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他老是会想起梁之桃碎花长裙的背影,站在昏黄的光晕里,其实他不想这样,可是脑子自己却会转。
4.
一直到九月,梁之桃都没有再找过缪士泽,就在他快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却又出现了。那天晚上下节目,缪士泽习惯地朝路口看了一眼,又看见梁之桃。
只是这一次,她没有穿那条碎花的裙子,而是穿了一条窄窄的铅笔裤,显得那样的清瘦,两条细长的腿在昏黄的路灯里画出歪歪扭扭的影子,横跨了整条街,仿佛风再大一点,就会折断。
她好象已经忘了以前的事情,笑笑地看着他:“喂,我在等你。”
缪士泽走过去,说:“好久不见。”
梁之桃还是笑:“应该是好久见,我们现在不是见了吗?”
两个人沿着广电中心门口的林荫路一直走了很远。
一处茂密的楼群,缪士泽说:“你到家了?”
梁之桃说:“没有啊?”
缪士泽说:“你上次指着这里,说你住在这里。”
梁之桃的脸上掠过一丝忧伤,但很快又笑出来:“那是他的家,我家住在城东,离这里很远的。”
缪士泽想要开车送她回家,可是她不肯:“我晕车晕得厉害,只能坐公交车,呼吸的空间大一点。”
缪士泽把车停回去:“那我坐公交车送你回家吧。”
午夜的双层巴士,只有寥寥几个人,两个人坐在最上层,最前面,靠玻璃窗的位置。道旁的冬青树偶尔有低垂的枝桠划过,青翠的颜色,清脆的声响。
她趴在椅背上,说:“明天我要走了,我考去大连读大学。”
缪士泽侧过脸,看窗外的树影,没有星星的夜晚,他不知道说什么。灯火婆娑,明明灭灭的光影透过车窗,落在他的肩膀。梁之桃挪了下位置,把下巴搁在了他的肩膀。她的下巴有点尖,又那么瘦,搁得他痛了,他却不敢动。
到站的时候,车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她在前面走,他抓着她的胳臂,他看见那个拉链一样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她转过头来,他慌忙松开手,解释:“太黑了,怕你会摔倒。”
他才说完,她一脚踩空,跌在了他的怀里。
她把一个号码放在他的掌心。
回去的车上,还是只有两个人,缪士泽坐在上一层,另一个人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巴士司机打开了车上的收音机,这个时候,已经没有节目了,只是随机放着一些忧伤的歌。那个人跟着节奏,用脚在地板上踩着节拍,沉闷的声响。
那声响越来越近,缪士泽抬起头,居然是蔡笑愚。斑驳的光影里,他的脸那样的狰狞,他将手里的匕首狠狠地扎进了缪士泽的身体,血喷涌而出。
蔡笑愚打开车窗,把匕首扔出去,然后重先坐回去。
缪士泽捂着脖子,大口的呼吸,窗外有月光淡淡地爬上树梢,空气里有很好闻的冬青味道,阿信的歌声还在空荡的车厢里回荡:一直往前走,让风陪着我一起到最后,不让你看见勇敢背后的脆弱,思念蔓延模糊视线,却看见你的脸……
5.
