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天道颂

天道颂第4部分阅读

    刷的控弦拉弓,五十石,三千多斤的力道拉开强弓之时,一种金石相击的声音响起,直入心扉,端是惊人无比。翼龙隐身高空,视不可见,声不可闻,可谓是一支隐形的骑兵,当五百多支苍狼箭自天而降,且夹带着近万斤的力道,箭矢后面带着一串串长达数米的白色气旋,鬼哭狼嚎之声响彻这片夜空,声势骇人无比,狼啸声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苍狼箭转瞬及至,一只只苍狼和银狼身体上爆出一团团鲜红的血花,身子像是遭到了重击,周围的三丈内的草地深深的塌陷,狼身子抽动着躺在那里,致死也不明白箭矢为什么自天而降包含着那么巨大的力道。山子一行人不断的猎杀着狼族,隐藏在黑暗中,而狼族却在明处,几乎成了射手们的靶子,而且在兽群中时如此的显目,几乎箭箭无虚发,一头又一头的凶狼倒了下去,四抓无力的抽蓄,鲜血从他们的体内奔涌而出,顿时让红了一片片草地。但有些银狼见势不妙悄悄的夹着尾巴跑了,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山子等人见此却无可奈何,只能在嘴里大骂狼族狡猾无耻。而这时嬴雄大军趁势而上,苍狼箭的声响又汇聚成了煌煌巨响,响彻天宇,像是天神发怒一般,降下天雷,震慑群兽。失去了狼族的领导,兽群大乱,又开始横冲直撞,自相践踏,有甚者趴在地上,头颅埋在身体下面,身子瑟瑟发抖,却不做动响,只待等死。一时间血雨腥风传遍了这片草域。鬼哭狼嚎之声一直响到了天明时分,风云飘荡,晨风如潮,然而清凉的晨风之中却夹带着一股浓浓的血腥气,久久挥之不去。秦族外数十里处,鲜血染红了这片草原的每一寸土地,青草变成了血红色,沉甸甸的,风过无声。地上兽族的尸体遍布,各种脏器随处可见,有些身体巨大的兽身躺在地上,身子上却插着成千上万支箭矢,像足了刺猬,在这一马平川的原野上是如此的刺眼醒目。在这些尸山血海之中,却有近万头活着的兽群,各色各样的都有,苍狼、白虎、巨熊等等,此时它们瑟瑟发抖,两眼无神,看着身边晃动的身影,它们害怕极了,每当有人从它们身边走过,这些野兽不自觉的后退一步。这还是曾经耀武扬威的凶兽么?可怜却吓倒在了苍狼箭之下,胆子吓破了,野性也没有了,温驯的像一只只的羔羊,满口的利齿如今已无用武之地,从此以后它们不再是凶兽,也不再是野兽,它们是秦部驯养的家兽。秦部的老人今天十分的高兴,心情十足的满意,看着满地的兽尸,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辉,却不知曾经在这些凶兽活着的时候,他们是多么厌恶和憎恨它们,还有那藏在心底深深的危惧之色。老秦人拖家带口的拉着兽尸回家,接下来又是一阵忙碌,最后用为数不多的盐巴将肉腌制起来,等的冬天到来的时候,外面风雪漫舞,帐内升起火炉,暖意无边,再拿出两三条腌肉,几碗烈酒,个大汉,天南地北的砍着为数不多的事迹,慢慢享受着多滋多味的大餐,从容的面对人生、面对生活。嬴雄威风凌凌的坐在赤眼宝马上,身后是山子、白凡、孟凌和曲卜成,五人安静的远离那片尸山血海,此处晨风徐徐拂面而过,空气中飘荡着草原上的早晨特有的清香,马蹄下的草地绿意盎然,和远处那片用鲜血染红的草地相比,此处却像是一片圣洁的仙家圣地。大战过后的安静从来都是如此的怡人心神,嬴雄也最喜欢在这个时候思虑自己部族的未来,而山子、白凡、孟凌和曲卜成四人则是和嬴雄从小一起这样走过来的,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心有灵犀的相知,彼此之间的友谊深厚且真诚。“那些九州商人都安排的怎么样了?”嬴雄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气,像是将一夜来的厮杀血气全部吐了出去,没有回头的问道,而他的精神也明显的振奋起来。