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关不上的窗

关不上的窗第17部分阅读

    乏那样的东西,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爱情剧一直不跑火的原因。痞子蔡很明显地借用了外国的剧情,悲剧,悲剧才是震撼人心的,悲剧才给人以最美丽的力量。让人痛,让人伤,让人流泪,却更让人疯狂。

    其实,现在回过头去,写得比痞子蔡好的人大有人在,可是,他是走在前面的人,于是,再怎么样也好了。而且,他还不是一个搞文学的科班出身,这也说明,网络文学是没有门槛的,谁想写的就可以写,只要你写得好,只要你写的有点击率,那么就成功了。

    《第一次亲密的接触》无疑是成功的网络文学,于是,后来在网上红得发紫的时候,出书了,网络文学也是可以出书的,只要你传述故事的能力很强,只要能写出优美的故事,特别是爱情故事,只要网友能认同你,那么你也可以成为网络作家。

    扯了那么多的痞子蔡,再看看李寻欢,不是古龙笔下的小李飞刀李寻欢,而是网络文学中的李寻欢,也就是现在榕树下的经理路金波。1996年,西北大学大四学生路金波第一次触网。在西安钟楼的一个网吧,路金波申请了一个邮箱,上美国白宫网站看了几眼。上网费一小时20块,他得攒几个星期才能去一次。

    几年后他得知,自己是中国的前29万网民之一。一个著名的段子是这样的:1999年西安组织过一次700人的网友聚会。主持人以为李寻欢在场,对台下说,“你们最想见的人也来了”,结果700人在台下欢呼了30秒:“李寻欢!李寻欢!李寻欢!”

    李寻欢的成名是从一篇小说《迷失在网络中的爱情》开始的。在此之前,从15岁到23岁他都对写作毫无兴趣,“是上网才逐渐找回对文字的热爱”。1998年看到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李寻欢奋起直追写出《迷失在网络中的爱情》,一举成名。小说几乎被所有中文互联网转载,“当时2000万网民,我相信1500万都看过我的小说”,李寻欢如日中天。

    十年前,他们被誉为“中国网络文学三驾马车”,他们见证了中国第一代原创网络作家的时髦和荣光。2000年之后,他们相继淡出网络写作,找到更加富裕的生活方式。李寻欢、宁财神和邢育森,新一代网民已经对他们的名字陌生,三个当年互联网世界熠熠生辉的名字,今天有房有车的“成功中年”。

    简单地说说《迷失在网络中的爱情》,还是网恋,一个体育版的老大,一个文学版的大姐大,于简单的矛盾中渐渐地相识,相知,相爱,从网络中下载的爱情,于是在现实中狂热地恋爱,这是网络爱情的一个过程。现实中的爱情远比网络中的爱情要难得多,事实也是如此,风影正因为爱乔峰,于是选择了离开,一段凄惨的网络爱情悲剧才拉下帷幕。很佩服风影,又很为她惋惜,佩服她为了爱人可以选择离开,绝尘而去,如一曲壮歌,在古道上留下片片回忆。可是,惋惜也随之而来,因为她不懂爱情,如果懂,那么她肯定不会离开。乔峰要读研究生又怎样,要读雅思又如何,要出国又何如,爱情是纯真的,纯真的爱情会不会再来?

    不过,网络中的爱情毕竟是网络中的爱情,这已基本上成了一个定律,网络中的爱情不会延长太久。现在,不见光死就不错了,真以为美女会在网上没事干和你谈什么恋爱,或许那个时代真有,我天真地相信那个时候有。网络中的爱情,恰好能碰到一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可人的男人,和谐,默契,这个概率能有多少,大家可以算一算。

    再看李寻欢的《边缘游戏》,以及2002年,李寻欢出版《粉墨谢场》,宣告和文学告别。“没有兴趣了。发现没什么可写,也发现自己写得不算非常好。”他恢复本名路金波,在榕树下开始转型。2005年路金波彻底变成书商,买下了韩寒和安妮宝贝的版权。