梁之桃有三年没有回来过了,爸爸妈妈为了她的学业把生意也搬去了大连。
出租车上,她让司机打开收音机,调了好久才找到中波585,调频937,不过还是不清晰。还好,“情歌唱晚”还在,只是换了一个声音,断断续续地在读一封信——
梁之桃:
我在听一首歌,突然就想起你来。
人总是会这样,有些歌装在p3里,明明已经听到厌恶,可是隔很久再听,当时听这首歌的心情,发生的事情,说过的话,遇见的人,全都鲜活地跳出来。
今天看电视,奥运火炬已经传到了广东,才想起,已经2008年了。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一直比较糊涂,昨天发生的事情会觉得很遥远,而很遥远的事情,却又觉得发生在昨天。
你留给我的号码,我常常会拨通,我听见你在电话那头焦急地“喂喂喂,你是谁?”我该怎么回答你呢?那天晚上,蔡笑愚刺破了我的喉咙,还好我没有死,只是我再也不能说话了。医生说,一点花粉过敏都足够要我的命。你看看,我多脆弱。
脖子上那道长长的伤疤,不多不少刚好八针,很吉利吧。它也像是一道拉链,拉上以后,我所有想说的话,都只能憋在心底。我恨自己,为什么总是慢半拍,到想说的时候,已经跟不上你的tepo。
我给你写了许多封信,“情歌唱晚”常常会读。导播告诉我,我们的频率覆盖不到大连的。她怎么会知道我们的事情呢,这个八婆。
虽然我知道你听不到,可我还是想写。其实我是写给自己看的,有一些话,藏在心里久了,不是发芽,就是腐烂。导播说,也会有第三种可能,那就是窖酿成了美酒。
我愿意,我的所有心情都深藏,成芬芳的酒。只是,我还是很想知道,那年秋天的沙滩艺术节,你想要送给我的沙雕,到底塑着什么。
导播说,为什么要知道那么多,对着一盘散沙更好,你想要什么,便是什么。
人啊,有时候自己的心情,旁观的人才最清晰,而自己心底,永远都是一盘散沙。她不知道,我心底的散沙已经慢慢汇聚,细细地凝结成你的模样:昏黄的光影,碎花的裙摆,小红帽,还有瘦瘦尖尖的下巴,磕得我心疼……
我是真的心疼,我说不出,却期待,你能听见。
缪士泽
2008年5月8日
午夜无人的街,清冷而寂寥,梁之桃抱着膝盖,坐在昏黄的光柱里,旁边立着她的旅行箱,她回来了。这一幕,多像是千回百转的舞台剧。
她想起他说:年少时候的我们,不光很容易受伤,还非常容易受伤……明明是口误,她却认真记在日记里,舍不得忘记。
节目的最后,dj推上去一首歌,是缪士泽一直想听的,阿信的《朋友的诗》,他唱:怕离开,光的影子浓得化不开,故事的结局已经布满了尘埃,不再打开……
5-另一半
1.
十九岁,初夏,建筑选修课,我习惯地坐在临窗的座位低头砌模型,忽然窗外跌跌撞撞飘过来一只蓝色风筝,挂在旁边的杉树上。我往下看,学校旁边的山坡上,一个穿着白色毛衣的男生,仰着头,倒退着,调整着绳子的角度,想要把风筝拽下来。
我站起来,想要过去帮忙,可是他太粗鲁,扯得绳子断了,风筝孤单地挂在树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再低头看回去,他颓唐地坐在草坪,很难过的样子。
下午,去图书馆查资料,路过东教楼后面的胡同,遇见一只好可爱的猫,刚刚出生没多久吧,拳头大小,跑起来,像一只滚来滚去的毛线团,我蹲下来逗它,它折起尾巴,警觉地看着我。
就是这时候,上午放风筝的那个男生从胡同的另一头走过来,我认识他的白毛衣。他叫了一声阿咪,小家伙就朝着他跑过去。胡同很窄,他们一前一后与我擦肩而过,路过我旁边的时候,他好象对我笑了一下。
晚上,系里组织看德育电影,看到一半,觉得无聊,便走出黑暗的放映室,然后就又看见他了,站在走廊的另一头,依然穿着白天的那件毛衣,挽起袖子,靠着窗台,静静地抽一支烟。他好象没有看见我,只是漫无目的地看向远方,很失神,许多心事的样子。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是班驳的东教楼,一盏生锈的路灯被茂密杉树林遮掩,晚风吹过,满墙的爬山虎被吹得翻翻腾腾,寂寞的声响。
他终于抽完了一支烟,扭头对我笑:“先进去了哦。”
我也想点头朝他笑,可是他已经转身进去了,他走路很大步。我走过去他刚刚站过的地方,看他看过的远方,觉得今天真的奇怪,一天里,居然三次遇见他。他的眼睛很漂亮,看向人的时候,总是在笑,清浅从容,很温暖。
又过了一会儿,电影结束了,他随着三三两两的人群走出来,走了两步,又停来,背着风点烟。我都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不要脸地跑过去:“你是在等我吗?”
他还是笑:“你一直站在走廊里吗,我以为你在等我。”
我们并肩走在暗黑的林荫路,他不说话,我也不知道说什么,脚步声变得很突兀。
他停下来,把挂在脖子上的耳塞,放一粒在我的耳朵里,轻声说:“听。”
是黄靖伦的《缺席》。
有讨厌的男生的路过,踹一脚我们旁边的冬青树,又怪笑着跑开,昨天晚上下过的雨,积在树冠,哗啦啦落下来,他本能地探出手臂护着我。不小心,我钻在了他的怀抱。
他叫林城千,有一双爱笑的桃花眼。
2.