山子拉了拉坐下的宝马,这匹和赤眼宝马一个等级的宝马轻轻的踏了几下马蹄,十分享受的松拉着偌大的马头,像是一个依偎在母亲怀里的孩童,而山子却是爱极这匹通人性的马儿。他笑道:“作晚远远看着咱们厮杀了一夜,等的传去兽群大败的消息后,一个个发疯似的哭天抢地,呵呵,看他们那样,可能是第一次被兽群当牲口赶,心里憋着的气都发泄了出来,现在都还睡的死死的,怪不得他们说五天五夜都没合过眼,中原人也真够笨的,在马上睡不就得了,搞的现在躺在帐子里都像是死人一样。”白凡、孟凌和曲卜成闻言,都大笑起来。嬴雄也脸漏笑容,对大家道:“中原人养尊处优,他们怎么会懂草原人的门门道道,马上睡觉是草原战士长途奔袭的绝活,这些是草原人的习性,都深埋在了草原人的骨子里,而他们毕竟是外来客,没学过又怎么能会,这次他们能活着已经很不错了,那些死士真是英雄了得,让人敬佩,可惜都入了兽口,若是和他们把酒言欢,谈天论地,倒是人生一大幸事。”几人闻得张草口中的死士,心中也大是感慨,几人已经知晓行商们逃命的经过,却也没想过会这么悲壮,虽说行商们的几番作为让他们打心里看不过去,甚至耻笑,但是他们却敬佩那些护卫死士舍生取义、舍小存大的慷慨之气,那种死士情怀让他们感动,而且他们是第一次接触中原人的血性,这种血性让他们在心底为之敬佩,也让他们为之向往,这种血性就像是一种慷慨赴义的艺术一般淋漓尽致的展现在他们眼前,为他们打开了一扇从未见识过的世界,让他们为之心动。“族长既然喜欢这些行商,为啥不把他们留下来,反正他们想要再回去,若是没有一支强大的护卫,又没有一个好向导,这辈子都不用想再回家啦。”白凡笑道,他说的是实情,在大草原上行商,除了一些本地强大的商队外,再则就是又做商人又做马贼的胡商,还真没听说过郑大义这么莽撞的一群人,对大草原上的危险什么都不懂,就敢扛着脑袋乱闯,这次没死是他们幸运的遇上了古秦部,但是下次就没得好运了,因为他们与狼族结仇,而且以狼族欺软怕硬、眦耻必报的个性,郑大义他们仅靠自己实难活着走出大草原。嬴雄听言,眼睛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他笑道:“能不能活着回家,那就看行商们的手段了,若强留他们,反遭非议,那样就不美了。”白凡听言,脑袋顿时迷惑了,行商们能靠自己吗?大家看在眼里,那可是一清二楚,他们既然不能回家了,秦部当然是行商们最好的选择了,但是他不明白族长为何那样说,如那般做来,行商们若各自天南海北的走了,秦部不是什么都没得到吗,族中战士的血不是白流了吗?他心中顿时不爽了起来,同时心中对待行商的热情顿时消失了大半。而孟凌和曲卜成眼中却一亮,他们心里明白,行商最大的价值不在于能够归顺秦部,而是能够常年的与秦部通商,行商的神通广大超出了草原人的想象,他们将中原各地的精美物品等等送到了大草原,让大草原人的眼光开阔了,见识到了另一番世界,大草原上的部落没有不希望和中原的商人打交道的,经年积累的大量兽皮多的当成废物堆在一起,时间长了都霉烂掉了,但若是和商人们做生意,则可以拿出来换取许多有用的东西,比如像茶砖,美酒,盐砖,精美的布匹等等,以前这些东西在大草原上是可遇不可求的,然而许多年过去了,草原人和中原人的交往日益密切,这些都成了草原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深受草原人的喜爱。孟凌和曲卜成都是很精明的人物,而山子和白凡,两人武力很强横,苦练了二十几年,几乎快要突破一阶鼎巫的境界了,实乃是练武的奇才,在族里乃是一等一的强者,很受族人的崇拜。但是嬴雄重用的却是孟凌和曲卜成,而山子和白凡,一个职责是保护张草,权职当于护卫长,一个则是管理部族中的大小琐事,权职若一个后勤部长。