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百媚,现在居然还跑出这孩子气的神情,他很好奇哪一面才是真实的她。
「不方便回答也没关系,我可以理解,这的确是个头痛的问题。」她假意安慰他,眉间尽是掩饰不住的胜利喜悦。
「哦,不是不方便,我没有这样的困扰,所以一时不知如何回答。」他假装揉揉眉心,乘机恢复正常神色。
她不信。「难道你有什麽过人之处还是独门绝招?」
他又笑了,心情愈来愈愉快,语带双关地逗她说:「有没有『过人之处』,因为没有比较过,所以不清楚。」
这时,方韶茵才发现自己的语病,不过,她也脸不红气不喘地回他一句:「那麽多参观比较过的人,难道都没有发表过感想?」
听闻,沈博奕已经笑得用手按住两侧发胀的太阳|岤。
好不容易他停下了笑声,她想继续提问,不过,他却先开口——
「我可以提个问题吗?」他从刚才的对话里总算找到点头绪,猜想她问话里的尖锐,全都来自同一个认定——他风流又花心。这个莫须有的罪名不知罪源为何,但是,他可以肯定,她来踢馆的成分大於采访。
方韶茵半开的嘴不情愿的合上,闷闷地点头。
「数千年来,什麽都在变,人类因为求新尝鲜,所以改变、所以进步,为何独独爱情不能变?这算不算是一种违反人性的道德标准?」
她愣了愣。「这个问题的确很耐人寻味。」一时想不出推翻这番话的切入点。
「关於这点我思考了很久,如果明知不适合,明明感到勉强,还要强迫自己留在『天长地久』的框框里,感觉不到幸福的爱情还叫爱情吗?」
她抿嘴不语,他再继续说:「我只是忠於自己的感觉,而且,从不用欺骗的手段来得到女人的感情,更不会脚踏两条船。」
「也就是说,一旦没感觉了,你可以轻易提出分手,不必负责任,反正天涯何处无芳草,女人又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风情,你的天空永远都有一颗闪亮的流星,这就是你专一的定义?只要不劈腿就不叫负心汉了?」她吐出一连串的批判。这个人比她家里的男人还要王八蛋,起码,他们将爱过的女人娶回家,照顾她们一辈子,他却是用完即丢,把女人当免洗餐具吗?
「先提出分手的那个人就是负心汉,这麽说也未免太直断。」对於她一直扭曲他的意思,他感到哭笑不得。
「那是因为你一直是先提分手的那一方,哪天,换你被女人甩了,也许你就不会说得这麽云淡风轻了。」她嗤笑一声。
「一段感情结束,总是有一方先转淡,二分之一的机率,看先落在哪一方罢了,没什麽甩不甩的,这是成熟男女应该具备的理智。」
「但是……」一口气就这样堵在方韶茵喉间,她想反驳,却找不到反驳的理由,的确,她也经常希望那些死缠著她不放的男人拿出点理智,不要再问她,他哪里做得不够好,为什麽她不肯接受他。不过,她今天可不是来找志同道合的伙伴。
「但是?」他问。
「但是……你喜新厌旧的速度也太快了。」她有些词穷。
「哦……」他摆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谈恋爱还有明文规定要多久才算合理?」
「不经努力而草率决定分手的话,那永远都只会是爱情的过客。」她又吐他一句。
「这点我认同。」
咦……他没再狡辩?方韶茵眨了眨眼睛。
他微笑点头,再次表示同意。「但是,不要欺骗自己,不要勉强自己,爱情不应该削足适履,这是女人经常犯的错,把牺牲当成爱情。」
她怔怔地看他,没再开口。争辩就这麽莫名其妙地停了,分不出胜负。差别是,他心情依旧愉快,她却心情低落。
她说不出是什麽滋味,他的爱情观与原先预想的一样,一个风流薄情的男人,但是,有那麽一刻,她竟希望他能不要那麽坦白,也许,她可以因他对自己行为的狡辩而强化对他的厌恶。