我在水房洗衣服,同屋的女生“蹬蹬蹬”撞门进来:“喂喂喂,夏宁,楼下有个帅得不得了的帅哥找你哦,了不得咧,你哪里拐来的?”
我趴在窗口看,是林城千,笑笑站在女生宿舍的院子外面,连舍管阿姨都变得殷勤,笑眯眯地围着他说着什么。
同屋的女生比我还激动,推着我:“快去快去,衣服我帮你洗。”
越慌越忙,越忙越慌,我在宿舍里转来转去,我该穿那一件外套呢?
我戴着眼镜,抱着几本书,施施然下楼,同屋的大姐头说:“这些看起来知性一样,因为你走不了性感路线,也走不了可爱路线。”
此刻她们一群人肯定正猫在窗帘后面笑成一团。林城千也笑了:“你的外套小一号了。”
他看我笑得尴尬,又解释说:“你刚入学的时候我就看过你,总是穿一件大一号的男版工装外套,拿着工具在建筑系东教楼跑来跑去,你很不讲究呢。”
我问:“你怎么会注意到我?”
他说:“因为听说你是夏教授的女儿,所以就多看了一眼。”
晚上,同屋的女生喊我去吃饭,我统统推掉:“姐妹们,我要减肥啦。”
我问大姐头:“我以前很不讲究吗?”
我很难过,被林城千看见不美好的那一面。
大姐头安慰我:“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大姐头又担心:“他怎么会看上你呢,难道他是你爸爸的学生,想要色诱你,要知道现在论文超难过。”
我推她一把:“什么叫怎么会看上我,我很差吗?他不是我爸爸的学生,他不念建筑系。”
隔天,同屋的女生约好一起爬山,我邀了林城千一起去。一路上,他很照顾我,细心又体贴。其他女生看在眼里,嫉妒在心里,离我们远远地,窃窃私语。
下山的时候下起了大雨,我们在半山亭躲雨,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就回来。”
我冲进大雨里,找到崖边的禅智寺,我只想求一支签。我虔诚地匍地捣头如捣蒜,求来的签诗写“别后相思隔烟水”。
寺里的僧人微笑不语。“这是什么意思呢?”
我问他:“是我和他要离别吗?”
僧人点点头:“也许吧,不过,余秋雨曾说,由山峦阻隔的遥远是一种绝望,而有河流相通的遥远则是一种忧伤,所以,两隔烟水,也是缘分。”
林城千看了签诗,笑出声来:“和尚不读经书,改读余秋雨,真是与时俱进。”
雨已经停了,我们跑跑跳跳地追逐着下山,那段时间天空总是这样,刚刚还暴雨滂沱,风一吹,又蓝得透明,淡橙的微光,有洁白的航迹云,蜿蜒着朝向关山重隔的远方。
3.
初秋,我和林城千一起去农学院的小礼堂看“冰力先锋”选拔赛,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抱一把很大的吉他,唱黄靖伦的《缺席》,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吉他声很轻,轻得让人不敢呼吸,女孩子的声音懒散又无所谓。
我回过去看林城千,刚好遇见他的目光,笑笑的,他也在看我。
看完比赛,我们沿着农学院长满梧桐树的林荫路一路骑回来,初秋的夜,微微的凉,有风拂过树稍,三三两两的叶子落下来,清脆的声响。路过林城千住的地方,他问我:“要不要上去坐一下?”
我点点头。是一栋老旧的出租楼,站在窗口,可以看见不远的瓜洲渡口,星星点点的渔火,远处灯塔有昏黄的光。他从背后抱着我。他吻了我。我喜欢他,我迎合他,可是我又很笨拙,这是我的第一次。
那以后,很久都不见他,在qq里看见他,明明刚刚还在,一见我,便隐身。有一次,我看见他的签名写:我是真的哭过。可是隔了一会儿,又删掉了。我不知道,我们之间到底怎么了。也许同屋的大姐头说得对,这样一个温良如玉,谦逊有礼,笑容可掬的绝世美男,他怎么会看上我呢?