而孟凌和曲卜成则不同,才学之高,草原少有,两个人时常和嬴雄商讨一些关于部族未来的发展的大事,二人足智多谋,每件事都足以改变族中百十万族人的生命,这种高高在上,决断千万人生死未来的那种感觉,可谓是登高俯览天下,超凡卓越之感油然而起。嬴雄实行任贤任能的这等政策与以往各个族长都不相同,众所周知,草原人向来是以武力强弱来说话,以往能够和一族之长坐在一起商讨大事,那个不是有着九阶巫武以上的强大实力,但是嬴雄却果断的取消了这等规矩,许多老一辈的强者们不甘心的退了下去,却无可奈何,长老明显倾向于年轻的族长,那么,族长的权威是不可能动摇的。孟凌和曲卜成一瞬间想到了许多,也明白嬴雄所要达到的目的,心中顿时激动了起来,此番郑大义一群行商之所以落得这样的下场,一是他们没有想到夷狼族会背信弃义,远迁异地却无言相告,让他们满怀激|情的扑了个空,二来行商们不愿血本无归,于是冒险深入草原,这才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但是这种结果却给秦部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会,让他们为之心动万分。孟凌和曲卜成都知道一个部落如果想要强盛起来,不仅仅靠战士们的强大,而且需要其他部落的共同认可和依附,二人想到,若是能够和郑大义这一群行商们建立起来长期的合作关系,足以吸引四面八方的部落前来与商队交易,要知道以前有夷狼族挡在最南边,无论是那个部落想要南下都要和蛮不讲理的夷狼族干上几架,但是夷狼族太强大了,他们不是对手,一来是夷狼族后面有东夷人撑腰,另一方面却是夷狼族异常富裕,族人众多,而且还拥有中原人的尖兵利器,食物充足,让所有的部族敢怒不敢言。当初面临夷狼族的东侵,各个部族都寒蝉若惊,若不是有秦部奋勇挡敌,恐怕不知道有多少部族要被夷狼族赶杀灭尽,也是因此,秦部才被东方草原上各个部族逐渐认可,不再像当初古秦部初立之时喊杀喊打。这么多年过去了,人们也认同了秦部,并与各部族融为一体,但是一旦秦部若想要强大起来,就被各个部族联合起来压制,使得老秦人大骂其他部族无耻,背信弃义,为此干戈,上几任老族长都郁郁寡欢不得志而死。而现在夷狼族迁徙走了,各种威胁化为无形,秦部成了最靠南边的部落,靠近九州,自然是行商们的首选,而且秦部并不是夷狼族那种蛮横无度的种族,在孟凌和曲卜成看来,只要嬴雄愿意,哪个部落都可以到秦部来和商队互换各自所需的东西,如此一来,秦部的影响力和地位自然越来越高,掌握了行商交易的专权,其他部族谁还感对秦部指手画脚,秦部的兴旺指日可待。嬴雄久久不语,但是他的心却和即将跃出地平面的太阳一般火热,他畅想着未来,似乎秦部即将在下一刻大出于草原,夺得属于他的一切光辉。这时东方的太阳慢慢的露出了它火热的笑脸,万道金光一瞬间给大草原增添了无边的光辉,孕育出无限的生机,广袤无垠的大草原开始了新的一天。

    第九章秦部

    夕阳西下,旁晚悄悄而至,郑大义幽幽的醒来了,朦胧的睡眼,脸上的疲惫之色却已然不再,此时他神情平静,数天来从未有过这样的安心一睡,他却也没有死睡,若是有什么动响,他还是能在一瞬间便醒来,经历了诸多生死考验,闯过了狼族的死亡陷阱,此时他学会了在草原上保身立命的方法,不论在何时何地,只要危险来临,他便在一瞬间惊醒,他心智坚定异常,人生达到了最为成熟的阶段,像是脱胎换骨一般,所以也看开了很多东西。郑大义走下床,这才好好打量帐内的一切,昨夜他心惊胆战的坚持到了兽群大败的最后时刻,然后就和许多行商们一样,精神恍惚的不知所已,只剩下浓浓的睡意,等进得大帐,倒地便睡。此时才发现帐内已经放好了一盆清水,旁边有一个浴桶,里面是注满的清水,还有几件很干净的粗布麻衣,这种粗布麻衣在中原随处可见,大多是庶人和隶农穿戴,而在草原,却成了稀罕物,他心中不由的想为这些默默无闻,却朴实、真情的老秦人做些什么。郑大义这时才想起自己还有一大批货物,虽然一路上因为逃命,就让人扔掉了很多,但是依然剩下不少的东西,足足有几十车,只不过现在他都不知道这些货物都放在那了,而进过几番生死磨练,此时对于身外之外也看淡了几分。