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天道颂

天道颂第3部分阅读

    等等。这些东西在大草原算不上贵重,因为草原文明落后,地广人稀,过着游牧的生活,不知人间荣华富贵,不懂安逸享受。但是一旦被带入九州,经过商家们的稍微加工和包装,在草原上本不值一文的东西,身价便立马成百上千倍的增长,对于唯利是图的商人来说,此等美事就算是搭上性命又有何妨。而且许多年一来,只要有命从北原回到九州的商人,百分之百的是一夜暴富,许多人一夜之间从如畜生般的隶农,摇身一变成为了富庶的庶民和国人,这等好事大大的刺激了许多最底层的无名无姓的下等人,当商贾大族们招工的时候,这些人拼命的涌入其中,但是能够重新回归故里的却百不存一。自夏商周三朝一来,伴随着井田制而产生的奴隶大军,已经铺天盖地的散布在九州大地,奴隶和牲口没什么区别,更确切的说奴隶的意义和牲口畜生是等同的,只不过价值不同而已。奴隶被剥夺了一切的人生权利,就不用说有名有姓了,他们最大的价值在于被剥削,直至最后一滴血流尽。起初姓氏的拥有者多是王族和大族世家,姓氏就意味着阶级和地位,随着时间流逝、王朝兴衰,王族和世家大族逐渐没落,新的王族和世家崛起,其中许多人成为了庶人,或者是国人,这些人组成了一个个王朝的根基,一直延续到大周。郑大义一身火红色的锦袍,腰带锦贵玉佩,坐下千里挑一的宝马,他是山东郑国的大商,且是富家大族中人,本来应是富贵逼人,但是现在却是散发披肩,脸上尽是汗泽的痕迹,汗水侵透衣衫,掩饰不住的满脸疲倦,恐惧的神色溢于言表。郑大义整支商队原本拥有数万人,其中包括两千多小有名气的行商,是十年来“闯北原”规模最大的一次,作为整支商队的发起人和带领人,郑大义曾经兴奋了好几个月,所有人都渴望发财,而且大家都明白“闯北原”所带给自己的暴富利润,商队出发地那天,数万人怀着激动地的心情踏上了一条富贵与死亡并存的路。大家都明白要将北原的富贵带回山东,不流血、不死人是不可能的,但是自古以来富贵险中求,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却无一人退出。为了确保安全,商队掏了血本,从各个诸侯国聘用了一万名死士,人皆配马,势力之大,空前绝后,足以媲美一支骑士大军。商队跨河越山,杀妖战魔,披星戴月,餐风露宿,整整走五个月的行程,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靠近九州边界的夷狼族的族地。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月有阴晴圆缺,往往希望有大,失望也越大,本是满怀憧憬的希望之地却变成了荒芜的野原,对所有人来说无疑是惊天霹雳。千辛万苦打探来消息,才知夷狼族竟然举族向东方迁移,和东方的几个小族争夺一座莫须有的“天圣山”,听到这样的消息,得到这样的结果,所有人都不能接受,顺便着人们把夷狼族的反复无常恨到了骨子里了,发誓今生不再和夷狼族做生意。商队在向导的带领下继续向北行进,并对死士们许下了更多的报酬,以求继续庇佑商队的安全,虽然草原深处危险无处不在,但是众多商家面临着血本无归的下场,最终还是选择了放手一搏。商队众人虽有见识不浅之人,但是整个草原太大了,而且草原各族逐水而居,时常迁徙不定,商队对整个草原部落的分布如坠云中雾海,一大队人马在茫茫人海寻找一个可以消纳手里商物的部族,亦步亦趋,如瞎子过桥,到处乱撞,心惊胆战,惟恐遇到了传言中的兽潮。人算不如天算,商队再小心依然碰到了一群觅食的小股兽群,不过在商队强大的护卫队面前,兽群如土鸡瓦狗,被杀的干净。商队向导立即提醒大家草原兽群密布,若是大股兽群闻腥而动,护卫就算再厉害也得死在野兽的海洋中。