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艳遇昙花一现

艳遇昙花一现第5部分阅读

    地说,“很刺激,等你眼睛好了,我可以教你不破门而入法,还可以带你去谢长安的新家里。谢长安未婚妻另有情人。”男孩子说,“你知道这个会不会高兴?”  “他们跟我没有关系。”宣慧想,如果我的眼睛好了,我第一件想干的事情,就是看看这个声音清澈的男孩到底长什么样子。

    温暖的暗处(3)

    “口是心非吧。”男孩取笑她,说,“你肯定特别想谢长安。”  “他都从来没来探视过我。如果还想他,我的情商和智商是不是都太低了?”宣慧停了停,说,“我倒是想看看你长什么样。”  “我啊?特黑,特帅。”  “就跟007似的?”  “没那么老。跟黑马王子似的。”他笑道。  属于宣慧的黑暗,因而变得温暖。  宣慧后来相信了这个男孩子的确是贼。  他在宣慧家进进出出,帮她做饭烧水,她居然听不到一点儿动静。每个清晨,只要她一醒来,就会接到他的电话,说:“早餐在桌上。”有时候,他甚至帮她在牙刷挤上牙膏。他的心思缜密,简直像个女孩儿。  自从恶保姆被赶走后,男孩子负担起照顾她的责任。有一次,他问她为什么不把车祸的事情通知父母亲,让他们来照顾她。宣慧告诉他,她已经不记得父母的样子了,她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他们。她没有兄弟姐妹。在这个城市里,只有一个叫谢长安的爱人,最后还给跑了。  她自嘲说:“一个穷光蛋加笨蛋,连自己的视力都保不住。一无所有。”  男孩子突然把手放在她的脸上。他的手指饱满而富有弹性。他的手指轻轻拂过宣慧的脸,像一席暮春的晚风。有好一阵子,他们都静坐着不动。也许过了短短一秒钟,也许过了漫长的一夜,宣慧被一双大手揽在怀里。他在她的耳边低声说:“我也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我跟着奶奶过,奶奶去年过世了。你看,我们是一起的。”  男孩子的声音像月光下的大海,沉静温存。他的怀抱温暖舒适,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令宣慧安心。她突然感到心醉神迷,温暖的睡意沉沉袭来。宣慧含糊道:“抱着我,搂紧我,我要睡了。”这是宣慧出事以来,第一次真正放松地睡去。  拆线前夜,宣慧养了三年多的昙花忽然开了。他们坐在阳台上,她的手握在男孩的手里,一起抚摸着珍贵绽放中的细致花瓣。  “这是叶子……”他说。  “这是花杆……”他说。  “这是花瓣……”他说。  “这是我的嘴唇……”他说。  “这是我的心……”他说。  宣慧的手放在他“扑扑”跳动的胸口上,眼睛突然湿润了。  他们约好第二天,男孩把宣慧送到医院。然后,他要回家给宣慧准备一个惊喜。  “什么惊喜?”宣慧问。  “说出来就不叫惊喜了。”男孩笑起来。宣慧觉得两个月来,虽然身处黑暗,却似乎在穿越一条清澈的小溪。  等宣慧拆线后从医院兴冲冲赶回来,一进院子大门,就发现院子里的草坪上围着许多人,几个保安在维持秩序。  救护车正呼啸着开来。  宣慧听到人们七嘴八舌地说:“死了。”“没救了。”声音嘹亮的事主,神飞色舞地比划着他怎样把小偷逼得跳下楼来。他说进门时,这小偷翻弄着他的dvd,见到他,居然还对他笑了笑。事主在叙述时,在男孩笑容上做了过多的纠缠,似乎是这个笑容激怒了他。“我刚冲上前去,贼就慌了神,就掉下来啦,八层楼呐。”  宣慧挤进人群。男孩子安静地躺在地上,皮肤呈古铜色,乌黑的头发在夕阳下微微泛蓝,棱角分明的嘴似乎还带着笑意。他的手依然抓着基耶夫洛夫斯基的dvd《十诫》。那是她寻觅了很久的碟。奇怪的是,男孩虽然坠楼而死,但却很干净,他的白衬衫和他身下的茵茵绿草坪竟然连一点儿血迹都没有。  宣慧的房间里收拾得洁净,碗盘闪闪发光,床铺很平整。蜡烛插在烛台里,菜在冒着热气。背投和dvd机都已经准备好了,男孩的外套随随便便地搭在椅背上。  楼下乱糟糟的声音渐渐趋于平静。  孩子们欢快的叫声重新划破沉闷小区上空。  楼道里每一次电梯的开门声都让宣慧的心狂跳,似乎下一秒钟他的声音都会回来,重新环绕她。