他不由的在心中一叹,以往每天早上张开眼的第一件事便是商货,这些天只管逃命,他都没发现自己的许多行商习惯已经渐渐的改变了,只是那些往事让人想起来就心有余悸,他使劲的甩了甩头,似乎想要将脑海中一些东西抛开,但却又无能无力。郑大义洗过脸,然后又沐浴了一番,精、气、神顿时高涨了起来,他没想到老秦人想的这么周到,在异国他乡能得此待遇,心里不由的感到了一股暖意。帐内无人,只留下些许洗漱用物,两三盏微弱的油灯放出豆大的光亮,显然此刻已是白昼去,夜色浓时,只是不知大帐的主人何处,郑大义有心道谢,却不见其人。等到他走出大帐之时,外面已经是月华初上,夜色如墨,远处燃起了几堆篝火,深夏凉爽的晚风徐徐吹来,像是少女的一双柔软的白皙小手,温情的触摸着人们的脸颊,顿时给这夜晚的草原增添了几分妩媚和热情。远处的大帐前矗立着几道风烛残年的身影,那些都是秦部的一些老人,身裹皮革,身影却依然高大,此时他们正着急的踮着脚,眺望远方,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片刻后便又欣喜起来,看在郑大义这个外来户眼里却端是奇怪。郑大义好奇的看着他们,顺着他们眺望的方向看去,却见十几个牧羊小儿赶着数不清的肥羊急急忙的朝着老人们挥手,似乎是在向他们报平安。细细晚风吹来,一条条炊烟高高的升起,夜幕、老人、小儿还有那些叫个不停的羊儿们,他们绽放着自己鲜活的生命风采,郑大义的心灵深深的被触动了,曾经中原人对他们的偏见和谩骂,在这一刻从他的心底消失的无影无踪。曾几何时他心中存在的世外桃源般的人文风景在此刻清晰可见,那一瞬间他心中生起了放弃一切世间荣华富贵,就此安居秦部,过着朝露夕归的牧人生活,享受着大草原的诱人魅力。那一刻他沉沦在了无边的美妙梦境之中,久久不愿醒来。然而他终转过身,天边却没有一丝的云彩,却留下了他对老秦人默默的祝福,而他也放弃了心中那一丝恋恋不舍,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注定了他不能放弃一切。郑大义不知道自己商队众人都醒来了没有,他对周围的环境一点都不熟悉,商队两千多人不可能处在一地,当是分散各处,他也不知道两千多人都睡在了那里,一时间只觉茫然无措,身处陌生的环境,心中总有几分恍然,但是随即想到老秦人是自己这些行商的救命恩人,于是心中又渐安。这时郑大义远远见有一人向这边走来,只是月华初上,月光朦胧,隐隐约约难以见真颜,但此时他急于搞明白诸多事情,只想拉住这人,好让他问个明白,于是便迎了上去。近了他才发现那是一个身材魁梧的老人,光着膀子,赤着脚丫,披肩散发,尽显放荡不羁的豪爽个性,周身散发着一股奇特的气质,既让人不敢轻易接触,又给人一亲切之感,端是怪异无比。不等郑大义开口,老者便已近身,对他笑道:“远远看见你走过来,想是有事询问,中原的客商你可有要老头子帮忙的事情?”郑大义没想到这老者眼睛这么尖,而且还是那么热情,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本意,老人的热情顿时让他局促的不安的神情放开,对老人顿生好感。他再细细打量老人,发现老人一身穿戴不同常人,他乃一介行商,任何东西到了他的眼里,首先给它来个明码标价,而且他许多年来的经验积累,慢慢地形成了一种识人交友的好方法,且独此一家,别无雷同。在他眼里,老人衣服穿戴虽说毫不起眼,但是衣服却是用南方楚国出产的一种上等丝织织成,这种衣服薄薄如丝,穿戴着轻松、舒服,且可抵御寒暑,被楚人誉为宝衣,在中原都算的上有价无市的好东西了,不想这千金难求的宝衣,却穿在一个毫不起眼的老秦人身上,可见他的身份不同寻常。郑大义不敢大意,心想这人竟有高人之风,便立马上前,恭敬的施了一礼,拱手道:“打扰老人家了,只因初到秦部,人生地不熟,且帐幕林立,实在是难寻友人,还请问老人家我的那些同伴在何处,秦部族长何处,也好让郑大义上门拜访,谢谢贵族族长的救命之恩。”