    接下来路金波的成功商人之路与那个江湖传奇李寻欢渐行渐远。

    李寻欢见证了一个时代,一个网络文学的时代。不过,李寻欢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写了,那么也暴出了网络文学的贫泛。不只是李寻欢,以前在网络文学中成名的人,大多都不写了,因为,他们不想因为写而去写,自然,他们要写是还可以再写的,只是,没有什么可写了,于是,一个一个转行了。

    网络文学没有门槛是真,不用学历也是真,不需要专业也是对,只要你会写字,你会讲故事,那么你大可以写下故事,发表在各网站,如果运气好,说不定也可以一炮走红呢?这也说明网络文学的走向和出路值得商榷。

    网络文学良莠不齐,什么品味的都有,写得好的人有,写得差的人也大有人在,甚至写得低俗得也不少。只要你用什么眼去看,就会有什么样的收获。不过,我一般不太喜欢网络文学,喜欢的也只是有限的几个人,更多的是在网上看那些现实作家的真作,我觉得那是岁月的沉淀,他们走的不是一夜暴富的路线,所以,作品本身也更经得起岁月的见证。

    如果有一天,网络文学再发展,又会是什么样子,倒真想知道。

    130第八卷-那些事,那些人

    本来想写三年前的回忆,想想自己三年前在广东阳江吃到的粽子,自然是因为现在觉得阳江的粽子好吃的缘故吧。而且,明天就是端午节了,我就没有心思去写文字了,估计又要过好几天再坐在电脑前写着文字吧。

    阳江给我留下的记忆,估计,概括得最好的,还是,那些事,那些人。呆了三年也没有考察出阳江过端午节的种种习俗,但是,对阳江包的粽子,还是由衷地认为是比较好吃的。或者说是我吃过所有粽子里最好吃的一种吧,当然,这对于我呆了有限的几个地方来说。

    第一次过端午节,是在阳江刚好满一年的时候。阳江的端午节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我没有出去外面看,虽然学生告诉我,哪里哪里有赛龙舟的,哪里哪里很热闹,可是,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我依然是坐在房间上着网,看着书。

    但是在节前,平日里和学生玩得比较好的我,却收到了很多的粽子。他们只是出于好意,再说,好东西是要大家分享的。第一次吃的时候,还没有觉察到它的好吃,还是等狼吞虎咽之后,在嘴角的余味中,才发现,原来这是我吃过的最好的粽子。

    本来,我是不喜欢吃粽子的,可是,吃了阳江的粽子,还是改变了我的想法,原来粽子也是可以那么好吃的。于是,节日,依然收到学生的粽子,于是我照单收后,连早餐吃的也是粽子,自然是吃了好几天。那时候在做班主任,有时间的话每天晚上都到男生宿舍去看看,和他们聊着天儿,听他们讲讲不太标准的带着阳江方言的普通话,或者,他们听我讲讲更不标准的阳江话,于是,他们一个劲地傻乐。

    在我的眼中,没有好学生和坏学生之分,因为,我从来没有用成绩去衡量过他们,而且,每次见到他们都是在微笑。所以,他们私下里说我好说话,因为好说话,我不知道还纵容过他们多少回。自然,他们那个时候,不能明白这些道理。

    更有甚者,下了课搂着我的肩,亲切地叫着我的绰号,自然也是他们给我取的。我不以为意,以至这个绰号让他们忘记了我的真名。那个时候我象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更多地是成了他们的朋友。时常能在男生宿舍里听到我的笑声,还有他们的笑声,自然都是在晚上快睡觉的时候。

    很多小孩都会做错事,可是,我一直想能用自己的言行影响他们,而没有选择过多地去责罚。还有,非常地讨厌他们肆无忌惮地说着粗口,我清晰地记得我那个时候是不会骂人的,那些粗口,我听着特别刺耳,于是好好地教育了他们一回,开始收敛了很多,就不知道后来他们是否还记得我说的那些话。