住在东教楼后面胡同里的阿咪已经长大了,胖胖的,抱着很温暖。难过的时候,我会去抱抱它。
那天,它挣脱我的怀抱跑出去,我追过去,是林城千。他还是从前的样子,连毛衣都是当初的那一件,挽着袖子,两个人都不说话,一刹那沉默,时光好象一下子就退回到了最起初遇见的那一晚。
我问:“为什么?”
林城千不说话。
我摇着他的手臂,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可怜:“你告诉我啊,到底为什么?”
就是这时候,从胡同后面冲出来一个女孩子,把手袋狠狠砸在我的脸上,她咆哮着:“为什么?回去问问你白天教授晚上禽兽的爸爸吧。”
我认出她来,是爸爸带过的研究生。突然间,我明白了一切,全都是故意,全都是报复。
他站在旁边,不说一句话,任她捶打我,辱骂我。我突然悲从中来,猛地推开她,声嘶力竭地吼:“去你妈的,你报复我?跟我使美人计?告诉你,老娘是将计就计,让你赔了帅哥折了自己,你觉得是报复,老娘觉得是福利。”
女孩子还想说什么,林城千拉着她的衣袖,不让她再说。他们侧着身体,从我旁边走过,阿咪看了我一眼,也跟着他们跑远了。
我抱着膝盖蹲在黑暗里,哭得越来越小声,连我自己都听不见:“我爸爸是我爸爸,我是我,我有什么错,我大风大雨大姨妈,翻山越岭,披荆斩棘,只为到禅智寺为你求一支签……”
我知道林城千再也听不到,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后来,听说他回了老家,三峡附近的青石小镇,这让我觉得不那么难过了,因为签语有解:两隔烟水,也是缘分。
忽然关了灯,开了窗,午后明媚的阳光投进来,漫天漫地,泼泼溅溅,范植秀陷在沙发里吸一支烟,被阳光逼得睁不开眼。林耀辉攀在一架矮梯上布景,朝她喊:“老板娘,你的窗帘有多久没拉开过了,灰尘扑了我一身。”
范植秀斜靠在沙发上回忆,好象自挂起,便没再碰过。酒吧的日夜就是这样,永远模糊。生意似乎从来都没有好过,总是星星点点地散坐着几个人,也许是因为冷清吧,连来的客人,看上去都疲倦落拓。
今天晚上,这里要演一场小小的音乐剧,它有点滑稽,有点荒诞,有点无厘头,它是悲剧。此刻,林耀辉正在舞台的一角挂一条星河。他原本只是酒吧的客人,偶尔会来。现在,他是编剧,导演,主演,场工,音效师。
酒吧的门口有一面不大的橱窗,贴满媚媚妖娆的大腿女郎,还有酒水招贴,被林耀辉用一朵硕大的玫瑰替换,玫瑰是他用卡纸照着手工网站的教程花五天时间叠的,有一个人那么高。橱窗的背景是他在西藏写生时候拍的一张照片,雨过天青,阳光错织,云朵单薄地飘过,近水的山坡,格桑花靡靡开放。
2.
林耀辉跨在沙发的靠背上,把剧本递到范植秀面前:“演这个角色的女生晚上有课,临时来不了,你能不能客串一下?”
范植秀见过那个女生,十六七岁模样,花瓣面孔,寒星双眸,年轻得不像话。她幽幽地点一支烟:“我太老了,不合适。”林耀辉还在坚持,指着剧本一行一行分析,干净而修长的一双手。范植秀想起自己大学时,也是这般执著的,明明不合适,却硬要坚持。
范植秀换了他带过来的戏服,很夸张的纱笼,层层叠叠褶皱花边的衬衫,黑色的踢踏舞鞋,黑色的文明杖。范植秀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真的很滑稽,一点也不显老,年轻得像个小丑。
林耀辉建议她摘掉假睫毛,这样会更自然一点。他过来帮她,他的动作很轻,很温柔,指尖偶尔会碰到她的额角,月光般沁凉。
那晚的客人,散落在各个角落,小声地说着话,或是闷闷地喝一杯酒,生意不见好,也不见更坏。
范植秀立在舞台中央,四周一片漆黑,忽然,猛烈的舞曲推上去,帷幔瞬间拉开,雪白追光逼落,把她的影子拉得瘦削。林耀辉穿着弯弯的彩色皮鞋,戴大波斯菊一样的红色假发,鼻子上粘着乒乓球大小的红鼻头,唱着:“啦啦啦,啦啦啦……”过来牵她的手,旋转,跳跃,闭着眼。
3.
