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
我死皮赖脸的站着,任由她打。我承认我错了,错了就要被罚,被罚就要被打,打过之后我便心安理得。我把干坏事和被打进行了等价交换,所干坏事的大小体现在被打的程度上。
这次老妈专打我的脸,她以前从不打这。她自心底认为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就是面子。从老爸每次醉酒被人扛回家,她依然在人前笑脸相迎的违心反应中可以体会的到。我的头跟着鞋底的节奏左右摇摆,脸渐渐开始麻木,浮肿。即使是被自己的亲妈打,可这样的残酷方式同样让我感受到一种丢失尊严的屈辱感。
她是在恨铁不成钢,恨我在她一向光明磊落的脸上抹了黑。她恨到了不想再见到我这张脸。我一直认为我所干的任何天理难容的事情都可以用老妈的一顿毒打抵消,之后便可若无其事的继续着天理难容。这次我感受到她心里和举止都和以往大不相同,她痛彻心扉的哭声和像疯了一样招招毁容的毒打把自己带入揪心的矛盾中。她心疼我,但她更想我堂堂正正。
比之以往任何一次挨打受教,这一次老妈倾注了以后漫长岁月的全部心力。她不想再与我纠缠不休。从小到大血的教训证明:暴力根本左右不了我。
所以她决定放弃了。
老妈慢了下来,她已筋疲力尽。她抹了一把泪,将手里的鞋用力透过窗子甩出了屋外。她留下了一句让我更觉天寒地冻的话,
“以后我再也不打你了。”她颓废无力的走进卧室,像一只斗败了的鸡,静静关上了门。
我没去想,没有老妈严刑拷打的日子是何等的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此时我就想被抽净了丝的春蚕,柔弱无骨的想让一个人支撑住自己。我看着无声无息的卧室大门,忽然觉得自己丧失了一切原罪的动力。
老妈对我恨大于爱的转变让我害怕。我哭了,像个无助的孩子,悔恨而又不知所措。
过后两天,狗哥不合时宜的闯进我的家。他滔滔不绝唾沫横飞的讲述我逃学一个月,沉迷游戏厅的烂事。中间不乏对我气恼恶毒的评论。他把我抨击的十恶不赦,把自己塑造成可同情而又无能为力的恩师形象。
这两天老妈和我一直“冷战”,我不敢主动上前招她以免再挑起他烧不尽的野火。我其实想借狗哥让人寒心的报告再次点燃老妈对我拳脚相加的母爱。
谁知老妈在听完他啰里吧嗦的上书后,丝毫看不出她的不悦。她像是表演系出身,丧失本色的笑了起来,笑得看似那么的真诚。她一味的点头认错,一味的迎合狗哥。她取代做了错事的我,向班主任赔笑示好。她对狗哥的满腹牢马蚤甚至稍有中伤的恶言恶语报以无怨无悔的全盘接受。
老妈像个垃圾桶,她被狗哥倾倒的全是指责,但她选择了逆来顺受。狗哥把我这个避之不及的包袱甩还给了老妈后就匆匆夺路而逃。老妈支起疲惫的双眼痛心的瞄了我一眼,转身拖着重重的身体走进卧室,静静的关上了门。没留一句话。
哪怕我逃学,哪怕我逛游戏厅,哪怕我是他儿子。她说过要对我不闻不问。她说道做到了。
我第一次有了心脏被人揉捏的感觉,疼的连呼吸也失去了规律。每当我感到稍稍舒缓的时候,又一股大力揪住我的心房。额上渐渐冷汗涔涔,一次比一次重,一次比一次难言的疼。在碰触心底的忏悔中我以为老妈忍痛绝情的撒手会改变我顽劣不羁的性格。
老妈对我的话少了。她不再叫我起床,不再逼我做作业,不再因为家长会的难堪让我一整天沉浸在她因忧虑而反复唠叨的咒语里。以前老觉得她像个念紧箍咒上瘾的唐僧,其实那时她更像失去孩子的祥林嫂。
我获得了双重自由。狗哥对我开始了不闻不问,老妈的脸上也是看不出真伪的冷淡。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我是真正的自由了。
第20章成丨人之美
