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归的夏国部众其实是一路忐忑。他们从前一直被灌输靖北凶残、妖马邪恶的观念,现在不得已要归顺他们,真不知道会得到怎样的凌虐。但是他们在入城的时候发现,马中求不妖,而且还很可爱。
马中求率全军和百姓们出城十里,列队迎接夏国遗民的归来。夏民能够从马中求不帅的脸上看到他傻傻的喜悦,他没有修饰的坦诚。胡志成率众将滚鞍落马,单膝跪地,给马中求行礼。夏民老幼跟着全体跪倒,不敢发一言。
中求忙把他们扶起。他郑重告知所有夏民,“以后不用对我跪拜!”
如果说迎接入城这件事让夏民对马中求的印象大为改观,使他们开始稍稍放下提着的心,吊着的胆,那么接下来的一件事,就让他们对马中求和他治下的靖北人变得彻底心悦诚服。
我们前文说过,马中求派阿里不花和乌乞买前去北方森林接回所有靖北部落民众,他们在夏国遗民回来之前先行抵达凤凰城。彼时,马中求不能确定夏国遗民回不回来,何时回来,回来多少,而靖北部众总要房屋安家落户。偌大一座王城,空落落的房屋不下万间,马中求当然下令,除了一部分留作官府用途外,其余房舍,任由靖北民众居住,先到先得,然后上报官府就行了。
现在夏国遗民忽然返国,鹊巢鸠占,他们面临着无处落脚的窘境。夏民们自我安慰,说现在人家是征服者,胜利者,我们是失败者,逃而复归的人,连脸都丢尽了,还想跟人家要回自己的房子?算了。随便找个没主的地儿,有的住就不错了。几乎所有夏民都准备坦然接受了这一结局,马中求的一纸命令传到了他们耳朵里。
玆令,
所有返国夏民前赴官府登记户籍名册,抄录家产宅第。官府即据此图册前往查访,确定房舍原主。一经查实,即命暂居此屋的靖北人搬离。俟后官府另作安排。
某年月日靖北总督署印
夏国遗民欢欣鼓舞。真没想到,征服者对待被征服者,竟然如此优容大度;真没想到,敌人原来没有官府说的那么坏,甚至根本不坏!真没想到,强权居然是认理不认亲,帮理不帮亲!真没想到,人家吃到嘴里的肉都能吐出来!
想到这些,绝大多数夏国遗民有种前半生尽皆上当受骗的感觉。原来敌人根本就不是什么面目狰狞的妖魔鬼怪,敌人一点也不凶残狠毒,敌人比你们这些满嘴谎言的官老爷可爱多了!
夏国遗民一旦重返家园,精神振奋。王城宅邸多有因战乱、逃亡、病殁而空下来的房屋,这些空房,有的连片成区,有的跟夏国遗民交错夹杂。为防止族群隔离,加强族群融合,中求不许靖北人迁居连片的空房区域,而是有意安排他们与夏国遗民交错杂居,做街坊邻里,融为一体。
“我们的原则是必须杂居,不许聚居。”中求对他们的僚属解释说。
将领、官员们有的理解,大部分不理解。但他们都点头,好像很理解,很支持。这又是他们盲从权威的惯性,中求知道这一点。
“一个好领袖,一套好制度,只能二选一,你们要哪个?”中求笑着问。
“好领袖!当然好领袖!”众人的回答毫无异义。
“你们错了。我们要好制度,不要好领导。”
众人面面相觑,表示不能理解。
“好领袖终归会死了。他死了之后,能保证接下来的一个一个都是好领导吗?就算好领导长生不老,人也是会变的。中国历史上多少英明的君主晚年昏聩,扰民害民?汉武帝,我们歌颂了几千年,你看他死时他的帝国都成什么样了?还有康熙——”中求马上意识到,这帮绝域遗民没听过元明清以后的事,马上打住。“还有唐玄宗。记住,‘治大国如烹小鲜’,小鱼小虾怕的是折腾,你搅来搅去,翻来翻去,就都碎了。老百姓也一样,小民生活怕的是折腾。百姓不需要你今天弄这个工程,明天搞那个运动。今天出这个政策,明天出那个政策。今天打这个国家,明天出那个风头。整天琢磨搞点大事儿,干点成绩,这样的官员好像很进取,很爱民,其实最扰民,最害民!我们当官的,什么事少管一点,老百姓就比什么都高兴。老百姓苦的不是官府管的太少,而是管得太多。不需要你整天出台什么惠民政策,不需要你领导他们去致富,你只要不拦他,他自己就致富去了!”