方韶茵草草问了几个问题後,跟自己呕气般用力按下录音机结束键。」沈先生的爱情见解相当独特,谢谢你接受当代女性杂志的采访,回去後,我会整理一份稿件传真到你的工作室,让你先过目。如果担心登出的内容会造成什麽影响,届时我们再讨论。」
「你在生气?」他握住她收拾纸笔的手,满睑疑问,不明白她为什麽突然冒出怒气。
她有些错愕,对於他如此敏感地察觉到她情绪的变化,温柔的询问口吻倒让自己显得鸡肠鸟肚。
「没有。」她甩开他的手。
她是气,气自己到最後,居然认同他的观点,还开始有点欣赏他。虽然他自大狂妄,至少不屑伪善欺骗读者,不像有些受访者,用冠冕堂皇的官话来包装自己,事实上,背地里的丑行只是外人不明白罢了。
从小,最常被耳提面命——「我们方家的孩子不能如何如何」这句话,简直就是她的死|岤,她拒绝被贴上标签,更不愿意挤入任何别人架起的框框里。
沈博奕只是贯彻他自己的人生哲学,她不能说他错,或许是羡慕他可以说得这麽理直气壮,完全不畏世俗的眼光……
重要的是,她显然忘了这趟采访一开始的目的,最後居然和他杠上了,没有男人会对这麽咄咄逼人的女人感兴趣的。
算了,反正采访结束,以後也不会再见面了吧!
她默默地收拾录音机和纸笔,心底浮上的失落,只当作是计划失败所引发的负面情绪。
她的安静让原本热络的空气变得冷凝起来,沈博奕突然生出一种想抓住什麽的感觉,好像她从这个工地离开後,两人之间的牵连会就此断了线,而他并不想这样。
他弯下腰,由下往上注视被垂下的长发遮住半边脸的方韶茵,冲著她一笑,想再引她说些什麽。
「做什麽,牙齿白啊?」她皱眉瞪他。
他的笑容因她的话变得更大,他还是喜欢看她神采奕奕的模样,而且,她泼辣直率的模样也很迷人。
他被她吸引,毫不意外。她除了具备美丽的外表外,还有丰富多变的个性,他想亲近她,就像蜜蜂抗拒不了花蜜的香甜,但是,他还得先确定一件事……
「告诉我,」他拨开她肩上的长发,大手撑扶著她的细颈,低头凝望著她,气息跟随著声音轻拂过她的睑颊。「你是不是也认为爱情应该单线道通往婚姻,女人就该找个好男人,安定地过下半辈子?」
他很怕那种交往後就开始规划婚後生活的女人,努力将男人塑造成合乎自己理想的结婚对象,完全忘了最初两人彼此吸引的原因,将爱情搞得面口口全非。
婚姻是结果,而不是目的;恋爱本身是快乐的,不应该附带太多条件。
方韶茵被迫仰头对上他的眼,心脏因为他的靠近而加快跳动,不过,在弄清他的问题之後,原本就恶劣的心情更加恼怒……
这个问题就好比男人在酒吧里请女人喝酒,意图明显。他只是想知道她是不是个玩得起爱情游戏的女人,或者说,他想知道她是不是也为他的男性魅力所倾倒,愿意成为他夜幕里的一颗流星。
她轻咬著下唇,在心里将之前对他生出的那一点点好感全部扔到地上,再用力踩个几脚,这个自大又自私的男人,她决定一本初衷,挫挫他自以为无远弗届的男性魅力。
她细致的脸庞缓缓漾出一个甜美笑容,朱唇轻启,声音慵懒诱人。「美食当前就该放松心情,细细品味,而不是忙著计算热量与卡路里,那会让我胃口尽失。不过,你知道有些名菜贵在知名度却不耐吃,一、两次就让人觉得腻了,有些菜则是卖相诱人,口感奇差,我喜欢先享用再下评语。」这种男人想吃鱼又怕腥,在他面前讲什麽纯情、忠贞,只会害他笑掉大牙。
她意有所指的说法令他莞尔,加上那若有似无的眼波传情,沈博奕确定了彼此之间有些情愫正蠢蠢欲动……
「让我请你吃饭。」他的唇几乎要贴上她的。
「好啊。」她伸出纤纤细指,抵住他愈来愈逼近的胸膛,送上勾魂的一笑。「不过,今晚我还有约,我们另外再约时间可以吗?」
沈博奕捉住她的玉指往唇边一送,低哑的声音轻轻在她耳边撩拨。「没关系,我可以等。」
