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那样,静悄悄地买一块猪膘回来自行冶炼一番即可解决。但是问题在于,一想到把这些充满了”白色恐怖”的猪油吃到肚子里之后就会变成我们自己的油,便惟有作罢,以”不如偷不到”来自我安慰了。 肥白 白总是与胖联系在一起,经验似乎也是如此。猪如此,人亦不出其右。但是其中的道理却不见有人认真探究过。胖人肤色较白,莫非是因为胖子大多天性懒惰,不爱从事户外活动因而少晒太阳的缘故。 无论如何,”肥白”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生平第一次读到这个词,是在《子夜》这部长篇小说里,出自很瘦的茅盾先生手笔。不过,作者用”肥白”来形容的并不是一个人物在外观上的概貌,而是大腿,而且是从旗袍边上露出来的。现在想来,我倒是更觉得世上真正称得上”肥白”的东西,只有猪油,凝结状态下的猪油。这大概也是汉语把牛油称为”黄油”的一个原因。很奇怪,那些吃”黄油”的,大都是白种人,而猪油作为大部分黄种人的”代表油”,倒是白的。当然,猪油的白并非白种人的那种惨白,怎么说呢,带点细腻,发着点暗淡而从容的光泽,总而言之,就是有点”润”有点”肥”的那种”白”,肥白。对了,就是德化窑烧出来的那种白,细腻如玉的瓷质上,釉面莹白如脂,世称”中国白”,又名”猪油白”。若以手抚之,感觉应该很像一副打了十年以上的象牙麻将牌里的那张白板。 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温泉水滑洗凝脂”里的”凝脂”,在以肥白为美的白居易时代,极有可能正是借自于猪油的通感。柏杨先生因而兴叹:”凝脂,真不知白先生当初是怎么想出来的,仅此两个字就可以得诺贝尔奖。”据说,中国古代著名美女们身上的那些”凝脂”及其保养,经常会用到以猪油配成的美容膏。时尚杂志上刊有”古法猪油美容术”一则,操作过程如下:将新鲜猪油涂抹在洗净的脸上,然后用水蒸气熏蒸;若没有蒸气美容机,可用一个大碗倒入沸水,将浴巾连头带碗一起蒙住,让碗中的热气直扑脸部,熏蒸五至十分钟后揭下浴巾;若没有蒸气美容机也没有大碗和沸水,也可以把猪油直接涂抹到脸上。 黑泽明
和猪油偷情(2)
猪油在中国烹饪里的主要作用,是用来炒菜,准确地说,是用来和葱蒜一道爆香油锅的,就像法国人习惯于以牛油和红葱头来爆香油锅一样。 用猪油来做中国菜有很多好处,尤其在猪油被逐出厨房之后,这种种好处才会被慢慢地追忆起来。比如,猪油的发烟点较高,最适合爆炒和油炸,相比之下,比较”健康”的含不饱和脂肪酸(puf)的油类,通常都耐不了高温,容易氧化变质,而且会制造出浓密的油烟,反而有害健康。 其实炒菜倒在其次,在以下这三种南方点心中,猪油的表现力已臻完美境界。 宁波汤团,又名猪油汤团。以水磨糯米粉作皮,猪板油和黑芝麻作馅,搓成圆子入沸水中煮三分钟,加入白糖,撒上桂花,再看那团子,表皮呈玉色,一口咬破,便有一股由黑芝麻和猪油混合而成的黑油油的暖流汹涌而出。如果要为猪油汤团做品牌设计的话,我相信”黑泽明”是最佳之选,怎么轮也轮不到生发水头上。 芋泥,以福建盛产的槟榔芋为原料,加糖﹑猪油蒸制而成。除了芋头之外,芋泥好不好吃,全赖糖分、猪油的分量和温度之间的调和,也就是说,在这三者之间创造出一种肥、甜、粉、软、烫的交相融合。至于以虾肉和猪肥膘肉为馅料的广州虾饺,也是靠热力在蒸笼里将肥猪肉和虾肉里的油汁逼出来才会好吃的。不过,芋泥和虾饺虽双双健在,只是再不容易吃出乘鹤而去的猪油的味道了。令人徒兴”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之叹。 说到底,汉族在饮食上是一个以猪肉文化为代表的族群,取猪肉而舍猪油,情理难容。