众人大惊,立即远离,却不想商队已经被几群庞大无比的兽群盯上,几番血战,落荒而逃,死伤无数,但是众多的货物却奇迹般的保存下来了,然而他们却不知在恐怖的兽群的追杀下,商物正能比得上死士的生命。马不停蹄,饥肠辘辘,昼夜不分的奔驰了五天五夜,但是兽群依然不紧不慢的吊在商队的身后,向导告诉大家这支庞大的兽群定有银狼或者金狼做首领,不然不会具有如此高明的智慧。金狼和银狼是大草原上天生的领导者,智力甚至超过了人类,它们天生具有控制和领导兽群的能力,草原人几乎是闻狼色变,在打猎的行中,他们宁愿遇上强大无匹的铁甲暴龙,就算逃不过,也不过是轰轰烈烈的战死,却不愿和狼族打交道,狼族狡诈、凶残,它们并不是为了仅仅杀死猎物,而是在杀死猎物的途中不间断的折磨猎物,让猎物受尽煎熬和恐惧,当消磨了最后一份斗志,颓废了最后一丝精神后,狼族就会选择这个时侯杀死猎物。商队众人听向导细细道来,几乎所有的人都绝望了,五天来他们受尽了煎熬和恐惧,若不是出自人类自身的求生意识,早就在抑郁和恐慌中死去。然而这时草原上夜空下突然闪现的一丝亮光在他们眼中是如此的宝贵,尤其是对这群迷失了几乎一切的逃命人,他们从未对光明有过如此强烈的渴望与向往。那一丝光亮不仅点亮了一方青青草地,更照亮了他们整个心灵,那是迷途中的解惑,大海上远航的导航塔,更是点燃生命之火的一支蜡烛。两千八百多人的心同时了,五天五夜来的一切恐慌都消失不见了,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延绵无尽的灯火,这正是大部落的象征。那个生活在楚国不知多少年的向导,名叫张奕,因为楚地远离中原,多为蛮人,所以大家喜欢叫他张蛮子,他本来是出生草原上一个大部落,后来跟着草原游侠士不远万里、千辛万苦到了九州,被中原博大精深的文化和千姿百态的事物所深深吸引,从此就在九州扎下了根。此番重回北原,却不想遇到了他一辈子也没曾遇到过的狼族,在大草原上,草原人口中的狼族是指金狼和银狼一族,并非是寻常野狼可以比拟的。眼前延绵不绝的灯火对他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遥想当初,每当部落里有盛大的喜事时,族长和长老会与族人们一起欢乐,举行盛大的篝火宴会。向导的几多语言,使得众人心中的希望更加充实,大家一扫方才的颓废之色,各个变得斗志昂扬,就连坐下奔驰了五天五夜的战马也来了精神,明显跑的快了些。然而这时一阵长长的狼啸声却打断了他们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勇气,狼啸声急骤如鼓,闻者无不心惊,向导张奕大叫一声,道:“不好啦,狼族要赶尽杀绝了,兽群要扑上来啦。”众人回头一看,只见兽群果然大奔,速度猛增,相距数里之遥,大地的颤抖声几欲可闻,有人吓的呼呼大叫,更有甚者一时间接受不了这般大起大落,乐极生悲,呼天抢地的大哭起来,只是众人手中的马鞭挥动的速度更快了。然而有见识之人一眼看出,如此这番与狼共舞,恐怕赶不到前面的部落,众人就要被分尸了,这些人心中大叹狼族狡猾如狐,也不得不佩服狼族的诡异智慧。千马共进,大地颤动,数千之人,无一人落下,但是情势却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人人自危,精神绷成了弦,几欲断裂。“郑大当家的,这样下去不成啊,他娘的狼崽子们眼看就要赶上了,你是商队的主心骨,可得想想办法啊。”