方韶茵佯装含羞而低下头,心想——最好你有足够的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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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工地现场回到杂志社,方韶茵前脚才刚踏进大门,办公室里的人全都拥出来列队欢迎她,有人帮她提包包,有人替她槌背,还有人递上热呼呼的黑咖啡。
第一次感觉到「当代女性杂志社」还是有人性存在的。
不过,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总编,沈博奕是不是真的帅到无法无天?」
「自从在颁奖典礼上看到他,我已经连续两个月天天梦到他,我想,我再不去勾引他,就会因幻想过度而得失心疯了。总编,你快说,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
「是不是真的像小真形容的,浑身充满野性的爆发力?」
「他体力怎麽样,腰力呢?肌肉线条够不够完美?」
方韶茵拨开眼前那堆性饥渴的女人,从包包拿出录音机放到桌上,直接播放访问内容比较快,她担心自己说话速度太慢的话,会被那一缸口水淹没。
然後,她默默走进办公室。
回程途中,她思量著他的那个问题——「千百年来什麽都在改变,为什麽独独要求爱情要至死不渝?」
老家里那堆忙著争宠的女人,明明知道对方有家室,仍然千方百计挤进方家的门,然後又希望这个娶妻後又纳妾的男人这辈子只爱她一人……
多矛盾又毫无道理的逻辑。
在这个年代还相信真爱存在的女人是笨蛋。
而她不敢承认,自己刚好就是那种笨蛋。
就算她是个外表、思想均成熟的女人,谁规定她内心不能存有一个纯真、相信真爱的笨女孩?
虽然,她总是用著嘲讽的语气批判那些为爱而弄得尊严尽失、丑态百出的男男女女,其实,她只是认为,爱情不该是那麽浅薄、那麽轻易脱口而出,如此被任意挂在嘴边,闹得锣鼓喧天。
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更深沈,不能言语,无法表达的一种感觉。
像那种从里到外都没有忠诚意识的男人,男女之间的交往根本谈不上「爱」,还拿什麽美丽的流星来比喻,哼!
她手一挥将那个恼人的脸孔打掉,拉开椅子想坐下来撰稿,可是沈博奕说过的每句话却一直在她脑中反覆轮播,严重干扰她的思绪,她想大叫,将他的身影及声音逐出脑外,不过,门外已经比她早一步发出惊人的尖叫声。
她以为发生凶杀案,匆匆打开门,却只看见那群性饥渴的女人一脸崇拜,围在录音机前只差没点三炷清香膜拜了。
「什麽事叫那么大声?」方韶茵皱眉问。
「喔……天啊!」先是几声感叹。
「光听声音就足以让女人达到高嘲!」然後接著的感言差点没让方韶茵吐血。
请原谅她们用这麽粗俗的字眼。
「当代女性杂志」里,xg爱专栏占不少页面,更是最受读者青睐的单元。每个月的编辑会议上拟订主题时,她们就是这样百无禁忌,滛言秽语、口无遮拦……
唉!文化界不为人知的黑幕……
「总编……」几双充满茫茫色欲的眼眸直向她射来,几张嘴如渴水的小鱼一张一闭,又是咬唇又是欲言又止。
「s!我不想听!」她举起手阻止任何人发言。
接下来,她们会要求她将沈博奕邀到办公室来好满足她们的兽行,不然就逼她将电话、住家地址交出来,想办法半夜突破保全系统、警卫之类的,和他来个巧遇,然後共度浪漫夜晚……
她不知道在自己英明的领导下,怎麽会培养出一群有异性无人性的部属来。
「总编,二十几年来,第一次让我遇到这麽符合标准情人的人选,你就透露一下吧!」一名美编恳求她。
方韶茵的印堂已经开始发黑。标准情人?!现代女性对情人的要求就只剩一种功能吗?
