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阴阳师手游同人)【酒茨】山河千转+一颗驻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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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茨木终于彻底离了酒吞旁侧。他并不是没有离开过酒吞,红发大妖不比姑获鸟那般天生有母性的妖鬼妥帖细心,从无事事迁就茨木的道理。在茨木年岁尚小的时候,酒吞嫌拖着个小孩杀人杀鬼太过麻烦,便曾在大雪翻飞时节把白发小鬼弃于一山洞,出去游荡几日后才带着鲜血腐肉回归洞中。茨木也是个独特的妖怪,他不惊不惧不急不恼,山洞口有酒吞设下的结界,茨木爬不出去,只能乖乖缩在洞中,饿了就捧一团雪水入口,冰凉凉的一大坨,几乎把那一颗拳头大的妖心冻个透彻。

    酒吞回来时,见一白发小鬼已然饿得前胸贴后背,却仍撑着一口气直直战起,嘴角一抹似有似无伶仃笑意入骨三分。

    这才是妖鬼该有的精神,酒吞心里约莫是对茨木的表现颇为满意,那天晚上,他额外多分了对方半个臂膀,是哪一只天邪鬼的臂膀,食起来如啃枯柴,不比人类脂膏肥美多滋,却更能提升修为。茨木不贪口舌之欲,他握着一条绿莹莹的瘦爪,大啖大咀,似要把自己比酒吞晚生些年岁所遗落的千百光阴都通通嚼入腹中。

    所以,这依旧是茨木第一次离了酒吞旁侧。他不知道酒吞会不会回来寻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再寻到酒吞。神魔妖鬼皆有一幅肆行妄为的性子,来无影去无踪,天下之大无处不可落脚。茨木脑袋里还存了几分人性,他虽时常啖人肉饮人血,却往往吃的都是酒吞替他捉回来的死物,自己倒没惹上多少杀祸——不是不敢,只是毋须费神,亦不必挡了挚友展现其猎食时伟岸身姿的机会,茨木是这样想的。可他认定了酒吞便不愿离开,认定了一座山头便不愿挪窝,这种儒慕之情实在很像人类。妖鬼不可有人心,这一段薄情半缕深恩都是会阻得他们妖力进阶的大门槛,酒吞赶茨木走,为的就是驱他人性,换以妖念,不过这道理没必要与茨木细说——酒吞是这样想的。

    彼时,妖鬼之族多半一团散沙,偶尔有几个占山为王的大妖怪,却仅能号令方圆百里,过一把群妖赞颂的瘾头罢了,哪里算得上是一族之王。

    人类也好不到哪儿去。茨木常听闻,地上阳间有一权势秉固的皇族,皇族可号令普天百姓,管辖百径滨土。既有行另,方得规矩,这皇族的规矩能将世间万事治得条顺理当,普通人类只需按部就班、遵守规矩,一辈子过得顺顺当当实在舒爽。所以,那时候的茨木只觉人类弱小可欺,失了妖鬼一份豪迈力道与自在气度,却也不得不赞同,对于弱者来说,这般安稳度日已经是最好的选择。

    天下哪里有真正安稳的好日子呢。入了世,当了人,茨木才知道,诸多关于人类社会的故事兴许只是些无所事事的小妖瞎编乱造、以讹传讹,就如人类也口口流传着许多关于妖鬼的故事,那些故事十分中能有一分真就实在了不得。

    就算在不盛不乱的世道,战火是时常有的,天灾也少不了。茨木化了个青年男子的形体,他心里没有美丑的概念,第一次化形时,只堪堪把那一截鬼角、一段鬼爪和一头白发化作与常人无异状,竟不知稍遮掩形貌,惹得道上路人频频侧目。初时,茨木还以为自己是有哪儿化得不好,心下愧疚无比,想着这百余年光阴修的妖力竟连星点小事也做不好,实在愧对挚友一番深切殷望,恨不能立刻斩杀几人来进补修为。直到他遇一大胆的人类女子偷偷掷花以示好,方才知晓是这副皮相阻了自己隐匿行踪的打算。

    啧,茨木摇摇头,眼底浮起不屑神色。他并不以形貌昳丽而自矜,相反,茨木时常觉得,大妖怪就应有大妖怪的雄壮躯体,如那以神佛之体坠魔修之道的两面佛,眼瞪口瞠即不怒自威,唬人吓妖省力得很,自己这副俊秀模样实在是碍眼又不方便。

    那么酒吞呢?想到其他妖,茨木自然会想到酒吞。他忆起,酒吞也生得一副好相貌,红发舀火紫眸砾石,论起身形矫健躯体颀长,怕是挚友还比自己要更胜三分。

    然而酒吞是不同的,茨木想。以挚友的实力,哪需要靠些表象声色来糊弄神鬼妖人,他有绝对的实力,劈山入地无所不能,必定是要统率鬼族称霸称王的存在,怎可以这不成器的自己来随意度量挚友的威严!

