男人所应该享有的一切。他发着狠地“糟蹋”和“蹂躏”毛丽萍,好像要把自己在习小君那里所受到的损失全部找回来。 熊人一惊讶地发现:毛丽萍真的是一个chu女呢。 嗬!chu女!chu女!他居然遇到了一个三十四岁的chu女! 熊人一不敢说自己像大多数男人一样,表面上可以装做无所谓,骨子里却有着致命的“chu女膜情结”,但是,当他的眼前蓦地出现一抹桃色时,他恍惚觉得,眩晕的不应该是毛丽萍,而恰恰是他这个未尝过鲜的有妇之夫! 还有一个原因勾起了他的虚荣心。早些年,毛丽萍的父亲是个副厅级干部呢,她自己则算个高干子女,只是外人从表面上看不出来罢了。前些年,正是因为家里人对她的择偶标准要求比较严,才弄得高不成、低不就。父亲退休后,门庭日渐冷落,为她提亲的也越来越少,家里人这才慌了神儿。不过,毛丽萍自己倒没觉得什么,总觉得老天会给自己安排一个白马王子的。 知道了这个底细后,熊人一心眼子忽悠悠地跳起来。他想:自己一直就盼望着生身父亲是个大官儿,既然父亲难以寻觅,找个身居高位的“老泰山”做靠山倒也不赖。毛丽萍的父亲虽然退了休,好歹也是省里的重要领导呢,当年的同僚、下属和朋友总有一些吧?“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这真是老天长眼哪! 说起这个毛丽萍,她对性事的理解是简单而匆忙的。她这个人的性格,本来就是和顺的,从不知道反抗。她甚至连叫床这样顺理成章的事情都压抑着。他和她之间,好比“咖啡”遇到了“茶”,一个西方,一个东方。比如,他说:“你叫呀,快叫!”她就支吾一声,像只闷声闷气的小母猫。“叫呀,叫!”他继续追寻着高嘲和快感,她则继续闷声闷气。“‘母猫叫春’懂不懂?”他不满地说。她头脑里就出现了一套瓦房和一只肥胖的懒猫。别的女人在性幻想的同时也会行动起来,毛丽萍不行,她干脆停止了身体的运动,在床上很努力地仰躺着。她这么一停止,熊人一顿时变成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有一天夜里,就在他俩专事于zuo爱的时候,一个电话气汹汹地打进来。 毛丽萍接了电话。 谁呀?毛丽萍问道。 你是谁?对方反问。 请问您找谁?毛丽萍没有正面回答,又一次问道。 熊人一呀,我丈夫。 什么?毛丽萍惊讶地瞪着脏兮兮的话筒,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熊人一抢过电话。 电话却出现了盲音。 谁呀?他只好问毛丽萍。 毛丽萍不吱声,望着床头柜上的一只花瓶发呆。 不一会儿,电话铃又响了,像穿透黑色的夜,怒气冲冲而来。 毛丽萍不接。 熊人一一把抓起话筒,“喂”、“喂”了好几声,心里有点儿发毛。 对方终于开口了:熊人一吗?我是习小君。 小君?啊,小君,是你!熊人一惊讶地叫道,又赶紧捂住话筒,回头儿看了毛丽萍一眼。 毛丽萍回瞪了他一眼。 刚才接电话的女人是谁?习小君在电话里问。 啊,谁也不是。熊人一支吾道。 谁也不是,那到底是谁呀?习小君似乎并不想深究下去,接着说,我明天打算回来,你能到车站接我吗? 行,我接你去!熊人一马上说道。 等我回来后,咱俩的事儿也该解决一下了。 怎么解决?熊人一紧张地问。 当然是离婚啦! ………… 从两人的对话和熊人一的无比窘迫中,毛丽萍终于弄清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角色。 你骗我!她气咻咻地吐出几个字。 可我也有苦衷…… 听完了熊人一的解释,毛丽萍许久没有吭声。 熊人一又危言耸听地说:如果习小君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话,那么毛丽萍你也脱不了干系。 我怎么脱不了干系呢?这是你们两口子的事儿,跟我有什么关系? 可你已经充当了“第三者”呀! 我不是故意的。 你这话跟谁去说,跟我老婆吗?我劝你还是不要这么做!  