    温暖的暗处(4)

    一个人的夜漫长得难以泅渡。  天亮的时候,宣慧默默地起身,神情木然地穿上了男孩子的外套。她在他的衣兜找到了一张身份证和一串钥匙。男孩子叫唐大明,七八年十月二十五日出生,住在对楼十三层。她想起来,这么长时间,她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他一直不肯告诉她。“等你的眼睛恢复了,自己看身份证好啦。”他这样说,没想到一语成谶。  黎明临近,宣慧在幽暗的晨光中,自一楼拾级而上。到十三层,钥匙在楼道里发出空洞的声音,她开门进去,迎面而来是她的巨幅照片。她走进卧室,在窗边她发现了一架高倍望远镜,她俯身去看,它正对着自己的窗口。床头柜上,相框里的男孩正开怀大笑,眼睛闪闪发光,笑容灿烂。  “多么年轻的一张脸。”她想,自己多少有些可笑,居然爱上一个比自己小七岁的男孩,一个真正的贼。她想笑,泪水却涌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悲伤如同海水般汹涌而至,将她完全淹没,使她无法喘息。  恍惚中,她听到夏蝉最初的几声鸣声,她意识到春天已经结束了。

    幸福的女人各自不同(1)

    林荫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遭遇一场恋爱,她也不知道思慕一个人是如此煎熬。那让她坐卧不宁,甚至还要从她的眼神里流露出的悲伤,令与她同居的男友王大平一眼就看出丘比特的箭已经射中这个模样平平,说话慢声细气的灰姑娘之心。  灰姑娘林荫跟eric告别时,没敢正视他。她知道自己看到对方红肿的眼睛,必定会忍不住俯在他肩头放声痛哭。  “你俯在艳遇对像的肩头大放悲声,是不是有点儿可笑?”后来,闺中密友李宜超倚坐在三十三层高楼的飘窗上拿她取笑时,林荫又悲又羞。  难道这是仅仅是一场艳遇?一阵过眼的云烟?林荫一想到这就要哭出声来,她不知自己为何不能像李宜超那样,做个情感超人,把爱欲纠缠当成笑话。  青春红颜只不过是弹指一瞬的事情,她林荫为什么总把一切弄得这么沉重,这么愁云惨雾?  林荫看着坐在飘窗上的李宜超,有些后悔把最私人的事儿告诉女友并被她耻笑,她因此咽下了原本打算倾吐的秘密的核心。核心就是她与eric相处十五天,虽然上了床,却并没有发生意料中的艳事。不错,他们心心相映,身体吸引着身体。  但是,没有。两个正当年的男人和女人,手拉手和衣而卧,情话绵绵地渡过一夜。  天亮前,林荫翻身时,看到eric 因为太过疲倦而沉沉睡去。他没法不疲倦,长途旅行几日,昨天又刚刚爬完峨眉山。  他睡得像个洋娃娃,长睫毛微微上翘,喜眉喜眼的。林荫抬起身来,吻了吻他线条硬朗的唇。这时候,她突然感到梦想中的爱情来临了。然而,他们已经没有多少时间,十点一刻,eric就要随团离开中国回澳洲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林荫才答应与eric相伴整夜。她是他们团的导游,事情就是这样。十五天的相处,他们相互亲近。最后一夜,他们躺在同一张床上,却没有性。  林荫在机场和旅行团做例行公事的告别,当她说到“有缘再见”的时候,泪水就在眼眶里打转。她是说给他听的。他转过头去,往登机口走去,她看到他用手飞快地擦了擦眼睛。  林荫坐的是十一点的飞机,从成都回北京。她一直注视着窗外的风景:大朵的云雪白清亮,偶尔迎来如洗的蓝空。林荫一直没有回头,如果她转过脸来,同座必定会为她汹涌的泪水所惊呆。  b  李宜超把林荫的这场爱情归类为艳遇。这不能怪李宜超,李宜超几乎称所有的情感遭遇都为艳遇。  林荫却抗拒“艳遇”的说法。就算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发生艳遇,它也决不会发生在林荫身上,林荫对此心知肚明。她只是一个灰姑娘。牧羊女只能嫁给扫烟囱的穷小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扫烟囱的穷小子名叫做王大平。王大平又矮又胖,走起路来,肚子永远比脚速度快,蹒跚的样子像只肥鸭子。王大平最大的理想是付得起一套四环外五环内公寓的首期。他一周上那里转三回,像是一只在葡萄架下心急火燎等待果实从天而降的狐狸。其余的时间,他勤奋地唠叨着公寓的好处,并时不时贬低一番林荫的家庭。  林荫的母亲没有工作。弟弟二十五岁了,依然在上各种培训班——他似乎把上学当成了职业。林荫的父亲长期住在昆明,说是做生意,但他似乎永远亏本,永远打电话向林荫要钱。  而每回都由一个甜糯的女声在线那一头说:“你等一下哦,林总跟你说话。”  有着糯米酒般声线的女人据说是二十出头的小傣妹,跟林荫父亲同居在一套复式公寓里。  “你爸真会算计,用我们的钱在昆明金屋藏娇。”以旅游为名去过一趟昆明实质上去刺探虚实的王大平一说起林荫的父亲,语气就慷慨激昂。  林荫懒得理他。林荫觉得养活父母弟弟是责无旁贷的事。谁叫自己是长女,而弟弟又不肯长大承担责任呢?  父亲曾向王大平借过三万元钱。父亲是个勇敢的人,他勇敢到向第一次见面的小辈借钱。