林耀辉趴在窗台喝一杯红酒,摸着下巴想下一幕剧情,他朝范植秀说:“我们必须加一场吻戏,刮很大的风,刮翻了那条星河,男女主角站在河的两岸接吻,她们有比大象鼻子还长的嘴巴。”范植秀很认真的听他说那些荒诞的剧情,好象一切理所当然,她有多久没有被吻过了,想着,心里有一点慌乱。
长长的嘴巴是橡皮做成的面具,林耀辉和范植秀隔着遥远的距离接吻,她听见他急促的呼吸。调酒小弟笑得打翻了一瓶番石榴汁:“你们真的很像两个八戒在接吻呢。”范植秀把嘴巴摘下来,追着抽他。
林耀辉坐在音箱上:“不如我们先摘掉面具接吻吧,彩排。”
范植秀闭着眼睛,他的嘴巴凑过来,她忍不住笑场:“我怎么觉得你还是像个猪头,别人是天生丽质,你是天生荔枝皮。”
那天下午的彩排便是吻来吻去,先是笑啊笑,后来慢慢地便吻出了深情。
林耀辉说:“范植秀,我喜欢你。”
范植秀问:“是台词吗?”
林耀辉说:“不是。”
他的吻狂热地落下来,暴风骤雨。范植秀努力地想挣脱。
调酒小弟惊叹:“演得太真了,太投入了,太有激|情了,影帝。”
那以后,每场戏都会有一场这样热烈绵长的吻,范植秀也不拒绝,只在心里说:“一切都在演戏。”
4.
深夜,酒吧打烊,他搭她的车回学校。一条寥无人迹的旧街,她开得很慢,一路聊着剧情,突然地,他把手覆在她的膝盖上,她一惊,车子冲出去,又刹住,横在街边。
她问:“是戏吗?”
他说:“不是。”
她拿掉他的手,放在排挡上。他又覆过来:“是戏。”他开始吻她,把手探进她的裙摆,他的动作小心又笨拙。
电台在放一首歌,像是这幕戏的背景:我从不怕爱错,就怕没爱过……
他终于还是停下来了,颓靠在座位上,问她:“能给我一支烟吗?”她抽很浓烈的555烟,他被呛得咳嗽,眼睛涨满泪水:“为什么?”
她打开车窗,晚风吹进来,微微的凉。她说:“我不适合你。”
“我不嫌你老。”林耀辉抢白。
他十九岁,她三十岁。
她不说话,继续抽烟,又丢一支给他。那晚的月光是因了烟雾吗,变得黯然,透过半开的车窗,落在她的脸上,是窄窄的一道光的缝隙。
路过艺术学院,她没有停车,径直朝旧街深处开,开进尽头旧旧暗暗的住宅区,这里很久没有管理了吧,树影凌乱,茨藻横生,一池的荷花开得乱糟糟。
他跟着她,穿过仄仄的楼道。她住四楼,房子很大,被栀子一样惨白的灯光映得空旷,客厅中央的茶几上养一缸葱郁的睡莲,已经开出了一小朵,空气仿佛弥漫了幽幽的暗香。斜对着客厅的一间卧室门开着,可以看见一张硕大的白色欧式大床,床上躺着一个男人,裹在白色的被褥里,看上去很瘦削。
范植秀走近:“他是我先生,五年前,一场车祸,就变成了这样,不会说话,没有动作,但他什么都知道,他心里明亮得很。”
刹那末世,无尽的荒凉。
5.
是因为林耀辉的音乐剧吧,酒吧渐渐喧闹起来,灯红酒绿。他抽一晚上555,写不出一个字,没有桥段,没有对白,没有起伏,脑袋里好象很堵,又好象很空,所有的情绪都苍白纠结。
调酒小弟拍他的肩膀:“怎么,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让我们开心开心。”
好吧,那就让你们开心开心吧,林耀辉把剧本写成了童话剧,一个人穿着毛绒绒的道具在舞台蹦蹦跳跳地唱:“小鹿小鹿,毛衣毛裤,身上开花,头上长树……”又或是一个人躺在一只巨大的芭蕾舞鞋里面,婴儿一样哭泣。
范植秀系上白色的纱笼,隐在帷幔后,问他:“什么时候我才能上场?”她站得久了,站得累了,站得脚都麻了。她拄着黑色的手杖,摘下睫毛,粘上胡子:“我们还可以是朋友吧?”