开始的前两个礼拜,我依旧对自己的罪过耿耿于怀,不敢发于心的不学无术。我每天像个好好学生按时上学,按点回家。就这样压抑着自己苦苦熬着。这种日子就像长期吸毒的“瘾君子”去主动尝试戒掉,那可是百爪挠心的痒。实事求是的讲,我的意志力很不够坚定。打个比方来说:尽管现今我芳华已过,人事已懂,但如果有人向我施来一招“美人计”,我有八成会摁倒之后将计就计。
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不经历过,痛过,苦过,人是不会变的。我面对诱惑的抵制力简直弱不禁风,所以我的表面文章并没有作的长久。
已是中秋过后的一个下午,天空飘着绵绵的秋雨,淅淅沥沥打在身上,皮肤像是应激反应瞬间爬满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和一头走在上学的小路上
这天我俩没有骑“宝马”,只是不想日复一日重复无聊的柏油老路。我和一头脚下的这条小路穿过乡间,有首歌名字倒是给对上了——《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但这首歌质朴纯真的意境却被我俩生生强j了。
这条路暗地里连通了两个村庄。一个是我的,还有一个叫西城的村子。田间的这段路大约两公里,它穿过果园、菜地和麦田,远离村上的鸡鸣和狗叫,堪称得上恬静悠然的无人区。我俩只要不赶时间就老走这条路。在这可以不辨方向的追逐、打架、翻跟头,或是前后无人之时掏出“二哥”对准一棵有缘的禾苗浇得它欣欣向荣。直至自己毫无保留,浑身哆嗦到一滴不剩。这样并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二哥”得到了释放,呼吸到了大自然新鲜空气,为以后“二哥”的茁壮成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有时我俩还会站在一条公平的直线上进行关乎男人面子的远射比赛。如果这时谁要是稍逊一筹,便会怒而相向,远射比赛就变成了对射比赛。
真心实意的讲,我赢的次数要多得多。这可并非王婆卖瓜,自卖自夸。更何况我和“二哥”生死相依,何谈买卖。
这条狭小的小路除了泥土味、青草味、花香味,每次走过,心底还会飘过一丝带有浓重纪念意义的尿马蚤味。
想到此,不由得又让我回忆起炎炎夏日里发生在这条路上的一桩好事。冯骥才老爷子在《苦夏》一文中曾经这样说过,“女人们孩提时的记忆散布在四季,男人们的童年往事大约在夏天里。”
这条用羊肠比喻都稍显奢侈的小路正中央的南侧有一个人工鱼塘。鱼塘四四方方,面积也不大,打这经过还能看到几条小鱼窜出水面泛起朵朵水花。鱼塘主人是村西的一户姓陆的老头,三十多年的养鱼经历使他的鱼塘看上去格外不一样。鱼塘在他的悉心打理下很难见到泛着鱼肚白的死鱼。塘里的水绵柔碧青,正午阳光照耀下可以清晰映射出静静呆住的乌黑的鱼背,抛下一枚小石子,鱼儿就像死而复生,惊觉的四下里逃窜。
正午毒辣的阳光霸道的灼伤着大地和奔跑在大地上不知慵懒的我俩。我和一头你追我赶的到了鱼塘地界。我望着清凉的河水,便不由自主的蹲到了岸边,捧起河水一股脑浇在头上,河水沿着头顶划过脖颈流过胸膛,钻进裤裆便没有了后劲,止步不前。这点水完全不能浇熄我炙热的身体,相反,它撩拨的我不能自已。
“一头!脱了下吧?!反正时间还早!”我心急火燎的怂恿他。
“下!管他个球!洗了就跑谁能反应过来!”他和我不谋而合,只是我过早的道出他心之所想。
我俩不由分说,齐齐脱下短裤,纵身一跃。可没想到我俩跳进了一个接踵而来的祸坑。
我俩下水不单单只是洗澡,就像有些人捏脚并不单单只是捏脚。醉翁之意不在酒啊。但我俩下水可不是玩《断背山》,我在偷黄页画册的那天晚上已明确表示过我不是一个重口味。之所以并无多大相干的对比,只为我怕我忘了给那些捏脚的添上一笔。对那些一个萝卜占俩坑甚至数不清坑的人,法律稍显的无力,那我就替天行道,以笔伐猪。他们干着伤害身体,伤害家庭,更为伤风败俗的勾当。生龙活虎的走进去,俩钟头之后,扶着墙走出来。交了好多“小朋友”之后,气血两虚,摇摇晃晃,这是何苦呢?