    幸福的女人各自不同(2)

    父亲是个有洞察力的人,他能嗅出王大平跟女儿的关系,并相信这个胖矮的男孩必定肯出这笔钱。  钱入了林荫父亲的口袋后,王大平便由弱势转为强势。角色微妙的转变,若不是被李宜超一语点破,连林荫自己都没有觉察。  那天,李宜超去王大平、林荫家里做客。王大平把空饭碗往桌前一放,林荫就立即替他盛饭。而在此之前,一直是王大平跑前跑后,甘愿作马前卒。  宜超撇了撇嘴,换了一副冷脸:“物质基础决定家庭地位呀。”从此不再去他们家里吃饭,每次提到王大平都要变副冷腔冷调。  林荫不以为然,她认为男女之间的相处可能就是这样。所谓的浪漫激|情也许存在,但肯定不是她林荫有幸邂逅的。林荫常常拿自己跟小学同学林静儿相比,嘴上心里都会因此平和得多。李宜超又会撇嘴,说:“跟谁比不好,跟那傻丫头比!”  林荫、林静儿、李宜超从小一起长大,每个人都是对方心里的蛔虫。  林静儿的男朋友清晨醒来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那么丑!  害得林静儿半夜起来化妆,弄得自己跟画皮里的女鬼一样,然后才敢上床接着睡觉。跟男人相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宜超是超人,不在常规之内。  直到邂逅澳洲人eric,林荫才发现完全是自己误解了爱情。  c  林荫最初的心动是在上海。eric带她坐观光电梯,他不知道林荫有恐高症,在电梯拔地而起的刹那,毫无准备的她几乎瘫坐在地。eric将她一把搂在怀里,哄bby般在她的耳边连声说“我在这里,不要怕。我爱你。”  她耳朵和后颈之间感到温暖的呼吸。林荫心里一动,几乎要哭出声来。与此同时,她想起那次,她跟王大平在北京昆仑饭店乘观光电梯的情景。面对她的恐惧,王大平立即手脚麻利地推开她,脸上堆满了鄙夷的神情,并对电梯里的人露出一脸尴尬的笑容。  这一比,eric轻而易举地占了上风并一路遥遥领先。  在林荫和eric相处的十五天里,她几乎把王大平忘了个干干净净。一直到她神情悲怆地走出机场,王大平迎面走来,她才如梦初醒地跌回现实中。第一次,她觉得王大平那么胖,简直胖得不自爱;那么矮,矮得让她自卑。  王大平比猎犬还要机敏,立即捕捉到林荫眼里爱情的气息。  他一路上共说了两句话:“你出什么事了?”和“你一定出了什么事。”然后,他一直保持着威严的沉默。  “什么威严的沉默!我告诉你,那只能证明王大平是个词汇贫乏,无趣到极点的家伙。”李宜超要是厌恶什么人,必把他贬得一无是处。  王大平回到家里吃林荫做的饭,爬上林荫铺得床,然后骑在林荫的身上。一边动作,一边恨恨道:“你爸最杰出的成就就是生了你这么个女儿。”  林荫还没从eric有距离的温暖中清醒过来,王大平的残酷就侵袭了她。林荫突然听到了一种瓷器破碎的声音,这声音像微弱的光线,淅淅沥沥地撒下来,撒到她的身上,让她感到痛和冷。  林荫推开了王大平,眼泪“扑簌簌”地落了下来。王大平光着身体坐在床上。手指像是开动一台机器,粗鲁地拨弄林荫的私|处。他并不说话,眼睛里尽是获取的贪婪神色。  林荫翻身下床,胡乱穿上衣裳,提了还没来得及收拾的旅行包,向门外冲去。  王大平并不起身,只用声音追迫她:“我把你藏在衣柜里的钱存到我的信用卡上了。”  林荫把钱放在衣柜最底层,一共八千,加上她陆续还给王大平的钱,算起来已经超过三万元。王大平最后一句话,让林荫走得理直气壮。她回头看了一眼他,见王大平白花花地坐在床沿边,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林荫把门重重带上,随着响亮的关门声,林荫觉得自己轻盈得都要飞起来啦。  d  李宜超是林荫惟一可以投奔的人。李宜超在林荫眼里简直是力量的代名词。