「我不求天长地久,只求一夜拥有,求求你……」另一名文编又说。
「够了!」她阻止其他急於发言的人。「这个周末之前我要看到下期的完稿稿子。」
说完,满意地听见满室哀号,她露出甜美笑容,心情愉快地拿回录音机,再度将办公室门关上。
开玩笑,这号人物已经被她盯上,哪里轮得到这些小喽罗下手。在她还没让他吃到苦头之前,她得保护他的「贞操」,至於日後……若仍觉不够泄忿,她也不排除再将沈博奕丢入这狼群中。
老天保佑!给他留个全尸。
她再次细数为了采访沈博奕而阵亡的脑细胞,回想他言谈间自大狂妄的模样,以加强内心那股报仇的意念。
然後,一抹邪恶的笑意缓缓自她唇角绽开……
第三章
三天过去——
沈博奕没有来过一通电话。方韶茵老神在在地继续她忙碌的工作,她了解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他还算有点脑袋。有些男人,一副急色的样子,吃相难看,只会让女人倒尽胃口。
女人喜欢被追逐,但那绝对是在沙滩上小跑步的浪漫画面,而非被恶犬般的色男追得花容失色。
接著第一个星期过去——
方韶茵从信心满满到开始对自己的魅力产生怀疑。
她对著化妆镜左顾右盼,回想采访当天,两人的对话……
虽然她一开始就很没气质的朝他破口大骂,而後勉强撑了十几分钟的上流美,然後就因为听不下去他的「爱情流星论」而开始露出尖锐本性,和他杠上了……不过,看得出来,他仍旧对她保持高度兴趣。
就说了,美洲豹胃口奇佳嘛!这样她也乐得省去装腔作势。
到了第二个星期——方韶茵不得不认清一件事实——沈博奕已经把她忘了。
她产生严重的挫败感。
五年来,采访的对象不下上百个,除了对美女产生同性相斥的少数几个外,最慢一周内她一定会接到电话,就算没展开追求,邀约吃饭总免不了,至少也会热络地保持联系。
他——沈博奕,居然连屁也没放一个。
说什麽「没关系,我可以等」,她把他当时噁心巴拉的语气模仿一遍,然後又对自己的无聊举止感到沮丧。
叹了三个气後,她对著空气大喝一声——「好!」
不能因为被忽视而丧志,应该化悲愤为力量,加倍燃起斗志才对!
无论俊男或美女,凡是经常被注视、吹捧,知道自己有几分姿色的,通常都有种既讨厌被盯著不放,却更讨厌被当成透明人的自相矛盾心理。她得想想办法,无论如何都要让他记起她的存在,然後,他会挫败地发现她根本就不把他当一回事,早就把他忘了。
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就当她拿出一张a4空白影印纸,打算写下缜密的猎豹计划时!突来的电话铃声中断了她源源不绝的灵感。
「喂,有事快说,没事挂断,无聊想打屁的话请找别人。」她以为是内线,随口就用习惯和同事哈啦的说词应对。
不久,话筒传来低沈、感觉隐忍得十分辛苦的笑声。
耳尖的她一下就认出了笑声的主人——沈博奕,
完了,作战计划因主将耍白烂,不战而败。
失忆……现在的她只能再度假装失忆,不、不对,要假装她不是方韶茵。
「对不起,我叫沈博奕,请问方总编辑在吗?」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她捏起鼻尖,细声地说:「我们美丽的总编刚好外出,请您留下电话,我请她跟您联络。」
「这样啊?」对方的笑意似乎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没关系,我再跟她联络,谢谢你,甜美可爱的小姐,期待能再听见你美妙的声音,拜拜。」
「呃……喂、喂……」
什麽跟什麽呀!居然这样就挂了,而且还用她的专线跟她的部属调情?!光听声音就能掰出对方甜美可爱?这只豹也太神了吧!