    那个时候,班上的纪律很乱,不过,相互之间的关系倒还不错。在语文课上,是我们交流得最多的时候,大多的时候是我在姿意地讲,他们无压力,面带着微笑在听,其实他们不知道,那个时候我以我最大的热情在给他们讲述一些人生中的东西。而且这些,一般语文老师是不会讲的,我的语文课倒脱离了单纯的语文,更多的是引导他们去正视一些社会的问题,而且尝试着去给他们讲一些道理。

    第一年,和任何一个男生都可以成为朋友,自然是因为班主任的缘故,而且,我又是一个不认生的人。倒是更少的时间和女生交流,一般情况下不去视察女生宿舍,还引起她们强烈的不平。在办公室的时候,也很少和女生交流,因为和她们不知道要开什么玩笑,更没有和男生时的随意。虽然,我不会给她们压力,可是,估计她们会给我压力,因为那个时候我是拘谨的,严肃的,而不是轻松的,幽默的。

    所以,很多人都是停留在语文课上对我的认识,不过,那无关紧要,我总还是和他们在语文课上进行过心与心的交流。还有隔壁班的学生,因为不是班主任的缘故,更是放肆得不行,记得很清楚地是约我去打球,然后又约我去打游戏,还公然告诉我他们喜欢谁谁谁,问我如何去追女孩子,我是完全地被他折服和晕倒了,那个时候我总是无奈地笑笑。

    不可否认,那个时候的课是上得有点精彩的,至于为什么不敢用很字,还是因为只是迎合了大众的口味吧。而且,自以为是年少轻狂,热情洋溢的时候,用个有点也不算是过份吧。笑声,依然还是笑声,很多学生都说记住我的,都是我的笑声。

    第二年的时候,我不教那些家伙了,可是那些家伙依然死性不改,还是拉着我讲这个讲那个。历史班的家伙就更坏了,经常在下课之后说带我去打球,还硬要和我单挑,还好,自己赢多输少。地理班的学生倒是女生多,也乖巧,自然省却了我许多的烦恼,有限的几个男生,倒和我肝胆相照。

    也是这一年开始,很多人都说我不笑了。其实他们不知道我每次看到故人都是微微笑的,只是一闪而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不教他们了,他们就说我冷落了。呵呵,我无法去解说,虽然那个时候我的心里经历了很多东西,不过,我一样的是热情,只不过有点被动,少了第一年时的许多主动。

    第三年的时候,教音乐和历史班,还教地理和政治班,混合的班级。这一年,更是我心情烦乱的年代。我的学生都上高三了,他们更少有时间来看我了,和我以前一样妄意而笑了,更多的是沉浸在学习的氛围中。

    音乐和历史班的课的女生太多,以至于我现在还不能全部说出他们的名字,地理和政治班能记住的,要么是最调皮的几个,要么是最有特色的几个。这一年,男学生很少敢和我搂肩称史道弟了,而那些高三的学生却还敢,而且还约去过河里游泳。女生见到我更多的是微微笑,带着点羞涩,而我笑的灿烂,然后也有点羞涩似的。

    倒是音乐的学生敢在楼上大声地喊着我的绰号,我回头,看到一群洋溢着微笑的女生在音乐的祥和中叫着我的名字,倒还是挺感动的。

    在第一批学生高三毕业的时候,在第二批学生上高三的时候,我悄悄地走了。于是,那些人,那些事,留在我的记忆之中。以致于现在学生在qq上呼我,我还能清楚地知道他和她是那个班的,或者幸运的话,我还会记住他和她的名字。

    他们记住我的,大多是笑,一个爽朗笑声的大男孩,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朋友,一个乐观宽容的大哥哥。倒不是一个正经的老师。

    由于今天的粽子,想起了呆在学校的种种。不过,倒还真想再吃吃阳江的粽子,他年他月之后,还能去哪里旧地重游吗?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呢?