跑在最前面的几十匹宝马齐头并进,在千马丛中却显得有些鹤立鸡群了,而在这生死存亡之际,大家还是离不开郑大义这个主心骨,相隔两骑的距离,一个圆脸汉子开口大声说道,显然口中有一丝的怨气,此人名叫苏丁,本是洛阳人氏,祖上为坐贾商人,所以也就接了老本行,但他多有眼光,志节不低,不想只做个没有出路的坐贾,于是立志行商,走遍了十几个诸侯国,倒也创下了不小的家业,此番他之所以加入“闯北原”的商队,全是仰慕郑大义的好名气,但是却没想到落得了这等下场。自古以来商贾分行商、坐贾,行商是指奔走货物于各地之间,十分幸苦,如进楚国之物去齐国贩卖,从中盈利,这些人见多识广,发财致富,结交天下朋友,在各个阶层的影响力颇大。而坐贾是指固守一地开店售物,盈利一方,不过坐贾中的大贾则多是已经经历了财富的原始积累,手握重金,名动一方,坐地取财,并不如小贾商家那般起早摸黑辛苦万分,但是坐贾之中大多数还是在养家糊口这个阶层滚打摸爬,度日如年。其他人闻言,一丝怨念滋生,心中大有块垒,无不跟从。而郑大义却一脸悲苦,满心惆怅,他何不曾想让大家逃过此难,他本是个善良的人,平时为人豪爽,做事利落,行善恩施,从不曾与人发生争持,大家识得他的好,兼且郑家是郑国数一数二的旺族,他虽是其中一支小小旁系子弟,但大家都以他为尊,却也无人反对,都真心的与他交往。生死关头,郑大义心感悲情,苦从心来,想起这一路来死去的几多兄弟,有些人甚至是替他而死,想到自己欠下的莫大恩情,不绝泪如泉流,心伤万分。“众位兄弟,大义无能,愧对兄弟们对我的信任,让兄弟们跟着我喂入狼口,眼见生还得望,兽群却紧追不舍,为今之计只有舍小取大,郑大义愿以死相报各位的情意。”郑大义仰天大吼一声,泪洒满面,然后提马转向,朝着兽群冲去。众人没想到郑大义如此刚烈,无不大惊,但是却不知如何是好,郑大义乃是商队的主心骨,若是落入兽口一死,影响之坏,恐怕无可计数。千马丛中却见一匹红色的骏马逆道而驰,速度快若闪电,众人心中端是惊异,心道:坐拥快马而不跑,反而寻死,当真是奇了。但当众人看见那人是郑大义时,直惊的合不拢嘴了。“嗨,郑大哥等我。”却见一骑紧追郑大义马后,那人一身武士劲服,腰携利剑,高高的坐在马上,身不斜,脸不红,气质不凡,几个呼吸之间已经与郑大义并驾齐驱。“燕侠,何来寻死?至商队生死安危于何处。”郑大义认得来人是燕侠,乃是护卫之长,行责护卫大任,便横眉怒对燕侠,大声喝道。“哈哈,郑大哥差异,燕侠何其大丈夫也,岂能不知进退自寻死路。”燕侠大声笑道。“然则为何?”郑大义道。“燕侠乃是取义也,侠为护卫之长,九战余生,何惧死哉,然郑大哥为雇主,却悍不畏死,我等死士虽爱财,但却取之有道,岂有雇主死而死士生者,我等燕人不为曲中生,只为直中死,哈哈哈,死又岂所惧哉!”燕侠放声长笑,双腿夹马,挥鞭急抽,他坐下那批上等的好马突然如发了疯一般疾驰而去,一举超过了郑大义,扬长而去。然而郑大义却知燕侠已将那匹马所有的潜力爆发了出来,短时间内威猛如蛟龙,然而却是油灯将枯,回光返照,显然燕侠决然放弃了生还的机会。郑大义闻情大哭,戚戚然高声道:“燕侠真君子也,大义不及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天下君子不过如此尔。”闻者无不心感伤悲,其他护卫脸漏愧色,然而终没有勇气他出哪一步。而这时郑大义身后蹄声大震,“燕人死岂所惧哉!,燕大哥兄弟们来啦!”数百骑士闪电般越过郑大义,齐声高呼,那声音慷然宏大如高山绝顶之上的钟声,又浩然蜿蜒若九曲黄河万里沙,数百死士的悲壮高呼声汇聚成一道洪流,流淌过所有人的心田,无声无息,直流下两行热泪,一时间悄然无声,众人心中再无恐惧,周边世界也再无噪音,像是一群肃穆的送葬人,低首虔心为数百燕国死士们送行。“哈哈,燕侠有你们这些好兄弟,死也足以。”燕侠闻言,心生暖意,直觉自己并不孤单,徒然大声笑道。而此时燕侠一颗心却出奇的平静,一如当初走上死士这条路时的无怨无悔,回忆起那段跟随老师的时日,经历残酷训练,身受死亡的煎熬,却全无悔意,而此时想起,心中不由升起一股温暖。