至于健不健康,就像十几年前的那场黄土文明和海洋文明之争,犯的都是方法论的错误,我相信,这种事情无所谓谁对谁错、谁优谁劣,重要的是谁好吃谁不好吃。中国菜若是离了猪油,就好像写毛笔字不用墨汁而蘸之以蓝黑墨水。当然,别说是墨水,你就是用毛笔、钢笔、铅笔、蜡笔或圆珠笔,甚至只用键盘,都能写出中国字来。 油然而生的幸福 除了动物油脂普遍的那股荤臊之外,猪油别有一种独特的味道,总是带给我一种油然而生的快乐和安慰,是一种弥漫着市井气息的、极致世俗的、温暖的幸福。 善于描写幸福滋味的法国女作家勒菲芙在《幸福存折·猪油洋葱配面包》中写道:”让猪油缓缓融化,我注视着它,内心却涌现难以言喻的喜悦。等它热得滋滋作响,就可放入切好的洋葱薄片,让洋葱煎到呈金黄|色为止。我闭上双眼,为这幸运的一餐而心存感激。该感谢谁我并不知道,但是心中确信的是生活将会有所改善而且更加甜蜜。然而在幸福未至之前,却永远也忘不了这个摄氏零度以下的冬夜里弥漫着的金黄|色洋葱的气味。一想到即将解除饥饿感,一种遥远而深刻的喜悦便油然而生……现在烹调完成,该把它装进碗里,等猪油凝固即大功告成了。趁着这个空当,顺便把变硬的面包放在火上烘烤,暖暖手指,同时闻闻面包的香味,把凝固的猪油洋葱涂在刚刚烤好的面包上,撒点粗盐,配上一碗稀薄的牛肉汤喝,这种滋味与享用时的满足感,加上餐风露宿于结冰的夜晚,竟是此生永难追回的感觉!” 赋予猪油以诗意之温暖的又一文字记录,见之于张小娴《友情的猪油》:”深夜两点钟来到'猪油捞饭'吃消夜,本来没什么心机,但是一边吃一边听蔡澜说笑话,忽然觉得,有朋友真好。只要捱一点苦,就有很多朋友关心你,甚至愿意熬夜陪你吃消夜,说笑话给你听,本来怕胖,感恩图报,也吃了小半碗猪油捞饭,吃的是友情。” 陪着熟悉的猪油和这些不认识的人感动了半天,忽又觉得好生奇怪,对猪油如此有feel,能将进食猪油的幸福与”深夜的友人”、”清晨的沐浴”、”失眠之后能再入睡的满足感”、”冬日里的风信子花开了”以及”到野外晒衣服”(以上均见于勒菲芙《幸福存折》)相提并论的,何以都是”疾胖如仇”的女人?
和猪油偷情(3)
猪油渣 香港人说的”油渣”,指的是柴油。虽然”柴油”这个词有时会令人联想起柴米油盐酱醋茶,凭空生出想点什么的感觉,不过,肚子饿的时候在加油站见到”油渣”两个字,我就会忍不住偷偷咽口水。 加油站其实是一个很不适宜咽口水的地方,但是”油渣”却使我强迫性地联想到好吃至极的”猪油渣”。猪油渣是肥膘肉熬制猪油之后剩余的残渣,但绝非猪肉之余孽,相反地,堪称猪肉和猪油的结晶。如果说猪油是流动的建筑,猪油渣就是凝固的音乐。小时候在上海,小食店里一小碟洒了点盐花的猪油渣,常常会是我和一些同学放学之后的下午茶点心,而且属于豪华型的高消费,只可偶尔为之。 其实80年代之前出生的穷人,鲜有不把猪油渣视为人间珍馐的。据周润发说,他小的时候生活艰苦,一块萝卜﹑几块猪油渣,就可以吃一碗饭。猪油渣还舍不得吃,一定要留给阿妈。 中国以外,据说在法国的葡萄酒产区博若莱,猪油渣至今仍是很受欢迎的小吃,当地人还用它来配酒。这真是一个令我老怀大慰的好消息,若是猪油渣的馋瘾一旦发作起来,最起码还有一个去处,尽管稍嫌远了些。 除了炒菜,做点心馅以及做猪油渣之外,猪油似乎很少被直接食用,也就是说,并不像老外吃牛油那样,直接涂到面包上面。印象中只有德国人会用猪油来涂面包。蔡澜先生钟爱并苦心经营的”猪油捞饭”,算是最能和猪油做最亲密接触的一种吃法了。我觉得猪油捞饭可能脱胎于上海菜饭。说到菜饭,不由想起三年前在上海一家饭馆里哭笑不得的点菜。我问:”有菜饭吗?”答曰:”有,要几碗?”问:”别忙,请问是不是用猪油烧的?”答:”帮帮忙,现在啥人会用猪油,放心,绝对不用猪油。”答:”对勿起,那我就不要了。” 闷头吃喝完毕,出店门再回首,只见招牌上分明写着:”正宗猪油菜饭”。
有一腿(1)