众将、官员深有感触,有些人面露不悦,也都默默点头。
“既然清静无为这么利国利民,为什么除了西汉初年,我们的历代政府都不愿施行呢?很简单,清静无为,损害的是官员的利益,而且是大大的损害。什么都不做,我们官员的权力就闲置了。不管人,不管事,我当这个官还有什么油水,还有什么成就感?没有政绩,我怎么树立一个能干的形象?怎么让老百姓记住我,让他们对我感恩戴德?古往今来我们中国的官员,基本都是这种心理。”
众官哑然失笑。
“做大事,受万民敬仰,这是人之本性。也是人的最高需求——自我实现。可是,以一己之私而害万民之利,公平吗?”马中求动了感情,他望着台下这些官僚们。
“不公平。”大家说。
“不公平为什么我们还历朝历代、世世代代都这样做?”马中求几乎是吼出来。
众人沉默。
“因为我们的权力不是人民给的!所以我们当然就不顾及百姓的利益!历朝历代,哪一家一姓的王朝不是靠武力抢夺来的?既然权力来自武力,我还敢管你百姓怎么想?我只管我自己怎么爽!百姓不爽又能怎么样?有本事放马过来啊?我养着几百万军队呢!我的暴力机器可是枕戈待旦,训练有素,专业就是怎么杀人!敢反抗?成不成你就已经是在犯罪了!我不光站在军事上的制高点,我还站在道义上的制高点!这样的政府,还怕人民什么?”中求怔怔望着官员们的眼睛,“这就是我们官员敢于胡作非为、有恃无恐的原因!”
聪明的官员已经预感到,接下来马中求要给出他的对策了。而这个对策,绝对将是千百年来他们闻所未闻、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我决定,彻底变法!彻底改革我们的统治机制!从明天起,郭华,阿里不花,胡志成,乌乞买,唐振等等,诸将领、官员明日王宫议事,议定具体改革方案。无故不得请假、缺席。另外,郭夏,你马上带人给我到处访察隐士徐来的下落。找不到徐来,你就别回来了。”
郭夏已被中求派人从泰西召回。“是!属下走尽千山万水,吃紧千难万苦,想尽千方百计,无论如何也要把徐来尽快找出来!”
“找到他之后,如果他不肯出山,把我的话捎给他,‘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现。无道而隐,清也;有道而隐,耻也。’去吧!”
郭夏诺诺而去。
中求转而对左都哈道,“你去给我访察一个人,咱们的前任副总督,柳一笑。我把他派到王城当内应,这小子失踪一年多了也没个影儿。记住,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找不着他,你也不用回来了。”
“是!”左都哈领命而去。
“今天会议就到这儿吧。大家散会。”中求一挥手。
经过这一系列大变故,马中求七个娇妻迭次香消玉殒,如今只剩两个。李海燕的肚子越来越大,梁卓尔整天忙着照顾小香临。公事之余,中求寂寞难遣,便爬上凤凰台高瞻远瞩,忽然想起久违的夏国公主黄茸茸,想起当年在台进客栈门口作弄她的荒唐事。哎!这么可爱的公主哪去了?中求马上部署手下探查茸茸公主的下落。下落很快就出来了:茸茸公主已于一年前死去,死状凄惨,死因蹊跷。这个结果让马中求震惊不已,继而无限哀叹。临风堕泪,中求怒而命令有关官员马上明察暗访,务必查出茸茸公主的死因。
茸茸公主的死因还没出来。马中求议定的全盘革新法令已经出台。其要旨如下。
一.变尊号,变年号,不变国号。最高长官不再称“国王”,改称“总统”。废除原有纪年方式,从明年正月一日起改称“夏历元年”,以此类推,直至无穷。国号“夏”维持不变。
二.裁军。原夏国军队一律裁撤、复原。原靖北军仅留鬼武营200人(作为夏国正规军,兼顾宫禁)和骑兵600人(作为分散驻扎的警察部队,维持治安,兼顾消防),其余全部裁撤、复原。
三.废除奴隶制。在夏国境内或夏国管辖的任何地方,不准有奴隶制或强制劳役存在,除非用于已经定罪的罪犯。
四.夏国政体为“三权分立的民主政体”。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不统属,互相制衡。
五.国家最高立法机构为议会。议会由名额不等的议员组成。全国以每100户居民为一个选区,每个选区一个议员席位,由本选区年满18周岁的所有公民一人一票选出。该议员代表和反映所在选区的民意,对该选区负责。由选区所有成年公民组成的“公民大会”有权选举或罢免本选区的议员。议员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两届以下。议会每两年改选全部席位的1/2(第一次改选于议会成立的第三年年底进行),以保证新陈代谢和政治成熟的延续性。任何议员不得兼任行政、司法或军队职务,否则其议员资格自动废止。
六.议会出台、修正或废止任何一项决议或法案,须取得议会2/3的多数同意方能通过。
七.总统为国家元首和国家象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总统府’的最高长官,也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指挥官。总统有权任命和罢免总统府各部部长及其它次要职务。总统候选人由议会提名(不得少于3个名额)。全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依法被剥夺选举权的除外)一人一票进行总统选举,得票最多者当选(支持率不超过50%的,议会必须提供全新的候选人名单,重新进行选举)。总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最高不得超过两届。