    茨木越想越激动,恨不能立刻找到酒吞,对他诉出这胸中万字溢美之词。可他寻不到酒吞,周旁浩浩人流又皆为愚物,哪里能共言语。茨木一时无法,只好在脑袋里把刚才那番慷慨陈词翻来覆去地想,想得久了,他突然寻找了那句最关键的话。

    称霸称王。

    称霸称王,称霸称王。茨木絮唠念叨着,他觉得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可懵懂大妖百余年间空长胆勇,于世事一道实在谙然不深。他只知道人类君王是最尊贵的存在,那么酒吞一定会比人类君王还要尊贵还要伟大——妖本就比人要高上一等,做出这种推论实在不需要费什么脑子。

    不知道,那便只需问知道的人就行,茨木心下如此打算。他想弄清这所谓的王应该怎样当,又应该干些什么,第一个念头便是冲进京都去绑了那宫殿里的王——幸好茨木没有这样做。

    因为他进不了都城。

    都城外耸立着高且滑的城墙,一块块青砖黛瓦实沉得很。茨木摸着墙壁,在心里暗自估摸,恐怕这些砖块再沾些血,百年后便可修成一批涂壁了。

    涂壁者,妖中下品,为大妖所不屑,为小妖所捕食——就算涂壁再如何不济,它也好歹是个妖。妖怪吃妖怪比妖怪吃人要合算许多,既不需忍受人肉的腥臭,又可大大增进修为,因而妖族中的同类互食实在是不一而足。茨木隐约想到了酒吞和自己讲的蝼蚁撼象之事,他想,不应该是这样的。

    为妖者,噬同类之血肉,包蝇苟之祸心。大小妖怪间的关系向来都疏远而尖锐,便是这般散漫状态,就实在干不了大事,要不这世间风光最好的地方怎就都被区区人类所占据。妖鬼可也是会享福的,他们并非合该生于山野孤地。

    为王者,若是高高凌驾于平民之上,岂非昏佞邪道。

    茨木原本还在低头细细思量着什么。思绪被打断的时候,他只觉得有谁推了自己一把,又有谁踩了自己一脚。

    的确有人把这两样事都做了。

    那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孩童。进城的队伍排出长长一串,队伍前端有些许提刀武士把持着秩序,安稳井然得很,后端却凭白是混乱一片,挑着箱子的人,拖家带口的人,饿极俯地的人,只要还有一口气,他们都瞪着无神的眼往前冲,似是只一蹬过这皇城与郊野的边界,便能一步登天,如坠极乐。茨木被人流挤进队列里,这推搡踩踏他的孩童自然也在攘攘队列中。他踩到了茨木,面上不惧,脸上不羞,鼩鼠般的样貌上糊了一层灰黄泥土,只有那黑白分明的一双招子是最干净的,直直瞪着这化为人形的大鬼。

    茨木自然不会觉得一个孩童踩在脚掌上的重量能让一妖躯体生疼。他甫入人世,看什么都懵懂,天生的恶气邪心暂且压在骨子里,一时间并无报复惹事的意图,便再不管孩童的目光,探头往队伍前端望去。

    “今日闭城时刻已到,闲杂人等,尽皆散去!”还未等茨木看清城门口那些持刀武士的模样,一阵阵嘈杂声浪已经从前方传来。这句话如星点灼火落入枯黄干草,不余时便引得未入城流民们怨声载道。有人仍想占据着城门口的好位置,待第二天开城时占得些许便利,还未待他们寻处地界坐下歇脚,就有提刀武士上前驱散,言语动作间极尽鄙夷,鄙夷而傲慢。

    不多时,人群散空了。茨木并不是真一定要今日入城,他也有无数个法子偷偷入城,只是姑且生不起那份闲心,便独身一人悠悠然在郊野地界随处游荡。

    不,并不是独身一人。

    茨木早就感受到了跟在自己身后的人。他晃了晃眼,走到一处幽深树丛中后停下脚步。

    “你是何人?”茨木问。他低头,眼前正是城门口那眼神凛冽的孩童。

    “您看起来是像大户人家的公子。”孩童倒也不惧茨木这么个身形高大又行踪诡谲的人,大大方方道,“可愿意收个侍童带在身侧?”