有两句话形容广东人的杂食:”带翅膀的,除了飞机,四条腿的,除了桌子--广东人什么都吃。” 即使飞机能吃,我想广东人大概是不太想吃的,因为飞机这种长着两个翅膀的东西经常晚点,要想吃到它必须付出极大的耐心。相比之下,腿对于桌子的重要性明显高于翅膀之于飞机。作为中国硬木家具的典范,明式家具若缺了”圆腿侧足、方腿直足以及三弯腿、鼓腿彭牙”这一套美腿系统,立不稳还是小事,”其寓遒劲于柔婉之中”的品相必定会大打折扣。 我们对肉食所做出的审美判断在某种程度上和明式家具是一样的,无论是飞禽还是走兽,腿大致上是最好吃的那一部分。 腿的美味,主要是因其经常保持运动状态故吃起来味道鲜美更有肌理上的密致口感,至于肉头的多寡厚薄倒是还在其次。正所谓户枢不蠹,流水不腐,滚动的石头长不了青苔,美腿及其美味都在于运动。 直立行走之后,腿也是人体上不断运动着的东西,当然进化了的双手就更没有闲着了。即使在静坐的状态下,不少人的两腿也会情不自禁地乱抖。抖腿属于极其不佳的坐相,民间有”女抖贱,男抖穷”的说法。美国神经医学会的医学研究报告指出,经常抖动双腿的人可能存在潜在的”注意力无法集中之过动症候群”。研究显示,对忍不住要抖动双腿的男女来说,把两条腿儿动上一动,可以让自己感觉更舒服,不论是坐姿还是卧姿,只要是能把自己的两腿保持在动态状态,浑身上下才会感到由衷的快乐和爽。 可见”女抖贱,男抖穷”的说法并无科学依据,不过牲畜的两腿除了做正常的运动之外若也能像人类那样有事无事地抖上一抖,吃起来定会爽上加爽,而且无论雌雄。以广东人爱吃的烧鹅腿为例,懂行的人必定择左腿而食之,何也?因左腿系鹅之惯用腿和支撑腿,故肉质上分外爽滑。 抗金名腿 以腿而论,食用禽畜中以猪腿长得最丑。不过论起美味来,猪腿认了第一,恐怕就没有他腿够胆插上一足了。 猪腿几乎是制作火腿的惟一原材料。中国的两大美腿,分别是云南的宣威火腿与浙江的金华火腿。其中又以后者在众腿之林中最具代表性。金华火腿在整合营销上的成功之处包括:一、选用当地土产的良种猪”金华二头乌”。这种猪头﹑臀乌黑,其余皆白,后腿格外丰满健壮,瘦多肥少,脚细爪白,皮薄肉嫩,最适合制作火腿;二、火腿的发明据说与宋代的抗金事迹有关。相传南宋名臣宗泽为了抵抗金兵而留守旧都开封。某一次,生性节俭的宗泽将食用后剩下的一小堆猪腿肉用盐腌起来。当时路途遥远又值严冬,猪腿经过风干后非但没有败坏,滋味反而更觉鲜美。宗泽是浙江义乌人,他和他的部下吃了这种猪腿之后屡破金兵,义乌乡亲闻之无不欢欣鼓舞。火腿之法遂得以发扬光大,并且一火就火到了今天。 至于义乌火腿一直被冠以”金华火腿”与”金腿”之名传世行销,肯定与抗金运动无关。其一是因盛产火腿的东阳、义乌及金华等地旧时统称金华府。另外,金华系该地区的商品集散地。过去,据说义乌人把自制的火腿运到金华去卖,自己却只能吃火腿表面被削下来的发霉的部分。 包括莱阳梨和德州扒鸡之类,中国此类冤假错案甚多。再说,”金腿”是一多么响亮的名字,总比实事求是称它为”义腿”好听吧。”火腿”一词的来历也有几种不同的说法。其一,据《东阳县志》:”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其二,据某部以金华火腿为主题的电视连续剧:一对情人在腊肉腌制场幽会时不慎引起了一场大火,竟把腊肉加工成了火腿。其三,以其肉色可比美”日出江花红胜火”而得之。 风马蚤入骨 关于金华火腿,有一则至今尚未能证实的民间传说。每腌制一百条金华火腿,其中必有狗腿一条被编配于其中。一条狗腿混迹于百条猪腿,这一次狗所充当的不是其替人做狗腿子的”牧羊”角色,目的是为了在腌制的过程中为猪腿调味。
有一腿(2)