她很生气,十分生气,虽然那个部属是自己假扮的……
最气的是,错过这通电话,下次,她又要等上几天呢?
为什麽计划总是赶不及变化?呜……
另一端,沈博奕挂上电话後,忍不住放声大笑。这个女人也太妙了,居然用这麽蹩脚的方法掩饰她那有损美女形象的口吻。
他实在是怕自己忍不住笑,破坏了她如此辛苦维持的形象才急急将电话挂断,可是,电话一挂断,他就後悔了,他很想知道,除了他新发现的搞笑天分外,她还有什麽惊人之举。
其实,从采访过後,沈博奕一直没有忘记那性格多样又妩媚迷人的方韶茵,只是,手边的工作赶在这个月底收尾,两个星期都在忙这个案子,抽不出空。
今天,见识到她的机智反应後,原本停留在他脑中的身影更加鲜明,不自觉地咧开嘴笑。
他轻轻啃著食指上弯曲的指节。这迷人又有趣的小女人,突然让他十分期待快点再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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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奕的期待并没有很快实现。
虽然隔天上午他立刻再拨电话到杂志社找方韶茵,但得到的答案是
「对不起,月中是我们杂志社排程最紧凑的时候,全公司都进入备战状态。如果能抽出时间跟你去吃顿饭、看看夜景,多好啊……」方韶茵失望地说。
「没关系,我再打电话约你。」
然後——
「博奕,访问你的这期杂志才刚印好,我得发落下期杂志的事,要向专栏作家邀稿、接洽被采访者……」
再来——
「哎呀,你的电话晚来了五分钟,我刚才答应一位从法国回来的朋友的约会,早知道你会打电话来,我一定跟他另外约时间。」
还有——
「这个星期我得回台中一趟,因为工作忙碌,我已经半年没回家了!怕我妈都要认不出我来了。」
她那些紧凑的工作,加上许多「重要」朋友不断的出场,沈博奕从满心期待到一次次落空,偏偏她每次说「对不起」的口吻,都让人感到她真的很难抉择、恨不得立刻奔到他面前,却又不能对「多年」不见的朋友失约……
最後,还不忘娇滴滴地加上一句埋怨。「你说过会等待的,没想到你的耐心就这麽一点点……」
一块钱逼死英雄好汉,一顿饭让一个潇洒男子一颗心就这样忽上忽下,狼狈至极。前一刻充满期待,下一刻就变成泄气的充气娃娃。
挂上电话的方韶茵吹吹刚涂上的紫红色指甲油,然後在记事本上,朝著「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标语下方,再划上一笔。
沈博奕,加油啊!再四通电话,就集满十次,可以换得与美女共进晚餐的大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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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沈博奕的那期杂志发刊後,一个星期过去,各零售商开始急传订单,要求补货,客服部忙著接电话、回覆传真,搞得人仰马翻,访问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那期都不及这次的回响热烈。
偏偏此时发生一件令杂志社措手不及的意外事件,已经准备付印的下期杂志紧急停下。
「总编,下期的主题人物爆发性丑闻,我们采访的内容还写他与妻子结缡三十年恩爱如初,会被人丢鸡蛋的。」
方韶茵按著太阳|岤。「我知道,我现在试著联络其他名人,想办法再补一篇采访。」
她边说边拨电话,整个办公室铃声、人声、碰撞声乱烘烘的,她向走出去的同事交代:「有我的电话先留言,暂时别打扰我。」
