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芙罗娜

第十七章

    走出机场,便见着了颜坤,我站在颜嵩身后朝他笑,他们一般高大,我没想到他会来接机,没有人告诉我他会来接机,再次看见他,只觉亲切,其实,或许第一次见他就已经觉得亲切了。

    “这叫做什么?”他笑着问我,伸手从颜嵩手里接过我的行李包。

    “你知道是我?”我诧异。

    “奶奶告诉这个妹妹说见过我一次,是个服装设计师,我想,差不多就是你了,彼得潘。”

    我笑了起来,顿觉其实不必去期待或是害怕,因为要来的终究会来,是你的终究是你的,船到桥头自然直,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时时有失,分分有得。

    颜嵩并未发问,一脸倦意,一上车就靠窗闭目休息。

    “上次还不让我送你回家,看来这次我要成上门常客了。”颜坤开着车说。

    “倘若谁都知道下次,这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他笑了起来,“晚上来家里吃饭?”

    “那座别墅?”

    他点头。

    “花还开吗?”

    “没那么多了。”

    “可以不去吗?”

    “这么不给面子?”

    “我累了。”我也将头靠着车窗。

    “身累?心累?”他问。

    尽管很累,在飞机上根本没睡好,可他这一问,嘴角还是止不住上扬,“心累。”

    “喔,那要好好休息,下次吧。”他说。

    “谢谢你,彼得潘。”

    “不客气,白芙芮小姐。”

    颜嵩已经睡着了,回到家,我也要好好睡上一觉,睡它个天昏地暗,不分昼夜。

    “他赶设计,估计两个晚上没睡。”颜坤说。

    “啊,我以为只是因为在飞机上没休息好。”他真的睡着了,好看的脸显得憔悴。

    “他要加班完成工作才能与你一起过来。”

    我惊讶,“为了同我一起?”

    颜坤点头。

    这才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还算陌生人。

    我忽而感动。

    颜坤将车停在楼下,他执意要替我将行李提上楼,我无法谢绝。

    “这是奶奶的电话,你打个电话给她,告诉已经安全到家。”

    我接过写着号码的纸,上面还写着时差提醒,除了外公,我没有打电话给谁交待行踪的习惯,这刻,竟有些失神。

    “一切都会好的。”他拍拍我肩。

    我点头,转身开门进屋,颜坤离开。

    关上门,我放下行李就躺在沙发上,深呼吸,房间里早已没有外公的气味,我闭上眼,今天是外公离开的第四十九天,并不显得漫长,只是每一天都倍感孤独,双倍的孤独。

    我也不想动弹了,就这样躺下去睡过去吧,我有了一个外婆、一个哥哥、一个弟弟,外公,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吗?

    侧过脸,泪水从眼角缓缓滑落。

    我听见了敲门声,于是醒来,做了梦,却不记得了,头有点晕,我还在沙发上躺着,门铃再次响起,确定这不是做梦。

    有时,你会分不清楚自己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

    我打开门。

    “在休息?”

    是颜坤。

    “几点了?”

    “八点了。”他看看手表。

    啊,我睡了七个小时。

    他进屋,“颜嵩呢?”

    “还在睡觉,”他喜欢将手插在裤袋里。

    “那你来做什么?”

    “看看彼得潘的真实生活。”他向四周环视。

    我笑着关上门,“你会发现彼得潘的真实生活乱七八糟。”

    “那我是否能帮你理清?”他自顾自在沙发上坐下。

    “自便,我去洗澡,”我走进卧室拿换洗衣服。

    “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他嚷道。

    “我并未当你是客。”

    他笑了,我走进浴室。

    等我走出浴室,已经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咖啡香味。

    “你还真是不客气。”

    “是你说并未将我当客看待,”他手里拿着过滤嘴,“对了,我刚刚给奶奶打电话说你们已经到了,请她放心,”说着他抬头观察我,是的,是观察,“你有心情的时候给她电话就好。”

    他竟然照顾到了我的感受,我望着他,湿漉漉的头发滴着水。

    “小心感冒。”

    “你一直都这么洞察人心?”

    “环境所迫,”他倒是答得从容,也真实。

    他又在观察我。

    “你到底想怎样?”我走到沙发边坐下,擦着头发。

    “你愿意向我倾诉吗?”

    “不愿意。”

    “好吧,下次。”

    我啼笑皆非,他走过来递给我咖啡。

    “谢谢。”

    “晚上想做什么?”他在我对面坐下。

    “你把我当病人?”

    “你觉得你是病人?”

    “你跟那晚不一样,今晚的你,咄咄逼人。”

    我喝了一口咖啡,苦味散开了。

    “正常,那晚我是路人,这晚我是兄长。”

    我抬头望着他,读不清心里的滋味,像这咖啡,苦得使味觉失去了感受力。

    “你只是我有名无实的兄长。”

    “所以才要努力成为有名有实的。”他并不让步。

    我读不懂。

    “为什么?”