唇红齿白(三)(3)
那我应该怎么办? 怎么办?事到如今,你必须按我的话去做……我娶你还不成? 那你说,你爱我吗?毛丽萍没办法,垂下头问。 当然爱啦!熊人一信誓旦旦。完了,又补充道:你看,咱俩都这样了,你还不信我? …… 熊人一又折腾起毛丽萍来,像个困厄了许久的野兽,因为找不到目标和方向而盲目发情。对这一点,毛丽萍是永远分辨不清的,正如没弄清她究竟是不是可耻的“第三者”一样。她对“情”和“爱”的理解能力同样是非常有限的,还以为,他爱她,所以才不停地要她、要她、要她,而这不是已经足够了吗?她私下算过一个账,自己都三十四岁了,之所以选择跟熊人一在一起“鬼混”,实际上早已封杀了退路;何况,经过一段时间的身体接触,毛丽萍久已压抑的青春梦想被释放了出来,她已经离不开他啦! 毛丽萍终于哭出声来,风卷残云般,把鼻涕、眼泪之类的分泌物径自往熊人一身上抹。熊人一的肩头、胳膊、胸大肌等处都沾满了她的东西,她这才觉得解气。泪珠子从脸上滑落下来时,弄得她肌肤发痒,顺便就着熊人一的下巴磨蹭了几下。她这一蹭呀,熊人一终于舒了一口气,知道眼前的这个小女人彻底被他征服了。 剩下的,就是如何解决已经死掉的第一次婚姻了…… 熊人一和习小君很快办理了离婚手续,又打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和毛丽萍成亲。 不料,毛家却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理由之一是,熊人一是个孤儿,用老一辈的话来讲,算一个“五福不全”的人;理由之二,熊人一既已结过婚,就不配迎娶他们的黄花闺女;理由之三呢,则是熊人一已经三十一岁了,却还没有足以称道的事业可言——这对于毛家高贵的门第是不能容忍的。 对此,熊人一自然要巧舌如簧一番。他到商店买了贵重的礼物,在毛丽萍的带领下第一次拜见了她的父母高堂。他给二老留下的第一印象同样错不了,因为他们的女儿能被他迷住,就说明以前毛丽萍见过的对象比他强不到哪儿去,至少在外表、言谈和举止上看起来是这样——熊人一没别的资本,对这个“唇红齿白”的自信度却十分强烈。 熊人一算不上口才出众,但却能够做到实话实说。他是个孤儿,这没错儿,可这并不是他自己的过错;他对那份失败的初婚供认不讳,并且承认是因为自己的草率以及女方的某些原因所致。他知道老人们最喜欢什么样子的“女婿”。他说得有些吞吞吐吐,有点儿不太好意思;说到最关键处,就不往下说了,最后干脆扎下脑袋去,好像在接受法官的审讯。 毛丽萍也在一旁帮腔儿,口口声声威胁道:假如这次他们再怎么怎么着,她就会怎么怎么着!总而言之一句话,她今生今世算是跟定熊人一了!! 事情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熊人一话题一转,又说道:伯父、伯母,丽萍已经三十四岁了,我呢,也三十一的人了,彼此都有点儿耽误不起。结婚后,我不会亏待丽萍的。如果毛家能够看得起我呢,今天就点个头。至于你们提的条件,比如有关我的事业问题,相信我今后一定会努力奋斗,绝不能给毛家丢脸的……? 毛丽萍又在一边说:熊人一要是再找个比他年龄小的,也不是不可以呀。他之所以找到自己,不就是因为,因为…… 毛父插言道:为什么? 因为“女大三,抱金砖”嘛!毛丽萍临时编了这么个理由。 毛母心动了。她最担心的就是,女儿岁数大了,再找还能找个什么样的?既然她现在铁定了心,自己也急着抱外孙呢,这不正是个好机会吗?再说了,老头子也真是的,熊人一的事业问题,毛家找关系帮帮他不就得了?想当年,他能当上这个副厅长,还不是靠自己娘家的势力给提拔上来的? 毛母出阁前是响当当的名门闺秀,祖父曾是清末某省的巡抚大人,父亲则是市委某领导的大秘。当年毛丽萍的父亲向她求婚时,也曾遭到娘家人的诘问,难道不是他巧舌如簧,力排众议,发誓将来要怎么着、怎么着的吗?既如此,谁能保证眼前的这个熊人一今后不会飞黄腾达呢? 于是,毛母也站到了女儿这一边了。 