方韶茵过滤最近曝光率较高的话题人物,一通一通电话,不是时间无法配合就是人不在台湾。终於,联络上一位最近刚出书,还算有些知名度的旅游美食家,愿意在上飞机之前挪出一个半小时接受采访。
她按了内线广播。「那个谁,帮我叫辆计程车,我现在要赶到机场。」
她一边收拾录音机、数位相机,一边列印从网路上抓下来的受访者资料,等一下必须先到书店买本书,然後在到机场的路上快速消化,再拟出采访方向。
准备齐全後,她冲出办公室。
「计程车几号?」她问。
发现所有的人都肩夹著电话,两手不是忙著输入电脑就是在纸上抄抄写写,她从她们的眼中得到答案——没人有空帮她叫车。
「算了,我到楼下拦车。」
方韶茵急急走出公司,在门口却撞上了一堵墙。
「哇勒!」她揉揉肩膀,正要开口咒骂眼前的冒失鬼,一抬头,却发现一个不大可能也不应该会出现的人。
「沈博奕?!」
「哟!」沈博奕朝她挥挥手,神情潇洒迷人。
他到这栋办公大楼谈一个纯设计的案子,临走时才想到方韶茵的公司似乎也在这附近,询问客户之後,发现就在楼下。
他想见她,所以就来了。而且,发现她还是一样慌慌张张,与一身干练的套装打扮一点也不相称,不过,他喜欢她见到他时眼中顿时发出的光亮。
「有时间一起……」他要约她吃饭。
「没时间了!快,载我去机场。」她惊叫著,不由分说,拉起他的手就往电梯冲。
沈博奕这才了解,她眼中的光亮不是因为见到他,而是见到一个「司机」
走出大楼,她问:「车子停在哪里?」
「前面大约五十公尺。」他跟著她急速的脚步,十分佩服她脚上穿的三寸高跟鞋也能当成「运动鞋」
「不好意思,麻烦你了,我赶时间。」方韶茵坐进车内,用极尽娇柔的声音,软软地说抱歉。
一路上,沈博奕善尽司机之职,虽然他也找了些话题,但是,她除了要他在书店前稍停一下外,没再理过他,整个精神都投入手中的资料。
说实在的,他虽然不敢自诩潘安之貌,但,可以肯定的是比她手上那本书封面上的男人「耐看」多了,只是,身边的女人真的把他当成司机了。
车子驶入国际机场第二航厦。
「到了!那边停就可以。」方韶茵高兴地喊著。「感谢你,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我们再联络。拜拜!」她提起随身的大袋子,下车前不忘拍拍沈博奕的肩膀表示谢意。
沈博奕看著她冲进机场的身影,想著,通常不是应该亲亲脸颊之类的吗?
他突然有种感觉这个女人,似乎对他没什麽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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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沈博奕决定做最後一次尝试,他按了方韶茵的行动电话号码。
「博奕?!听到你的声音真是太好了。」电话那头,方韶茵不同以往的兴奋语调,让他对上个星期见面时所产生的疑惑一扫而空,情绪也随之高涨。
他正要开口,方韶茵却先问:「你人在哪里呢?」
「在工作室,正打算休息,我……」
「真好,我人还在新竹呢!」她微嗔地抱怨著。
才在他心头燃起的希望,顿时被新竹风给吹熄了。他不禁自嘲,也该退场了吧!这两个月来,为了一个约定,打破了他一向随心随兴的原则,而两人之间却仍在停滞不前又牵连不断的状态,再这样下去,他就要觉得自己是个穷追猛打的无聊男子了。
「采访科技公司的大老板吗?」他停顿片刻,闷声地问。有种无法快刀斩乱麻的心烦气躁。
「嗯……时间敲得比较晚,结束时搞不好都快半夜了,还要搭夜车回台北……」
其实,她人正坐在杂志社办公室里,脸上堆满胜利的微笑,靠在旋转皮椅椅背,两脚跷上桌面,得意地在笔记本上划上第十个叉叉。
「最毒妇人心」这旷世名句究竟是哪个充满智慧的先人说的呢?她心情十分愉快地转起笔来。