他们拉着手,踢踢踏踏,嘻嘻哈哈,唱:“啦啦啦,啦啦啦,我亲爱的宝贝,我的个心肝脾肺肾哩……”
季节入梅,没完没了的下雨,下得整条街蓊郁盎然,有蔷薇开得疯了,沿着栅栏,攀上生绣的橱窗,密匝匝生满一面海报。路人驻足,看那支硕大的玫瑰,看雨后天青,看新一幕的剧情预告。
这幕剧,多么荒诞,多么滑稽,多么无厘头,没有对白,没有桥段,没有起伏,甚至没有开始,而所有的人都在等待结局,撑五颜六色的伞,站在大雨滂沱的街,凌乱,模糊,如油彩一般。
6.
范植秀把酒吧重先装修,成一家小小的剧场,门前的橱窗还保留着,那朵玫瑰已经被雨浸得褪色,于是换成水晶玻璃。在作坊,她看见工人们在通红的炉火中吹出玫瑰的形状,浴火的爱情。
林耀辉的剧照被放大成许多倍,孤独地站在街头。他的旁边,璀璨的霓虹闪烁,纷纷扰扰,“玫瑰剧场”。
他叼着玫瑰出场,燕尾服细细剪裁,舞鞋踢踏镫亮,金领结闪着光芒,他张开双臂放声歌唱,通俗流行美声蓝调爵士rap,反正是爱的声音,穿破头顶彩绘玻璃拼凑的圣经天使,久久回荡。
范植秀深呼吸,公主即将出场,灯光准备,音效准备,掌声准备,对白准备:“亲爱的宝贝,隔过年去,我愿意与你添一双儿女,儿子叫村上,女儿叫春树,我从不重男轻女。”
有人尖声惊叫:“停电了。”是剧本推敲斟酌所无法预料的结局,一刹那,帷幔低垂,灯光熄灭,音乐哑然,只有人群愤愤离席的声响,还有叹息。
两个人走在午夜的街,林耀辉伸出手,想要牵她的手。她装作不知觉,将手放在口袋。伸出的手,停在空气里,成了一个尴尬的姿势。他终于还是年轻,想爱便爱:“不如,我和你一起照顾他。”
街边的蔷薇靡靡开放,范植秀越走越慢,把手放在身后,他伸手挽住。她哭了,闪烁泪光,卷着小小月亮。
7.
“玫瑰剧场,欢乐海洋,爆笑指数直逼小沈阳。”林耀辉写在海报的宣传,笑得调酒小弟摔了个跟头,跌掉了大牙,名副其实吧。
范植秀努力绷着脸:“不是我不笑,一笑粉就掉。”
林耀辉安慰她:“我不嫌弃你,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雪白追光逼落,人影拉得长长,林耀辉站在中央,小提琴抵在下巴,贝多芬,《致爱丽丝》,细细拙拙的琴声,有些颤抖。
他闭着眼睛,范植秀看清,他温柔的侧脸,眉眼,还有唇线。她轻轻抚摸,穿蓬蓬纱裙,脖子上圈红色的羽毛围巾,妖娆地唱:“我是一只红色的小狐狸,偶尔会落下红色的眼泪,而你却不是我的小王子……”
回家的路上,她狐狸一般依偎在他的肩膀,讨论着剧情,争论着快乐到底是一种方式,还是一个方向。
那个男人,他的心底真的是明亮,他没有说话,没有动作,眼神却是冷漠。林耀辉扶着他去卫生间,脚下一滑,一个踉跄,他重重地摔下去,脑袋磕在马桶上。范植秀冲过来,用很大的力气推开林耀辉,想要扶起他。
突然,他缓缓的抬起头,鲜血流满脸庞,他问:“我是不是睡了很久,睡得头都痛了。”他醒了。医生说的百万之一的机会被他遇见了。范植秀怔怔地抱着他的脸,不知道该开心,还是难过。
林耀辉默默转身,沿着仄仄的楼梯离开,他看见,她关上了临街的那扇窗,他离开的方向。他靠着一盏生锈的路灯,绝望地闭上眼睛,泪水潸然滑落,昏黄的光晕笼罩,像是一幕百转千回的舞台剧,雨过天青,往事分明,可歌的爱情,都可泣。
8.