还不等毛父拿出最后的意见来,毛丽萍的两个早已出嫁的姐姐表态了,她们一律支持母亲和妹妹。毛丽萍早一天嫁出去,对于她们而言,也是省了一条心。 毛家一共有三个女儿。她们还很小的时候,就常听父亲对别人讲:要是能再多上几个女儿就更好了,客人来的时候,姐妹几个齐刷刷站成一排,要多气派有多气派!可是女儿们渐渐长大起来后,毛父又发现,姑娘大了要出门,要找找个什么人?难哪!更要命的是,她们有了心事不跟自己商量,都跟母亲串通一气,给他添了多少烦恼!这不,大女儿嫁了个来自农村的大学生,生活上还得靠他们帮着“脱贫致富”呢;二女儿呢,向她姐姐学习,坚决不服从父母为她选择的对象,最后也嫁了个穷不啦叽的研究生。两位姑爷,均是平常人,没有一个能够出人头地,继承他的光辉事业。剩下一个毛丽萍,多少还算听话,说让她跟谁见面就跟谁见面,却是不折不扣地做起了“老姑娘”,一直拖到现在,也终于“拍案而起”了……  
唇红齿白(三)(4)
哎,儿孙自有儿孙福哪!毛父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对毛丽萍和熊人一的婚事表示默许。熊人一和毛丽萍结婚后,果然得到了毛家的大力资助,不仅经济上有所改善,而且毛父还跟省里主管建筑业的领导打了招呼,又请客又送礼。不久,熊人一就升任为他所在科室的一名科长了。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他还很有可能在四十岁之前平步青云呢。  
唇红齿白(四)(1)
经过了第一次形同虚设的婚姻,熊人一发现,一个男子汉身边是不能缺少女人的。所以,他很珍惜和毛丽萍之间的这份感情。 自从当上了科长,熊人一逐渐奔走于各种人际关系中,开始了他人生和事业中的转折点。在家里,他则尽可能地履行做丈夫的职责,对毛丽萍关怀备至;老丈人那儿呢,自然也少不了打理一番,逢年过节总要表现得殷勤些,至少不会落后于两个“褡襟”。 毛丽萍也很满意于自己的丈夫。在她的眼里,他不仅长得唇红齿白、英俊潇洒,而且懂得温柔体贴、浪漫关爱。她觉得,他做的方便面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他炒的鸡蛋跟别人炒的味道就是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一样。所以呀,找他这样的男人做丈夫简直无懈可击。俗话说:“迟饭儿是好饭儿。”别看自己找对象不容易,可结婚晚点儿又怎么了?!…… 幸福是自己追求来的!毛丽萍不止一次地跟母亲和姐姐们讲。结婚后,她好像特别善于总结关于生活的真理,正像她千方百计搜罗熊人一的优点一样。 看在女儿的份儿上,毛家人对熊人一只好认可。只要他能干出一番事业来,能永远对老婆好,就谁也不提他是个孤儿,特别是以前离过婚的事儿了。毛父还把自己多年珍藏的两套紫砂壶送给他。老人家攒了一橱柜的紫砂壶,可从来没有送过人,包括两个姐姐和姐夫。 对此,熊人一自然感激不尽,决心努力地工作,以报答毛家对他的恩情。 说起毛家这个最小的女儿呀,早些年是跟着她的外婆一起长大的。外公去世后,毛丽萍的两个舅舅和舅妈因为争夺财产,相互间闹翻了脸,家道也逐渐衰落,外婆便一个人搬回乡下去住。毛母正是考虑到老太太年迈体衰,大女儿和二女儿呢,也已经上了小学,只能把小女儿送过去陪伴老太太。 毛丽萍的外婆是个中规中矩的传统女人。别看她丈夫也是个明面上的人物,她自己呢,却始终没有走出家门。家里的大事儿、小事儿,一般都由丈夫决定;丈夫死后,又由儿子说了算。之所以落到后来这么孤苦伶仃的处境,其实都跟她个人的性格分不开:黏糊。 一个黏糊的老女人带着一个不懂事的外孙女,就这么相依为命了五六年,直到毛丽萍也准备上小学为止。等到毛丽萍的父母把她接回家,才发现,自己的小宝贝疙瘩已经被熏染成了她外婆那样的性格,变成了一个同样黏黏糊糊的小姑娘。 这还不算,以后每逢毛丽萍放暑假或寒假了,外婆都要把她接过去住一段时间。