燕侠本是隶农之子,父母早亡,得遇恩师,自此走上了一条令天下人闻而生畏、知而敬佩的道路,他心中老师如父,虽然每日的餐风饮露,十六年间心中只有剑,眼中只有生与死,但是一剑在手的自信,让他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死士与生俱来就是与世间抗争的,他们留下的不仅仅是无数的金钱,还有一份震天动地死士情怀,用鲜血和生命刻写在永恒的石板上,向世人昭昭义之所在,慷慨赴死而不悔。“锵”,宝剑长吟,跟随着他十六年的宝剑已经出鞘,这是一把死士之剑,握在手中,锋利无匹,此刻他已经拥有了与生死抗争的资本。“锵”,数百把长剑镇鸣入耳,汇集在一起,犹如龙吟星野。跟随着燕侠,数百燕士并驾齐驱,一起前行,他们将以血肉之躯撼动洪流般的兽潮。恍然间,燕士们一脸决然之色,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风云兮,大路朝天,天地兮,舍生取义!”数百人一同唱起了这首只有死士才能够真正体悟的歌声,歌声远远传开,歌声悲凉、凄苦,却回荡着一份永不放弃的死士情怀,与四方无边无际的黑暗相融,一股惨烈的死士情怀化作如火般的烈酒烘烤着人们的心房,这一刻他们的精神将永恒。那歌声蕴意简单明了,却包含着死士们对人生的最高追求:风云涌动啊,长长地大路永远铺向没有边际的长天,天地之间啊,我失去了生命却留下了慷慨大义。

    第七章苍狼

    不知是何时,苏丁一行人马安静的停在郑大义身后,前方是一望无际的黑暗,就像是凶兽的血盆大口,直欲将所有生命吞噬,恐怖而又幽远。“郑大哥,走吧!燕侠他们挡不住兽潮的奔涌践踏,死士取义,他们死得其所。”苏丁沉声对郑大义说道,此时他已不复刚才那般心慌错乱,倒是冷静的异常,前后反差极大,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死得其所?是我对不起他们啊,各位兄弟,你们要紧记燕士的名字,他们是真英雄啊。”郑大义仰天长叹,心中默默叹息,一滴滴泪水轻轻的落在了青青草地上,胸中块垒却不得而发,抑郁之情,其他人感觉的一清二楚。“走”众人调转马头,绝尘而去,却留下深沉的几声叹息。一行人骑术高超,坐下又是万中无一的宝马,速度之快犹若风驰电测,十几个呼吸之间已经追上了前方的人马,扬长而去。挥鞭马嘶,马蹄声滚滚如潮,再不闻哭天抢地之声。等的郑大义这一行领头人到达领头原位,众人心中立马安定了不少,此时众人心中对郑大义等人的埋怨之气再无一丝,郑大义以死报恩情,让他们为之汗颜,而燕士们的慷慨悲歌赴死则更让他们为之心伤和感动,心中再无块垒,也无对死亡的畏惧,空留下点点忧郁。“哧”突然闻得一阵奇怪的吟啸之声,细细听去却若有如无,但有感觉实实在在的在心底响起,心中顿时升起一股无力之感。“咦,这是什么声音?”郑大义惊道,心里顿觉不安,脸色却十分平静。张奕侧耳凝神静听,脸色突然大喜,神色激动万分,高声道:“郑老大,我们有救啦,这是苍狼箭啊,破空之声怪异,能吓破敌人的心胆,乃是东方大草原上大部秦族的独门绝技,专门对付夷狼族,全不曾想到我们能好运遇到秦部,当真有救啦!”“嗨,张蛮子你可要拿个准头,大家可没有听过什么是苍狼箭,东夷人的后羿箭可是听说过,周天子作坊里的百工可都做不出比那更厉害的箭啦,当真有救啦?”有人质疑道,似有不信,但听其语气,心中又有几分急切,经历了几次大喜大悲之后,对待生死也不在那么乐观了。