“我的水晶鞋丢失在仙人掌丛里,我的南瓜马车迟到,我睡不着的时候数绵羊,我有很多秘密没有人知道……”明媚锦绣的舞台,范植秀一个人又蹦又唱,满头大汗,可是,拉琴的少年已经不在,再不能陪她夜夜探戈伦巴恰恰,rock&roll地唱马蚤歌,成妖成精,成痴成癫。
林耀辉离开之前,写完了整部剧本。酒吧门口的橱窗,围满了来看剧透的人群,这是他们想要的结局吗?有人失望,有人迷茫,有人习以为常,我们都走得太慢,连幸福都着急。
那个十六七岁的小女生,她叫颖欣,笑着的时候是一朵花,不笑的时候是一朵等待开放的花。她穿着蛋糕裙,小船鞋,坐在小礼堂的石级上等他:“林耀辉,你不是要邀我演音乐剧的吗?”
林耀辉停下来,拍拍她的脑袋。她戴一只黄|色的菠萝帽,他拍一下,鼻子就酸了:“那个角色不适合我们,是悲剧。”
颖欣拉着他的手,站起来,却没有再放开:“那来我们剧社吧,文学社的同学写的本子,很经典呢。”
林耀辉演一只青鸟,扑扇着翅膀在小礼堂飞过来飞过去,含泪的射手“砰”地扣响了扳机。颖欣深情地跑去他的身边。林耀辉捂着胸口,躺在地上,血还没有流出来,颖欣的脸就红了。观众会意地笑起来,她的蛋糕裙有点短。
9.
再遇见,已是五年之后,林耀辉回艺术学院参加校庆演出,有意无意地,路过曾经的酒吧。时过境迁,那里已经改成了一家烧烤店,几个少年围炉坐着,喝着啤酒。那面橱窗还在,只是当年的写着剧透的海报已经倾斜剥落,那支硕大的水晶玫瑰也蒙上了厚厚尘土。
林耀辉靠着橱窗,默默地吸一支烟。这些年,他一直抽555,一直没有变过。一辆红色的polo已经开过,又退回来,因为刹得太急,横在路中央,是范植秀,她还是当年的样子,只是涂了更厚的粉,所以不敢笑。
说什么呢,一刹那,两个人都沉默,只是漫无目的在那条旧街来回的走。还是当年的季节,还是那些树,还是那些花,蓊郁盎然,靡靡开放。
林耀辉问:“你和他,还好吗?”
范植秀哑然:“他?他那次醒来之后,第四天便去世了。”
轮到他哑然了,惊讶地问:“为什么?”
她叹息一声,幽幽地笑:“医生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那次奇迹般醒来,本就是回光返照。”
“你为什么没有找我?”林耀辉急急地问。
“找了,他们说你演一只鸟,去了台北。”范植秀无奈地笑笑。
两个人又一次沉默,范植秀晃着手,期待他还会来牵,可是,他却将手放在了口袋,是电话响了。那头,颖欣喊:“老公,你跑去哪里了,一礼堂的人拍着手等你来演鸟人。”
9月28日,我在旧楼烧文轩的信,满满一箱子。
林思远刚好路过,烟雾弥漫,他捂着鼻子,呛到眼泪掉下来。我也被呛到咳嗽,却不掉一滴眼泪。
我想起等这些信的日子,每天装作路过传达室,探头探脑地张望。烟火缭绕,灰飞烟灭的不只是甜言蜜语,海誓山盟,还有一颗死了的心。
那时候的林思远,很暴脾气,踢踢踏踏地踩得楼梯震天响,背上的吉他叮叮咚咚地撞在护拦上。他在楼梯口等了一下,那么多的信,他看我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突然冲上来,缀满铁钉的皮靴将熊熊燃烧的火盆一下子踢翻。那些火焰,灰烬,还有未烧完的信,全都飞起来。
我疯了一样冲过去扑他,他一点也不怜香惜玉,轻轻一闪,我便顺着楼梯滚下去。
林思远手忙脚乱地抱我去医院,越过他的肩膀,我看见身后一片狼藉,多像是一个战场,而我便是那个输得千疮百孔的人。
林思远的肩膀很宽,我趴在上面,哭得稀里哗啦。
他一直在安慰我,是不是很疼。其实一点也不疼,我只是讨厌,他为什么会穿一件硬邦邦,冰冰凉的皮外套呢,让我受伤的时候,都没有一个柔软的肩膀可以依靠。
我的脚肿得像个馒头,鞋子都脱不下来,林思远拿来剪刀,一小块一小块地剪。天美意,文轩送给我的礼物。小王子走了,水晶鞋也碎了。
我躺在长椅上,林思远去取药,我看见他的背影,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扭啊扭的,像个老妇人。害我滚下去,然后再救我,最毒妇人之仁。
林思远帮我打车,打开车门,抱我坐好,他来不及坐上来,我便关上车门。吩咐司机,快开。后视镜里,我看见他茫然地站在街边,很惆怅的样子。
他的头发很长,眼睛很小,嘴巴很大,又背一把奇形怪状的吉他,真丑。
2.