我俩可是在进行着强身健体,增进友谊的战斗。我像一只从不停休的鱼儿潜入水底对一头展开猝不及防的偷袭战。我瞄准他的位置快速游了过去,触摸到他的脚掌后,我两只手顺着他光滑如水的大腿向上探寻,待抓到他爱惜如命的卵蛋便猛地往下拽。这时他开始了丑态百出的挣扎,实在挣脱不了,他便乖乖任我左右。
我俩还经常玩“楚汉之争”。俩人各据一方,以岸边松软的泥土作为武器弹药,开始你来我往的炮轰。对天才少年的我来说游戏结果不言而喻。他经常是伤痕累累,而我毫发无伤。并不是我投得准躲得急,我是凭着卑鄙的小聪明才取得这不光彩的胜利。我像老妈包饺子似的把石子混入泥土,这样打在身上会疼的好几天都触摸不得。曾有一次,我那“饺子”馅太大,居然给他脑袋开了瓢。想到入学报名那天他拿着板凳在我脑袋上凿了一个坑,我相信了轮回,因果和报应。我俩的脑袋至今都缺少一撮毛,他的在左边,我的在右边。
就在我俩激战正酣,势均力敌,打得不分你我之时,我察觉到他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他投掷的一枚稀泥蛋子根本就没冲我来而是飞上了岸。我暗自高兴,心道:神仙姐姐前来相助。我像一只勤劳的鼹鼠双手不停的翻飞着挖掘武器弹药,准备一鼓作气将他拿下。怎知我身后传来了凄厉的尖声惨叫,
“啊”
我转身一瞧,没忍住。我彻彻底底地笑崩了。只见一张脸被满载动量的稀泥冲击后,除了后脑勺其余全被盖住了,像是贴了一层厚厚地御泥坊。如果不是那惨绝人寰的拟声词根本就分不清男女老幼。一头这位肇事者倒没显慌张,只是急急忙忙的跑上岸。他跑到姑娘面前,未经姑娘同意便用自己那双神秘粗大的手胡乱在她脸上涂抹。看似在手忙脚乱的清理实则是在不怀好意的玩。我担心姑娘受不了这份意外的羞辱,怕她再有一个想不开,追随了屈原先生于九泉之下。我实在看不下他柿子专挑软的捏的那股劲,我给他递了个打住的眼神。一头朝我眨巴了一下眼睛,然后哆哆嗦嗦,一口混蛋的真诚腔调说道:
“对、对、对不起。真是对不起。都、都、都怪我。我真该死。我领您到河边洗洗吧。”
她也真是个傻姑娘。一个单纯的脑袋不辨忠j善恶,两只徒有其表的耳朵听不出他的假模假式,一只看似尖立挺拔的鼻子也闻不到他一丁点的流氓气息。她别无他法,略带犹豫的点了点头,暗示了对一头的言听计从。
一头悄悄给我挤了个诡秘的眼神,接着肮脏的笑了一下。我这才算明白,从头到尾他都是装的。
他强取豪夺似的抓住姑娘的手,她也只是徒劳的条件反射,缩了缩便不再抗拒。俩人步履摇晃的到了河边,一头用手沾取河水在她脸上轻轻地擦,生怕她心生厌倦。姑娘觉得现在可以自食其力,又可能是察觉到他在无事献殷勤。她便坚定的挡开了他不知廉耻的马蚤扰。一头屡屡伸出热情的脏手都遭到了姑娘的抵抗。他不知在哪偷吃了雄心豹子胆,就在姑娘放慢了清洗的节奏,准备尝试睁眼一窥究竟之时。一头站到了姑娘身后,抬起了邪恶的脚掌。
只听“噗通”一声,她没来得及惨叫就一头扎进了池塘。紧接着手舞足蹈,像极了当年溺水的我。
我像个傻子似的呆住了,张着不可思议的大嘴巴瞧着这个人渣干的好事。我无法理解到底他与她有何深仇大恨以至于斯。
更加不可懂的事情发生了。她被一头前脚踹入池塘,一头后脚就紧跟着跳进了河里。她搂住姑娘的脖子使她仰躺在水面上,整张脸贴着耳根露出水面,避免她呛到更多的河水。我能看出他费了好些力气才把在水中胡搅蛮缠的姑娘拖上了岸。姑娘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淑女气息已无影无踪。他不停的干呕,好像她在水中喝出了我之前遗留的一个默默无闻的屁。
我没去管她,从一头上了岸我就一直盯着他看。一头没有片刻休息便朝我吼了起来。
“你还是不是人?是不是个男人?这么一个楚楚可人的姑娘你也下得去手。混蛋!王八蛋!你这个杂碎!”他正义的谴责口吻把我气得噎住了。我被他一系列的举动搞得是云里雾里。
他这是怎么了?整个一神经病啊!