    末了,还是说一句端午快乐吧。我亲爱的学生和可受的同事们,以及我的朋友们和亲人们。

    131第八卷-千山万水寻应酬

    听着有声文学,乘着微微的醉意,我写着今天的日志,自然,是关于酒而带来的思考和想法。题目写得有点那个,好象是我有事没有故意想酒喝似的,其实,知道我的人都知道我讨厌应酬,讨厌喝酒,至于为什么我讨厌,一是耗太多的时间,二是自己不能喝,三是酒场的文化我不太适合。

    曾经,我是多少地想天天都有应酬,还天真的以为,有没有应酬,足见一个男人的本色。或者,在酒场上肆意江湖的人,定是乔峰级的大哥大级人物,那么在酒场上一出现,便可以技压江湖,无人不敢遵命,无不人敢号听。曾经傻傻地佩服那种千杯不醉的英雄,也为那些在酒场上得意而笑的人折服。

    君不见,醇厚之酒杯中来,奔流到肚不复回。君不见,酒场之中挥潇洒,称兄道弟谈天下。什么感情深,一口闷,什么感情铁,喝出血。什么你在上,我在下,你说几下就几下。什么小白兔白又白,三杯小酒一口菜。什么……还有很多的游戏之类的,最简单的也是划拳,输了就喝酒。

    不是太频繁的出现在酒场,可是有不少时候混在酒场之中。一般是什么上面领导来视察,或者政府机关来公司检察,或者是同事之间乐,或者是公司的什么酒会等等。刚来公司的时候,还一直沉浸在喝酒的氛围中。那个时候是的确喜欢上了酒场的应酬,觉得有趣,漫漫长夜怎么过,混在酒场中倒不失为一种好的办法,喝得微微醉的时候,回家,睡觉,刚刚好,省却了很多睡不着觉时想着乱七八槽的事情的烦恼。

    不过,从来都不是微微醉,而是彻底地醉。喝酒太爽快了是不行的,我开始的时候喝得急,也喝得快,所以,很快就喝醉了,然后不到半个小时,就是吐,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不知多少次。我是喝一回吐一回呀,哦,再喝一回又吐一回。不过,每次都是躲着,撑着在没有人的时候回来吐,然后自己一个人难受。

    我的酒量不好,这一点没有受到遗传,不过,喝多了之后就开始说,下次再也不要喝那么多酒了。可是,一上酒场,又禁不住劝,于是,不知不觉中,大杯小杯落肚肠。于是,在吐过后,在伤过后,就不喜欢去酒场了,也不喜欢去应酬。能推的尽量推,能不去的尽量不去,倒也省却了许多麻烦。宁愿呆在公司吃个便饭,至少那样更香。

    久在应酬的人肯怕都讨厌喝酒吧,可是一到酒场上,没有酒却又是万万不行的。

    酒是政治的需要,自古以来就是。同时,酒也是工作的需要。

    不知有多少人,就是因为酒而一路风起,平步青云。你认真地看看乡镇干部的履历就明白,多少人是在酒场上混出来的干部。中国的官场文化,太需要酒来滋润了。没有酒,就套不了近乎,不能喝酒,就没有人理你。没有酒量,自然也被酒场上的人看不起。

    还是不想喝酒,酒场上的劝酒文化太有历史了。喝多了最后难受的还是自己。坐在一起喝酒,总要敬酒吧,不然,来喝酒做什么呢?于是,一桌十个人下来,也是十杯。如果是白酒,岂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的,估计就是酒仙李太白在世,也喝不了那么多吧,就是喝了,估计也醉了吧。

    如果是随意的喝一两杯,量力而行,倒也喝得惬意。可是,太多的时候我们喝酒都是带有目的得,那个时候,没有随意。生意能不能谈成,你这个人心里爽快不爽快,先喝一杯酒再说。喝酒还千万不能迟到,不然,罚三杯是最轻的处罚。

    记得有一次我不知天高地厚,一个人挑战几个人,自然,那天我醉了,而那四个人一点事也没有。那是我喝得最多的一次。那次我倒是豪气,不过,却也用醉酒换来了如此惨烈的代价。事后,他们还一直拉着我去再喝,我说不去了,再也不上鬼子的当了。