“哈哈,你原来就是郑大义啊,我听说族长正找你呢?却被我遇到了,走,咱们一起上路。”老者惊奇的看着他,但脸上却带着真挚的笑容。郑大义心中一愣,心道:自己出来走走,没想到就有人来找自己,要是早知道这样,就没必要出来找人询问了,郑大义施施然道:“有劳贵族族长了,还请老人家带路。”“小事、小事,好久没见过中原人啦,想当初还和一群楚蛮子干了几架,那些人可真是厉害啊,几十个草原高手硬是奈何不了他们。”老者笑道,但是眼中却有落寞之色,似乎被勾起了心底的伤心事,不知何时他手里拿着一把银白色的骨刀,老者抚摸着刀身,眼中尽是迷离之色。郑大义闻言,心中一惊,楚人连中原都很少走动,来大草原干什么,他对大草原了解少之又少,更不曾听说过这等秘闻,难道是行商,但又不确定,心中大是好奇,且一想到老者身上的楚衣,加上老者口中的话,心中就更加迷惑不解了。他询问道:“老人家和楚人打过交到么?就我所知,楚人性子蛮横、高傲,少有和中原人交往,更不用说入北原的,难不成他们有所图谋?”“呵呵,你这个商队首领倒是美白当,看的到明白。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他们说是从南边的大江来的,几十个身手高强的剑客来抢夺草原几个大部落的养马术,养马术虽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那些人太过蛮横,不光抢东西,还到处杀人,最终事情败露,被高手发现了,被十几个老兄弟围上了,毫无情面可讲,杀个你死我活,最后谁也没落下好处。”老者笑呵呵的讲道,神情很是平静,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在他心底早就淡漠了,老者一生都生活在杀戮之中,经历过多少战斗,那些岁月早就离去了,能够记得这些,对那些事情可算得上刻骨铭心了。郑大义闻言,心里顿时明白过来了,楚国本为蛮夷之邦,数万年前就与大周不和,有一代的天子还死在了楚人手里,彼此之间结有大仇,因此常年大战不断,而且楚人雄心勃勃,竟欲入鼎中原,但是楚在南方,虽然蛮横,但却不是掌握了精兵利器的天子大军对手,而且楚人不善养马,所以马弱,兵不壮,而草原人多出名驹宝马,楚人能想到上北原取养马之术,倒是走对了路子。如今幽王为天子,雄才大略,厉兵秣马,先征服了东夷,连下东夷数百大部,东夷人不得不负荆请罪,岁岁进贡,年年朝见。再荡平了西部戎狄,使得戎狄之人不敢南下,后再讨伐楚国,为求一战尽全功,幽王秘密亲征,驱兵直下大江之地,所向披靡,楚人竟不敢迎战,遂臣服于幽王,甘为大周属国,却被天下之人耻笑。郑大义十分想知道楚人最后是否将养马术拿到手,便问道:“楚人多无教化之徒,只知一味蛮行,动则杀人,毫不讲理,大义常年行走在外,到与楚人打过不少交到,楚人多高傲之徒,少务实讲理者,竟看不起中原人,视天子王化礼仪为无物,五十年前天子亲征大军长驱南下,楚人竟吓的不战而降,听说那个时候楚人之马矮小并不善长奔,却不知楚人竟然龌龊使阴谋诡计,可惜终难成大气。”那老者倒是第一次听闻关于楚人的事情,而且对这等奇闻,竟也很上心,但是他根本不知道天子伐楚是发生在什么时候的事情,更不会想到其中的因由。而当他听闻楚人不战而降,心中顿时高兴起来,大笑道:“哈哈哈,楚人原来是这等小人,难不成是欺软怕硬之徒,当年那些楚人高手见老秦人好欺负,连同一起杀上门来,索要养马术,族里的高手大多不在,不是他们对手,后来被赶回来的十几个老哥哥堵住了,杀的他们屁滚尿流,只可惜啊,那些人身手太强,若不是畏惧于老秦人的血性,也不能把他们怎样,老哥哥们也战死了七八个,却也没留住他们。”