“人家不就检举你偷了她东西吗?何况就没冤枉你。就是你偷了,你看了,居然还到处传播。完全不尊重人家姑娘的隐私,没赔礼道歉就罢了,居然还猖狂的打击报复。简直是禽兽不如啊!”他越讲越是慷慨大义,越听我越是无地自容,就像是我搞了她老婆。
世事难料啊,不过这次却真如我所料。
我从他的话隐隐察觉到我似乎和这位姑娘有过瓜葛。我集中精神静静看了她一眼出水芙蓉的脸,不由惊呆了。沈雯雯,那个被我意外发现的私藏黄铯图刊的风流姑娘。当真是冤家路窄啊!当初要不是她背后的指证我何至于颜面扫地。全校的女生都把我认定为一根滛棍,有些胆小的甚至不敢上夜课,还有一些猪不啃狗不叼的居然远远看到我就跑。把我看成了乞丐,什么货色都吃的主。哥怎么着也是有品位的,一个个长得跟如花她姐似的,当着我的面还装出一副小心色狼的恐慌。哥向你们投降了,但我宁死不会交“枪”。
我蹲下身捞起一块泥巴照准她刚洗净的脸狠狠砸了过去。出手的一刻我信心十足一定会击中她可憎的眉目,就像每次出手投篮之时我就能确定它是否乖乖入网。
只听“啪”的一声,泥巴蛋结结实实粘在了一头的胸口,盖住了他干瘪的。
沈雯雯被我猝不及防的报复吓呆了,受惊之后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与之受精之后的颤抖如出一辙。她像一只被猎杀的小兔惊恐地四下里望,她在寻找掩体。空旷无际的田野让她丧失了希望。她本能的依靠在一头的身后,此时的一头像座大山护住了她娇小玲珑的身体。一头扭头俯视着她,僵硬的头颅一动不动。他直勾勾地盯着她因衣物粘身而彰显的凹凸身体。一头拍了拍她抖动不止的肩膀以示安慰,紧接着摆出勇士的造型对我展开密不透风的防御。
“算了吧?!坏事是你干的,干嘛难为一个姑娘?还是不是个男人了?”他一直跟我纠缠絮叨男人的问题,我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在建立他在沈雯雯心中的男人形象。
一连串的英雄救美让他得偿所愿。既然是兄弟,我当然要借东风顺水推舟了。
“今天要不是一头,我非扒光了你扔河里喂鱼。”甭说吃人了,池塘里的小鱼撞在身上不疼不痒。但我已想不了那么多。傻姑娘胸大无脑,只要我够凶残,她就够害怕。
“想必我在学校的前科你也略有耳闻。今天看我兄弟的面子,就算了。要是让我知道你今后恩将仇报,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像个变态恶魔从精神上已将她彻底摧毁。
最终的结果让我始料不及。姑娘还真的乖顺,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报答的那么彻底。
“好了。没事了!走吧!我送你!”一头摇身一变,成了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跟在姑娘身后,回头含着感激的泪向我飘来一个满足的眼神,接着便凑上前搭着姑娘的香肩,扬长而去。
他沽名钓誉之后徒留我一个忍辱负重。我感慨万千的站在原地。我明白我可能一辈子都将背负沈雯雯的骂名。直至若干年后他俩没羞没臊的勾搭成双才证明我是多虑了。他俩的好事是我年少时所做为数不多的好事之一。这比扶老奶奶甚至妙龄姑娘过马路更有成就感。