    大学毕业的时候,喝酒了,也喝醉了,那个时候,酒不醉人自也自醉。很多人都哭了,我没有,我那时候倒没有真觉出什么伤感,或者就是伤感,我也没有在酒中表现出来。不过,不知不觉中还是一桌一桌喝了过去,人也在不知不觉中晕乎乎的。回到学校之后,实在忍不住就蹲在地下,好好地吐了一回。事后我回忆起来,好象不伤感,倒是我一个人悄悄地拎着包离开学校的时候,有点伤感。没有通知任何人,第一个离开了学校,记得那个时候有太阳,还是烈,拷得人更是心烦意乱。

    毕业之前一直在喝酒,和这个兄弟喝,和那些兄弟喝,喝了都是兄弟。如今这些兄弟聚在一起,自然也少不了喝酒。不过,没有以前那么姿意,也没有以前那么放肆了,自以为,不是年少轻狂时了。

    人越大,越老了,就不太愿意喝酒了。我可能也到了大的行列吧,不能说到了老的行列,不然,应该要好多人要骂我了,自然,也逼得那么比我还大的人往老上搁了。

    喝酒多的人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毛病,要不就是胃不好,要不就是脂肪肝。酒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且,酒也是可以喝也可以选择不喝的。虽然中国酒的文化源远流长,但是,却并不见得酒有什么实际的功效。酒更多的成为了一种需要,一种手段。

    千山万水寻应酬,估计是没有这样的人吧。混迹于酒场江湖的人,也和我一样,是想躲就躲,能推则推吧。但是饭店依然林立,酒店生意依然红火。

    来,兄弟,咱们喝两杯。

    兄弟,没事吧,有空吗?咱们出去喝两杯。

    兄弟,够义气,爽快,喝两杯。

    喝完这杯酒,我们就是兄弟了。

    来,兄弟,干了这杯,事情包在我身上。

    面红耳赤,把酒言欢。灯红酒绿,推杯换盏。酒喝得是越来越多了,人认识是越来越多了,这就是人际关系,换句话说,这叫人脉,你懂吗?这叫人脉。

    不喝了,我醉了。

    不喝了,我吐了。

    不喝了,我晕了。

    于是,酒的效果达到了。伤了自己,也害了别人,这就是酒的文化。酒,还是少喝为妙吧。再也不愿见你在酒场上卖醉,再也不愿看到你在酒场上沉睡。

    132第八卷-且留下来

    看过去,且留下来。似乎是没有来头,也没有理由,倒好象文不对辞,不过,没有关系,我只是要表达一种萦绕心间的感受,如此而已。

    闲暇时花了好几个小时在看一本书,一本在网络里吵得非常火的小说,名字叫《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一口气读完了,便有了如下的谈论和感想,也有了看过去,留下来的淡淡地雅兴与心思。

    回首自己第一次百~万\小!说的情景,那个时候还真以为是网络中的黄|色小说,便不屑多看一眼,印象中只是看了一个章节而忆,便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看下去。后来也不了了之,毕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那么多时间在网上百~万\小!说,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时间去书店专门为了看这本书而捣出为数不多的生活费断然而买之。

    有时候我们会以自己的主观武断而固执地去认为某事是这样的,于是,不管怎么样,都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原始想法,人,总有时候会这样犯经验主义的错误。有些事需要经验,而有些事却败在经验。那个时候,很喜欢对某事了解一点点,便主观地发表很多物是人非的感慨,如果错了,然后归结为年少轻狂。

    扯远了,还是说说当时看这本书的感受吧。初看这本书时,心里总是觉得暧昧,总以为是那个作者为了点击率而故意为之。借暧昧的名义来宣传自己的著作,而我向来不屑于此。自然也对那本书没有好感。或者说不可否认,正是因为这本书看起来暧昧,而吸引了我的眼球,或许很多的人看这本书开始的理由都是因为这。