而毛丽萍的母亲几次想把老太太接到自家来住,都没有达到目的。没办法,老人家的心愿必须要满足。就这样,在老太太的言传身教下,几年下来,毛丽萍的父母发现,这孩子身上又添了一样喜好:喜欢编织。 本来,对于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女孩子来说,喜欢编织可以帮助她培养较良好的性格。她不是黏糊吗?那好,就让她编织好了,让这种性格良性循环下去,没准儿会出落得更加心灵手巧又温柔如水呢。 毛丽萍的母亲就给她买了好多毛线,粗的、细的、不粗不细的,晴纶的、混纺的、纯毛的……毛丽萍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一个人坐在小屋里织毛线。她能从早织到黑,从冬天织到夏季,家里人一个个都武装上了她亲手编织的东西:毛衣、毛裤、毛背心、毛袜子、毛围巾、毛手套…… 除了编织之外,有一年春天,毛丽萍的母亲还从她的床铺底下搜出了一个小包裹。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大堆用布剪裁成的小衣服:什么日本和服呀、唐朝仕女装呀、小孩子的开裆裤呀、女人的内衣呀等等。她母亲首先大吃一惊,继而又叫来毛丽萍的爸爸和她的两个姐姐,向他们炫耀。瞧瞧,这孩子多聪明呀! 可是毛丽萍的父亲却表示了担忧,照这样发展下去,小女儿会变得越来越平庸,不会有太大的出息。他以父亲的眼光对女儿进行了严格的把关,禁止她以后再捣鼓这些碎布头儿和毛线团儿了。两个姐姐可能是出于嫉妒,也对她表示不满,说她经常半夜不睡觉,影响了她们第二天上课。母亲也没办法,只好没收了她的全部“家当”和“财产”。 自此以后,毛丽萍倒是好好学习了几年。可是上初三的时候,因为讨厌数、理、化,一赌气报考了一所职业高中,毕业后托人分配到市工商局办公室当打字员。后来,在父亲的努力下,又调到了一家省物业公司做会计。 “女大三,抱金砖”。毛丽萍信奉这一条爱情理论,自打结婚后,由于熊人一经常出差,她便承担起了一切繁重的家务,包括买粮、买煤、买各种大物件、搬运东西等。尽管也不断地有娘家人的帮助,但她还是尽量地做到独立自主,不让熊人一心里头有任何压力。老实说,她这样的女人,的确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 从外人的眼光看来,与其说她是熊人一的“妻子”,不如说她是他的“母亲”或“姐姐”。 也可能是因为从小跟外婆一起长大的缘故,她的思想和生活理念都是非常传统和老套的,根本不符合她的实际年龄,更不像毛家这样的高干家庭出身的孩子。 天知道毛丽萍怎么会那么喜欢布!五颜六色、各种质地的布哟:棉布、晴纶、涤纶、真丝、蜡染等,只要是布她就喜欢,常常摸在手心儿里当宝贝一样。她对布的着迷程度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至少熊人一是这样的感觉,他是在结婚后才一天天读懂了她的身体,也读懂了她的心。曾经在娘家被禁止的“事业”,被她整个地带到了自己的小家中。  
唇红齿白(四)(2)
不管有没有用场、有多大用场、什么时候才能派上用场,反正毛丽萍经常从商场、夜市或小摊儿上买回大量便宜的或处理的布料来。然后,就开始不厌其烦地在床上、桌子上、沙发上,将它们摆弄来摆弄去,叠起又放好,放好又摊开。瞧她那副沉迷其中的样子,简直不是在抚弄着布料,而是在跟它们对话,或者谈情说爱。 不仅如此,她还会把它们剪成大小不同的几块,预备着将来要干什么用。可实际上,有好多布就那么一直存放着,凭空占据了衣柜中的很多地方。还有各色薄的、厚的、大的、小的棉被等,也都春夏秋冬地被存放在那里,跟西服、休闲装、毛衣、领带、内衣、袜子之类的混杂在一起,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中规中矩的毛丽萍哟!仿佛天性就喜欢按照某种固定的观念办事,丝毫不敢越雷池半步。