「你约在什麽地方采访?结束时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接你,一个女孩子搭夜车太危险了。」他打起精神问她。虽然惋惜两人无法有进一步的交往,但也不至於对她的安危放任不理。
「啪!」手中的原子笔掉落桌面,她赶紧捂住手机。
「你是……说真的?」
「当然,我待会儿没什麽事,可以先开车过去新竹等你,你工作结束就告诉我。」
「呃……可是……」他的温柔,令方韶茵乍然生出罪恶感。「不、不用了,我跟另一个同事一起来的。」
「喔,那就好,不过自己还是要多注意点,到家时传个简讯给我。」
「嗯……」
「那……再见。」第一次,沈博奕觉得「再见」这两个字,很难说出口。他抓抓头发,想著,找朋友出去小酌一番吧!今晚,特别觉得烦躁。
「嗯……」方韶茵迟迟没有按下结束键,直到耳边不再出现任何声音,她的手才缓缓落下,思绪一片茫然。
「别、别被他一、两句体贴的话冲昏头了。」她自言自语。「这不过是很基本款的把妹伎俩。」
没错!想要接她上下班的男人何其多,担心她因工作忙碌饮食不正常而打电话关心她的人也大有人在,这些都是花心男必懂得的技巧,都是有口无心,听听就算了,她居然还那麽认真地对他产生罪恶感。
他肯定练习不下上百次,才能说得这麽自然,让人听得暖到心坎里。
她轻蔑地哼了声,捧起笔记本,继续为那第十个叉叉手舞足蹈。
嘿嘿……终於还是让他当上了「国父」,遭受了十次挫败。
当然,她深知人的耐性与毅力有限,再继续拿翘,最後只会落得镜花水月,无法为这次「猎豹行动」画下完美的句点。
等他下次再来电,她会让他感到「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她将赴约,然後,让他开始期待充满激|情的那一刻来临……最後,她会冷冷地告诉他,这顿饭,不是开始,而是结束。
她脑中布满想像,想像他满脸挫败,独望黄昏,感叹既生「茵」何生「奕」,相见不如怀念……
在这麽紧凑忙碌的工作下她还能抽出心思与他周旋,方韶茵简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
「咚!」突来的一个撞击声後,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惨状。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搁在桌面的脚一滑,方韶茵整个人失去支撑点,身子往前一倾,就这样成了地面上的一个「大」字形。
她爬起来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见她这副蠢样,大概就不会把什麽「成熟」、「妩媚」、「高雅」之类的形容词冠到她身上了。
傻笑之後,方韶茵从地上爬起,正经的工作还是要做。
再过两个月,就是「当代女性杂志社」创刊满二十周年的社庆,杂志社社长方凌云特别叮咛要扩大举行,并邀请方家长辈参加。
二十年前,方凌云进行「拒婚」的家庭革命时,差点将方韶茵的爷爷送进太平间。
当时,方老爷将她的嫁妆汇入她的银行帐户後,气愤地对她放话——「只要你那间小公司能撑过二十年,我就承认你的能耐,不仅是这份嫁妆,我再奉上方家男子才有的家产继承权,如果失败,就算去乞讨,也不准你再踏进方家大门一步。」
二十年的光阴过去,方凌云苦撑过来的杂志社,业绩年年成长,从第一年的几百名订户累积至今,逾五年的长期订户将近十万人,每月零售数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本,不仅跌破方老爷的老花眼镜,更让她的姊妹欣羡不已。
因为创办杂志社的缘故,方凌云人脉广阔、艳遇不断,如今虽已年过半百,还有一个痴心浪漫的「阿多仔」陪伴在侧,一生波折不断却丰富多彩。
不过——
方韶一因不禁觉得感慨,为什麽四姑姑简单的一句「扩大举行」,却要她累得像条狗?!