    淡淡地看了几章,不紧不慢,没有细细地咀嚼出它的味道,却扔了。而再次捡起来看时,便告诉自己要沉下心来看了,硬是说服了自己很久。刚开始还是不以为然,但慢慢地看到作者走的不是暧味这条线时,但看到作者用幽默而俏皮的文字讲述一段故事的时候,便很认真地看了下去,越看下去,越是觉得好看,越是觉得好。

    心里就在想,为什么如此一段美丽的爱情在作者笔下会写得如此的生动,如此的纯洁,简直和题目大相径庭。而我那个时候又是疯狂地喜欢读一些没有来由的爱情小说,尽管知道小说中的爱情是虚构的,可是自己还是就着文学的角度细细地品尝着这独有的滋味。

    故事为什么能写得那么好,就故事本身来看,的确是一种很好的题材,无怪乎在各大网站疯狂地转载,创造了网络小说过亿的点击率。于是,有是想看看作者的冲动,一看,是一个名叫三十的人写的,不是出名的作家,但是,我不看有名没有名,只要写得好,不影响我对作品本身的欣赏和品读。

    纯爱,纯纯地爱。爱的和现实中的年轻男女格格不入,爱得和现实生活中的琐碎和暄闹格格不入。一个上海的白领,一个漂亮的空姐,就是这样的背景下不期而遇了。于是,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也开始了。虽然这样的套数大家可能都看过,可是,却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睿智和幽默,他用他俏皮的笔端给我现实生活中男女一个美丽的期望。

    故事没有学日本或者韩国,没有走悲观路线,就看前几年同样也是火得不行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触》,也是走的悲剧路线,因为更容易打动人,更容易激发读者内心的共鸣。而《和空姐同居的日子》走的却是轻松的欢快的路线,在全书中,读者都会看到快乐,看到冉静的机灵,看到陆飞的幽默。

    故事的结局留给读者很大的暇想空间,这也是作品的成功之处。但是却在传递一个清楚的信息,冉静走了,但是她还会回来,陆飞依然在打拼,可是从我们的理解中,依然可以看到三年以后,他们的相遇,他们信守誓言,拥有美丽而动人的爱情,而爱情美好的归宿,只是时间的问题。

    陆飞自如自终没有给冉静一点压力,有的只是爱情的轻松和自由。虽然他喜欢她,她也喜欢他,可是他们的日常交往却是那么的水||乳|交融,他们的爱情却是那么的水到渠成。在这里我要插一句,其实爱情本身是对等的,没有一方的刻意付出,也没有一方的刻意忍受。如果需要一方压制着自己的情绪而刻意去奉承,那本身离爱情就很远了。可是现实中的爱情还是有太多的刻意,还是有太多的雕刻。

    爱情是相互信任,相到体谅。她在失意的时候,他无奈中把她捡回了家。他在面临失业的时候,是她在一直暗暗地鼓励他,是她让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自信,这个时候不要低估了美女的力量,或者说爱情的力量。同居一个屋檐,却演绎着相互体贴,相互信任,这是人性中最光辉的东西。

    或许大家会和我一样质疑,这样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在我们的生活中真的有美女失恋的时候躲在小区的沙发上等我们捡回家吗?或者真有这样美丽的女子问你要房门的钥匙而同居吗?然后喜欢会这样淡淡地,如去淡风清,又如流水潺潺地润人心田吗?如果带着现实的角度去解读,我想是离作者的本意相去甚远的。

    就只要从文学的角度去理解就好了,就只要从爱情的真谛去理解就好了。故事中的男女主人公好象没有吵过架吧,就是碰到什么不开心,也是淡淡地说我要惩罚你之类的,而这些惩罚,如果你读了便会感觉到生活的美好。又有谁不愿意去接受这样的惩罚呢?