张奕毫不在意的大笑高声道:“没错的,秦部不同于其他部落,二十年前我还在草原上以养马为生时,秦部族已经是草原名族了,听老人说他们是好多年前为了躲避商周大战,从山东以西迁移到草原来的,秦族之人与草原人存在很大的差异,他们不似草原人仅以游牧为生,族地靠着一条大河,长久安居,族人一年四季还可农耕,所以草原人对这个外来族总是保持着敌对的势头,经常因为水源马场的分歧而大战,秦族勇士的厉害可是人所共知,但是秦族人十分好客懂礼,许多游侠士都喜欢这个默默无闻的大部族。”“嗨,没想到张蛮子还有这等见识嘞,草原上还有这等奇怪的部族,倒是和中原农耕相似,难不成是从九州迁移而来,不过若当真有救,我嬴仕拿五十金饼与你,谢你吉言。”那人打趣的笑道,却是豪爽之人,一张粗犷的大脸上,满面黑须,显然是久而没有洗刷,但是人却很精神,强壮的身躯,骑着高头大马,雄风不见。“哈哈哈,我张奕虽然不识一文,独缺对大草原上的事情十分上心,若论整个楚国有谁比得上我,我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张奕自信非凡的笑道。“张蛮子莫吹嘘了,看,前面有人。”苏丁细眼看去,虽然草原上的夜空毫无灯光,但是他好歹也是一个走南闯北的人物,多多少少练习过剑术武功,还是一个实力不俗的武者,眼力极好。自古到今,人皆自强,巫道并存,天地元气充沛,人类的寿命多在百数之内,若是有修炼的根基,却可活上一两百岁,巫力强横之辈可获得上近千年,但是和修道者相比,却是烛光和皓日,修道者以炼精化气、炼气还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的四个层次求突破,讲究一个天人合一的境界,追求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基筑成功者可有三百年寿命,若是结成金丹,从此踏上金丹大道,寿几乎可达五六千年之久,所以九州之民求道之风大盛,道教各门各派更是香火鼎盛,门下弟子成千上万。正当众人欣喜万分之时,突然传来急促的劲箭破空之声,听着耳中只觉得惨烈之极,心惊胆战。众人不明所以,心知是秦部之人,且不敢激怒秦部中人,急拉马缰绳,只闻急切的马嘶鸣声,都停了下来。月光下,人们眼睛一看,却见一排数百支四尺来长的箭矢整齐的插在郑大义等人前方,一股杀意扑面而来,却像是一道坚固的城门,可抵挡千军万马。箭矢距离他们不足数米,直吓的他们额头虚汗淋淋,而且后背已是冷汗连连,心道:这秦部真是一个异类,果然不同于其他部族。不过众人在心里倒是佩服秦部的弓箭手,大家都是有本事在身的人物,多少都会几招保命杀敌的手段,上马弯弓射箭自然不在话下,但若是像秦部弓箭手那样,在这黑夜无光的夜空下,控弦拉弓,弯弓射箭,仅凭感觉就将准头拿捏的丝毫不差,却是拍马也赶不及,不是天分极高的人物,实难练到这样骇人的境界。两方人马相距一箭之地,但是夜色正浓,唯闻商队这边马踏嘶鸣,却并不是他们控制不住坐下相依为命的马儿,而是秦部那边静默无声,人马具静,百战之兵,散发着一股凌厉的杀气,那种沉默的气氛给郑大义一行人马增添了莫名的压力,兽类对危险的感知天生比人类敏锐,所以马匹才莫名的不安起来。而看在郑大义和苏丁等人眼中,却满是惊讶之色,心中一片骇然,心道:这那是野蛮的部族啊,完全是一支百战之军。这时对面突然亮起了火把,火焰连在一起,成了一条长龙,煞是壮观。郑大义眼睛猛然一亮,他下意识的伸手遮住眼睛,但是突然发觉自己忘记了燃起火把,立即命左右燃起了火把。两条火龙顿时出现在这草原上夏夜的夜空下,火焰虽然壮丽,但是一方人荒马乱,衣衫凌乱,杂乱无章,像极了逃荒的饥民。众人看着跳动的橘红色火焰,心头不由一热,多少天了,为了躲避兽群的猛扑,他们几乎忘记了火光,而此刻猛一见到熟悉的火焰,如何不让他们心中感慨万千,唏嘘之色溢于言表。