就像她的外婆宁可把水果放烂了也不肯吃掉一样,她先天性地接受了老人家的这种思想观念,并且能够将它们很好地发扬光大。 又比如在冰箱里存放食品吧。一般情况下,她家里的这些食品总要在存放了好几天之后,才会被拿出来,然后一股脑儿地消灭掉。可她每次去超市购物的时候,都要超额消费一通,购回超量的东西。 还有,熊人一从暖壶里倒开水时,也总要受到毛丽萍的严格指示:必须先喝掉昨天烧的那壶旧水,然后才能喝今天烧的这壶新水。 这样一来,家里无论吃的、喝的、用的,差不多全是旧的、不新鲜的或过时的了。 再比如,好好的大床单上为什么必须再铺条小布单子?枕头上本来已经铺了条大毛巾,可为什么还要再铺条窄小一点儿的?沙发布面本来就很漂亮,为什么又要再缝个套儿罩上呢?冰箱好好的,也要在上面粘上几个卡通图片……究竟是为什么呢? 为此,熊人一曾经不止一次地劝阻过:家里又不是缺钱花,东西旧了,可以再买新的嘛。咱可用不着这么勤俭节约地过日子,跟旧社会的贫下中农似的,让人家看着笑话! 毛丽萍的理论是:铺上新单子再坐下去的话,屁股不就不容易弄脏下面的一层单子了吗?而且,也可以在清洗的时候减少劳动力吗? 究竟是减少劳动力了,还是人为地增加烦琐性呢?熊人一似乎永远无法理解。这个女人的思维哟,真是不可理喻! 毛丽萍还有个外号,叫做“鞋垫儿”。 一个女人,怎么会被人叫做“鞋垫儿”呢? 这里面有个故事。 毛丽萍买鞋时,总喜欢买高跟儿鞋,且要偏大一号。穿在脚上的时候,还需要再垫一双鞋垫儿。 说来也怪,别的女人穿高跟鞋,俏伶伶地抖得男人心痛。毛丽萍呢,你说她会料理生活吧,有时候表现得却很邋遢。瞧,她走起路来时,鞋垫儿不知不觉地,就从脚后跟儿滑落出来了。 别人见的次数多了,便送她这个“雅号”。 毛丽萍性格温顺,待人随和。照理说这样的女人,本来是没有多大能力的。但她却有一项本领可以指挥千军万马,那就是:柔弱。 她柔弱到连一点儿主意都没有,比如你问她一件什么事,她一准儿摇摆不定,前边刚刚肯定,转而又否定了自己。 有时候,她简直柔弱到令人担心的程度。她只需要用眼泪发号施令,就可以安安稳稳地坐阵军营,让熊人一为她去格斗、去厮杀、去驰骋疆场。 这样的女人,本该有个好命的,因为她天性安分守己。只可惜毛丽萍选错了男人,熊人一并没有太大的责任心。 跟许多家庭一样,时间长了,婚姻生活就会平淡许多;而一个经常出差的男人,一种微弱的责任心,就更容易褪色变质了。熊人一很快发现:自己并不真的爱她! 毛丽萍和熊人一就这么凑合了年。期间,毛丽萍如愿以偿地生了个又白又胖的儿子,起名“鹏鹏”。这孩子生下来就放了个小屁,大概是在娘肚子里憋得太久了的缘故吧。不管怎么样,生儿子是毛丽萍做女人最大的希望。现在,老天眷顾她,让她如愿以偿了,毛丽萍便把感情全部转移到儿子身上。 这样一来,本来就喜欢自由的熊人一就更有理由不回家了。  
唇红齿白(五)(1)
熊人一做了爸爸之后,还是没有改变他的特殊习惯:喜欢买内裤。 奇怪的是,他对各种内裤的那种依恋程度,丝毫不亚于毛丽萍见到好看布料时的“一见钟情”。如果说世界上真有什么“夫妻相”的话,那他们俩在这些问题上绝对称得上“臭味相投”。熊人一不仅喜欢购买内裤,而且嗜好积攒内裤,瞧他那副钟情的劲头儿,简直就跟别人收藏工艺品一样哩。 熊人一希望自己的内裤越多越好,多多益善,且一律要干干净净、精精神神、漂漂亮亮、抖抖擞擞,如此方能体现男子汉的骨感和力量。很少有男人会像他这样重视自己,也很少有男人如此善于挖掘自身潜力。熊人一天生就唇红齿白,也天生会打理自己的男子汉魅力。 在他那较为开放的意识形态里,光女人具备美丽和性感还不够,一个优秀的男人要想参与和同性之间的竞争,很关键的一条就是:必须性感。现代女性渐渐地学会“消费”男性了,性感的男人就更成为她们的遴选目标——世界杯期间和美国总统大选的时候,不是经常闹出些“男人越位”或者“女人越轨”之类的桃色事件吗?嘿嘿。 平日里,他几乎每天都换条内裤,即使这样的话,一个月内内裤的花色、款式、质地和品牌绝不重复——你猜他到底有多少条内裤?