狗腿有多香?何以能以一敌百?知之者恐怕不多。据说郑板桥不仅好食狗肉,尤其酷爱狗腿,并且常兴”恨不得一条狗能长出八条腿”之叹。 金华火腿虽然美味,不过在烹饪上却总是以一种百搭式高级调味品的配角身份登场,南北菜系的多种名馔之中,与金华火腿”有一腿”的主料却比比皆是。与此同时,也有很多人嫌其咬起来粗韧,偏咸,并且因久伫而有一种难以忍受的”哈喇味”。事实上,上好的金腿不仅肉质软滑,在我吃来,欲得其真味,又以独孤一蒸为上上之法,切片与米饭同蒸,油脂为饭所尽吸,芳香更是美不胜收。用来做配料,和味亦佳。但这样一来却大大破坏了对金腿在蒸熟以后所呈现出来的那一番红润如火、白腻如脂的美艳景色之赏玩。 说真的,金腿的那种红法,确实是红得很特别。色彩的名称上,除了”加州红”、”中国蓝”以及”喜马拉雅白”之外,我认为很有必要把肉感逼人且兼风马蚤入骨的那一种红定名为”金华火腿红”。 世上的美腿,除了中国”金腿”和”云腿”之外,更多的是在英语中被称为h的那种东东,以英美最为盛行。美国的火腿虽然在字面上乃是名副其实的”美腿”,不过,按照梁实秋先生的看法,此”美腿”并”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也就是说,那是一种与各种品牌的国产”火腿肠”相近似的东西。剩下的,地球上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的美腿,大概只有西班牙和意大利这两个产地了。 外国火腿 西班牙或意大利的火腿都是生吃的,那种滋味与金华火腿很不一样。其中的一种吃法--火腿蜜瓜,即将一片薄如纸的火腿覆盖或卷在一片蜜瓜之上,已经成为西腿和意腿的全球化代表作。粉红色的半透明火腿,金黄的瓜瓤和脆绿的瓜皮--火腿蜜瓜带来的首先是一种视觉冲击。至于那种甜蜜中带着腥咸的滋味则更是诡异。对于一个喝惯了金华火腿冬瓜汤的人来说,一时也很难接受。 西班牙和意大利人在饮食上多少都有一点”恋火腿癖”。例如,西班牙卖火腿的店铺竟叫做”火腿博物馆”,而马略卡的名教练阿拉贡内斯拒绝日本一家俱乐部200万美金年薪之邀的理由,是”日本没有西班牙火腿”。毕卡斯卢纳1992年的作品《火腿﹑火腿》,更是将西班牙人的火腿情节演绎到了极致。影片的男主角是火腿制造厂的送货员劳尔。住在火腿储藏室里的这个矮小男人,却一心梦想成为斗牛士。他的热恋对象,是一家男性内裤厂的缝纫女工西尔维亚。但是西尔维亚却一心只想下嫁恋母情结深重的工厂少东荷西。荷西之母不愿西尔维亚与爱子成婚,遂设计让西尔维亚爱上劳尔。在这个过程中,不想爱上劳尔的却是自己。这一场爱恨情仇的总爆发,是与劳尔之间的持械”火并”:荷西的武器,是一节粗大的火腿骨。劳尔则以手中的一整只火腿做为”架撑”。这部影片在1992年获得第49届威尼斯电影节的银狮奖,获得金狮奖的是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 说到火腿,说到西班牙和意大利,就不能不顺便提一提足球。我认为,这两个国家之所以盛产具有快速突破能力的锋线球员,与”火腿文化”之间可能不无关联。换句话说,足球在本质上究竟是一种用脚还是用腿的运动。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地区火腿文化的发达与否。作为东方的火腿大国,中国足球队若仍然冲不出亚洲,愧对江东父老倒在其次,对不起吾国火腿文化的深厚底蕴,那就实在是天理难容了。 花拳绣腿 猪腿之外,好吃的美腿也多得很。不过跟火腿相比,都只能算是些花拳绣腿罢了。 国人皆曰鸡腿可吃,向以”鱼头是骨尾无肉,鸡鸭只宜吃腿胸”以及”吃鸡要吃腿,住屋要朝南”来形容富贵的生活。其实鸡腿虽然肉多,味道和口感却远不及鸡翅和鸡胸,甚至连凤爪也不如。大块吃肉仍然是贫困的特征。过去的土匪搞绑票,据说会请肉参吃鸡。一只整鸡,看你一箸下去先夹什么部位,夹鸡腿,赎金适量;夹鸡翅膀,你就等着倾家荡产吧。
有一腿(3)