一骑悄然而至,只见那人全身裹在红色怪异的皮甲中,人马走动之间,像是一团烈火,让人看去浑身大噪,而他面容粗犷,一脸严肃,手里只有一条马鞭,这种装扮对于商队里的人来说明显是一个好的信号,但是那人却一脸冷色,身上散发着一股寒气,离着十几米,郑大义都能感觉得到那种颤栗的不安,却听那人沉声问道:“来者何人,深夜而至,若不是东边的胡商马贼?”郑大义等人闻言,心里顿觉一松,大家都在心里道:原来草原蛮子把自己当作了马贼,不过众人又觉对自己落魄至此,顿觉大羞,周天子以王化治天下,国人、庶民皆谦让有礼,明羞耻,懂礼仪,有身份之人,人皆喜好干净利落,羞于邋遢,此时众人一行行头之差,可谓是挑战了自己心里的极限。郑大义心里沉重包袱终于放下了,像是久久压在肩上一座大山消失了,心中顿觉身轻气爽,这些天来他承受着比任何人都要重的担子,但是他却一个人这样默默无闻的扛下来了,多少次他在崩溃的边缘徘徊,多少次直面面对死去的友人,替自己抵命的壮士的鲜血如自身的鲜血一般,几乎都快流尽了。但是他终于带领着大家扛到了现在,而且还都直着腰,多少来说他不愧是一个成功的领头人,大家也都看在眼里,心中大是感激。此时他终于静下来了心思,恐慌不安已经没有影踪,他现在需要做的是让跟随着他的商人们保住性命,他在心中已经下定决心,不论对方多么贪得无厌,他都会许诺下来,哪怕是让自己倾家荡产。不过对方有此一问,他顿觉心中发苦,全不曾想过自己赫赫有名的富商,却沦落到了今天的田地,而立之年,正是人生魅力大放光彩的时刻,却经受了他人几生几世都不曾遇到的生死考验,落魄至被别人当成了马贼,直觉心中感慨万千。“壮士,可曾见过如此落魄的马贼否?”郑大义一脸苦涩的反问道。那人闻言,不曾想过眼前这个明显比其他人有气势的家伙如此作答,但是不可否认,这人的心怀倒是坦荡荡,若是换做他人,定会羞于言及自己的一身落魄打扮。想到此,顿觉这人倒是一个趣人,便大笑起来。郑大义等人一愣,不明白这人笑什么。而这人正是秦部年轻的新任族长嬴雄,其实在他心中早已明了这些人是什么人,有此一问也不过是走过场而已,不过他并不在意郑大义一行人如难民般的打扮,在大草原上遇到了兽群的袭击,若是还能够保持人马不乱,他也就不会这般对他们好说话了。“哈哈哈,你这人倒是实在,老秦人就喜欢实在人,你们都是南边来的商人吧?”嬴雄笑道,脸上的寒意早已经如春风化雪般消失不见。郑大义和苏丁对眼一看,心中一突,在心里道:这人如此精明,且镇定自若,怕不是普通人,非是像张蛮子那种粗人,且早已经知道自己这些人了。“原来壮士早就知晓,真是惭愧、惭愧,在下郑大义,堪做身后众兄弟的抬爱,做了一个领头人,在下一行人惨遭兽潮,还请贵族施以援手,事后定当重谢。”郑大义倒也毫无失措的说道,到了如今,他们都得有求于对方,于商道而言,在商言商,在势言势,行商之所以如此精明,致富速度快过坐贾,便在于他们察言观色,识大体,讲时势,绝对不会逆了雇主,背道而行,对他们来说,客人就是天神。就在这时,商队身后奔腾之声突然大作,未见兽影,却闻一股血腥之气,扑面而来,而且狼啸之声不绝入耳,一众人坐下马匹更加急躁不安,而郑大义一行人却紧盯着十米开外的嬴雄。嬴雄闻声,脸上立即严肃起来,眼睛也变的凌厉,他道:“原来草原嗜血凶残的狼族参与其中,也无怪你们能够活到现在,但是有一事不明,还请贵商明言,狼族狡诈、残忍,聪明诡异,从来不曾袭击大型部族,你的商队已经靠近了部族领地之内,以狼族的性情,当在这个时候将你们分食,你们却为何能够逃了出来?”“呵呵,壮士抬举我等了,贵商之名实难承受,我等能够逃过此劫,非是我等之功,而是全赖商队数百燕国死士护卫的慷慨赴死,舍生取义,以死拖住了兽潮半盏茶的时间,才有了我等的苟且偷生。”郑大义凄惨的言道,声音却有些呜咽,泪水忍不住的顺着他的脸颊流下,一股悲情自他身后散开,商队众人无不眼露感伤,心情沉重万分。