可熊人一对自己的内裤,一般情况下只负责穿,却不负责洗。睡觉前或起床后,一顺手就塞在了枕头下、床底下或某个鲜为人知的角落里。 这样一来,毛丽萍做家务时,一不留神儿便会提溜出七八条脏兮兮的内裤。为此,她曾不止一次地强烈抗议过,给丈夫提要求:能不能把脱下来的内裤直接放进洗衣盆里? 我的内裤不臭!真的不臭!熊人一强词夺理道,不信,你闻闻!他说着便把一条脏内裤掰开来闻了又闻,还举到毛丽萍鼻子底下让她闻。 毛丽萍躲不及,就讥讽他:谁像你,不仅喜欢买内裤,还喜欢闻自己的臭味! 我就是喜欢,怎么了?他嬉皮笑脸地说,我不光喜欢闻内裤,还喜欢闻臭袜子呢。说着,把大脚巴丫子也高高地举起,送到光溜溜的下巴前,居然很惬意地闻起来。 毛丽萍又说:别看你表面上挺干净,生活在一起才知道,跟其他臭男人也没两样儿! 我就是这样,哼,你管得着吗?他贫里贫气地说。 我才不管你呢,爱咋样儿就咋样儿! 毛丽萍虽然这样说,到头儿来还是不厌其烦地给他洗内裤。也许,在她看来,生活的味道原本就是这样不阴不阳的…… 导致毛丽萍和熊人一感情不和的真正原因,还是由于她娘家因素的介入。 熊人一到建筑工地上进行考察,常常一走就是几个月。他走后,毛丽萍就抱着儿子回娘家住。日久天长,做女儿的免不了要把生活中的一些琐事跟母亲讲了,什么熊人一常常不回家啦、回家也是吃一碗给他端一碗呀、儿子的事情他从来不操心、她生病了他也不帮着炒个鸡蛋或煮碗儿方便面、没钱没粮没液化气了也不过问、出门在外往家里打电话的次数越来越少啦…… 毛丽萍这么说本是无心的,是一般怨妇们都会有的那种唠里唠叨,并不是因为夫妻之间有多大的隔阂或矛盾。老实说,在她看来,熊人一也还没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出差回来,他常出其不意地给她买回一件衣服、一条丝巾、一顶帽子,给儿子买来玩具手枪、碰碰车以及各种各样好吃的零食(儿子说,凡爸爸买的东西他都喜欢;熊人一在家的次数虽然少,可只要他回来了,儿子似乎更喜欢跟他玩儿——不是骑在他厚墩墩的背上,就是双脚跨在他脖子上,总之是非拿他的身体开玩笑不可。熊人一呢,也乐于为儿子当牛做马)。说他一点儿不干活吧多少有些冤枉,那是因为熊人一眼里根本没活儿!但只要她吩咐他去做,一般情况下他是不说半个“不”字的,至于干得好干得坏却是另外一个问题;熊人一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看她不高兴了,哪怕已经出了家门,时隔不久也要打个电话回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给她赔礼道歉,生怕她因此而气出病来…… 可是,不知为什么,后边的这些话她从来没跟母亲提起过。毛丽萍在发泄牢马蚤的时候,只讲表面的事实,不讲夫妻二人解决问题的特有方式。每对儿夫妻都有其惯有的相处模式,外人是不大看得懂的。 毛母亦然。 她老人家一想,这还了得!女儿已经是他的人了,鹏鹏也被毛家一天天帮着带大了,熊人一倒好,过河拆桥啦!沾沾自喜啦!别忘了,他现在的工作是谁给找的,将来还要靠谁来提拔?还不得靠着毛家!现在的男人哟,在外面风光的日子长了,难免会闹出些风流孽障来,熊人一别不是也有了个把情人吧? 毛母一生精明能干,特别是在如何挟制男人的问题上,论脑筋、论手段、论狠劲,都要比毛丽萍高明许多。不行,她得替女儿“修理”“修理”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有一天,当毛母拿“熊人一是否有情人”来询问女儿时,毛丽萍慌张地摆着手,一迭连声地回答:不可能,不可能,他不可能! 你怎么知道他不可能?想当年你爸在位的时候,有一次参加完宴会,又有女孩子请他跳舞。回来后,我一看他醉醺醺的样子,心里就犯腻歪。果然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