八.总统不得拥有议会席位,不得干涉议会事务,无权召集或解散议会。除非为了打破平局,总统没有议会投票权。
九.当议员征集到3/4的议员签名时,有权发动对总统行政命令的否决提议。当议会形成4/5的多数一致时,有权否决总统行政命令。当议会形成5/6的多数一致时,有权罢免总统。罢免案通过后,由副总统暂代总统之职,直到下届总统选举产生新的总统。
十.议会通过的决议、法案须由总统签字后方能生效。总统有权以拒绝签字的方式驳回议会通过的决议、法案。但当议会以4/5的多数再次表决通过该决议、法案时,总统必须签字。
十一.
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制定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并据之制定、完善现代民主观念下的《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各种专门法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罪犯的私有财产。程序正义大于实体正义。严禁刑讯逼供。以下原则必须落实:“疑罪从无”,“无罪假定”,“有权沉默”。
十二.
改革司法体系和审判制度。在夏国境内,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人和组织都要服从于法律的约束。全国最高司法及审判机构为“国家法院”。国家法院负责解释宪法,维护法律权威,有权裁定总统行政命令和议会议案是否违宪,并有权据此责令其作出更改或撤销。国家法院的“大法官”名额为7人,由总统任命,并经议会通过;一经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国家法院的大法官依法行使“独立审判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十三.
东部大开发。政府选调人员和征募志愿者前往山东花田错进行开发建设,普及文化、制度,推广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增强国力,物尽其用。
十四.
普及文化、教育。政府推行文化普及政策,广泛兴建学校、夜校,大力培养教师。凡年满7周岁的公民必须接受“六年义务教育”——国家免费施教,公民义务受教。未曾接受六年义务教育的50岁之下成年人必须报名入读夜校。
十五.
言论自由。任何公民有权自由发表对任何问题、政策、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看法、批评或建议。其意见表述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任何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进行干涉或禁止。任何公民或组织享有撰文、著述、办报发行的自由。国家机关无权对独立媒体或公民进行书报检查。
十六.
文化开放。夏国允许一切思想、学说和任何宗教(邪教除外,其认定方法见相关法律)的自由传播。政府包容一切文化潮流,不得以公权力进行干涉、压制或禁止。
十七.
全体公民人格平等、法律面前平等。取消民族标签,淡化族群认同,官方场合禁用“蒙古人”、“汉人”等民族标签,淡化“花田人”、“河西人”、“靖北人”、“王城人”等族群认同。所有人都是夏国公民,统称“夏国人”。
族**流,民族融合要无孔不入,无远弗届。提倡和奖励民族、族群间的通婚,力争在一两代人之内,让各民族、族群血脉相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对以民族、族群为分界线的群体性争斗事件发起人严惩不贷。
十八.
婚姻自由。原则上,无三代以内血缘关系者皆可组成婚姻,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政府提倡和奖励“早婚晚育”。早婚是为了人民的性福,晚育是为了后代的质量。同时提倡和奖励“大男少女配”。通常,男性比女性年长6-20岁为“大男少女配”。女子法定最低婚龄为15岁,男子为20岁(男人的头脑发育滞后于身体发育,必须做出适当牺牲)。
十九.
提倡“性开放”的社会文化。允许婚前同居试爱。允许婚外恋情,提倡建立长期的、固定的情人关系,但也不反对一夜情。
二十.
同性恋情不受非议。同性婚姻合法。
二十一.
法律允许一夫多妻,也允许一妻多夫。是否公开,是否登记结婚,听凭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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