    作品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书中还是给我们创造了很多的感动,而不是廉价的眼水,因为幸福的表达方式并不只是眼水,有时候一份平凡而真实而又纯真的感动,远远比一刹那间的泪水有意义得多。

    很佩服他们相互之间给的空间,其实爱情本身就是这样,给对方足够的空间,也给自己足够的空间,那样的爱情才能常久而恒新。如四季的轮回,那么地自然,那么的随意。轻松,自由,没有压力,没有负担。似乎有点抛开了物质这个基础,不过,这在书中倒是次要的,一个空姐,一个白领,自然都不会在经济上太过于拮据。因此可以断定,他们的爱情是基于物质基础上的。

    这本书不只是吸引了少男少女,更多地吸引了上班的白领,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在爱情被剥落的时代,在情感泛滥的年代,纯洁的爱情显得多么的可贵。它能有时候能给我们一片海,更能给我们海里的一叶扁舟,还能给我们到达彼岸的一个明灯。

    看完书之后,是停留在久久的感动之中,对,是感动,除了感动,我还试着去读续集,但我也知道,续集肯定没有原来的好看,因为我知道故事的结局过多地去传述,便会失去文学本身的意义。所以,索性不再看续集,而且也知道续集没有原集好看。虽然自己还是耐不住诱惑而看了续集的目录,但是,还是在字里行间发现少了原著的许多味道,于是,也就没有看的动力了。

    好好爱,好好地经营爱情。于风淡云轻之间,于山间流水之际,于若有若无之间,于轻松和谐之间,让爱情结出甜蜜的果实,让爱情酿出醇香的老酒,在黄昏漫之际,还能回忆着年轻时的点点滴滴,那时,是否会泛出丝丝的笑意。

    133第八卷-捧起你的回忆

    一直不愿意过多地去回忆着回忆,可是,在很多的时候,人还是不自觉就回忆着回忆。有人说,过多的回忆就不会进步。或者说老是回忆的人,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的无奈与不快。如果我回忆,不知是属于那种,不过,我想回忆只是为了过去的一种怀念,仅仅是一种怀念吧。

    捧起你的回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美丽。每个人都有,都自己自己的精彩和快乐。在前面的文章里,我好象写着一篇关于看nba和打球的日志。或许是现在更多地看nba,或者是现在更多的时候可以和同事在下午去球场打打球,于是,我又是拿出这段回忆。

    前几天晚上火箭和湖人的决赛,是晚上两点半吧,我把闹钟调到二点半,只为想看看到底球打得如何。毕业那么多年,这是自己第几次有那么样的耐力想在深夜去看球,我自己也不知道,记忆中似乎不多。尽管以前在教书时非常地有时间去看球,可是因为找不到看球的伴,就悻然不看了。因为找不到打球的人,所以悻然就不打球了。

    等我影响到同事打球的时候,等我号召他们一起去看球的时候,我却走了。来到新的环境里,我还是试着影响着他们去打球,还是试着影响他们去看球,想不到,他们也慢慢在我的潜移默化中去看球了,也跟着我去打球了,这是我非常高兴的事情。

    有时候因为工作的原因,看不到球赛,于是就简单地看看新闻,其实,看过球的人都知道,看新闻和真实地看球是远远有区别的。

    每次回到家中,依然是和爸爸坐在一起看球,爸爸说他年轻的时候球打得很好,这是我不知道的。有时候我没有时间看球,回来之后他会绘声绘色地把比赛的场景告诉我,我们两个人也乐得讨论一番。

    在那个深夜的日子,我也记不清楚是多少个深夜。当别的同学忙于谈恋爱的时候,当别的同学忙于学习的时候,我们这一伙球友去翻墙出去看球,看足球,也看篮球,有时候索性就在网吧上通宵而不回宿舍,然后叫别人给我们应到,如果检查的话,记忆之中,男生的宿舍不太检查,倒是女生的宿舍常常会检查,所以我们也更大胆跑出去看球。

    爱好有时候是一种说不清楚的东西,我的右手曾经为了篮球撕裂性骨折过一次,等到完全康复的时候,好象是一年以后。那次我的手包扎起来,可是一个月以后,我就出现在球场,右手不能打,我就打左手,我的左手会打球,还是源于那个时候。

    如果不能打球,不是手痒,而是心痒。虽然自认为球打得不好,不过,我只为去球场上跑跑,跳跳。

    因为打球,也认识了不少朋友。从大一开始,可能就是因为球和很多人成为了好朋友。或者因为游戏,或者因为其它的什么。反正我的爱好比较广泛,所以也认识了不少人,我倒是我一直比较得意的地方。