    幸福的女人各自不同(3)

    林荫深夜里敲开宜超的门,顾不得宜超脸上的不悦,一头闯了进去。  客厅的沙发边站了一个男人。跟宜超一样,也赤身捰体。  开始,林荫没有认出他是谁,等他穿戴整齐了,林荫才发现原来是物业的保安。怪不得那么眼熟,每回她上楼的时候,总从小窗户后面看到这张年轻英俊的面孔。  保安很快就下楼了。  林荫向她的闺中密友讲述与光猪王大平的争吵并坦白她的异国情缘。  李宜超光着身体,坐在三十三层的飘窗上大笑不止,道:“你俯在艳遇对象的肩头大放悲声,是不是有点儿可笑?”  后来,宜超又问:你有没有跟ericzuo爱?  林荫咬了咬嘴唇,沉默不答。她知道如果宜超知道了事实肯定又要嘲笑她,她因此咽下了秘密的核心。  多少年来,林荫认为最浪漫的爱情就是两个人相拥过夜但并不发生肉体的关系。  e  五月对于林荫来说,真是个幸运的月份。  林荫离开了王大平,这并没什么幸运可言。但是,王大平又来找过林荫几次,她虽然流泪,却并不是为王大平这个人。有一回,她看着王大平在路灯下蹒跚地离开,林荫很疑惑自己的眼泪为何而来。与此同时,胜利的快感占了上风。林荫觉得自己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战争。值得庆幸的是:她毕竟是胜利者。  南飞的鸟儿eric再一次落在了林荫的爱情枝头。  当他神采飞扬地出现在林荫面前时,林荫觉得自己果真是cderell,王子终于揣着水晶鞋光临她低矮的厨房了。  eric满足了林荫对于爱情奇特的向往。他们始终手拉手度过漫漫长夜,倾心长谈。  在明媚的五月,他们游历了许多地方。这一回,导游林荫终于不必开口背诵导游词。她宁静地倚在eric身边,只在自己喜欢的地方驻足。一切美不胜收。  最让林荫自豪的是,她的eric战胜了诱惑的魔鬼。  超极美女李宜超竟也没能诱惑住他。李宜超事事都占了林荫的上风,而这次,她输得比较彻底。宜超毕竟是“超人”,她的裙子还没有放下,脸上就已经绽出笑脸来。她由衷地伸出手,大力握住eric的手,唏嘘道:“林荫终于嫁了一个正派好人。”然后,热泪盈眶地跟他行拥抱礼,弄得倒像eric是个小肚鸡肠的家伙,讪讪地不好意思。  f  后来,我在丽江度年假时,碰到了这对传说中的幸福夫妇。  夜幕刚刚降临,青石地面映着月光闪闪发亮。他们两人手挽手,尽管林荫低头研究宝石般滑润的青石板,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我们站在夜风里相互打量,又说了一会话。  林荫气定神闲,眼睛里光彩荡漾。  不久之后,我回北京见到了李宜超。  谈起林荫的婚姻,李宜超挂了黑眼袋的眼睛吃惊得像深夜里的猫头鹰。  后来,她总结道:“我了解林荫,这个家伙必然幸福,否则,她定会上演午夜出逃的保留剧目。”我们都笑起来,想到林荫小时候,因为惧怕恶父亲深夜醉归的凶拳头,她常常愤然出逃。但是,我们不知道是什么教会了她隐忍和孝顺,又是谁教给她品味爱情和藏身于婚姻。  我和李宜超坐在三十三层飘窗上发了一会愣。  午夜刚过,门铃响了。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大男孩一进门就抱住了李宜超,他看到坐在飘窗上的我,露齿一笑,极具杀伤力。青春真是夺目。  我起身告辞。  我叫林静儿,今年已经三十二。  我在这个城市依然单身,深爱过的男人,曾用一种非常特殊的问候方式在清晨给我当头一棒:“你怎么这么丑?”而我在半夜里为他在镜子前描眼画眉,弄得自己像画皮里的女鬼。  走在夜深人静的东四北大街,突然想篡改那句著名的话:“不幸的女人都一样,幸福的女人各自不同。”  我素面朝天。平和而幸福。