另一种”鸡腿”,田鸡腿还是十分可吃的。有一道名菜叫做”烤樱桃”,以田鸡腿为材料。所谓”樱桃”,指的乃是斩下后的田鸡腿肉向上缩成一团并且露出一段骨头,像极了带梗的樱桃,吃起来更是细腻滑嫩且别有一番咬劲。当然,除了这两条美腿,一只田鸡浑身上下也就没有什么可下嘴之处了。 对于食肉族来说,最没有吃头却又弃之可惜的要算是某些水族的腿,像螃蟹和龙虾之类,腿横是众多,却无甚肉感,吃起来就像嗑瓜子一样麻烦。不过,龙虾的前腿(准确地说应该是螯)在以下这种特殊情况下绝对不能放过:龙虾若在生前失去一螯,精华便全部集中在剩下的一螯中,美味异常。 索尔仁尼琴的小说《癌病房》里有一个患者说道:”缺一条腿根本谈不上生活。”那么,生来无腿的鱼类是否就应算是”缺了两条腿的根本谈不上美味”呢?酷爱吃鱼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心态大概会十分矛盾。一方面,食客们对于”划水”(即鱼尾)和鱼翅的追求,可能正是潜意识里对于”鱼腿”以及鱼的”完整性”的渴望;另一方面,没腿的生物可能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李渔论尽了美妇的面发手足,惟独不提美腿,何也?我认为主要是因为腿藏在裙子里无法引发视觉冲击的缘故。看不见的腿在功能上比看不见的手更为强大,而没腿可能就是美腿的至高境界,此即南派功夫里的”佛山无影脚”是也。
猪头的岁月
那时花开,追忆从前在上海的过年饮食生活,一定是要一只猪头开始,猪头于我,在触发回忆的功能上相当于普鲁斯特的小马德兰点心。 猪头这种事情,跟现在的小朋友不大说得清楚,外地的小朋友听了更不信,他们更愿意相信上海人都应该到新天地去吃年夜饭--简明扼要地说吧,三十年以前,中国的猪远不像今天这么多,所以猪肉是紧缺商品,一头猪长了一身的肉,却不会长出两只头来,所以紧缺以猪头为甚。在汉族的传统习俗中,”猪头三牲”属于祭祀用品,所以会安排在农历年供应,虽然除了自己淡出鸟来的嘴巴之外,也没什么好祭祀的。 凭票证限量供应的猪头并非人人有份。五口(含五口)以上的家庭,才算”大户”,才有资格凭票到小菜场去买一只猪头回家。我家四口人,按”小户”处理,故与猪头无缘(想当年,一本发行了二十万册以上的图书,也不能算是畅销书)。不但没有资格吃猪头,而且还不得不天天参观着别人家的猪头。那些猪头都是新鲜斩下,未经腌制,虽然那时上海的冬天比现在冷,不过买回家来仍须置之于通风之处,而最通风的地方,就是公用的走廊,夏天乘风凉,一年四季晾衣服的地方。我家住四楼,有十几户邻居,其中”大户人家”不少,依照晾衣之法,他们把他们的猪头全都高挂在竹竿上,就像传说中高悬于城门或旗杆上的罪犯首级。作为一个出身于被剥夺吃猪头资格家庭的小朋友在走廊里进进入入,一抬头见到猪头,悲伤就涌上心头。没有猪头的年夜饭是不完整的,就像现在积极争取烟花爆竹解禁的知识分子们所说的那样:”缺了烟花爆竹的春节是没有幸福可言的。” 我无论如何也回想不起邻居们当时是怎么炮制他们的猪头的,好在猪头肉还是有得吃的,而且与过年无关。猪头肉是上海熟食店里常年的必备,卤的,切成条状,略透明,胶质丰富,很好吃。老爸爱喝点小酒,辄佐以此物,我便经常自告奋勇地担当采购。肉,用一张白纸包着,托在手上沉甸甸的。从熟食店走回家,往往走到半路,猪头肉的油腻就开始慢慢渗透出来。许多年以后,每一次用面纸在面孔上沾过之后,都会使我回忆起包在纸头里的猪头肉来。那种感觉实在美妙。布列松拍过一张照片,一个小男孩抱着两瓶酒在街上走,满脸幸福的表情。1970至1975年间的某些晚饭时段在南京东路外滩一带与我擦身而过的,后来在看到那张照片时不知会不会突然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一直坚信猪头和猪头肉是两件截然不同之物事,直到去年的一个半夜在电视里偶尔看到一出韩剧,里面的男主角和女主角逛市场时指着卖猪头的摊档对女主角说,仔细看,猪头其实都是有表情的,有的高兴,有的不高兴,那种看上去嬉皮笑脸的,可以卖出特别高的价钱。