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人真是倒霉,一进城就碰上了小偷,虽然后来遇到了巡逻队,但显然他们比小偷贼更像贼。虽然他们都穿着士兵的衣服,但骨子里却是个了窃贼,最后他们只能自认倒霉。
巧的是,在王城的另一个地方也出现了一伙陌生人,不同的是这伙人明显比皮安他们要幸运,别说是遇上小偷了,就是大街上的人见了他们也要绕着走,特别是年轻的女子见了他们更是躲得远远的。而且这伙人竟然还马不知脸长,猪八戒参加选美,仿佛觉得他们还不够出名,还嫌这种爆炸性的效果不够轰动,对着大街上的人大吼:
“你们都跑什么呀?老子又不会吃人,虽然我们以前做过强盗,但现在已经改邪归正了。”
众人听了跑得更快,大街两旁的所有店铺纷纷关门,所有人像见了鬼一样拼命地狂奔,
“强盗来了”
“强盗进城了”
“快跑啊”
“强盗在哪?有多少人?”
“强盗,王城可从来没出现过强盗”
“这还能有假,我亲眼看见了,有几十人,都拿着大砍刀,见人就砍。”
“不对,他们有好几百人,全都蒙着脸,背着麻袋,砍完人之后就往麻袋里装东西。”
“你们说的都不对,他们有好几千人,抢完了东西之后就放火烧房子。”
“这是真的么?”
“真是太恐怖了”
老百姓越传越邪乎,传来传去就成了谣传,你以为自己传得很邪,后面的人传得比你更邪。所谓谣传就是你说的一定比别人更精彩,更能吸引别人的注意,这样别人才会注意你。说白了谣传并不是要传播某件事,而是传播谣言的人在宣传自己。所以为了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和说话的可信度,通常会夸大事实的严重程度。本来已经冷清的大街现在看不到任何的身影,这伙人别提有多郁闷了,一个长得极其英俊,脸上显出一丝年少天真的稚气,他伸出白暂的手指摸摸自己俊美而充满英气的脸庞,
“哥有这么可怕么?一定是哥长得太帅了,他们觉得自己没有哥长得帅,自觉羞愧,所以才不敢看着哥。”
说完摆了个自认为可以迷死万千少女的酷姿势,脸上摆出一副迷人的笑容。旁边一人也很配合,“少爷真是帅呆了,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简直是世上不可多得的美男子。”
被叫做少爷的人正是肖蓉的哥哥——肖强,兄妹俩简直是从一个模样里刻画出来的。此刻肖强正享受着被夸奖的感觉,双手抱着胸,头高高地昂起,一付不可一世的表情。其他人则不理会他们。街上的人虽然跑了,但跑的都是些善男信女,很快一群比他们还要嚣张还要凶神恶煞的巡逻队来了,领头的正是那名阎罗队长。队长一脸的怒气,身为巡逻队长竟然让一群不明身份的歹徒携带凶器混进城里,要是上头怪罪下来,他这个队长就算做到头了。国家早已明文规定,任何个人除修真者外一律不准佩戴兵器,一经发现判刑三年。曾经有一个小伙子在街上公然拿着一把捡到的剑,但是并没有拔出来,很快巡逻队的人来了,并把他包围住了。一个士兵说:
“好大的胆子,难道你不知道个人禁止佩戴武器么?违反者要坐牢三年,我劝你还是快快投降吧,三年之后你就可以出来了。”
小伙子说:“我为什么要坐牢?我又没有犯法。”
士兵说:“你私自佩戴武器就是犯了法,我们只是依法办事。”
小伙子说:“这把剑是我捡的,我又没有杀人放火,我犯了什么法?”
士兵说:“说你犯法你就是犯法了,这是国法规定的,有本事你找国法去。”
小伙子说:“反正我没有错,难道拿着剑就犯法了么?我拿着剑只是给自己壮壮胆,而你们整天拿着武器却是为了要吓唬老百姓,我没有犯法,而你们却犯了众怒。”
士兵沉默了一会儿,接着有点不耐烦地说?:“反正你佩戴武器就是不对。”
小伙子说:“我说过了,这把剑是我捡的,凭什么你们可以拿着武器?我却不可以。”
士兵发火了“凭什么?就凭我们是兵,你们是民,我们说的话就是王法,所以你们必须得遵守我们的王法。”
说完士兵们一拥而上想把小伙子制服,慌乱中小伙子拔出剑乱挥乱砍,他只是想自卫,结果一名士兵莫名其妙地倒下了,全身有数道伤痕,嘴里吐着鲜血,身体颤抖了几下,然后就咽气了。小伙子惊诧地看着这一切,刚要开口想说点什么,但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就被其他士兵剁成了肉酱。从此以后,朝廷对民间私自打造和佩戴武器更加严格了,后来发展到就连购买菜刀也要严格管制。
菜刀也是刀啊,菜刀也是可以杀人的,万一你在切菜的时候一不小心把别人给切了,你不就成了杀人犯了么?所以菜刀也是凶器。并且朝廷还反复地宣传,这是为了老百姓的安全以及防止有些人对朝廷公职人员作出过激的行为,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和强有力的打压下,民间一直对兵器是谈器色变。今天竟然有这么多人手拿兵器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这不是对朝廷的公然挑衅么?