    幸福的女人各自不同(4)

    一个刹那,我有些心醉神迷,我突然想不起几年前深爱男人那张俊脸了。

    盼不到昙花开(1)

    人声怎么能这么鼎沸?千里的手几乎要护住耳朵,她躲在房间的一角。明天表弟就要做新郎了,她千里迢迢地赶到姨家,为他迎娶新娘。  三岁到姨家的独生女千里不知道这个头发黑得发蓝,皮肤像雪,亦步亦趋地跟身后大着嗓门叫她“姐姐”的小胖子到底是在叫谁。然而许多年后,每当听到有人叫“姐姐”,她总要条件反射般回头去看。每一声呼唤亲切甜蜜,却遥远陌生。她比表弟李强大一岁,在远离父母寄居姨家七年里,这个小尾巴是千里最贴心的知已。他总是扑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听她说话,鞍前马后为她效劳,一副心甘情愿的样子。  想起来,上次离开姨家到现在已经有二十年了。  这二十年来,她失去了母亲——在与女儿朝夕相处了五年后,这个苍白瘦弱的母亲彻底抛弃了她的孩子。接着,千里离开了自己的家庭——在与父亲相依为命了三年后,继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凭心而论,她算不上是传说中的坏人,但是千里却退缩了,她开始了寄宿生涯。  学生时代的她非常拮据。有钱的时候,她就打电话给弟弟,听听他嗓音的变化,想像着渐渐长大的他。校园的电话厅仿佛是这个孤身上路女孩子惟一感到温暖的所在——只要向那个方向望一下,她就会觉得有人在那里等她。好像只有他,是她惟一的亲人。  大学毕业后,千里离开对她似乎不具任何意义的城市,离开了她从未真正走近过的人群,开始了漫长的漂泊生涯。  事实上,这种生活早在二十年前的那个深夜就显示出某种预兆:  二十年前的夜里,她用围巾裹起了布娃娃。千里与姨妈道别,离开了真正意义上的家,离开了她真正意义上的亲人。她走的时候,弟弟正在熟睡。她隔着蚊帐注视了他很长时间,然后跟在三岁便离开了她的,后来被她称为“母亲”的人的身后,默默消失在夜色里。  b  “一觉醒来,你就不见了。再见面,都过去十五年了。”李强躺在白色的藤椅上,微笑着对千里说。  那个夜里,她二十五岁,弟弟二十四岁,他已长成了宽肩乍腰的小伙子。  他们躺在白色的藤条椅上等待昙花开放。异国的盛夏夜里,月亮和云都压得很低,空气中雨气重重。昏暗中,千里侧身对李强伸出手指做个了警示的手势,微笑着说:“你不许再干傻事了……”  他们都笑了,李强轻声说:“你走了以后,就算有昙花开,我连看都不看。”  是的,那个千里离开的深夜里,发生了一件让李强耿耿于怀了二十年的事情。  外面很黑,昙花摆在客厅中心红木圆椅上的花盆里。孩子们被告之谁也不许去碰花朵,因为那是一种娇贵的花,如果碰了,它就会拒绝开放。  小男孩围着那盆含苞欲放的花儿一圈一圈地转悠,最后,他终于忍不住,用手指抚摸了一下花骨朵——他从小就是一个好奇心极强的家伙。他听到一声轻轻的惊呼。黑暗里,他的小姐姐正站在门外惊恐地望着他,她的唇因为吃惊而轻微张开,细致红润,像一块美玉。他听到她忧愁地说:“你怎么一点也不乖呀?”   昙花果然没开。大人们责问是谁干的坏事,千里小声承认是她做的。当小李强醒来的时候,千里与妈妈踏上了回南方的路,他以为那是她的惩罚。小男孩放声大哭,说昙花是他碰的,不是姐姐,他要姐姐回来。其实昙花凋谢与千里离开本是两件不沾边的事,但是,多少年来他固执地将它们联系在一起。  “真的。”李强望着月亮微笑道,“你不要笑,打那儿后我恨死昙花啦。”   这么多年来,由于生活的颠沛流离,他们只靠着电话线维持着联系,这种联系看似单薄却牢固无比。你看,本来他完全可以忽略这个城市,从她的头顶上飞过。因为她,他坚决地要在这个城市停留。虽然只有一夜,却足以使他们两人欣喜若狂。