看到这里,我差点笑得从沙发上滚到地上,直到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我还想笑,刷牙的时候,突然想到外滩的那座走廊里曾经挂满了猪头的历史悠久的红砖大楼现在被贴上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金字,简直就快笑不动了,最后,终于把自己的头也笑成了一只猪头。
咖啡或茶(1)
如果一次谈话的主题涉及到日常的饮用,只谈咖啡而不说茶或只说茶而不提到咖啡,难免失之于片面。 除了基本的滋味(苦)、形态(被一种液体溶化成另一种液体的固体)、色泽(深色)以及冲调和饮用方式之外,茶和咖啡在功能上也有许多的相似之处,例如提神、消滞、有助于思考等。除此之外,它们也都是受雇于我们用来谋杀我们自己的时间的最为价廉物美的职业杀手。 在一家标准的超市里面,茶和咖啡的名字通常以结婚证书上的那种格式被并排书写在同一块标示牌上,按照这个标示,我们将极为轻松地在同一排货架上找到它们乖巧的身影。同样的两个芳名,常常也会同时出现在每一份套餐的结尾,就像一位正在工作的空姐在征求我们对于饮料的选择时惯常会吐出来的那几个字一样。 不过,即使我们找到了上述俯拾皆是的铁证,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凡有茶的地方就一定有咖啡,就像有水井处必有柳词,男厕所的旁边一定是女厕所,反之亦然--因为任何一个反对者都会轻而易举地驳斥道:茶馆肯定不卖咖啡而咖啡馆也断然不会卖茶,两者的水火不相容,已达到禁忌的程度。正如男性不得擅入女厕所,反之亦然。 虽然在杭州的咖啡馆里通常都能喝到茶,不过这一个特例并不妨碍反证的成立,问题的本质在于:茶是中式的,本土的,咖啡是西式的,异国情调的。两者令人联想到的关键词更是完全不同:咖啡让人想到巴黎、伦敦以及日剧里的东京、大中小资产阶级、爱情、艺术、哲学等;茶令人联想到苏杭一带的古色古香、衰老的爹娘、中式的市井、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以及各级领导--值得一提的是,中式办公室里几乎人手一樽的那种有盖”茶杯”,前身大都是用来装速溶咖啡的玻璃瓶。西体中用,一百五十年来这是最成功的范例。 从史学的角度、尤其是以比较文化史或殖民主义和反殖民主义的史观来讲述咖啡和茶,恐怕一百个专家、教授在三天三夜里喝掉上百吨的茶和咖啡,也只是万里长征刚开了个头。 好在历史是死的,而无论是咖啡或茶,都要趁热才好喝。如果将茶和咖啡置于我们日常生活的环境里进行考查,我相信上海和广州是两片最容易出成果的”田野”。换句话说:咖啡和茶这两杯饮料的区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上海和广州这两座城市的差异。 咖啡第一次见于中国的食谱,系上海的美国基督教会于清宣统元年出版的《造洋饭书》,音译为”磕肥”(见到这个词,倡导喝咖啡可以减肥的人士不知会不会进一步建议废除现行的”咖啡”一词)。这一点即使不足以证明上海人是最早喝咖啡的中国人,最低限度也为上海拥有中国最早的”咖啡语境”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旁证。目前,上海的咖啡销量全国第一,也是消费者接受程度最高的城市。与此同时,知名的咖啡跨国公司也不约而同地选择上海作为其生产和销售的基地。 在一个游客、尤其是广州的游客看来,上海街头的咖啡馆数量之多情调之小资,同样是中国第一的。