看看手表,晚上十点了,人家有「资深帅哥」温存,她却只有几只不知死活的「草蚊子」在办公室里的日光灯灯管下飞舞……
唉……
无端想起沈博奕那性感沙哑的声音。要不是自己那莫名其妙的设定,非得让他经过十通电话的考验才能平复她心头的那日怨气,这个时候,她倒觉得他会是个不错的玩伴。
唉……
再叹一口气,方韶茵收拾桌面散乱的企划案,夜晚是万恶的渊薮,让女人心变得软弱,意志力变得薄弱,也是男人乘虚而入的最佳时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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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奕没再打电话给方韶茵,一个星期了,愈是克制自己别再打电话就愈是经常想起她,像是一种瘾,几次画图画到一半,停下来就会习惯性地拿起电话,最後只能闷闷地自嘲一番。
这样想念一个并没有太多交集的人,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工作几乎满档,思念却半点由不得人控制,想冒出来就冒出来。
沈博奕来到他高中同学开的咖啡店,为了重新装潢,老板特别请他挪出时间给点意见。
假日的缘故,早上十点多,店里已经坐了七、八成满。
门上的风钤响起,又有客人上门。
下意识地,他随著老板的视线抬头瞄向门口,然後两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设计图上。
「老样子。」甫进门的客人向服务生点了餐。
这个声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顿了下,回头确认——果真是她!一个在电话里听过数次的声音,就算对方重度感冒还是声带长茧,他也能从那软软扁扁的慵懒语调辨别出来。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质的宽松运动服,脚下趿双勃肯凉鞋,点完餐後挑了几本杂志找个座位坐下。
没有安排采访行程的假日,她习惯睡到自然醒,找来钟点清洁人员後,来到位於大楼一楼的咖啡馆,点份丰盛的美式潜艇堡搭配她最爱的蓝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头蓬松鬈发用橘色章鱼造型的发夹随手一抓绾至脑後,脂粉末施,戴副黑色边框眼镜,一边还十分没气质地打了几个呵欠,跟她上班时的优雅娇媚形象完全搭不上边。
放假嘛……
在这里吃了两年早餐,没遇见过熟人,就算碰上了,只要她头一低,没有人会将这个像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欧巴桑小姐」—联想成高贵典雅的方韶茵。
於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杂志,舒适到不时会忘情地将一只鞋甩飞,然後再用光著的脚丫在桌底下搜寻失踪的凉鞋。
瞧她那一副慵懒的闲散模样,沈博奕像发现新大陆般笑咧了嘴。才打算放弃,她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是想考验他的毅力吗?
「她是你们这里的常客?」沈博奕给了老板一个眼色,老板顺著方向看去——
「喔,方小姐,对啊,你认识?」
沈博奕露出玩味的表情。「她来这里,都打扮成这样?」
「她就住在我们这栋大楼楼上,我们很多住附近的客人都差不多这样,放假时,休闲轻松一下。」
「有没有很多男人向她搭讪?」他又问。
「搭讪?」老板又回头望了望方韶茵,似乎觉得不可思议。「你说方小姐?」凭她那副模样?
沈博奕视线仍凝在方韶茵身上,她正大口嚼著生菜,用手背扶扶镜框,一边还忙著在桌底探勘鞋子被踢到什麽地方去了,而她那双大眼,到现在才只撑开不到七分。
他轻轻地笑著,居然觉得她这个模样比第一次见面时还生动、可爱,这完全违反他对美丽事物的认定。
老板朝他眼前挥挥手。「喂!沈博奕,回魂喔!」
「嗯……刚才说到哪里?」他拉回视线,歉然一笑。
沈博奕?!
听见空气中冒出这三个字,方韶茵霍然抬头,四下寻找叫这个名字的可疑男子。
不会吧……是他吗?
她在吧台旁的角落看见一个身形、发型都跟沈博奕很像的男人,连忙把脸埋进竖起的杂志里,拉高耳朵想从他们对谈的声音里寻求更确定的答案。
愈听愈可疑,愈听愈觉得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
最不想遇见的人就是偏偏会出现在你面前;想在对方面前保持完美形象,就愈可能在他眼前摔跤,这就是让人恨得牙痒痒的「莫非定律」?
她可不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