嬴雄闻言,一阵沉默,却想不到有这等英雄好汉,长叹一声,他道:“吾族自大呀,不曾想过天下还有这等慷慨之士,舍生取义,真猛士、真英雄,老秦人最为敬佩英雄、猛士,无论你们当得还是当不得贵商二字,有这等猛士好汉舍命相救,就足以做得老秦人的坐上贵客,山子,带贵客进族地,不可怠慢了,摆上好酒好肉,迎接老秦人远方而来的朋友。”山子闻言,下马大步走来,站在郑大义马下,大声道:“贵客远道而来,吾族族长有请,请贵客随我而来进入吾族安息之地。”郑大义等人顿时大喜,但是也没曾想过眼前的壮士却是秦部的族长,众人不敢怠慢,立即拱手施礼,郑大义高声道:“大恩不言谢,过的今日,贵族若是有求,郑某人当赴汤蹈火以助。”“我等当赴汤蹈火以助。”商队众人同声大呼道,两千多人的高声大呼,声震长野,远远荡开。“呵呵,老秦人岂是助人而求之人,头领可先带众位进大帐内洗漱进食,来犯兽崽子,定让它们有来无回,也可为族中添上无数口食,哈哈,儿郎们搭弓,苍狼箭!”嬴雄豪爽的大笑,对身后数万骑士大喝道。“哗”控弦拉弓之声整齐如斯,满弓如月,此等大弓,众多商人却从未见过,恐怕不下二十石之力,顿时让中原商客大开眼见,秦部战士之勇,今日方见。“苍狼箭,苍狼箭,苍狼箭。”数万秦部壮士高呼,气势高昂,直惊的天地大震,风云变色。三声呼罢,秦部独有的苍狼箭呼啸着刺破云霄,数万支苍狼箭雨点般的扑向远方漆黑的夜空,发出的呼啸声汇聚一起,直如鬼哭狼嚎,凄惨无比,震慑心魂,声势骇人。夜色如墨,箭啸声充斥长野,郑大义回头深深地看了一眼身后的夜空,眼中绽放出摄人的光芒,他知道自己今生再也不会在看到这样的夜色了,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他要用这双眼睛牢记那些慷慨赴死、舍生取义的燕士,永生都不会忘记。

    第八章洒血

    浩瀚夜空,茫茫苍野,弓如霹雳弦惊,声若鬼哭狼嚎。苍狼箭雨点般的洒向兽潮,箭矢灌风,发出鬼哭狼嚎之声,兽群心智受其影响,顿时大乱,嘶吼惨叫,彼此践踏,横冲直撞,死伤无数。这时狼啸声突起,一举压过兽吼箭啸之声,发了疯一般的兽群神奇般的平静了下来,这狼族之威可见一般,不愧是草原群兽中名列前茅的兽族。须臾之间秦部营造的声势顿无,狼啸不断,兽潮再起,大肆冲锋,苍狼箭再不能左右兽群心智,且兽群数目众多,箭矢随利,却是杯水车薪,难建奇功。秦部战士却依然有条不紊的弯弓搭箭,脸色严肃无比,却并无畏惧之色,似乎此等仗势对他们来说,已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箭矢离弦破空的声音依然清晰可闻。嬴雄端坐在健壮的高头大马上,身披红犀甲,不动如山。那马像是钉在了草地上,丝毫不动,安静之极,只闻呼呼喘气之声,两只眼睛闪动着妖异的赤红,在这黑色的夜空下,观之可畏。此等赤眼宝马,乃是北原上等战马,大草原上盛产各种各样的名驹宝马,天下宝马十之八九出自大草原,这是天下人不争的事实,如周天子武王赫赫威名、响彻天地八方的人物,坐下名传万古的宝马,也是出自大草原,且再则,秦部祖先本就是养马的名家,而在九州,造父之名,可是无数车马爱好者心目中的神人。草原战马优甚于九州战马,一来是环境使然,另者则是和草原人的性格有关,草原人豪放奔涌、勇武不羁,骨子里天生充满着野性的血液,天生好战,而他们坐下的战马也是如此,但凡名驹宝马都是桀骜不驯的种,而能够驯服这等好马者,颇为符合马匹的性子,几乎是人性既马性,两者可谓是人马合一。而九州马匹却不然,以草原人的眼光看待九州的战马,那马性温驯如羊糕一般,若是草原高头大马能够饮血吃肉,九州战马只能乖乖的喝水啃草,连草原人次等的战马都比不上。在草原能够当得上战马之名的马匹,无不是千里无一的上等良马,草原人爱自己的马就像是爱自己的女人和孩子一般,珍惜似生命,若是坐下战马太差,他们会觉得那是一种对自己能力的侮辱,凡是都得讲究一个搭配,好马配好鞍,就像英雄身边的女人都是美女,而美女心仪的都是英雄一般的人物,草原人和他们的马没有分别,人如其马,马如其人。