尽管广州人不好此道,但是上海的咖啡馆无不令其流连忘返,这说明饮茶者要比喝咖啡的人来得宽容,因为永远都有一些人在指责另一些人不懂得享受咖啡。欧洲人嘲弄美国人”星巴克”式的快餐喝法,日本人笑话台湾人乱来,台湾人则跑到上海去推广咖啡文化,尽管上海人对广州人的咖啡教育程度不屑关心,只是一样追着日剧长大的广州仔广州女,到上海一看满大街的”星巴克”和”真锅”,一个个几乎恨不得就地当了民工。 ”ffeeorte?” 我敢打赌,一百个广州人里面,舍咖啡而取茶者,大概会有九十九个,剩下那一个弃权的,是因为昨天刚刚从上海返穗,一时间还拿不定主意。 啡史 广东人奉行的非”啡”主义,大概是因为他们的茶喝得实在太凶,而且,潽耳茶,比黑咖啡还黑;功夫茶,又比espres还浓。
咖啡或茶(2)
当然,名叫”咖啡厅”的场所在广州也比比皆是。一般来说,这些”咖啡厅”主要以供应港式西餐为主,同时你也可以在那里喝茶,吃汉堡包,大嚼虾饺烧卖叉烧包,心情特别好的时候,也可以喝一点咖啡。作为一个咖啡和茶的”二毒俱全”者,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在中国的”前三城”里,数广州”咖啡厅”最多,同时,能够坐下来喝一杯像样的咖啡的地方,最少。 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粤语对于”咖啡”一词有另一种写法和读音:”架啡”,读音如”g”,粤语如”加菲猫”的”加”。这种”面目全啡”的读法或令人觉得有点怪,其实”架啡”的发音更接近于法语,估计是海南华侨从南洋带回来的荷兰口音。 但是,就”地缘饮食学”来看,广州人的不喝咖啡实在是有违”近水楼台”之常理的。因为中国最早、最大、最优质的咖啡产区,正是离广州不远、并且长期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于广东省的海南岛。 种植在中国土地上的第一株咖啡苗,据说是一批华侨冒险从南洋偷运到海南岛并且种植成功的。此后,海南籍华侨何麟书﹑区慕颐﹑欧干寅自1908年开始大批引进咖啡。”海南咖啡”之所以能代表中国跻身于世界咖啡之林、一种名叫”力神”的海南咖啡之所以能叫响出”中国人自己的咖啡”的口号,端赖乡亲们在一百年前的努力。 不过,除了上述的三位”咖啡普罗米修斯”是有名有姓的海南籍华侨之外,咖啡的”中国史”在这个问题上还有一种比以上更为专业的说法:一,咖啡在台湾首次种植成功,时为1884年;二,中国大陆上最早的咖啡种植始于云南宾川县,时为20世纪初,咖啡苗由一名法国传教士传入。 不管怎么说,目前由上海所带动的”咖啡文化”,基本上来自日本,更准确地说,是经由台湾传入的一种日本流行文化。不仅与”怀旧”无关,就连咖啡的香味也不再从前。 ”ffeeorte?” 餐牌末尾这永远公式化的一行,表明咖啡和茶是一种非此即彼的东西,就像tobeornottobe。但是总有一天,你会相信”咖啡或茶”也是可以调和成”咖啡和茶”的,如果你也爱喝香港人爱喝的那种”港式咖啡”。 和广州人一样,香港人也不会喝咖啡,咖啡这个词不会使一个道地的香港人联想到毕加索或萨特,关心时事的,会想到廉政公署,热心娱乐的,会想到汪明荃在《热咖啡》伴奏下的性感热舞以及曾志伟因一句”冻咖啡”而惹出的口角。不过香港人不懂咖啡的原因,除了上茶楼饮茶之外,他们还受到了英国人的熏陶而酷爱奶茶。港式咖啡”鸳鸯”就是喝奶茶慢慢喝出来的。 乍听起来,”鸳鸯”这词有可能使一个环保分子误以为广东人又在乱吃野生动物。其实”鸳鸯”是用一半冰奶茶加上一半冰咖啡调制而成的一种冷饮,口感介乎两者之间。如果调配比例得当,味道也真是好极了。