寂静的大街吹过一阵冷冷的风,空气中散发着一股魄人心弦的肃杀之气,像是噬血的幽灵般缠绕着巡逻队的每一个人。肖强冰冷的眼睛带着一丝不屑。巡逻队长感到仿佛空气停止了流动,让人有一种快要窒息而死的煎熬。冰冷的杀气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一个个都像凶神恶煞般。巡逻队长有点胆颤地说: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这里可是王城,天子脚下,你们想干什么?”他不知道,因为害怕,他的声音有点模糊不清。
肖强冷冷说道:“不想死的就给我滚开,哥对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没兴趣。”
他高傲的表情,冷酷而俊美的眼神,一身雪白的外衣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有点耀眼,仿佛是从地狱里冒出来的鬼魂,冷漠而充满神秘的美感。巡逻队长努力给自己壮壮胆,这里是王城,高手如云,他们肯定已经知道这里发生的事了,只要把他们拖住,其他人相信很快就会到来。
“嘿嘿,吓唬谁呀,告诉你们,我们的援兵很快就到,我劝你们还是放下武器乖乖投降吧,免得……啊……”
话还没有说完,队长紧握着剑的右手竟然不见了,从断臂处喷射而出的鲜血仿佛一条鲜红的水柱,瞬间染红了他脚下的土地。他倒在地上发出杀猪般的豪叫声,双眼惊恐万分地盯着肖强,就像在看着一个恐怖的恶魔正向自己一步步走来。肖强手里拿着半截残肢,随后燃起了火焰,最后化成了灰烬飘散到空气中。肖强若无其事地说:
“这是对你小小的惩罚,你应该感谢哥的仁慈,没要了你的命。”
肖强一伙走后,其他巡逻兵像是充满恐惧又像是欢送英雄般看着他们离开,然后慢慢地向他们的队长围过来。他们此刻想的不是为他们的队长报仇,而是把他们的队长从精神上的死亡变成**上的死亡。士兵们脸上全是愤怒的表情,在他们的眼中,队长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仗着手中的权力,欺压百姓,强取豪夺,最可恨的是被欺压、被强夺的人当中有些是士兵们的亲属。正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属下亲属的东西怎么能抢呢?这也太没有王法了,连执行王法的人都得不到王法的保护,那还要王法有什么用。
可怜的队长此时已经惊恐得眼睛睁得大大的,他没有等到来救援的援兵,等到的却是他手下落井下石愤怒的士兵。一阵乱劈乱砍之后,队长就变成了一堆鲜红的烂泥。士兵们彼此的眼中闪过一个怪异而坚定的眼神,通过眼神的交流,统一了思想,统一了认识,然后士兵们便扬长而去,现场只留下一个被砍得面目全非,死状极其恐怖的尸体。由此可见,不管是合法拥有武器还是非法拥有武器,一旦犯了众怒其下场很可能会死在武器之下。
林天还是像往常一样,下了朝之后就往家里跑,但是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林天感叹道,往事不堪回首。有时候林天在想:这么多人走在街上,每个人的性格和理想都不相同,而且现在的治安很差,好乱分子又非常希望发生点混乱,大街上每天死几个人或是发生几次群殴事件应该是不足为奇的。林天很担心自己走着走着一不小心就让人给砍了,所以林天看谁都像是自己的敌人。
今天,林天就亲眼目睹了一场群殴事件。一群年轻的小伙子慢悠悠地走在街上,看得出他们平时很合得来,关系很好,好得不分上下前后,所以走路的时候都排成一排,把本来并不宽阔地街道占去了三分之二。过路人见了他们都得给他们让道,虽然过路人很想骂人,但看到对方有这么多人之后,只能在心里悄悄地骂。
林天不知道这群人为什么要排成一排走,难道是要显示他们很团结。这时街上的另一头也有一群年轻人向这里走来,和这群年轻人刚好是面对面,而且他们也是并列成一排。
林天想道:为什么年轻人成群结队时都喜欢走成一排?照这样走下去,两群年轻的人很快就会相遇,如果他们两边都不主动让路的话,他们很快就会相撞。如果他们两边都不主动认错的话,他们很快就会互相群殴。而事实上一切都如林天料想的那样,他们很快相遇并相撞了,其中一个年轻人推了另一伙的年轻人一下,也许是因为用力过猛,竟然把他推倒了。毕竟年轻人精力旺盛,把别人‘推倒’也是常有的事。被推倒的人只是倒下而已,没有受什么皮外伤。
林天想:这只是小事,认个错就没事了。不管是他推倒了别人,还是别人被他推倒了,就箅要怎么样也得先唇枪舌战地争吵一番,再慢慢坐下来讨价还价地谈条件,如果谈不妥最后才会选择暴力解决。可没有想到他们连骂人都省了,连先礼后兵也省了,直接来个兵不厌诈。
一场混战开始了,一个人抓着另一个人衣服开始撕扯,一撕就撕下一大块,露出黑黝黝的胸膛。胸膛上有一小片稀疏的毛发,他显然被惹毛了,抓着对方的头上的毛发往旁边摆摊的拖去,另一只手拿起刀想把他的头发剁掉。可能他是想捍卫自己胸毛的尊严,来个以毛还毛,自己的毛被人看了就要把别人的毛砍掉。当然了,林天认为他只想砍掉对方的头发,而不是头。被揪住头发的同伙看见对方竟然连刀都用上了,马上拿起地上的一条扁担扫过去,正好打在拿刀的那个人的头上,顿时就把他给打死了,也有可能只是晕过去了。对方的人一看,自己人被人打死了,这还得了,一个个都像疯了一样挥舞着自己的拳头,就这样一场惨不忍睹的群殴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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