第21章为恶不够
还是回到那个秋雨连绵的下午。我和一头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走在阴雨滋润下的泥泞小路上。降温前的北风嗖嗖涌进裤管,被腰带拦截了它恣意妄为的去路后,它恶意的旋转流连在两腿之间。即便有金钟罩铁三角的护佑,卵蛋还是不可抗拒的浓缩成了一团。
卵蛋受不了半点凉这件事我一直认定就是它太矫情。自认为自己举足轻重,在精神娱乐和传宗接代上居功至伟,就变得不可一世。但它软弱的不堪一击,即使是努力硬挺起来也只是逞一时之勇。一旦熄了火软下来,比之硬之前更是虚弱的缩成了团。就像那些仗势欺人的“狗”总是狗仗人势,没了大树依靠,脆弱的就像我受凉的卵蛋,甚至不如。
基于卵蛋怕凉的反应,我是有感而发的。记得应该是大二那年的九月底,我在青岛上大学。天气已经明显转凉,夜晚睡觉已裹上了棉被。记得那一天,大海失恋又失身。他是我的室友,哥们。他一个人时小心翼翼,谨小慎微,芝麻绿豆的事他也要算计到,就连上课迟到这件大学里人之常情的小事他也会唠唠叨叨,埋怨自责一整天。一旦两个人时他便天不怕地不怕,好像有恃无恐。有时陪我去东山打球,翘课一整天他都会只字不提。
失恋这天,他郁郁寡欢,四脚朝天仰躺在床上,瞪着两只死鱼眼睛直直盯着上铺室友的床板。谁也不知道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就在大家认为他会一直沉默下去的时候,他毫无征兆的打破了原本属于他的安静。
“我们去海里游泳吧?”他像是有病似的说了一句毫无逻辑的话。
“不会是想跳海殉情吧?”我在自我认定的精神可承受下一直喜欢做的的一件事就是往兄弟伤口上撒盐。
“好吧。谁不去谁是孙子!”我顺从了他的无脑建议,只是想让他难堪一下。谁知我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我和他较着劲,他和自己较着劲,就这样我俩心怀鬼胎的到了海边。海水刺骨的凉,我的脚接触海水的一刻,我彻底后悔了。原来害人就是害自己。大不了认怂,我可不能把子孙后代给交待了。我放弃了,转身向岸上沙滩走去。可为时已晚,大海像那只《少年派》里的孟加拉虎我把扑倒在浅水滩。我被他生拉硬扯的拖到海里。瞬间全身就像触电一样,慢慢的感觉有密密麻麻的牛毛细针在一点一点的渗入皮肤。刺痛的感觉压迫着我,这时我的呼吸都在抖动。等到我完全麻木地适应之后,我俩相视笑了。两个人的嘴唇就像熟透的葡萄,红的发紫。
“二哥还在不在?”大海哆哆嗦嗦没有缘由的问我。
我把手伸进裆里,怎知奇迹发生了。全身被海水冰冻麻木后,不去触碰是感知不到它的存在的。谁知不碰还好,这一通着急的摸索惊得我差点嚎啕大哭。“二哥”居然不翼而飞了,我还以为被鲨鱼当做零食叼走了。大海安慰我,让我不要这么慌张,再去仔细摸一摸。这次在我的大扫荡之下,终于隐约寻得了它的踪迹。此时的”二哥“不再耀武扬威,它一直在蜷缩,缩到了无处可藏的地步。暖和的时候它像一杆手枪,此时居然像颗小号的子弹。它可真是我的“如意金箍棒”。
“没有“二哥”感觉真好!”大海有感而发的说道,“祸根,我看你消不消停?”