郑大义听到前面的话,心中大是高兴,而听到后面的话,却是心里一突,他从来没见过自方被杀了一半的高手,还没能把杀人者留下来,讲起往事却无悲伤之感,反而包含着一股崇拜的激|情,这种坦荡荡、博达的胸怀让人钦佩,但其中的那股血腥、狠劲却让人心生战栗。“我到北原行商有些年头了,只去过夷狼族地,秦部还是头一次来,对这里陌生的紧,老人家可否告知周边有哪些部族?”郑大义此时想的甚多,他作为商队的领头人,带领大家大草原来,就是给大家一场富贵,而现在夷狼族迁移了,九死一生的跑到了从未接触过的秦部族,但是短暂的彼此接触使得他对这个陌生部族大有好感,且不说秦部救了他们所有人的命,就此一条也足以相信老秦人。现在郑大义要考虑的是如何在这片陌生的区域行商赚钱,不论他是多么的感激老秦人,行商们初衷的目的是不可改变的,那就是谋求财富,虽然他一心想要报答亲部族,哪怕是这一次血本无归,但是规矩是不可能由他打破的,他没那个能力,也没那种气魄,他身后站着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两千多个经历了九死一生行商的发财梦。身处陌生的地域,最重要的便是了解这片区域,郑大义想知道秦部周边有多少部族,只有将那些部族了解于心,他才能做好各种安排,不至于出现纰漏。没等他在心中拿出合理的安排时,老者便道:“要说四面的部落啊,实在够多的,以前他们对老秦人看不顺眼,打打杀杀了好多年,不过这几代来为了和夷狼族拼杀,大家的关系就不再是敌人了,你的商队若是怕遇上麻烦,倒是可以让族里的战士帮你压压阵,这些部族的人不像老秦人好交朋友,很他娘的排外,尤其是对商人,欺凌弱小,可得小心吃亏上当。”“呵呵,老人家说的是,向我们这些在外做行商生意的,哪有不吃亏的,行商们不容易,走南闯北,卖东边的买到西边去,一路行来多少人遭了冷眼,不都挺过来了吗,只要我们按照商业的准则办事,就算是吃亏,也不过是苍蝇小利,不足挂齿。”郑大义对于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势利小人十分看不过眼,但是世人中这等小人却也不少,经历的多了便有了对付的方法,并逐渐的在行内流通开来,便成了对付小人的一种规则,既不过于得罪想要占便宜的小人,也不会吃大亏,可谓是一举两得。“还是你们见识多,老头子不得不服老啊,吃亏是福,道理都懂,却难做啊!”老者摇头晃脑的说道,他走在前面领路,也不回身,两人一前一后相谈甚欢,不多时便到了。郑大义远远走来,只见夜下的的大草原格外的优美,风过草头低,起伏跌宕,浩浩荡荡如大江翻浪,竟有汹涌澎湃之感。一丝淡淡的月光透过云层洒向大草原,此时已是深夏时节,即将入秋,绿草浮动,浓绿之间更显大草原的这种古朴、大方的美丽。远处篝火燃起,如繁星点点,隐隐约约之间可见人影晃动,似是欢悦跳动,又似载歌载舞,一片喜庆的气氛,让人观之,生出怡然自得之情。看着眼前的欢乐,曾几何时郑大义在梦中幻想过,想起九死一生的经历,他突然之间发现眼前的一切如此的珍贵和难得。等近了,郑大义才见眼前聚集着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身着各色的粗布麻衣,有甚者穿着花样百出的皮革衣物,虽然皮革味道不好,但是看去很干净。而且场正中架着数千头肥鹿、肥羊细火烘烤着,弥漫的肉香十里可闻,实在是壮观至极,男女老少围着篝火欢乐,场面颇杂,却掩饰不住火热的激|情,有年轻的男女肆意欢笑,旁边多有鼓风起浪者,场面更显热闹了。而这时郑大义发现苏丁他们一行人也在其中,且也都换了衣服,往时这些人都是颇有身家的主,出入无不是高马阔车,锦衣玉服,如今却全都是一身粗布麻衣,聚在一起,场面很是滑稽。此时他们正在和秦部的青年少女们欢声笑语,讲述着所看、所闻的奇观异景和奇闻异事,并时时传来众多年轻女子的惊呼声和欢喜声,显然是被引人入胜之处所打动,而博得喝彩声的讲述者更是乐此不彼,神情振奋,众人却没有发现郑大义的到来。郑大义全不在意,也无上前打招呼之心,大家难得放松取乐一番,纵有劫后余生的放任心怀,耽误了些事情也无可厚非。