    盼不到昙花开(2)

    在戴高乐机场,他几乎一眼就把她从人群里认出来了。她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苍白瘦弱。惟一透露青春信息的是她的麻花辫,粗大乌黑,闪着青蓝的光泽。他一把搂过她的肩膀,把正焦急等待的千里吓了一跳,而千里却迟疑着认不出他来。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大男人:一米八的个子,亮黑的头发,发青的胡茬,锐气十足的眼睛,高直的鼻梁,线条分明的嘴,微黑的皮肤。  她左手握着右手,一副惊恐失措的样子。看着眼前的男孩,笑容有些失落,她说:“强强,你长大了。”   他心里一动,多少年了没有人这样称呼他的||乳|名,他感叹道:“怎么会不长大?已经过了十五年。”是啊,一觉醒来就已经过了十五年。  时间就是这样的,从来不跟你商量,好好坏坏就这样过来了。  十五年后在这异乡的土地上,昙花又要开了。姐弟俩小心紧张地等待着花瓣的开启。月亮愈升愈高了,虫鸣声也愈来愈响,风在远处的山涧里呜呜地唱着,大树轻轻摆动着枝叶在夜里轻歌曼舞,一个多么好的盛夏之夜。然而,整整一夜,昙花紧闭着她的艳丽。  曙光已将染粉了山涧。李强转过头去看千里,姐姐已靠在躺椅里昏昏睡去,看起来显得憔悴落寞。李强突然想到了上一次看昙花时,小姐姐惊恐的样子,黑暗里她为他鲁莽的举动张成o型的鲜艳的嘴唇,和她忧愁的声音:“你怎么一点也不乖呀。”他的眼眶突然有些湿润:“这次我们又没看成昙花。”千里从浅睡中惊醒过来,欠起身,紧了紧身上的毛毯笑着对他说:“是啊,尽管这次你很乖。”   天色大亮后,千里开车送李强去机场。她帮李强将行李搬下来时,他看到她锁骨处有着深深的阴影,脖子细得好像一轻阵风都能将它吹断。  “跟我一起回家吧。”他接过行李,拥过她瘦削的肩膀沙哑地说。  “出国前,你这种嗓子最流行了,正好唱摇滚什么的。”千里所问非所答,眼睛和鼻子都是红红的,她垂下眼睑说自己可能感冒了。  c  有人将门开了一条小缝,鼎沸的人声得以乘虚而入。  千里翻了一下身,长发绽成了一枕黑亮的锻子,她闭上眼睛假装睡着,弟弟的婚事聚集了如此多的亲戚。有一些亲戚是她早已不记得的,他们指着她或是亲热地拉着她的手说,啊,你就是千里,啊,千里就是你。她只好陪着笑。后来她从从汗津津的手里突围,躲进房间里。  来人小心地打开门,探身看了一看千里,又从床头抽出了一条毛巾被给她盖上。千里睁开眼睛,是李强。  “姐。”他低声叫:“吵醒你了。”  他从衣架上拿下了他的西装说:“你睡一会儿,我出去办点事儿。”   “办什么事儿?这么热的天,穿什么西装。”千里笑盈盈地坐起来。  “哪能跟你比,千里迢迢,连双袜子都不穿。”弟弟怜惜地取笑她。  千里赤裸着苍白纤细的脚,淡蓝色的静脉若隐若现。牛仔裤已磨去原色,也许不过几天该破了吧,而t恤却洁白干净。她的人生就像她的行头一样,干净简单,风尘仆仆。  千里得意洋洋地回答:“你不用担心,我带着礼服呢。”为了他的婚礼,她箱子里惟一一条月白色的礼服是最隆重的行李。  “对了,还有一双高跟鞋呢。”她突然从床上窜下来,从包里提出一双月白色精致的高跟鞋来。  “瞧,瞧!”她提着鞋子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李强微微地笑了,这真是一个隆重的婚礼,这个家庭所有的人都来了,甚至他的姐姐,这个家庭的流浪者都不远万里地回来,她从来不参加这个大家庭的所有活动。她常常在电话那边说:“车马劳顿的,不去了。”但是李强的婚礼,她来得比谁都早,甚至还带着礼服和高跟鞋。  d  已是婚期。按这里的风俗,新娘子是需要新郎的姐姐或妹妹去接的。