原来她恋爱失败之后转而迁怒于“二哥”,他自己又不忍与他挥刀别离。这才想到冰冷的海水可以收拾它,让它收敛一些,不再那么不冷静。
“早说嘛!早告诉我咱还费这劲干嘛!江湖上人人闻风丧胆的撩阴腿可是哥的独门绝学。确保断子绝孙,绝不复发!”我装着一副救人于水火的笑脸,不顾廉耻的扮演者一副热心肠。
“撩你妹啊!走吧,我好了!再多待一会就真的断子绝孙一蹶不振了。”大海像换了个人似的活了过来。跳海居然让他重获新生。可我的宝贝“二哥”一直在被窝暖到凌晨才恢复了原貌。
我和一头紧紧裹挟住上衣,我俩像两只战败的落水狗彷徨在凄冷的雨中。
“这个时候能吃上口热乎的就好了。”一头怨气横生的一个人嘀嘀咕咕。他的要求虽不过分,甚至听来还有些辛酸。但眼下四野无食,只能吞风咽雨,他这也只能是个奢求。
“我这有热乎的,在裤裆里。真憋死我了,正担心污染环境没办法解决呢。你有口福了!”我邪恶的笑道。
他脱了沾满污泥的球鞋就砸了过来。
有些事就是这样。不怕你不做,就怕你不敢想。这可能就是传说世界里的“目标”。“目标”这两个字,我从小学到高中只当它是一个生硬无聊的名词。听别人说和说给别人的机会不多。可自从上大学到工作以来,“目标”这俩字我是听得头昏脑涨,恶心倒胃。有些励志讲座一提到这俩字我都会有种晕船和怀孕的感觉。
我从一头的话中抽出两个关键词可作为眼下的目标——“热乎的”和“吃的”。
中学化学老师——耿老师,他是我的启蒙老师。对我,他恩同再造。有两个方面他影响到我。一是对化学产生了浓烈的兴趣,二是他教会我做个有心人。他在我身上完成了教书和育人这两项他要履行的职责。以岗位职责去评价他,他是一位合格的老师。但同样用这一标准和其他具有老师称号的人比较,他又是完美的。他是一位我从未有过不尊的老师。这是狗哥梦寐以求的待遇。
学好化学并不难,做个有心人可绝非易事。我一直在努力做这件事。就拿眼前身处的窘境来说,一头没辙不能代表我就无计可施。我从自身下手,一通摸索之后,在屁股口袋里找到一只打火机。我怀抱着虔诚,满含着希望,试探性地轻轻按了一下。它居然奇迹般的着了。
我开心的笑了。“热乎的”算是轻而易举搞定了,可“吃的”这个难题通过自身是解决不了了,尽管我一身棱角鲜明的腱子肉。但这可是我用汗水一点点浇灌出来的,得之不易,食之可惜啊!
如果我是夏洛克,对面站的是安东尼奥而不是已经酸臭的一头,那该有多么幸福。一磅肉加一枚打火机,在这凄冷又不愿去上学的下午,真的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其实我犯了思想局限性的错误。老想着吃肉,好像是上辈子欠我的。殊不知,在这么个多雨之秋,甭说看不到飞禽走兽,就连池里的癞蛤蟆都呱呱地嘲弄我的痴心妄想。既然地上跑的吃不到,那就地下藏的。我调整好思路,转起灵动的脖子四下里望。终于在前方三点半方向发现了由南美漂洋过海而来的舶来品——红薯。我们山东人憨厚的称其“地瓜”。
在寒冷飘雪的路边,烤地瓜可是绝味。烤到七八分熟,即便我躺在相隔千米的宿舍里依然能够被它要命的香味勾引的魂不守舍。别人踏雪寻梅,我嗤之以鼻。我踏雪寻地瓜,别人佯装不屑。这是两种人——一个纯粹为了别人,一个纯粹为了纯粹的自己。
我将自己小小的想法告诉了一头。他捶胸顿足,“啪啪”拍着大腿直呼我有才。这就是茫茫人海之中,为何我俩成了莫逆之交。在善恶与朋友的选择中,我俩从不避讳的选择朋友。基于思想的高度一致性,有时在外人的眼里,我俩总是流里流气,不辨是非。
通向地瓜田的畦埂泥泞不堪,不得已之下,我俩脱了鞋子。每人手里套着一只汗脚洗礼过的运动鞋,摇摇晃晃,步履维艰地行走在新“长征”路上。当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的抵达终点,回首望去,斑驳的足迹见证了鲁迅先生那句被世人挥霍无度之后稍显苍白的至理名言,“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匆匆一瞥,四下无人,仿佛上帝都在眷顾我俩,让这可憎的阴雨天反倒变成了我俩罪恶的屏障。地瓜田里密密麻麻的枝叶,盘根错节的秧条交织在一起,像一张绿色的地毯软软的铺在大地上。一棵地瓜就可连绵成一片,这让我们难以追根溯源。一头老是被拖延的藤蔓误导,如此几次他便少了耐性。他双手用力托起一片藤蔓,站起身,将它们掀翻开来。这样地瓜根部的位置便暴露无遗,加之雨水对大地的滋润,松软的泥土让我们轻而易举便得了手。