草原人的热血激|情,中原人看来却是野蛮残暴,不懂教化。而中原人的温文尔雅,草原人看来却是狼口下的羔羊,软弱无力,缺乏勇士的精神。其实固然是中原人看不起草原人,然而草原人何不是看不起中原人。横挑鼻子竖挑眼,两者相较,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这时,自夜空突然传来一声长长嘹亮的嘶鸣声,几百道高大的身影隐没在黑色的夜空下,时隐时现,难以琢磨,只是那快可破空的爆鸣声却清晰可闻。山子一身犀甲,端坐在翼龙背脊上,身后便是秦部鼎鼎大名的翼龙大军,虽说只有寥寥五百之数,但是战力却不可小窥,破阵杀敌,长途奔袭,万马丛中取敌军上将首级,可谓是一把锋利的一把尖刀,久染鲜血,杀敌无数。五百多秦部最优秀的战士,都有夜能视物的高超本领,人手一把五十石之力的强弓,百支苍狼箭负在背脊,身有犀甲挡击,战力展开,完全是一个移动的堡垒。犀甲可抵挡六十石强弓的穿透力道,制材取自秦部以西万里之外的犀牛原,之所以称为犀牛原,因为那片草原数十万公里内别无他物,完全是犀牛的国度。犀牛以群部生活在一起,普通犀牛,身高五丈,体长三丈,身形却是和张草坐下那匹赤眼宝马一般,犀牛部族中也划分着三六九等级,犀牛天生蛮力强大无比,且性子暴躁异常,一旦发怒,两眼赤红,全身血气膨胀,身形可立马扩大一倍之多,十分骇人。普通犀牛体色呈黑色,战斗力一般,智力低下,但是基数庞大,占主导地位,其上还有红色犀牛,银白色犀牛和金色犀牛,此三者乃是犀牛部族中的领导者和王者,其中金色犀牛实力之强大几乎和铁甲暴龙兽有的一拼。各个部族都有猎杀犀牛的传统,而且并将之作为少年成年大典,大典之中,少年们必须杀一头草原上的凶兽作为自己成年大典的见证,且将所杀凶兽的头颅刻在身上,并以此凶兽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名头,就像是中原各国的爵位一般,所猎杀的凶兽越强大,那么你就越受尊重,无论走到哪里,只要别人看到了你身上的兽头纹身,都会将你当做英雄来看待。穿上黑犀甲,刀兵难,水火不侵,是少有的宝甲,但是这等宝甲在秦部只有不到一千件,以嬴雄族长的身份也只有一件红犀甲,至于银犀甲和金犀甲,只有那些经久不衰、历史悠久的大部落才有一两件。犀牛原进得去,却难出来,可以轻触,却不可深进,而且没有九阶巫武的实力,若想深进犀牛原不亚于找死。山子等人居高临下,纵览整个战场,一眼就看见了仰天长啸的狼族。狼族素来以狡诈、残酷闻名草原,但是狼族的身上几乎是人人欲得之而后快的宝贝,尤其是金狼,狼骨下药,比得上千年人参,狼皮作衣,可御寒热,挡风尘,狼肉食之,轻身健体,延年益寿,耳聪目明,且可增长功力,无数人为之趋之若鹜,但是狼族狡诈如斯,又可控制兽群对敌,往往捕猎不成被杀死者更是无以计数。草原上各个兽族的等级、实力划分和它们体色密不可分,金银赤三色,金色代表着最强者的象征,银色次之,赤色为三者中之末,但也比普通兽族厉害万分。当看见银白色的身影后,山子等人顿时大喜过望,竟然能够遇上银色狼族,若是能击杀,却是大涨秦部声威的好事,而行商们竟然能够逃生,山子心里却不由对郑大义一干九州行商能够保命另眼相看了,但是他却不知那数百燕士的死战,足足打乱了兽群的步伐,否则万兽奔涌奇踏,焉有完卵。一阵尖声的啸声,由近及远的荡开,五百多位的翼龙军,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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