而他则是用心的打量了四周一番,才觉这秦部果然不同于他所见到过的夷狼族,一切布置井然有序,秦族人大多也穿戴整齐,干净爽脱,四周全无马尿羊粪各种异味,想起夷狼族的“月市”的杂乱无章,牛屎马粪到处都是,臭气冲天的情景,他心中不由升起一股特别的亲近之感。而且这种干净和爽脱在其他部族却是不曾有的,虽然依旧大迥于中原人的省美观点,但是却也有别于其他草原部族,给郑大义的感觉,似乎秦部散发着出淤泥而不染的独特魅力。惊异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座大帐,这大帐大的惊人,百米长宽,恐怕可容纳上千人之多,郑大义从未见过这样巨大的大帐,在火光的照耀下呈现黝黑之色,丝毫无光,像是矗立在黑暗中的一头凶兽,但是四周却安静异常。

    第十章大宴(一)

    夜色渐浓,凉爽的夜风送给欢乐的人们无限的激|情,人们载歌载舞,欢歌笑语,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神光,在那微薄的月色下,散发出惊心动魄的美丽。郑大义早就知道草原人是一个多歌善舞的民族,但是他行商天下,朝夕不见停歇,心有旁物,难见其精,所以从未见识过草原人载歌载舞这等宏大的场面。此番一见,才觉草原人的奔放和真性情,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想要了解这片广阔的草原,他为草原人的这种热情和坦率深深的感动,忘我的感触中,他忘记了身边的那个老者,此时却已经不见身影了。作为一个商人,大多生活在利市之中,在那个天地中物欲横流、尔虞我诈,看到的、听到的多少是真,多少是假?连他自己都不曾清楚过。他只知道那是一个黑白交替的天地,黑的可以变成白的,白的也可以莫名其妙的变成黑的。但是在这里他感受到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轻松和欢乐,心似乎一下子放飞在高高的蓝天之上,肆意的、任我的飞翔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感受着她惊心动魄的美丽。苏丁几人终于看见了满身布衣的郑大义,眼里似乎是很震惊,但是面上却是带着笑容,他朝着郑大义这边走了过来,身后跟着许多人,脸上洋溢着会心的笑容。“哈哈,郑大当家的你几时来的,怎么也不过去和兄弟们一起乐乐?”苏丁神采飞扬的对郑大义笑道,现在他似乎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也许是因为淡去了死亡的阴影,重新获得了生命的光辉,所以他不再是当初那个少言寡语,整天不言苟笑、唯利是图的那个苏丁了。郑大义清楚的感受到了每一个人的变化,心中不由的感慨起来,但是那一瞬间他突然发现自己变得有些多愁善感了,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他猛然想起,经历生死的自己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那个自己,而且不仅仅是自己,眼前曾经熟悉的面孔却也变得陌生了,“大家都来啦,我是一路上被一个老人家领过来的,说来惭愧,一觉醒来商队诸事全都忘记了,连大伙的商货都不知道放在那里去了,还请各位兄弟原谅啊。”郑大义先行告个罪,他作为大家的领头人,没能周全的安排众人的商货,的确是他的过错,以往的行商队伍中这等事可不是小事,一不小心就丢了大当家的头衔,此还是小,若是商货有个闪失,不仅损失惨重,而且对于领头人的能力和信誉可是打击不小。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皆是讲究一个信字。