长时间辛勤劳动之后,我挺起僵硬的腰杆,舒缓了一下麻木的身体。由于行动需要争分夺秒的进行,大功告成之时,我的汗液已经顺着皮下的腺体渗出体外。在清冷环境的作用下,蒸发掉的汗水经过气化,使我身体周围竟冒起了“白烟”。再配以手里刚出土的沾满泥草的地瓜,我滑稽的样子倒像个落难的仙人。
雨水和汗水的里应外合让我的t恤彻底湿透了。我打了个冷颤,身体开始瑟瑟抖起来。我潇洒之极地将两只手臂从t恤中抽脱出来,光着上身倒不那么贴身的难受了。雨水混成一条线沿着脊柱沟流向屁股沟,有一种滑滑的痒痒的异样舒适的感觉。我把t恤铺在地上,把胜利的果实严严实实的包裹好。然后扛在肩头,走出这片被我俩糟蹋过的田。
去哪烤地瓜又成了迎面而来的难题。拿回家吗?我担心老妈的心脏。即使再强壮硬实的一颗心脏也经受不住我这样接二连三的打击。带回学校吗?狗哥的心脏倒没问题。不是因为他的异于常人的健壮,而是在关乎我的问题上,他一贯没心没肺。我看某些人比看我自己要明白得多,我太了解他了。他会以充公的名义据为己有,而后一通地动山摇的咆哮,以彰显他为人师表,嫉恶如仇的正义感。
别无他法,我只好另觅它处。在经过果园的时候,一头激动的撞了我一下,一个趔趄差点将我撞倒。他没说话。我沿着他指明的方向遥遥望了一下,然后望向他。再然后,我俩默契地合不拢嘴了。
在果园南侧百米处有一座茅草屋。这间茅草小屋可比杜甫先生那座被卷起三重茅的豆腐渣看上去扎实和温馨多了。这就像是一处上帝恩赐的港湾,既可躲避风雨的侵袭,更可烧柴烤地瓜。我俩三步并两步,一路狂奔。管它上没上锁,这种简易搭就的柴门在我一脚之力下应声而倒。
走进小屋,映入眼里的除了搭有一顶老式厚重蚊帐的一张床,其它一无所有。这里仅仅是看守果园的人的一个睡觉地方。不过如此更好,省得我们倒腾地方了。
现在紧急要做的就是生火。再火热的身体长时间在雨水的拥抱下也会渐渐转凉。我的两排盐白牙齿此时已经听不进指挥在互相打架了。小屋的墙壁是用芦苇和玉米杆捆扎而成的。我用力薅下一把,颤抖着双手将它点燃。因为下雨的缘故,就连紧靠墙壁内侧的柴草也是异常潮湿,就这样火焰伴着烟尘在屋内升腾了起来。
小屋内局促狭小,不一会就温暖起来。我先将地瓜抛掷在地上,然后把衣服在一处人工囤积雨水的低洼处囫囵洗了洗。我又从屋角处的一棵油桃树上折了一根比较中意的枝条。然后像晾晒衣服时一样将早已面目全非的t恤悬挂了起来,放在篝火旁烘烤起来。小屋内越来越暖和,我就把裤子也脱了,全身上下就挂着一条内裤。
一切准备就绪,下面我隆重的开始了烤地瓜。
第22章玩火自焚
烤地瓜可有讲究,就像任何一件事都有其独一无二的关键点。它不能用火焰灼烧,否则即使外表已被烤成木炭,内里依旧是生瓜蛋子。要用柴草灼烧后所留木炭的余温焖熟它。只有这样,热量才会被均匀渗透,烤出的地瓜才会外焦内软。掰开来,香气四溢。
地上的篝火在慢慢减弱,但堆积的木柴明显还是不够。周围稍微干燥一点的墙壁已被我俩拆得支离破碎。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此时的冷风裹挟着冷雨没有顾忌的沿着大洞小洞生猛的钻了进来。已经到了无可燃烧的地步,我俩又极度默契地瞄向了那张像古董一样的床。我俩相望一眼,然后双手无情的掰扯,双脚蛮横的踩踹,再加上大石块狠烈的夯砸,稳稳的一张床被我们俩收拾得一片狼藉。一片片床板被丢入即将燃尽的篝火中。原以为有四角支撑的床板是干燥的,拆散之后才发觉,屋顶渗出的雨水滴落在床上让它变得并没有看起来的那么干燥。
一股股浓烟就像阿拉伯神灯里的烟云一样四下里升腾起来,呛的我鼻涕眼泪止不住的流。本以为坚持一时三刻就可把木板蒸干,继续着可亲的熊熊大火。但现实远没有想象的美好。浓烟非但没有半点消减,反而愈演愈烈。我实在窒息得难受,我担心自己下一秒就会晕倒在里面。
不能再理想的等待了。我要放弃!我要出去!