    他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也许因为你是彼得潘。”

    我笑了起来,笑,是因为能感受了吧。

    他站起身,“我知道你需要时间接受,慢慢来,我不逼你。”

    我忘了他也有他的苦与愁。

    “我想去酒吧,”我说。

    “奉陪。”他说。

    我笑了,我只是想去人多的地方。

    我们下楼,他没有开车,我们走去最近的酒吧。

    “那晚我就是沿着这条路走过去的,然后就闻到了花香。”

    “原来一直住得很近。”

    “是你成全了他的理想对不对?”我忽然问。

    他先是皱眉,然后低头笑笑,“何必让两个人都失去梦想?让他能做他想做的事、追求他想追求的东西,这是我能为他做的唯一的事,单单看着我也能感到一丝满足。”

    我望着他,他真的是彼得潘,“你是个好兄长。”

    “对颜嵩来说,我从不否认。”

    我笑了起来,“你在暗示什么?”

    “但愿对你来说也是。”

    我拉拉衣领,风吹得我有些凉,要入秋了,“你只能在对家人的照顾中得到满足了?”我叹气,“你也不过是个人,而且,我也想做一个好妹妹。”

    他便笑了,干净的双眼,清爽的笑容,我为有这样的哥哥而庆幸,时光错开,我分不清这一生,我是幸还是不幸,又或许,日日不同的一段人生,哪里能简单的用幸或不幸来形容?太简单,也太不理智了。

    天空黑白交替,人生冷暖互渗。

    到了酒吧门口,我们进去,那是另一个世界,完完全全的另一个世界。

    “什么酒?”酒保扯着嗓子问。

    “血腥玛丽。”我也扯着嗓子答。

    颜坤笑笑,“那儿,角落,先去坐着。”

    他只要了一杯威士忌加冰。

    我拿着酒杯侧身朝角落走去,十分吵杂。

    好不容易坐下后,竟然喘起气来,稍作休息,才缓过来,感到闷热,这就是灯红酒绿,人们摇摆着身子,大声说着话,我微微皱眉,有些后悔。

    我脱下外套。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我扭头,这时才注意到黑暗的角落里有人,我仔细看,是一个打扮时髦的男人,一身重金属味。

    我好像看见他轻蔑地一笑,他双眼直望着舞台,“上面的灯光,照在卑微的生物上,一首歌一支舞,毫无意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真是见解高明。”

    我不出声。

    “你来这里,有什么目的?”

    “你问我?”我皱眉。

    “这里还有别人?”他毫不客气。

    这是怎么回事?又是一个在空虚中失去自己的人?酒吧这种地方装载的都是些无魂的躯体还是耽于享乐的灵魂?厌倦取悦人,也厌倦被人取悦,只因看不见真,所以一头扎进假中?

    他冷笑了一声,“又是一个不知来这里做什么的人?以为来这里能寻到快乐?告诉你,这里的快乐全是毒药,吃下去,会让人腐烂。”

    我没有因他的话有一丝脾气,只是拿起杯里的血腥玛丽抿了一口,那味道让我皱眉,“我还是喝不来这酒,怎么也喝不来,不懂得享受,不过简单的伏特加调配橙汁,喝上一小杯,也只能喝一小杯,我就可以舒适地入睡,或是安静地思考,只可惜这一生我喝不得酒,只能品尝,不能喝,体质问题。”

    他不出声,我想着他之前说的话,不快乐的人,可是,这个世界上,谁是全快乐的?谁又是全不快乐的?都不是这样的,人人都是苦乐参半,否则怎知苦与乐?不知苦,焉知乐?不知乐,焉知苦?

    “你饮酒时为求一醉,我小酌却是为醉中求醒。”我说。

    他坐了起来,身子前倾,看向我。

    “纪伯伦写的。”我望着酒杯里透出的色彩说到,也才注意到他手里不是一杯酒,而是只剩下三分之一的威士忌酒瓶。

    我笑了起来,“你还真是为求一醉,看来,这酒也帮不了你解忧,估计另一句诗比较适合你。”

    “什么?”

    “借酒消愁愁更愁。”

    他顿时笑了起来。

    “哪里来的这么多愁这么多忧?世界本来就是不是你希望的那样,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什么意思?”他竟然认真地皱起了眉,像个求知的学生。

    “放弃不可能、不适合的想法,这样的人生才能圆满。”

    他只是望着我,我也没避开他的眼神,然后他又再次陷入沙发里,钻进了黑暗。

    我望了望酒杯,举起想再抿一口,每喝一口酒都会被它的味道刺激到,可是每次都还想再试试,心想,也许这一次我会爱上,这就是酒的魅力所在吧,说不清道不明,有的只是内心的执念,可哪里来的这些无缘无故的执念?

    “别喝了,你不适合喝酒。”他站了起来,我抬头看向他。

    他俯下身,拿过我手中的血腥玛丽一饮而尽,然后离开,我看着他走开的背影。

    他朝着舞台走去,然后熟练地跳上舞台,这时灯光打在他脸上,我才看清了他。他拿过吉他,在高椅上坐下,这时,舞台下阵阵欢呼,然后他只说了一句话,“让我们开始吧。”

    噢,是乐队主唱。

    这时,颜坤向我走来,我又想起了纪伯伦的另一句话,“给我一只耳朵,我就会给你声音。”

    我想,我愿意给他声音,因为他给了我耳朵。

    我上前挽住他的手臂,说,“不如走吧。”

    “这么快?”

    “太嘈杂,”我摆摆手。

    我一心想着自己对陌生人说的话,是否自己已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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