失恋是一件多么寂寞的事情,我逛了一整天的街,刷爆了好几张卡,面对堆满房间大大小小的袋子,却毫无兴趣打开。
我去冰店,柠檬味,柳橙味,草莓味,朱古力味,点满一桌子,窗外阳光那么大,冰淇淋在融化,我却一口也吃不下。
我睡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我睡在房间里看电视,我跑去妈妈房间看电视,闪电一样转换每一个台,为什么换了电视却还是那几个节目,真烦躁。
酒吧在放嗨到死的粗口碟,一个声音在喊:你快乐吗?一群声音在回答:我很快乐。
我也很想快乐,我一瘸一拐挤进人潮汹涌的舞池,闭上眼睛,甩起头发。一个人拍拍我的肩膀,抬起头,居然是林思远。他冲我笑,笑得整个眼睛咪成一条线,嘴巴大得能够塞进去一只榴莲。
他贴着我的耳朵喊:“喂,多巧,你也来玩啊?”
我转过头,厌恶地躲开。
从酒吧出来,已经是午夜了,林思远坐在街对面的路牙子上等我,旁边摆着一小筐百威。他喊:“喂,失恋吗,我请你喝酒啊。”
他想灌我吗,他失算了,我千杯不醉。
林思远醉得不醒人事,躺在草坪上大声地唱歌,先是唱周杰伦,接着唱梁静茹,然后唱林俊杰。他穿个什么装,梳着朋克头,背把破吉他,我以为他会唱战车或是跳房子,最次也要唱个阿信或是花儿,谁知道他如此没劲。
我走的时候,林思远还没有醒,应该会有警察发现他吧。他打那么大声的鼾,半个城市都听得见。
回到家,睡到一半,被窗外的轰隆隆的雷声惊醒,我突然想起他,匆匆忙忙赶回去,他已经不在了,草坪上乱七八糟一地酒瓶。
我正庆幸警察把他拣走了。他突然又在身后拍我的肩膀,堆着奇丑无比的笑脸问:“你是在等我吗?”
3.
还是那幢旧楼,我们并肩坐在楼梯口,前些日子烧信的灰烬还在仄仄的楼道里打转,物管处的保洁阿姨真懒。
一页信,烧剩了一半,林思远跑过去拣过来,一字一句,阴阳怪气地读。
他勾得我难过了,我狠揍他一拳。林思远的皮真厚啊,揍一拳,像是挠痒痒。他裂牙眦嘴地凑着我的耳朵问:“那么多的信,烧掉会不会很可惜。”
我抢过他手里的残信,撕得粉碎,嘴里喊:“可惜你个头,你再废话,我烧了你。”
我嘴巴这样说,其实心里挺后悔的。
文轩是个超级懒的人,我写十封信他才会回一封,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整整七年的时间,才聚够这一箱。那就是说,我写给他的信有十箱那么多。
林思远看我不说话,便也不说话。我抱过他的吉他,问:“会弹吗?”
他说:“不会。”
我鄙视他:“那还整天背把吉他跑来跑去?”
他说:“这样看起来酷一点啊。”
我拽一下他拉风的什么装。
他笑得很害羞,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