    盼不到昙花开(3)

    千里发现自己具有演员潜质。当她手拉着手对新娘的母亲说:“阿姨,你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对她好的,就这么一个弟妹。”她说这话的时候,出自肺腑,那些亲切的语言,体贴的手势,让娘家人感动得流泪。  千里微微地笑着,轻轻地拉着新娘。如果有人注意,那么他一定会发现,那天这个雅致的伴娘是多么迷人呵。可是没几个人熟悉她,大家只知道她是李强的小表姐,一个常年漂泊在外的女孩子。一些与她关系更近的人知道,这个单薄秀丽的女孩像极了她的母亲,那个美丽优雅的女人在她的孩子未成|人时就离世了。  千里盘在脑后的头发饱满黑亮。她穿着月白色的丝绸礼服,月白色的高跟鞋,纸人样精致单薄。由于应酬周旋,她的脸上呈现出不健康的红色并微微气喘。当她把新娘的手放到新郎的手上时,突然有了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二十年前,她离开时,李强还是孩子,二十年后她再度回来却为他迎娶了新娘。  李强看到表姐,很吃了一惊,他从未见她这样雍容庄重地打扮过,暂时闯入主流生活的姐姐身上有种逼人的艳丽。他冲千里微笑,踌躇满志自表姐的臂中挽过新娘,他想对表姐说一句感谢的话,也很想告诉她新娘带来一棵正要开的昙花。“姐姐,我们一起看昙花。”然而,他终于什么也没能做成,他被伴娘伴郎们簇拥着向礼台走去,婚礼进行曲已经奏响。  千里伸手在包里找相机,却没有找到。也许是忘在家里了。她看了看时间,决定还是要回去取。今天是弟弟的大喜的日子,她要多拍几张照片带在身边,此后去国千里,这些足以让她在异乡寒冷的夜里怀想温暖的居家时光。  千里转身看了看在礼台正中的幸福新人,微笑着对他们招了招手,便离开了。  千里只是想中途离开一小会儿,只是想取回她的相机,只是想为她惟一的弟弟拍几张相片,但她却被留在车轮滚滚的路上,再也没有回来。  夜里。  昙花终于小心翼翼地绽放花瓣,展露细致的秘密。  新娘依在新郎的怀里,听着近三十年来,她的先生和他的姐姐有关昙花的故事。  新郎说:“真可惜,这次姐姐又错过昙花开。”  他不知道,他的小姐姐已经绽放了,离开了,走得昙花样忧愁又焦急。

    水晶缸里的观赏鱼(1)