    这些回忆,让我现在都笑得有点甜。现在大多朋友聚在一起,最多的还是说来打一场球吧。好几个星期,小罗和阿胜都约我去打球,可是一直没有时间。虽然我每次从他们的城市飘过,每次都是打个电话说我没有时间来打球,他们就说我为什么不驻留片刻,只为打一场球。

    什么时候是应该和他们去打场球了吧,不过,我更期望大学的同学约到一个地方,再打一场球。一直都在qq上联系说,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组织一场,我倒希望是毕业五周年,或者是十周年的时候来打一场球吧。

    我们宿舍六个人都会打球,而且经常是八二打八三,八三队一直没有打过八二队,这是大学毕业时八三队的遗憾吧。我们六个人好象四年没有聚在一起打球了吧。

    或者,我们那年坐在一起,看一看nba的总决赛,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看了,我好象今年是看得最多的一年,除了大学时。

    关于球的回忆,好象太多了,我怎么写都写不完。索性就不写了吧,还是约他们一起打球吧,然后再天南地北地聊聊天。

    134第八卷-淡泊以明志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志远。

    不知从什么时候读到这句,只是如同以前一样,每都到此都是匆匆的了解,或者是不求甚解。而我读书更多的时候都是这样,不知道没有关系,只要朦胧地知道,大概地了解就一带而过,而在他年他月他日之后,一个偶然的场景,一个偶然的机缘,以前读过的东西便会在心中释然。

    热闹暄嚣的地方,奔腾似火的心情是不能深刻地知道自己的志向的,更不知道自己志向到底能走多远。

    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滛慢则不能励精,险躁则不能治性。年与时驰,意与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出自诸葛亮54岁时写给他8岁儿子诸葛瞻的《诫子书》。这既是诸葛亮一生经历的总结,更是对他儿子的要求。在这里诸葛亮用的是“双重否定”的句式,以强烈而委婉的语气表现了他对儿子的教诲与无限的期望。用现代话来说:“不把眼前的名利看得轻淡就不会有明确的志向,不能平静安详全神贯注的学习,就不能实现远大的目标”。

    走过了年少轻狂的时代,也为这年苦涩的青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每个年少不更事的少年或许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体会吧。而渐渐成长的我们,更需要自己淡泊了,更需要自己宁静了,只有在淡泊中才能反省自己,也只有在宁静才能刻苦实现自己的目标。

    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不是宁静了,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是不是淡泊了。但自己知道离这个境界还差很远,还要很大的努力,还要很好地修身养性。

    很不容易修正自己的作息时间,不再午夜时刻还在网络上奔跑,也不在闲睱时刻便迫不及待地打着游戏。却能在早晨空气清新的时刻自然地醒来,想想以前不到上班的时候是不会起来的,而且以前教书的时候还不知道晚起了多少回呢。

    上班的时候认真地做好自己的事情,这是一直告诫自己的。下了班便约同事去打打球,回来坐在办公室喝杯水,有时候吃片西瓜,有时候吃个冰激淋,偶尔闲聊几句,有空的时候看看我们喜欢的篮球比赛,再奔上六楼去洗个热水澡,再下来把衣服丢到洗衣机里,再回来网上看看新闻什么的,日子倒也轻松,这是自己很久没有过得如此轻松,如此正常的了。

    曾经,也习惯了无所事事,曾经,也习惯了不思进取,曾经,也不再反省,曾经,也不再思考,于是,发现自己不是在生活,而是在和日子玩游戏。

    自然,狂燥的心态,是一件非常撩人心烦的事情。自然,自寻烦恼的日子,是一种自我失落而惶恐的心态。

    更自然,在日子的悄然而逝中不知不觉地忘却了自己年少时的理想。而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怕还是宁静,怕还是淡泊吧。

    不用给自己寻找合适的理由,也应该要在宁静在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