奶茶和”鸳鸯”是任何一家茶餐厅必备的东西,故巴尔扎克那句被咖啡文化推广者引用滥了的”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实在是时候换一个爱泡茶餐厅的香港人来演绎演绎了,比方说,他可以在他的电话答录机里留下这样一段话:”我依家唔系屋企,我唔系屋企,就系茶餐厅饮奶茶,唔饮奶茶,就饮咖啡,奶茶同咖啡都唔饮,我杯冻'鸳鸯'就一定系前往我张台嘅路上行。” 不论是茶或咖啡,咖啡馆或茶馆或茶餐厅,其实都表达着同样的生活态度,只是”姿态”或道具不同罢了。茶就是广州人的咖啡,或者说,用对待茶的态度去对待一杯咖啡,得到的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广州人从来不说”咖啡”,而是习惯于像”茶”那样说成单音节的”啡”,黑咖啡是”斋啡”,咖啡色叫做”啡色”,喝咖啡自然就是”饮啡”,潜意识里已把”饮啡”等同于”饮茶”。我也曾经不止一次地目睹广州人把喝净了的咖啡壶盖仰天打开待续,然后在服务生替他的咖啡续杯时伸出并拢的食指和中指礼貌地在桌面上敲敲--这一切,似乎一点也不妨碍”壶中岁月长”这种流逝着的幸福。
惹火尤物
林语堂在《人生的盛宴》里奉荔枝为”果中尤物”,比之于”蔬中笋,水族中之蟹,饮食中之酒,天文中之月,山水中之西湖,文字中之词曲”。 林是漳州人,该地自唐代起便盛产荔枝,故其说便多少有些”经学家见《易》,道学家见滛”的意思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经学家或道学家也好,才子还是革命者也罢,只要他是广州人,相见的第一反应,必定是口水泉涌,紧接着便有一把禁欲之火由丹田而咽喉”呼”地蹿至全身,使他深陷于难以自拔的煎熬和焦虑之中。 荔枝美味,吃多了却容易上火,算是个顶级的”惹火尤物”。这种反应在岭南的水土环境中尤为显著。故”上火”和”灭火”、”中毒”和”解毒”,就是广东人与荔枝之间最基本最身体的关系。徐志摩在1931年7月4日写给”眉眉至爱”的信中介绍了广东人的降火经验:”卢经理推荐了家乡生熟地汤,黑乎乎的汤上来了,我一连喝了两碗,果真是解腻……卢经理说广州人吃什么总是热气,就说荔枝,'一颗荔枝三把火',吃多了就上火,可在东莞没听说热气不能吃的东西,荔枝无论吃多少一点事也没有,这是什么道理呢?想来想去,关键在于家中老人代代相传的家乡汤。”(《爱眉小札》) 所以广州人对于荔枝向来是爱恨交加的。这种态度,与中国文人就荔枝所达成意识形态共识倒是不谋而合。一骑红尘,祸水红颜,大唐江山竟毁于一炬情欲和荔枝的毒火,妃子一笑,可怜焦土。《隋唐》第九十一回甚至还有一段更煽情的演义:”杨妃既死……玄宗命高力士速具棺,草草的葬之于西郊之外,道北坎下。才葬毕,适南方进荔枝到来。玄宗触物思人,放声大哭,即命以荔枝祭于冢前。” 爱人不见了,向谁去喊冤。想那李隆基彼时的处境,定不是”尘土已残香粉艳,荔枝犹到马嵬坡”所能道尽。睹的是物,思的是人,缺的仍是对荔枝的反省。克尔恺郭尔说过这样的话:”反省的海洋上我们无法向任何人呼救,因为每一个救生圈都是辩证的。”其实对于人体来说,荔枝既属于先天性的”高度易燃物品”,同时也具备了一种反省及自我反省的天赋异秉:荔枝之”热”,之”上火”,肇事者乃是其肉,它的皮、核,却是大大地”清热解毒”,也就是说,每一粒荔枝也”都是辩证的”,人欲灭其火解其毒,其实用不着喝汤饮凉茶,在那个”反省的海洋上”,可以直接向纵火者请求救火:以荔枝核煎水服用,可散寒祛湿,”配橘核焙焦为末,开水冲服”,还可治疗胃及睾丸肿痛(《滇南本草》)。如果你吃的是无核荔枝,不妨以荔枝壳煮水,饮之亦可降火无碍。假如有一天创意无限的广?br/>免费电子书下载shuba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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