    一觉醒来,我的小浮在水面上。  我听到的最后两个字是:“再见。”这是小姐吐出的声音。恍惚中,我想小姐真是多愁善感,梦里梦外都是离愁别绪。  我们刚刚住进这个巨大水晶鱼缸的时候,就心慌意乱。她总是抱怨说水晶映着日光过于耀眼,眼睛有如针刺般的疼痛。她说这话时,晃动着大绸子般的粉色尾巴。  那时候,我们听到新主人用细白的手指点着,说:“你就叫小吧。”接着,又指着我说:“你叫小c。”  英文字母b,女主人很少用。但是,每当她愤怒或伤心的时候,就会用得很频繁。想来,她对我们是充满温情的。要不,肯定会把这个充满恶意的发音冷冰冰地砸向我们。  小姐浮在我的上方,宽大的尾巴懈怠地松散开,像一朵粉色云彩。  清晨的阳光照耀着她。她眼睛睁得很大。  死亡给了她无穷的勇气,让她直面刀子般锋利的光线。  我游过它,又经过了一些扭动得老河鳗似的水草。我不知道是什么在一夜间夺走了的性命,不过,这没什么可伤感的,观赏鱼的命运就是如此,在任何一秒钟内你都有可能死去。你有可能被猫衔走。有可能被小孩玩死。有可能蹦出鱼缸失水而死,有可能被漂白粉的味道呛死,有可能患皮肤病溃烂而死,有可能饿死或是撑死,也有可能被水臭死。  我面临过无数次死亡,我常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鱼。  所以,没什么可令我恐惧的。  女主人一觉醒来,还没有走到桌前,我就听到她发出的刺耳尖叫。  她披头散发地跳将过来。水晶令她的眼睛产生了变形,变得无比巨大,她的悲伤也被放得无比巨大。一颗充满恐惧的巨大眼泪滚落下来。  五条白胖的手指伸进鱼缸,捞起了小。  女主人把小姐捧在手掌里,用一根手指压住的胸脯,小的嘴就张开了。女主人鼓起红艳的嘴唇对着小吹气。  她想用人工呼吸的方法来对付一条已经死去的鱼,这多少有些可怜。  她趴在桌前,简单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终于,她放弃了努力,在鱼缸边“嘤嘤”地哭了起来。  b  门铃声让我的女主人胡乱擦干了眼泪,跌跌撞撞地跑向大门。我看到保姆阿姨站在门边。  阿姨凶恶得像条鲨,对女主人却笑容可掬,露出一张太阳般暖洋洋的脸。她向女主人问好,又向她展示了买的青菜和鱼。阿姨的头发总是乱篷篷的,领子总是系得严严的,呼吸总是又粗又重,带着生蒜的呛道。她的嗓音洪亮,手指粗短。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鱼缸前,叽哩骨碌地转动着两只圆滑滑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我们,神态很像一只猫。  我曾经告诫过小,阿姨的样子很古怪。但是小不以为然。  毕竟小是条讨人喜欢的鱼姑娘。  她总是对阿姨晃动着尾巴。有一次,她们默默相对的时候,女主人走过来说,指着小说:“这是我最爱的鱼。你看她的神态,是不是很像我?”  阿姨嘻嘻地笑着说:“姑娘你真会开玩笑,鱼哪能跟人像呢?”  女主人转过身去,她有一头又黑又亮的好长发,果真跟小的尾巴相似。  阿姨把胖手指伸进鱼缸里,拽了拽小的亮尾巴。小本想做个讨好的转身动作,但是,脸上却有痛楚的神情。  好在阿姨马上放开了她。  小叹息道:“感情很奇怪,有时候会伤人。”  我觉得鱼姑娘小应该去做一条“诗鱼”。  女主人是个奇怪的女子。  她总在夜里盛装出现,像一朵趁着黑暗开放的昙花。昙花美在一现,我女主人的美也同样短暂。  夜里十点以后,如果赏花者不来,这朵夜花就会飞快凋谢。她坏脾气地甩开丝丝缕缕、整整齐齐地盘在脑后的黑发,甩掉尖如酒杯的高跟鞋,甩掉一切可以甩掉的东西--有一回,她居然把一只手表甩进了金鱼缸,表面嵌满了星星点点的碎钻石,比水晶还要亮,比我见过的最亮的星星都要亮。

    水晶缸里的观赏鱼(2)

    不过,那时小已经去世了,要不然,她一定会娇气地说这光芒又刺痛了她的眼睛。  我不喜欢那只钻表,因为它太过志高气昂。钻石不过是会发光的石头,哪有鱼的生命珍贵。我从它身边游过去时,悄悄吐了它一口口水。  不管怎样,它在这里只呆了短短一夜,就被赏花者那只长汗毛的男手捞了出去。赏花者是一个穿着休闲套头衫毛衣的男人。穿过水晶,我看到这个男人有一个硕大无比的头和一个硕大无比的肚子。我的女主人不是蛇似的攀在他的粗脖子上,就是让自己叉子般戳在那个胖肚子上。  这个时候,女主人总是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