我把眼睛勉强睁开一条缝,茫茫的烟雾让我找不到门的方向。我像只无头苍蝇难受的闭着眼睛瞎撞。烟尘像一条条死皮赖脸的寄生虫拼了命的专向我肺里钻,这让我止不住的咳嗽。咳过之后,更多阴魂不散的烟尘又被我吸入体内。如此这般,我的胸腔就要炸开了。
“逆着有风的方向跑!快!门就在那!快!快!”一头突出重围后看到我已进入生死边缘,便心急如焚的向我传授他逃生的经验。
此时我已丧失了思考的能力。我掉转头,憋足了最后一口气,发力猛冲。不去管脚上踩过炭火的烧痛,只是一味的发狂冲撞,像一辆满载动力的德国战车。我隐约闻到了纯净的空气,我意识到一头所指的的确是正道,我正一步步脱离险境。正当我要暗自庆幸自己死里逃生,却不料一头撞在了门框上。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这结结实实的一下猛冲把我撞晕了。
多亏了一头从门口将我拖了出来。他见我不省人事,不知从哪学的,不是掐我人中就是推压我的胸腔。待我苏醒过来,眼前第一个画面就是他撅着嘴要给我进行人工呼吸。我本能地一拳砸在他的鼻梁上。他“哎呦”一声仰翻在地。我强自挣扎着站起身,看了看已经葬身火海的小屋,又看了看自己,不由得为重生兴奋得哈哈大笑起来。
大火已经蔓延到了屋顶,房顶浓密的茅草就像助燃剂让火势变得更加肆意狂妄。天空飘着的淅沥小雨此时看起来倒像是火上浇油。我俩清醒的意识到,既然大火已经势不可挡,我俩也不是力挽狂澜的种,还是走为上策。
不过这次我没有逃。准确点应该是:我的第一反应不是立马逃之夭夭。我拍了拍眩晕的脑袋,神智略微清醒之后,像个永不服输的英雄一头扎进了熊熊火海。一头大力地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后他认定我一定是脑袋刚才被撞坏了。
与痛比,这种苦只有我心里清楚。我没脸没皮的“超人”形象是回不了家的。我比“超人”更不知羞耻为何物,“超人”大哥内裤外穿但里面多多少少还是有的,怎么着也被评定为走了性感路线。我浑身上下只有一条类似比基尼款的大红内裤鼓鼓的包裹着要害。
冒死只为一块遮羞布,但这对我来说已经够了。我一定要拿回属于我的衣服,即使它千疮百孔,至少也能让我有尊严的站到大街上。因为有些没有生命的东西却超越生命的珍贵,像是尊严,荣誉,道义,廉耻。在我一具幼小的身体里隐藏着一颗强大的自尊心。我就像考林?麦卡洛在《荆棘鸟》中的德?布里萨克教皇一样,爱某种无生命的东西甚至超过爱一个女人。我一旦把它们丢掉一次,一生便也找不回了。就像有句话说的好,“一天是,一辈子都是”。待我重返晾晒衣服的地方,用桃木支起的衣架早已被大火吞噬,衣服连渣也没了。死了心之后,不待片刻停留,我打算按照原路冲出去。
这时,门口已然坍塌了下来。一丈高的火焰堆堵在门口,冲我耍着横。原路返回只能是泡影了。皮肤在炙烤中一直在不停的脱水,我感觉嗓子眼里被塞满了火球。更不幸的是屋顶的茅草在燃烧中纷纷掉落,落在了我的背上,腿上,屁股上,烫的我哭爹喊娘的直叫。一小撮还没燃尽的茅草落在了我的头上,没想到头发比茅草还要疯狂的喜欢玩火,一眨眼的功夫就滋滋啦啦的着了起来,伴着一股灼烧羽毛的恶心怪味。我像是恨透自己后痛彻悔悟的浪子,更像个疯子似的不停拍打自己的头,嘶哑的声音中混着一把鼻涕一把泪。
“一头!救我!老子撑不住了!”
“你左手边一步之遥有个洞,快钻出来!快!”他给我指明了一条康庄大洞。别说是个破洞就是口粪坑我也会喜出望外的扎进去。我寻摸到洞口,像一只火烧屁股的猴子麻溜的窜了出来。来不及起身,我就从地上胡乱捧了一把泥水浇在了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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