人无信而不立,若是没了信誉,这天下可是寸步难行,尤其是对于行商,行走天下做生意,买卖赚钱是小,名声信誉是大,几多富商贵贾宁愿倾家荡产也不愿意失信于天下人,因为他们知道信誉是一切的根本,丢了身家可以重头开始,若是丢了信誉,可就是被打入万丈深渊了,再无翻身的机会。“哈哈哈,郑兄不必自责,此番能够活命已经全赖郑兄的大恩大义,就算是丢些商货钱财又如何,身外之物而已,而且虽然郑兄偷了个懒,下面的各位兄弟可是对郑兄崇拜的紧,我罗福通作为二当家的,岂能不出把力。”这人一张胖胖的圆脸,体胖如桶,一身大福大贵之气,说话圆通,得人心意,却无作虚拍马之嫌,不自觉的给他人一种亲近之感,也不怪乎他父母为他起的罗福通名号,乃是齐国富商,添做这支庞大商队的二当家,影响力可谓不小。这一路逃来,差点要了罗福通的小命,他本安于享乐之人,不曾受过大风大浪,一路上比之苏丁更加不及,商货丢了大半,命左右护卫紧紧地保护着他,死不准离开他半步,大多商主的护卫需郑大义的调遣,唯缺了他,很长一段时间被大家鄙视为贪生怕死,后来兽群逼得紧了,大家都成了惊弓之鸟,再也没人为他多发心思了。昨夜一战,兽群死伤殆尽,商队众人终于放下了最后一丝对死亡的恐惧,是夜罗福通突然醒悟,想起一路行来的种种胆小怕事,为人不齿的可笑行径,心中顿时羞愧欲死,心道这一生的英明都付诸东流了,以后商队哪还有他容身的余地,更不要说事情传到齐国,他还有何立足之地。但他毕竟不是一无是处的废人,却也费尽心思想到了一个让自己心安的方法,于是拖着五天五夜未曾休息过的肥胖身子,乘着大家酣睡,月色下细细打点商物,行列分明的将各家的商货点清,也省得丢失或者是被偷盗,等清理完善了,他也累的不行,顺便躺在了商货的旁边,和着月下雨露入了梦乡。翌日众人醒来,各自忙着寻找自家的商货,这才发现都以被整齐的成列分开,也顺便发现了呼呼大睡的罗福通,大家有感于他的真情,心叹:亡羊补牢,为时不晚。郑大义全不知道此事,却也对罗福通另眼相看,于是和大家细细讲来一些必要的规则,多是关于秦部和四面的其他部族,顺便将路上老者好言相告的些许事情和大家讲个明白,众人这才从刚才兴奋的情绪下冷静下来,便细细在心中比较各自的打算。当众人正在沉思细想之时,一个黑脸大汉突然沉声对郑大义三人说道:“三位当家的别先商讨买卖的事啊,我们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却没有了自保之力,事到如今商队护卫死伤惨重,十不存一,来时困难万分,回去又如何是好啊。”这黑脸大汉是嬴仕,乃是九州西陲秦族中人,这秦族本是前朝余党,但其先祖跟随大禹治水有功,且武王为了安抚前来投靠势力,加上秦族世世代代抵抗犬戎东侵,族人战力不凡,于是就被封在了西陲之地,到如今已经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代的秦君了,如今秦族已是周王室的附庸,但是却没有封国。秦族世代居住在远离大周的中心镐京,更不曾接受过中原博大精深的礼乐文化的洗礼,秦人习俗不净,多是三代同居,男女同屋,寒食恶饮,好逸恶劳,且悍勇好斗,不通礼法。而且秦人常年与犬戎交战,难以东出,便被镐京周遭国家民众疏远,将秦人与犬戎一并视之,久而久之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天下,到了如今西陲秦人早就成了中原人眼中的虎狼。众人见嬴仕出言,心中多是鄙视,心道:一个蛮夷一般的人知道个什么。本不想多听,却不想这嬴仕一语吓破了他们的胆,心中再难平静。后无回家之路,如此一来行商们还赚什么钱啊,一时间大家都默默不语,心中不断的想着各种办法,刚脱死境,?br/>免费小说下载shuba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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