    当下世道艰难,弃儿于道途之父母不在少数,弃家于旧乡之破败贵族也不在少数。失了双亲的孤儿能够放下所有身段来挣扎着活下去,习惯于往日轻逸生活的贵族却不愿过于自低身价,即便雇不起仆人,大多要在路上捡个流浪孩童充作不要钱的侍童,侍童们也乐得自己有个依靠。

    可茨木并不是破败贵族,所以他说:“不。”

    孩童张了张嘴,看起来有些吃惊。到底是各处摸爬滚打惯了的人,他脸皮极厚,被拒绝了也不退缩,依旧磨磨蹭蹭跟在茨木身后。茨木也不去管他,自顾自地到处游走。

    这一不管,就坏了事。

    天色渐暗,正是一些见不得光者出来活动的时机。

    茨木毕竟是一俨然大妖,早已不觉人世间能有什么伤到自己的事物,就算有,唤出一只地狱鬼爪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因此他的人类外貌只不过是一个轻衣缓带的年轻男子,俊秀得很,实在容易让人瞧低了去。

    世道艰辛,正当途径活不下去的人就落草倭寇。那一群山宼拔刀的声音,茨木远在五里开外时就听得一清二楚。他心里生出了些趣味,便停下脚步,寻一棵抱臂大树下安稳坐着,扮起破败贵族的确煞有介事。

    刀是好刀,约莫是流寇杀了那皇城武士后从他们腰间夺取的玉钢利刃,破风而嘶哑有声;人是莽人,仗着己方数量众多又空有胆勇,竟也不分甚等计谋章法,一股脑的就冲茨木而来,嘴里还咿咿呀呀喊着些辨不出语句的壮胆调子。

    冲在最前面的领头者有着一身健壮肌肉,那副身形在当下人人饥荒面瘦的境遇里算得上伟岸了,只可惜他脸上带着些焦躁又贪厌的神情,在阴翳月影下竟衬托出比恶鬼还要可憎的悚然。

    茨木是恶鬼,恶鬼却不都是茨木。这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任凭是最喜欢听妖鬼邪说的流寇,也看不透当下这个衣冠楚楚的年轻男子竟是长了百年的一方大妖,他们自然无法猜测出茨木在刀尖堪堪指向自己脖颈那一刻的动作——地裂,月隐,树倾,鸟鸣。

    从地下唤出的鬼爪长约十尺,通体漆黑,指尖萦绕的邪祟瘴气是地府阎魔见了也要皱眉三分的怨魂恶毒。莫说人类的血肉之躯,便是碰上手持符咒的阴阳师,抑或修为不精的小妖,多半也撑不住这鬼爪倾身。

    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玉钢利刃碎裂成星点沙砾,漫天挥洒时颇有种旖旎意韵。至于皮肉迸裂时溅出的纷扬血花,恐怕连沾上故土的资格都没有,就被鬼爪周围的炽热高温给蒸腾成一团摸不见寻不着的腥臭雾气。

    玉摧山崩,鬼爪染血。这是茨木第一次杀人,他曾撕扯过无数附骨肉、舔舐过淋漓心头血,这些散发着和暖气味的荤腥都是妖鬼的食物,吃了便可增长妖力,多食一块,就是离挚友更近一步——茨木是这样想的。百年里,他噬人血,啃人骨,将那人皮人肉撕做佐嘴物料都是寻常事。

    然而,这是茨木第一次亲手杀人。他挑起右边眼角,鬼爪隐去后,刀是凉的,月是凉的,血也是凉的,那不动神色躺在地上的碎骨尸骸更是凉薄透彻。

    一直缠绕在茨木身边的孩童算是从流寇手里侥幸饶了条命,颤抖着蜷缩在腥风血雨中。到底还是一个四处流荡的大胆顽孩,他捂着鼻子忍耐过一腔血肉腥臭后竟习惯了这番情状,蔑起一双眼从树影后偷瞧茨木。

    茨木已经恢复了人类的模样,那头白发凝成墨黑,额上鬼角也隐得干净,可他一旦开了杀戒,血液里沸腾的妖气便再难平顶下来,一双黑翳金底的眼狠辣如酒。

    驱人性,唤妖念,这正是当初酒吞驱赶茨木的缘由。茨木参不透酒吞这层用意。就算他参透了,约莫也只会懵懂大喊,吾早已为挚友左膀右臂,愿以爪为刀、以骨为盾,挚友需杀谁伐谁,尽可一言道出,吾绝不存私心留活口。

    可这种听从上位者驱使的杀伐决断之意,与妖鬼本性里那抹狠倔相比,实在乏善可陈。茨木并非生来为鬼子,天性中多少存着些人性,如宝刀之鞘,敛其锋芒。

    所谓人性,不过爱恨怨憎,嗤念转嗔。五蕴炽盛,求而不得,即为最苦。

    彼时,茨木管不得这些。他盯着地上的流寇尸骸看了一会儿,只念着挚友那句匹夫拘象、蝼蚁撼树。他想,倾巢而出的流寇算得上是蝼蚁,这蝼蚁抵却不过自己鬼爪一击,到底还是挚友想错了,人类哪有如斯可怖。

    于是,那个念头再次在茨木心中盘桓起来,称王称霸。

    树根后有悉索作响的声音,是方才躲藏于此的孩童。茨木上前查看那些流寇尸躯时,把钱袋随手落在了树根底下,那沉甸甸的钱袋对任何流民来说都是不敢奢想的宝物,更别说是一个从未吃过饱饭的孤童。他很机敏,也很精明,趁茨木背对自己时放轻了步伐,一寸一寸挪近那个钱袋,一寸一寸,近在咫尺——

    孤童再也摸不到这个钱袋了。地上最后一把未碎的玉钢刀青光一闪,伤口细小,一击毙命,孤童死前的目光直勾勾盯着自己从未拥有过的金钱。他成了一缕孤魂。

    是茨木杀的人。他正杀得兴起,鬼气浓烈,稍一感到身后有谁妄图对自己的财物肆意染指,还未细想,身比心先动,这刀就划过了盗窃者的喉咙。

    他哪知,盗窃者不过一孩童,刚刚从流寇和鬼爪之下捡回一条命的孩童。

    茨木把沾血钢刀随手一扔,静默地注视着多出来的一具尸骸,心下倒海翻腾。血液里魂肉中残留的那点人性不合时宜地冒出来了,茨木忽然想起幼时为身生父母所抛弃的自己,又想起不弑孤寡孩童的人伦道理,他觉得自己仿佛做错了事。然则鬼的天性即为嗜杀,当下起此杀念皆因孤童妄图染指些不因为他所有的东西,如此结果的确并不能全然怪茨木。

    良久,白发大妖化出原形,此时这般血腥深重又荒芜偏僻的地界,再毋须担心妖体唬人。他叹口气,用尖爪划破自己的皮肤,沾了些妖血蹭到那孩童的唇上。

    死不到三刻之新鲜尸骸,地府还未来捉其魂灵,此时如饮妖血,可抛却人形,一念化妖。这种世道,当妖比当人快活。

    这是茨木第二次杀人,也是他第一次渡妖。

    肆.战

    人鬼神魔并居天地,人类担的是肉体最易消亡的一类命数。自酒吞将那白发鬼子从自己身边驱赶开来,茨木已在人间云游百余。他见惯了生老病死、权势更迭,不变的只有那世道依旧艰辛,道途所见景致依旧破败。

    茨木已经不是百年前那个空有一身吃肉喝血所凝妖力的懵懂大妖,百年间,他时而嗜杀一方,时而扮作人类模样安稳度日,一番折腾下来既是长了见识也开了智蒙,既是来去了去牵挂,也是心头唯有一执念愈发强盛。

    酒吞童子,他的挚友。

    百年里,茨木学会了杀人,学会了喝酒。他还学会了什么是蝼蚁撼树的道理,说的就是聚小力以任大用,这是为上位者才可想出的法子,茨木想通个中道理后,对酒吞的崇惧思慕之情更凝成几分郁结不开的心头刺、骨中蛊,恨不能当下立时觅得那红发大鬼的行踪,将自己过往百年间所见所得一一奉于其前,为其所用。

    然而,茨木终究是寻不见酒吞的行踪。他曾回过大江山,那里还是片鬼气深重的地界,有小妖在山麓结草为庐,俨然成一派惬意气候。茨木在这群小妖里见到了熟悉的面孔,是那个被他所杀又让他所渡的孩童。孩童成妖后名唤钱鼠,手提钱袋掌金银财宝,倒算是遂了他身前最后一个心愿。钱鼠看到茨木时,起初是惊惧的,他仍记着对方一刀砍破自己脖颈的利落身手——只是当鬼的确比当人好,钱鼠在心里也是谢过茨木的。

    “茨木童子大人,今日往来大江山,所为何事?”钱鼠战战兢兢立于茨木身侧,一袋金币抖得悉索。

    茨木抬头回望着四周熟悉的景致,没有答话。他分明能认出,这座山头上的每一棵樱树下都曾有自己与挚友对饮的身影——那时,不过是酒吞饮,自己在一旁絮叨说话。现下,自己已经可以真正与挚友对饮了,茨木想。

    “你可知,万鬼之王酒吞童子所在何处?”半晌,茨木开口。他愿酒吞称王称霸,便自己先用鬼王之称来唤酒吞童子,如此口气着实狂妄。

    铁鼠听闻,赶紧凑过脑袋和身边一群小妖交流许久。茨木原本是满心期望的,他念着自己百年来常居人世,对妖鬼之事不甚熟稔也是正常,如钱鼠这般躲入鬼群中的妖怪,理应知道更多消息。

    然而,事情并未有如此顺遂的发展。

    “茨木童子大人,吾等皆有数十余年未见酒吞童子大人了,实在不知鬼王应去往何方。”铁鼠愁眉苦脸道,他往后挪动了几步,生怕茨木暴怒之下唤起地狱鬼手。